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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现就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一)严皆W实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消防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全市各级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责,党娃要负责人为第一三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
2、任。科学编制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五个纳入工作原则(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晦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年度责任目标、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库),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本级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每年向上级政府专题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协调指导消防工作开展,督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确保消防安全责彳璘地落实,各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参照执行。(二)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
3、。贯彻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苏消委(202014号),厘清消防综合监管和部门行业监管的职责边界,建立权责清单。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本行业、本系统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建立具有本行业、本系统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机构,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经常性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多部门联合检查。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依法严格审批,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或批准开办;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按照各自职权
4、依法予以处理。(三)全面夯实单位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地位,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一般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保证必要经费用于消防工作,按规定开展消防演练、防火巡查、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工作,完善标准化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责任明晰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定期开展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其履职情况实行计分管理。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
5、会,按规定建设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参加火灾公众责任险,聘用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等安全领域专业资质的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现代理念、市场力量、科技手脚口诚信约束,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以及技术服务机构应当落实主体责任,遵循行业准则、规范履职行为、改善服务质量,确保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四)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市政府每年与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或下发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将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安全生产考核等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
6、,建立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对因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引发火灾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依规追究其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全面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五)实施单位分级分类监管。按照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合理划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实行分级管理。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监管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管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列入省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场所、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其他
7、T殳单位由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局、专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监管。(六)健全基层消防管理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明确或另行单独设置具有行政编制属性或以行政编制为主体、事业编制为补充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可与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承担统筹协调本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安全投入、消防规划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力量发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职责。在重点镇(街道开发区依托政府专职消防队试点建立基层消防工作站,健全防消一体工
8、作模式。探索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执法业务体系,逐步完善委托执法、授权执法、移交执法等法律机制,确保责权清晰、任务明确、标准统-加强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消防巡查模块的应用,建立健全月度消防巡察工作机制。公安派出所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等有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专职网格员重点监管公安派出所管理范围以外的单位,切实打通消防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将消防安全融入平安农村、乡村振兴建设内容,集中整治农村地区小化工小场所小厂房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将打通生命通道工程、老旧小区消防基础建设、小型或撬装式消防站建设纳入民生实事工程、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等,融入全市城市建设发展整体框架予以推
9、进。(七)加强火灾隐患动态监管。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过程性管控,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要求,优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安全检查许可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工程项目严格把关。加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消防违法行为,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建筑图纸等信息共享、合作机制。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提高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和高风险场所检查频次。强化重点监管,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三合一场所等火灾多发领域和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组织针对性治理。加强信用监管
