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相关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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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相关问答11.21厦门】关于举办国有企业创新管理与中高层管理者核心能力再提升问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有什么具体要求?答复:按照中央组织部2013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和对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现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所任职企业出资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下同)兼职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前备案或审批;到任职年龄界限、不再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的,其在出资企业所兼任的其他职务也应当一并免除。现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

2、到除出资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兼职。到任职年龄界限、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在原任职企业及其出资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任职)。问2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有什么规定?答复:意见明确规定,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拟到本人原

3、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答复意见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退(离)休后,不得在原任职企业及其出资的企业兼职(任职);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与原任职企业有

4、业务关系的企业兼职、投资入股或从事相关的营利性活动;退(离)休三年内到与原任职企业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兼职,或退(离)休三年后到企业兼职的,按照意见规定执行。问3 .意见适用集团的干部吗?答复:意见第八条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按照本意见执行;其他领导干部,参照本意见执行。答复意见中对其他领导人员明确解释是,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等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子公司的领导人员,以及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他们在企业兼职(任职),应当参照意见规定进行规范和清理。问4 意见规范的在企业兼职(任职),是否仅指在企业兼任(担任)领导职务

5、?经商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以及在经营性事业单位等兼职(任职),是否要按意见规定规范和清理?答复:意见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不限于兼任(担任)企业领导职务,也包括兼任(担任)顾问等名誉职务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企业职务。党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以及在经营性事业单位等兼职(任职)也应按意见规定进行规范和清理。问5,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有何要求?答复:意见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兼职不得超过1个;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连任必须重新审批

6、或备案,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应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问6,已经兼职(任职)的怎么办?答复: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由本人尽快辞去所兼任(担任)的职务。确属工作需要且符合有关规定精神,但未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的,必须限时内补办手续。问7,兼职(任职)期间违规领取的薪酬,应按中央纪委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何掌握?答复:意见第六条规定,兼职(任职)期间违规领取的

7、薪酬,应按中央纪委有关规定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兼职(任职)期间违规领取的薪酬,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其他领导干部,参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问8.意见第二条规定,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对于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和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具体如何掌握?答复:意见中“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是指领导干部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范围、行业范围和业务相关领域范围内的企业;

8、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是指与领导干部原任职务有业务关系的营利性活动。具体掌握时,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干部原任职务职责范围和拟兼职(任职)的工作性质、企业经营范围,从严研究确定。问9,出现兼职(任职)的如何处理?兼职(任职)期间违规领取的薪酬如何处理?答复: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未经批准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执行。其他领导干部,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对再发现党政领导干部有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的行为,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审批或审核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时存在违规行为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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