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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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5篇】目录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1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9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15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20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28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今年以来,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注重统筹谋划,强化制度设计,推动高效落实,全面建设职能

2、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坚持法治思想引领,忠诚履行政府职能本人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和各方面,具体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环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法治政府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情怀。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具体工作中,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在党委领导下稳步推进。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

4、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坚持强化组织领导,精准谋划法治政府重点工作1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了法治政府领导机制,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23个乡镇长、38个县直行政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司法局,由司法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建设重点工作,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协调、监督与评价考核等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次公明、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任务的工作格局。2 .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一是今年年初,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八五”普法规划和2023年

5、度普法工作计划;二是今年5月初,县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方案,明确了今年法治政府工作重点,制订了年度工作考核细则及考核结果的运用,审议通过了辰溪县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实现了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三是今年10月,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辰溪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十条措施”,分解了创建任务和责任单位职责;四是今年11月底,县长办公会议研究了开展法治政府督查暨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查检工作,明确了督查主题、督查对象和督查任务,12月底,拟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兑现法治政府奖惩制度。3 .落实县委请示汇报制度。今年

6、4月,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县司法局起草的法治辰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辰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辰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三个法治建设中长期文件,向县委进行了汇报,并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今年7月,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湖南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对标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具体要求,针对过来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务实整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全市视频会议中还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防范法律风险1.规范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三重一大

7、”事项决策制度,在充分调研、吸纳民意、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坚决做到重大决策必上政府常务会研究、必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全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0次,集体研究讨论重大事项、重点项目110余项,法制审核部门全程参与,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均依法、按程序实施。2 .完善法律顾问体系。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落实辰溪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构建完善由法制工作人员、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和专家等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在推进工业集中区整治、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中安排县司法局公职律师、公证员等全程参与。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

8、全县294个村(社区)全部续签了法律顾问合同,做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审查文件合同92件次,提出法律建议18余条。3 .健全文件审查机制。推动落实“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初稿必须经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文件草案,听取公众意见。全年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均报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率达100%。4 .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完善公开发布、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

9、和办法,调整完善县、乡镇两级权责清单。持续完善政府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管理,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优化行政审批。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推行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继续推行辰溪县承接湖南省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目录化管理,在门户网站公布直接赋予乡镇权限10项,委托下放到乡镇的权限28项,实行县级服务事项前移到乡镇的权限事项14项。开展中介服务、证明事项清理,下发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28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无法定依据的行

10、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坚决取消各类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切实做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2,推行“三项制度”。严格实行“两个一律”,即未经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合格的,一律不予颁发执法证件、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基本实现全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落实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制度,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推行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工作,法制审核执行比率达到了100%,实现全县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覆盖,3.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县建成23个乡镇行政执法大队,以委托

11、执法模式,开展乡镇领域综合执法。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等8个重点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相应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确定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8个领域实行“局队合一”模式,进一步构建了权责分明、协调有序、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五、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90%以上。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三是尊重并执行复议机关复议决

12、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生效决定和裁判的情况。四是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吸纳监察机关参与政府年终法治政府综合检查与考评。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一是县政府建立了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对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行政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了规定。二是县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已经形成,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了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三是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实现审计全覆盖。3.完善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一是建立了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

13、渠道通畅,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除110、120、119等紧急类热线以外,将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纳入统一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二是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了反馈。六、强化宪法法律学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1.强化学习引领。形成制度长期学,主导修订完善县委中心组学习方案,县委中心组坚持每季度学习一次、乡镇党委中心组每半年学习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拟议定事项的部门法律;聘请专家深入学,每年聘请怀化市委党校教授专家来我县授课,专门讲解国家宪法和民法典等公共法律法规,各党委党组书记、乡镇长参学

14、率达98%;形成教材系统学,我县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县委党校教材,让参训干部既领悟精髓,又掌握原理,纠正了学习不及时深入、不全面系统问题。2 .强化宣传实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大了专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利益。各执法部门通过法治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公园设立固定标语或展板宣传,让百姓眼睛经常看得见;通过增加“村村响”内容和播放频次等形式宣传,让百姓耳朵处处听得到;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平台,以举办广场舞、小品、微电影等形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宣传,纠正了宣传效果欠实效的短板。3 .强化教育保障。今年年初,全县“八

