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遴选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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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汽车新能源技能大赛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19-188通礼花批标系购酷乐为限联司HENANTENDER-PURCHASESERVICEC0,LTD.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部分合同格式第四部分合同条款资料表第五部分磋商项目资料表第六部分采购服务要求第七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5.8192223273648第八部分磋商评审办法特别提示1、磋商供应商注册磋商供应商(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

2、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完成注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由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为CA机构)办理,办理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卫华大厦18楼,咨询客服电话:0371-96596-0转人工。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制作2.1、 磋商供应商凭CA密钥登陆市场主体专区并按“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所需项目包含的格式的竞争性磋商文件。2.2、 供应商须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hntf格式),应在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2.3、 加

3、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性文件。2.4、 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2.5、 5、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拒收。2.6、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性文件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性文件(*.hntf格式和*.nhn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3

4、、澄清与变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磋商供应商,对于项目各包/标段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磋商供应商,同时以短信推送的形式群发消息通知。各磋商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答疑文件,以此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注册时所留手机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而未及时更新系统内联系方式的,责任自负。4、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磋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

5、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磋商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5、根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全程不见面服务的通知要求,除必须提交样品或现场演示情况外,所有项目均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省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二次报价等。详见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按照省交易中心的要求,为了不影响投标,交易主体(供应商)务必尽快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磋商文件/采购文件,在网上添加市场主体类型,完善各供应商主体库

6、中的相应信息包括企业资质、业绩、人员、获奖、证书、纳税、社会保障、财务状况等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相应资料,并对新增主体类型进行CA证书激活,否则可能影响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添加主体类型并激活证书后,新增主体类型的基本信息需要提交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验证,验证时间为一个工作日,建议供应商(供应商)提前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及投标。市场主体登记的信息在交易中心网站“市场主体库公示”专栏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如信息填写错误或者未及时更新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责任。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http:WwWhnsggzyinfodeta

7、il/?infoid=e70f7862-200e-4b0d-973f-bd872e9ab283ftcategoryNum=003003包括不见面服务操作手册-主体库信息(企业资质业绩人员等)补充、不见面服务操作手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不见面服务操作手册-远程开标(供应商)、不见面服务操作手册-质疑异议(供应商)等,各供应商一定要仔细研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日期:2019年5月10日招标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19-188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对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汽车新能源技能大赛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

8、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汽车新能源技能大赛设备采购项目2、资金情况: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价:76.64万元人民币。二、采购项目简介:序号设备名称数量预算(万元)交货期质保期1新能源教学改装车1辆76.64合同签订后20天一年2整车故障设置平台和故障检测盒(包含软硬件)1套3整车故障设置与数据采集教学系统手持移动终端2台4动力总成拆装平台1台5充电设备装配与调试智能实训台1台6智能考核故障设置系统1套7汽车设计3D版1套三、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9、。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3、截止开标时间前的近期内,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并分别打印各项网页查询信息,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谈判;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供应商报名:1 .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

10、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2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六、磋商文件的获取:1 .市场主体须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每个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磋商文件及资料,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详见http:WWW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11、)。2 .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北京时间)请己报名供应商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及时关注有关该项目磋商文件发售信息。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 .获取磋商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23口9时00分(北京时间)。2 .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12、系统中上传加密响应文件。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和磋商信息: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9年5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3 .开启地点(远程开标机位):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6(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12楼)4 .其他有关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请各供应商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

13、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5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九、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十一、

14、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 .采购人: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地址:郑州市茂花路6号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391-672646222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71-65942911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期:2019年5月10日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 .资金来源1.1 采购人已筹集资金,用于支付“磋商项目资料表”中采购人采购项目的费用。2 .采购方式及磋商供应商要求2.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成交人。2.2 磋商供应商要求:符合“磋商项目资料表”中要求的。2.3联合体供应商(如允许)2.3.1两个

15、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磋商。2.3.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2.3.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2.3.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3.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

16、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 .磋商费用3.1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4 .磋商文件构成磋商邀请函竞争性磋商须知合同格式合同条款资料表磋商项目资料表采购服务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磋商评审办法4.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

17、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5 .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5. 2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6. 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磋商

18、响应文件没有满足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 .磋商文件的澄清6.1 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6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7 .磋商文件的修改7.1 必要情况下,采购人可能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7.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供应商,对

19、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 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问题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8. 2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

20、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 3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9 .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1 .1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成交,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9 .2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磋商文件的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磋

21、商响应文件在磋商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10 .磋商报价10.1 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总价。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多方案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详见“磋商项目资料表”要求。10.2 磋商报价表上的价格为磋商时的参考价格,磋商小组以最终磋商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10.3 由于本次采购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评审、二次报价形式,请各供应商仔细认真研究河南省交易中心上的操作手册。11 .磋商货币11.1 除“磋商项目资料表”另有规定外,磋商须以人民币报价。12 .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12 .1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证

