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docx(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省道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是指经依法采购并签订合同,从事公路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养护的作业单位。第三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公开公正、审慎适度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第四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公路养护作业单
2、位的信用管理工作,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配合做好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复核工作;省公路事业发展机构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复核工作。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辖的公路养护项目责所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公路养护项目有关作业单位信用信息的审核、归集工作。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信用信息的上报工作。第五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依据包括:(一)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投标和履约情况出具的相关文件;(二)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督查、检查结果或者奖罚通报、决定;(三)投诉举报的查处结果或者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四)交通运输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和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采集的有关信用信息;(五)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可以作为信用评价依据的其他文书。第六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内容包括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具体见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投标行为以养护作业单位单次投标行为作为评价单元,履约行为以单个合同段作为评价单元,其他行为以单个养护作业单位作为评价单元。第七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评价程序为:(一)信息录入与采集。公路养护作业
4、单位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单位和项目基本信息。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采集当年度所有公路养护作业项目的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信用信息,记入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二)信息审核和归集。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审核、归集相关信用信息;(三)信息复核。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省公路事业发展机构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情况进行复核;(四)信用综合评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复核结果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确定本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
5、得分及评价等级。第八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实行累计扣分制;具有加分情形的,给予相应加分,但总得分不高于100分。具体见江苏省公第九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各信用评价等级对应的得分“X”分别为:(一)AA级:95分WXWlOO分,信用好;(二)A级:85分WXV95分,信用较好;(三)B级:75分WXV85分,信用一般;(四)C级:60分WXV75分,信用较差;(五)D级:XV60分,信用差。第十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定期评价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价工作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被
6、认定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时,可以实行动态评价,直接确定其信用等级为D级。第十一条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养护作业单位首次进入本省从事公路养护作业活动的,按照本办法信用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其信用评价等级(得分)原则上不超过A级(85分);在其他两个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获得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养护作业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得分)经有关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直接确定为AA级(95分)。新成立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得分)按照B级(75分)确定。第十二条联合体发生一般不良行为的,对相关责任方按照相应标准扣分;不能区分责任方的,对联合体各方都按照相应标准扣分。联合体发生严重不良行为的,牵头
7、单位和当事成员单位的信用等级均直接确定为D级,无关成员单位不扣分。项目依法实施总承包的,项目总包单位有一般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相应标准扣分,其分包单位无责任的不扣分;分包单位有一般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总包单位和该分包单位按照相应标准扣分。第十三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合并的,按照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单位进行确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分立的,按照新设立单位确定其信用评价等级,但不得高于原评价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更名的,其信用评价等级不变。第十四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等级的评价结果应当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信用评价结果予以认定发布。第十五条公
8、路养护作业单位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作出复核意见。第十六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原则上为一个年度。(一)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在本省上年度进行了信用评价,但本年度无信用信息的,其信用评价等级不变,信用得分调整为该等级最低分值;(二)连续两年未在本省从事公路养护作业活动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冻结其信用评价等级,封存信用档案;需重新赋值的,其信用评价等级(得分)按照B级(75分)确定。第十七条养护作业单位在我省连续2个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省、设区市交
9、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在公路养护领域采取下列措施:(一)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承接应急养护项目和科研项目;(二)在行政审批时,按照规定提供便利服务措施;(三)在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优评先、优先安排政策扶持;(五)在招标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六)免缴投标保证金,适当减免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第十八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省、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在公路养护领域采取下列措施:(一)在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中,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检查;(二)对单位主要负
10、责人进行警示性约谈。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省、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包括前款措施外的下列措施:(一)限制参与政府投资或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建设项目,或者提高履约保证金比例;(二)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奖项和荣誉不作为评标加分项;(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约束方式。第十九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积极开展严重不良行为的整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动态调整申请表(附件3),申请调整信用评价等级:(一)已对严重不良行为进行整改
11、,并通过认定部门的核查,该行为的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二)该严重不良行为自通过核查之日起,半年内未再发生同类行为;(三)从业单位已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并填报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整改承诺书(附件4),承诺不再失信。第二十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因严重不良行为直接定为D级的,严重不良行为自被认定之日起未满一年,不得进行信用评价等级动态调整申请;三年内申请整改次数不得超过2次;动态调整申请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后,其调整后的评价等级(得分)不得高于B级(75分),评价结果应当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第二十一条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
12、进行管理。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管理,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附件:1.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标准2 .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分计算方法3 .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动态调整申请表4 .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整改承诺书(附件详见PDF版公报)公报PDF版浏览、下载:八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交规(202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