15、五”普法规划,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得以实施。为确保宣传教育经费,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以每年人头1元标准共计50余万元财政预算,为宪法法律宣传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2023年,在市局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现将2023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深入

16、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同时,推动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本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我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补短板。强弱项”活动,查找存在不足和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

17、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本人作为党组书记不定期上法治课、上党课等。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4名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措施,努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重点对

18、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的操纵自然资源市场,垄断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土地开发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及系统员工个人涉黑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及时移送相关线索。同时,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做到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个不留。四、做好系统内外法治学习和宣传工作推动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制定系统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全系统人员参加法律、业务集中培训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形式定期进行集中学法,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19、全系统人员年人均学法培训不低于40学时,一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不少于15天。新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做到“凡进必考”,并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适时组织全系统法律知识考试和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着重抓好重大法治宣传节日的宣传活动,集中利用“420-426”爱鸟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1月全国野生动物宣传月”、“林业科技周”、“森林防火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纪念日,充分利用普法主管部门组织的“送法下乡”、“法律七进”、“送法进校园”和“仪征自然资源”电视专题节目

20、等活动载体,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定期开展系统法律政策宣传和集中咨询服务,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打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五、强化制度执行,推进全面从严管理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内部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梳理、修订和完善原有制度,编印了制度汇编,内容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管理及服务等27项制度,并做到人手一本,将制度执行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流程等制度,切实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关各科室制定风险防控和业务流程“一张图”

21、,排查风险点256个,制定整改措施299项,各基层所梳理排查出共5大类25项60个风险点,制定了73条具体措施。六、强化监督检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我局建立了局党组联系督导、局党建办全面督查、片区室跟踪检查、纪检员内部自查四级监督体系。局党组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督查,定期参加基层所支部会、所务会,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所党务和业务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充分发挥片区室主任和纪检员“探头”作用,强化对基层所、科室内部监督管理;党建办每月开展一次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进度效能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作风建设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一)深化审批改革,行政服

22、务职能规范履行机构转隶后,我局承担起原国土、规划、林业与不动产等业务,行政管理职能的整合,行政任务加重。审批事项、审批环节需要进一步优化,多项业务的批后管理、执法监督需要统筹落实,依法行政整体发展水平存在不平衡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局将全面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前置审批,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做好与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对接工作,及时更新自然资源部门权责清单,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置行政审批事项,着力推进权力行使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增强自然资源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落实好

23、执法过程记录,提高执法经费预算我局一线执法人员存在年龄偏大,编制人员较少,人员流动频繁等问题,日常执法工作与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仍有差距。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将进一步指导各所(分局)进一步落实好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适时增加经费预算和投入,增添执法设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全程记录下执法人员的一举一动,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加强内外法治宣传,打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随着机构改革的完成,我局对工作人员、岗位进行整合,新进人员和新到岗人员,存在对新业务不熟悉的问题,相关法治培训需要进一步跟进;同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不够。下一步计划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以我

24、局网站为依托,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扎实做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我局法治建设社会影响力,打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带领班子成员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实干,为法治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喜迎新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我们将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履行推进

25、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抓好中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成效巩固,从严开展生态环保监管与执法,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升级战,深入抓好项目和基金谋划申报,强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力争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取得显著成效。根据关于报送全面依法治县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本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

26、务工作,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导向,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强化学法普法,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一)坚持带头学法普法,统筹环保法律法规普及。2023年以来,一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了4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建立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首要内容的普法责任清单,先后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贵州省落实党

27、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50多部法律法规纳入清单化、系统化学习,组织全局干部、企业、社区人员开展环保类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二是积极组织本单位29名干部职工参与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二)强化执法普法责任落实,开展多渠道学法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相关环保知识,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引导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单位干部的法治观念,全面贯彻

28、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世界“六五”环境日、“贵州生态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系列活动,以及深入企业一线执法检查、包保村(社区)群众走访、党支部活动等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解答、召开群众会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借助局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QQ、微信等方式,广泛向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宣传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各类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生态环境质量