22、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详见“磋商项目资料表”要求。13 .2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详见“磋商项目资料表”要求。13 .证明供应产品/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3.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文件证明其提供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 .磋商保证金14.1 供应商磋商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磋商项目资料表”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14. 2磋商保证金可采取“磋商项目资料表”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提交。14.3对于未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以前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

23、对磋商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4 .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五日内予以退还。15 .5下列情况发生时,将不退还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六)法律、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16 .磋商有效期16.1 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见“磋商项目资料表”中的磋商有效期要求。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实质

24、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项目资料表”中的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17.1 1供应商须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响应性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hntf格式),应在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17.2 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为“河南省公共

25、资源交易中心(WWW)”网站提供的“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性文件。17.3 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时,“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左侧栏目“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正文”、“报价一览表”制作完成后须加盖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左侧栏目“响应文件正文”中的所有可编辑内容(包括响应性文件封面、响应性文件部分格式)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并将所有不可编辑扫描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等扫描件)电子签章(企业电子签章)。17.4 响应性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性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

26、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性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6 .5响应性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16.6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性文件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用法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性文件(*.hntf格式和*.nhn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四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上传17.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上传17 .1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hn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供应商因

27、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性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86095959o18 .迟交的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18.1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9 .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 供应商如需要修改已上传成功的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撤回并修改,并于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五磋商和评审20 .开始20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工作。21 .2供应商应由指定的代表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的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最终

28、)报价。21 .磋商小组21 .1磋商和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组成详见“磋商项目资料表”。22 .2评审专家应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2 .磋商过程和评审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部分的规定进行。六授予合同23知识产权23.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

29、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3.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3.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23.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合同的授予2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

30、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 .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结果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5 .否决所有磋商和重新磋商25 .I如磋商小组认为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均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否决所有的磋

31、商,依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采购人将宣布本次磋商无效,并重新组织磋商。26 .招标代理服务费26.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27 .签订合同27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8 .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履行成交的各项承诺,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决定,该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人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第二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磋商。28 .合同分包28.如采购人允许磋商供应

32、商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1.2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3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9 .合同转包

33、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0 .履约保证金30.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详见合同资料表)的履约保证金。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1 .履行合同3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

34、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七、磋商纪律要求33.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5、;(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4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九、其他35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

36、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36 .政策功能(一)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为贯彻落实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T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并

37、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设-3席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详见评审标准)。(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评审标准)。(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38、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评审标准)。(四)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规定,本项目如涉及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五)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部分合同格式甲方: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经双方平等协商,就项目,签订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

39、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总价:资金来源: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条款及附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且双方认识一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补充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3、磋商文件、附件,响应文件及其它优惠条件承诺书;4、技术规范;合同履行中甲、已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三、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及标准1、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约定为国家、郑州市、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2、适用的标准规范双方约定本项目适用国家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双方协商标准。四、本合同内容及范围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双方的

40、权利和义务1.1 双方有责任在合作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2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中的各项条款。1.3双方应精诚合作、共同配合完成合同各项内容。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 甲方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设计工作量及合理的设计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2.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要的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前一阶段(工可报告)的全部设计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2.3 甲方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负责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乙方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

41、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乙方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2.4 甲方不应对乙方提出不符合系统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甲方不应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设计周期。2.5 由于执行甲方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的设计质量事故应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设计技术要求的规定,完成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工作。3.2 乙方应做好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42、并对本合同工程的设计质量负责。3.3 对于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甲方均不承担责任。3.4 乙方应将全部保险费计入合同报价中,甲方将不另行支付。3.5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乙方采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该供应商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用。3.6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乙方除在履行本合同下义务时可向受雇于乙方的相关研究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

43、情况下(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之后)向第三者透露。3.7 甲方及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3.8 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指示,积极配合咨询单位工作。六、知识产权甲方拥有乙方基于本项目针对甲方需求提供的服务和技术的知识产权;七、资金支付: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后并送至甲方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100%。八、后续服务承诺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各项招标工作,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招标所需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2乙方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期的后续服务,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1)开工前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

44、交底工作;(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3)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甲方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提交设计工作报告。3本项目设计变更的设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完成设计,提交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其费用应视为已含入合同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提供预算金额并由设计代表签字确认。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帐号: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帐号:注:本合同格式仅供参

45、考。第四部分合同条款资料表本表资料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此资料表带的为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不满足,将导致无效响应或不予接受。条款号内容1采购人名称: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2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币种:人民币3履约保证金形式: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质保期:质保期1年6项目地点: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7付款方法和条件: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报告并送至甲方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100%O第五部分磋商项目资料表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磋商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本项目资料表中注“*”为磋商供应商必须满

46、足的条件,如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条款号内容说明1采购人: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地址:郑州市茂花路6号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371-672646222采购项目: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汽车新能源技能大赛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算:76.64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均为无效响应。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371-65942911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4*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3、截止开标时间前的近期内,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并分别打印各项网页查询信息,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谈判;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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