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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防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有关条款。日前,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真实准确是统计的生命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是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相继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
2、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个别地区党政领导干部违法干预统计工作问题仍有发生。原因就在于,其中不仅涉及被统计单位捏造数据问题,还有靠假数据制造政绩假象的“数字出官”问题,更有非法干预统计人员独立真实报送数据等“官出数字”的问题,折射出一些地方政绩观扭曲、法治观落后,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可见,统计造假不仅是一个关乎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经济问题,而且是关乎统计法权威的法治问题,更是对党忠诚老实与否的党性问题。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有关条款,对于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端正党风政风
3、、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以及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进一步强化了对统计造假行为惩治的纪法衔接,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同时,有利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统计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防治统计造假问题,既需要依法严肃惩治,也需要严明纪律规矩,加大惩处力度,提高造假成本。条例在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的第一百三十九条专门就“统计造假”进行了分类,一是统计造假,二是对统计造假失察,并就应当受到的处分作出明确规定。从纪律责任看,无论统计造假还是对统计造假失
4、察,根据情节轻重以及造成后果,相关责任人都将受到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防治统计造假重在预防。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政绩考核机制,培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以坚定的党性落实好中央对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到统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另一方面,要努力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牢统计法律和纪律底线。通过强化法纪宣传,发挥通报曝光的教育警示作用,推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震慑机制和工作氛围。同时,要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对统计造假坚持做到“零容忍”“露头就打”,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杜绝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参与统计造假以及工作中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