29、、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污染防治、环保督察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3年以来共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布信息64条;二是全面应用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现场执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凡是“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均经过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重大执法决定上报州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进行法制审核,严格落实“两审两议”制,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作出决定。四、积极参与企业项目建设,强化行政审批指导服务。由于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无环评审批权限,承担州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的前期服务工作。我局着眼提高

30、为民办事服务质量,畅通项目环评审批咨询服务通道,接待环评咨询150余人(次),指导业主办理环评登记表139份,协助办理环评批复49件(其中报告书29件,报告表20件)。五、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监管。一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无证、过期、注销等情况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不存在无证执法、工勤岗位和临时工执法现象;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法治教育网”平台网络培训,目前已有18人通过考试,并取得了行政执法证证件;三是严格执法监管,2023年以来,开展“双随机”检查、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交叉执法检查、环保“利剑”专项行动、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

31、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采取铁腕治污的手段,严厉打击和制止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环境安全稳定可控。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企业15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起,已下达处罚决定案件15起,共处罚金238.9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案件2起,共实施行政拘留3人。六、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合理诉求。畅通网络、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黔南州12345服务平台等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及时依法依规处理群众合理合法信访诉求,2023年我局受理12369平台信访投诉共27件,受理12345平台信

32、访投诉共112件,通过网络、抖音等方式发现网络舆情共计10余件,均进行了办理和回复,全年信访件办结率100%。七、存在问题和下步计划本人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为带头普法宣传形式单调,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没有进一步深挖条文背后的理念、逻辑和意义,政策宣传仅能填补法律知识匮乏,未能达到普法工作的真正目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贵州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团结带领全局同志,坚持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33、,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一年来,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以及省、市系列会议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优先研究,所需经费优先解决。坚定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2023年,我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向县委

34、、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法治建设情况。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法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研究了交通、卫生综合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法治建设事项。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法治建设服务不断提质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改革的轨道上促进法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实行“非禁即入”。除国家和地方政策禁止的

35、外,通过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放宽经营范围、经营形式、名称登记、注册资本限制,依法取消了200多项市场准入前置审批事项,做到“非禁即入”。放宽市场准入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在商事制度改革以前全县共有市场主体5936户,截止到2023年底,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8110户,新增企业同比增长438.12%,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巨大活力。二是严格贯彻实施省、市印发的“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文件精神。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所有注册登记业务的“一件事一次办”小程序,适用所有企业类型的网上申请、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反馈,通过在线用户

36、注册、网上身份认证、网上填报信息、电子签名确认、网上审核发照,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自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管理和应用工作以来,对不同方式申请的企业登记,都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在获得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也可以选择领取纸质营业执照。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目前,全县已实现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1天,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全面实现企业、个体户“零跑腿”。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创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各窗口都配有导办台

37、并配备电脑、打印机各一台,摆有笔、老花镜、胶水等便民物品,提供邮寄服务。导办员现场指导办事群众线上申请或线下办理。在窗口公布咨询电话、QQ号及县市监局微信公众号,为申请人提供办件流程及示范文本,减少申请人来回跑的次数,实现最多跑一次。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治建设基础不断夯实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普法力度,规范执法监管,推动政府工作法治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规定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信息,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目前,全县所有执法机关都在湖南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示。规范事中

38、公示。在执法过程中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执法时的告知义务。落实事后公示。处罚结果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并明确公示包含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以此来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在多次会议上强调:“所有行政执法主体都要建立一套适合自身、易于执行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影像记录规范,法律文书完整,执法案卷标准”。目前,我县所有执法机关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并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以此来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9、重大执法决定未通过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做出决定。明确所有执法主体都应制定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细则,配备有法制审核人员。目前,我县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基本配备到位,建立了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四、统筹谋划,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为民、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切实解决群众在行政争议领域“急难愁盼”的问题,扎实推进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一是职责整合基本到位。县委编办已行文明确:全县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县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县司法局为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事