10、,建立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挂牌督办、淘汰除名、信用惩戒W公开承诺等方式,促进提高服务质量,有效降低消防设施损坏率。严格火灾调查问责,对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由市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火灾原因,倒查事故责任。探索推行火灾隐患吹哨人、专家辅助检查等制度,提高发现和查处风险隐患的能力。(八)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加强政策引导和基础建设,市政府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列入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根据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在社区、学校、大型商业综合体建
11、成相应数量的微型消防体验点(室);按照城镇人口50万人每辆的标准配备消防宣传车辆;全市范围内建成省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不少于1处。构建全平台全要素宣传体系,各类新闻媒体要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警示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规范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内容,居民社区实现四有(有消防工作站、消防宣传橱窗、公共消防器材点、志愿消防队伍)达标率100%。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教育,中小学校、高等院校要逐步实现课程、教材、师资、场所、活动五个到位,每学年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或逃生演练不少于2次。加大消防培训力度,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每年对
12、行业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以及微型消防站长、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网格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全覆盖培训,组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长效提升消防从业水平,夯实消防监管工作基础。三、大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九)建强国家队尖刀力量。瞄准”全灾种、大应急实战定位,结合全市不同区域产业结构、灾害事故特点划分作战片区,综合研判灾害事故风险、救援力量现状,分类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最大化发挥片区作战效能。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建强各类救援专业分队和消防救援站攻坚组,强化装备配备,持续推进队伍专业化进
13、程。修订完善重点单位预案,定期开展联合处置演练,明确应急响应、力量调派、现场指挥等程序和要求,确保实战中无缝对接、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着眼大消防+布局,统筹政府部门、专职队伍、行业领域社会救援队伍等各类力量,签订联合作战协议,建立灭火救援专家库,建立健全响应、指挥、协同、处置、保障、信息分享等为一体的应急救援联战机制。(十)壮大地方政府专职力量。根据市制定的政府专职消防队运行保障标准规定,规范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力量的管理机制,明确身份属性、日常管理、职级晋升、伤亡抚恤、退休保障等制度,逐步推行与国家队同教育、同管理、同训练、同作战、同保障的五同机制。到2025年底,我市各类消防救援队站按照国家标
14、准力争配齐消防救援力量,实现满编执勤,万人拥有消防人员占比力争达到全省前列。(十一)发展社会志愿力量。建立完善紧急状态下的社会动员机制,依法引导街道、社区、企业、单位等基层应急力量协助承担一定的抢险救灾职能。倡导红十字会、保险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积极投身防灾减灾事业,鼓励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推行联勤、联训、联调、联战,构建多元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到2025年底,社会志愿救援力量100%登记备案,实现救援信息现场共享。(十二)落实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消防工作经费保障。要切实加强消防救援人员待遇保障,按照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和市政府
15、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机制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82号),落实落细各项优待措施,切实提升消防职业荣誉感。将消防救援队伍及人员纳入慰问优抚、表彰奖励和双拥工作范畴,落实家庭落户、子女教育、优待优先等社会优待政策和收入待遇、入职和退出保障等。研究谋划消防安全关键领域的经费需求,将消防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明确消防队站、训练设施、装备器材、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实战演练、应急通信以及人员经费等项目保障标准,推动经费保障标准化、制度化,确保全市消防经费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四、大力夯实公共消防应急救援基层基础(十三)推进消防救援站点和水源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16、和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一系列要求,推进建设以国家队消防站为核心、政府专职队消防占为重要组成、微(小)型消防站为补充的布点格局。到2025年底,实现城区消防救援5分钟覆盖率达标,所有镇(街道开发区建成与其镇区面积、产业结构、人口数量基本相适应的消防队站。(十四)加强消防训练设施和车辆装备建设。按照全灾种、专业化、实战化要求,加快推动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朔口现有消防队站的训练设施升级改造。按照满足当前、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配备各类专业救援装备。消防救援站要按照建设标准配齐各类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及时更新换代服役年限较长、不适合形势任务需要的车辆装备其中城市消防救援站的消防车、防护装备、抢
17、险救援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配备达标率100%。结合地区消防工作特点和灭火救援工作实际需要,配齐配强紧缺的专业救援装备。(十五)提升战勤保障水平。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按照国家标准和实战要求,扩大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夯实战勤保障基础,加快建立储运一体、战储结合的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加强社会化联动,针对重特大火灾、洪涝、台风等灾害事故处置,将从事油料供应、工程机械、物流运输等相关工作的单位纳入社会化联勤保障调度范围,协调大型物流企业建立消防救援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实现与救援有关的紧急物资和重要装备优先调配、快速运输、精准投放。推动战勤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确保物资调拨的科学高效。利用
18、智能仓库管理系统,实现装备全寿命过程的智能化管理,打造响应迅速、精准高效的消防救援保障体系。五、深化科技消防建设应用(十六)强化应急救援信息化支撑。围绕灾情预警、力量调配、作战指挥、战勤保障等关键要素,全面建设符合现代化灾害处置要求的消防智能指挥系统及实战指挥平台,并与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指挥系统)逐步实现功能对接与整合应用。配备通信前突车和辅助器材等,推动城市消防通信设施完好率95%,固化形成适应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模式。探索应用消防员数字单兵装备及便携式探测终端应用,推广大流量移动炮等重点装备定位终端部署,全面安装消防车信息智能传感装置,完善无人机搭载图像、红外、激光、气
19、体、现场建模等探测设备,充分发挥科技智能辅助实战作用。(十七)健全火灾防控大数据网络。在智慧城市”框架下,积极推动政府+市场运维模式,将必要消防安全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安全指导目录,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安全服务。强化消防技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每年部署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简易喷淋、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智能消火栓等火灾防控感知设备,加强火灾风险预知预警能力建设。将消防模块嵌入智慧治安网格化管理平台,升级安全服务云、慧消防4雇序功能,实现不放心单位自动筛选和九小场所综合监管,在现有消防设施加装传感装置实行远程实时监测,推进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全覆盖。深化信息化手段在基层消防治理的运用,开展智慧消防社区建设试点并适时推广,依托“雪亮工程加快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火灾感知监测预警体系搭建,提高老旧社区、居民小区消防设防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