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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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和依据为提高全市应对气象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气象气象省应对气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气象或特象气象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1.3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

2、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气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组成应对气象灾害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市政府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气象供电公司、市通信办、军分区、武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车站、火车北站负责人组成。2.2 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气象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

3、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政府支援等。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建局长兼任。2.3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气象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气象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员单位职报告;完成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4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职责2.4.1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

4、广播、电视媒体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恢复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等工作。2.4.2市发改委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负责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物价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物价稳定。2.4.3市应急局负责组织因气象灾害引起的工业企业生产事故的救援工作,必要时可根据雪情责令高危工业企业停产。负责指导受灾地区灾民安置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救援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2.4.4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

5、织协调大中专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2.4.5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负责灾区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负责向被困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2.4.6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救灾资金,保障救灾工作。2.4.7市住建局负责中心城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依法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迅速组织力量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尽快恢复城市交通;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抢险救灾资源,及时传达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内临时建筑及在建建筑进

6、行安全检查,对灾后受损建筑设施进行维修重建;保障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保障城市供暖设施正常运行;对危房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2.4.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出入口、绕城道路、普通干线工作;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普通公路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被困在普通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2.4.10市通信办协调通信运营商对通信系统的抢修和恢复工作,确保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负责组织调动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和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通信设施。2.4.11市农业农村

7、局负责制定、实施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受灾情况,分析灾害对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灾情,起草评估报告;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畜牧业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料;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发现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2.4.12市*局负责林业受损情况的收集和上报,组织力量开展林业救助工作。2.4.13市卫健委负责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

8、理。2.4.14市文旅广电局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向本行业发布雪灾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景区内的遇险游客和工作人员实施紧急救助。2.4.15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参加抢险救援和除雪救灾工作。2.4.16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对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掺杂使假、缺斤短两、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2.4.17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根据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2. 4.18气象供电

9、公司负责制定电力系统气象应急预案;负责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修和恢复工作;负责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正常用电。3. 4.19火车站、火车北站负责组织力量保证列车正常运行,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及时安置和疏导因列车延误滞留的旅客,维护铁路的正常秩序。4. 4.20军分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需要,协调驻军参加工作。5. 4.21武警支队负责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救灾工作。3应急准备5.1 资金准备各级政府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在发生气象灾害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本级救灾资金

10、预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5.2 物资储备各级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物资储备。应急部门应储备棉帐蓬、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通信部门应储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通信畅通。5.3 应急联络各级气象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5.4 预警发布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气象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高速公路、电

11、信运营企业及城管等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气象天气预警信息。5.5 应急队伍应急、公安、住建、城管执法、交通、通信、农业、卫健、消防、电力、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4预警级别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气象灾害分为4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暴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5应急响应5.1 响应原则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气象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

12、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5.2 响应条件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5.3 应急行动气象灾害发生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救灾工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个工作小组,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除雪救灾工作:(1)综合协调组。由市气象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住建局)承担,负责及时收集、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

13、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情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总结、评估工作。(2)抢险抢修组。由市住建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供电公司等单位,对受损建筑物、交通、供水、供气、供暖、通信、电力等市政设施进行抢险抢修。(3)应急救援组。由市公安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交警支队、市消防局、军分区、武警部队、武警支队等单位,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上被困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应急救援。(4)物资保障组。市应急局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市发改委、市工业信息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单位,分别制定、实施物资保障计划,按照需要完成保障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拨,保障灾区居

14、民的基本生活需要。(5)资金保障组。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决定,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6)生产自救组。市农业农村局市*局等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畜牧业、林业受灾及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乡村、企业指导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农产品、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鱼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7)安全生产组。由市应急局会同市住建局进行灾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恢复好全市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雪灾带来的事故隐患。(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气象局和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

15、息,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广大群众参加救灾行动。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行动。5.4响应终止气象灾害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6灾情报告和评估6.1 灾情报告时限要求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6.2

16、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住建、交通、通信、农业、电力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7.1 灾区政府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7.2 应急、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7.3 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7

17、.4 发改、住建、交通、电力、通信、文广等部门要组织做好灾区建筑设施、供水、供气、供暖、供电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7.5 工信等部门要积级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7.6 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供应和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7.7 农业农村、林湿等部门要组织种植户、养殖户和畜牧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农产品、饲草、饲料及时供应。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监测、预防、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7.8 卫健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

18、损医疗卫生场所的恢复工作。7.9 应急部门要组织恢复好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雪灾给安全生产带来的隐患,保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8附则8.1 奖励1 .1.1各级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8 .1.2对因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8.2 责任追究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8.3 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8.3.1本预案是市政府指导气象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8.3.2县(市)区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上报市政府备案。8.3.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应当制定气象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8.3.4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8.3.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应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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