40、项,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二是人员编制调剂划转到位。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通过乡镇街道司法所调剂政法专项编制2名、从县政府办划转行政编制1名的方式,配备行政复议与应诉人员编制3名。三是机构设置调整到位。根据改革要求和行政复议工作需要,将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股”分设为“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同时在“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加挂“洞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启用“洞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印章。四是办公业务用房安排到位。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事项,同意将县司法局公证处二楼的两个办公套房作为县行政复议办公室业务用房。五、坚持科学民

41、主决策,法治建设能力不断提升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领导干部提高执政能力与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审好规范性文件,确保政令合法。通过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2023年对政府制定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并按要求全部向市人民政府及县人大进行了备案,没有出现因公民申请审查规范性文件而被确认为不合法的情况。二是积极推动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下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洞法办发20235号)成立县委县政府联合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团以司法行政

42、主管部门人员为主体,聘请专职律师参加,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积极发挥作用。同时全县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及县直各单位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县人民政府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后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共审查、修改政府及部门有关合同、协议、方案等法律文书达100余件。六、完善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法治建设惠民不断推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聚焦群众所需,利用法治保障公平正义、优化公共服务,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安排有法律从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复

43、议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做到息诉止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凡符合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条件的一律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建议当事人采取其他维权手段或申诉渠道。全年共计收案47件,办结46件,其中不予以受理3件,维持20件、撤销8件、确认违法4件、撤回申请9件、驳回申请2件。经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4件,占比10%,其中2件驳回诉讼请求、1件撤诉、1件胜诉,胜诉率100%O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学习新行政诉讼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做到有诉必应,积极进行答辩和举证,支持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查行政案件,做到行政机关负责人

44、到庭应诉。三是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2023年,洞口县共开展排查矛盾纠纷9631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27起,调解成功1117件,涉及金额2240.5万元,调解成功率99.1%,履行率达100%。我县矛调中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裁决房产归属问题,依托司法机关督促开发商履行义务,组建了35个工作专班,一对一充分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依法处置、执行到位、调解充分,最终解决35个问题楼盘6658套房屋办证问题。洞口县砂石领域乱象丛生,群众反响强烈,矛盾突出。县矛调中心组织专班,集中力量攻坚,在调解稳定的前提下,配合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取缔相关砂石企业142家,仅保留10家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四

45、是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信访基层基础,健全完善三级信访工作组织网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强化源头化解,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严格落实领导公开接访下访制度,除了在县外出差以外,我均做到按时到县信访局接访,同时对信访群众发给我的信息,我做到“有访必接、有短信必回,有问题必处”,对自己一时不能亲自处理的问题一定及时转发交办至相关部门单位处理。我还面对面走访信访群众,化解信访矛盾。五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继续在我县实行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按照“应援尽援,该援才援”的原则,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8件,其中刑事案件73件,民事案件305件。同时注重

46、宣传,扩大知晓率。自法律援助法正式颁布以来,2023年开展了8次“法润三湘”法治宣传活动,其中未成年保护宣传4次,公证进乡村宣传2次,乡村振兴法宣传2次。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2023年共受理各类公证事项698件,办结各类公证事项697件。七、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打算一年来,本人积极履职尽责,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新形势、新挑战,对标高标准、严要求,也存在一些差距,比如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发展环境还不够优化、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担当、

47、责任担当,带领政府一班人,凝聚各方力量真抓实干,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法委悉心指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石桥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履行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我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依法治镇的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安排部署,不断转变党委政府职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新时代法治石桥。(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法治观念。一

48、是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工作保障机制。组织成立由我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石桥镇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牢固树立全镇法治工作“一盘棋”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二是立足法治思想,坚持常学常新。把法治建设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认真学习领会贯彻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工作要求、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安排,2023年度召开班子会、专题讲座、宣讲会、全体干部会等会议学习贯彻法治建设工作及相关精神13次。三是严明纪律规矩,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将法治精神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成功处理了5次土地纠纷诉讼和3起家庭矛盾问题。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城镇建设、乡村振兴等相结合,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了赴省进京“零”上访目标任务。切实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加大从源头上防止和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实现行政行为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法治建设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7月全县市域治社会现代化治理工作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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