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县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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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乐县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23)35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

2、,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保障基础、普惠均等、多元参与、系统衔接的原则,加快建设具有南乐特色,覆盖全体老年人的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工作目标按照“突出一个导向,建设五大体系,强化三项保障,实现四心目标的基本思路,即:突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导向,建设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设施、运营、照护、政策支持五大体系,强化组织、资金、人才三项保障,实现养老服务暖心、老人亲属安心、老年人舒心,让党委、政府放心的目标,推进南乐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实施养老示范创建工程,

3、培育南乐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南乐特色亮点经验。到2025年底,城关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开始运营、新创建6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0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累计完成8个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884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二、重点任务(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1 .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研究制定南乐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见附件),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严格落实。县直各单位要对照南乐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服务项目、覆盖范围和服务标准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调整本部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主动响

4、应机制。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准确研判老年人失能状况及服务需求,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主要依据。到2024年底,县培育至少1家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机构。到2025年底,对有需求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现全覆盖。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政策找人”,依托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立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档案,统一归集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身份信息和服务信息。通过能力综合评估、上门巡访等方式,精准识别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推进服务对象信息、服务保障信息归集互认、开放共享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加

5、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推动在残疾老年人身份识别、待遇享受、服务递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以“五星”支部创建为依托,实施农村老年人探访关爱,发挥“五社联动”作用,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贫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落实分层分类的差异化探访制度,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援助服务。(县统计局、民政局、工信局、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3 .落实基本养老服务待遇。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落实老年人高龄津贴,80-89岁、90-99岁、100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按照50元、100元、30

6、0元标准发放。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均为每人每月不低于75元。落实特困老人供养救助政策,对特困对象实行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L3倍执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体系4 .统筹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全面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群体需求,统筹规划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范建立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制定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的整体

7、方案并编制专项规划,落实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合理确定设施种类、数量、规模,加快构建结构科学、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逐步形成城镇社区“一刻钟”、农村“一公里”养老服务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5 .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机制,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单处用房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工作,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存量房屋资源,通过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因地制宜配齐城市既有居住

8、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底,新建居民住宅区、既有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均达到100%o支持村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互助养老、日间照料、托养居住、配餐送餐等养老服务。到2025年底,累计建成322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农村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6 .实施适老化环境提升改造。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鼓励已建成居住区实施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提升无障碍环境服务水平。重点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有条件的延伸至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

9、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内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到2025年底,累计完成884户以上。(县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三)创新基本养老服务运营体系7 .实施养老机构示范创建工程。通过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营、高品质服务,推进示范性项目创建,打造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示范项目。到2024年底,实现4个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4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个农村养老服

10、务中心。到2025年底,实现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率不低于60%,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创建率不低于30%。对发挥作用明显、服务标准高、服务人次多、社会效益好的示范点,给予适当奖补。(县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8 .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提质行动。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发挥其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在满足政策保障对象入住需求的基础上,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孤寡、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等。统筹利用土地出让收入、彩票公益金、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补助等资金,推动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到2

11、025年底,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达到2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购买意外险,按照意外险标准,由县政府负责为兜底保障对象购置意外险,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负担30%的意外险费用。(县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行南乐县支行)9,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实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养老服务,将闲置医疗床位转型为护理型养老床位。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签约医疗护理服务。开展家庭病床

12、试点,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以县医共体总院为龙头,辐射带动乡(镇)卫生院开辟医养结合功能,推动一级和二级医院、养老机构向医养康养联合体机构转型,有效促进医养结合向基层延伸。到2025年底,创建医养结合示范项目至少1家,初步形成具有南乐特色的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发展品牌。(县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10 .培育发展优质市场主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支持有能力的养老机构组网运营乡镇、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开展以“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急、助医”为内容的六助服务,提供日间照料、集中托养、居家上门服务。鼓励物业、家政服务等

13、企业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打造南乐县养老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到2025年底,培育至少1家本地知名养老服务机构,创建一批实力强、服务优、口碑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南乐特色养老服务品牌。支持村(居)长者普惠餐厅建设,打造“濮惠餐”长者食堂。(县民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11 .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托南乐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手机APP,适老智能用品,实现供需对接、智能监控,让老人融入智能化社会,乐享“数字生活”带来的便利。通过街道、社区组网运营,搭建机构、社区、家庭等相融合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形成供需充分对接、要素充分融合的养老服务智慧网络,为

14、老年人提供“点餐式”线上线下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养老机构“智慧消防”覆盖率保持100%O到2025年底,全县城镇社区基本实现利用远程智能、视频监控、一键呼叫等设备,构建智慧化关爱服务体系,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保留线下服务途径,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便利。(县民政局、财政局、工信局、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四)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增效扩容12 .强化老年人照护服务保障。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

15、水平动态调整。完善医养结合服务的医保配套支持政策,合理设置医保费用结算标准和方式,科学核定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医保限额。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做好基础准备工作,积极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试点,探索试行特困供养老人住院护理保险制度。(县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13 .持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强化老年人赡养人、扶养人依法履行家庭赡养的主体责任。加强家庭照护者培训,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开展养老服务技能进街道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帮助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护理人员逐步提高护理照料能力,不断巩固和增强家庭养老功能。落实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推行康复辅助器

16、具社区租赁,推动普及至老年人家庭。(县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14 .开展探访关爱服务活动。以“五星”支部创建为依托,通过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工站等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办理、家庭养老指导、供需对接等便民服务。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对于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采取设置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每月至少一次的探访关爱服务。到2025年底,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虬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县民政局、政

17、法委、文明办、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15 .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开展老年人文体休闲娱乐服务,免费开放体育、文化、娱乐、公园等场馆,老年人进入旅游景点以及体育健身等公共场所可享受半价以上优惠,70周岁以上免票。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由司法部门为60岁以上有法律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免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文广旅体育局、法院、司法局、民政局)(五)强化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16 .加强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基本养老服务经费按规定作为强制性、约束性指标列入各级财政预算,重点保障各级公办养老机构运维费用、人

18、员经费,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要,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加大彩票公益金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加大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社会工作、人员培养等方面的政府购买力度。积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支持县层面设立“濮养康”基金会。建立奖励基金机制,对品牌响、服务优、群众认可度高的服务机构进行奖补,树立正向激励导向。(县财政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17 .落实养老税费优惠政策。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

19、收入总额。提供房屋、土地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并取得免税资格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取得属于免税范围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或个人通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用于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支出,按规定比例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县财政局、税务局)18 .强化服务人才队伍支撑。拓宽人才来源渠道,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广泛吸纳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到养老服务岗位就业。按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75周岁以上服务

20、对象数量与公益性岗位100:1的标准提供政府公益性岗位支持。实施养老服务人员培优工程,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职业素养。到2025年底,全县新增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护理员不少于1500人。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岗位补贴、入职补贴、荣誉称号、晋级、奖励补贴等政策。(县人社局、财政局)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研究部署养老服务领域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指导、推动养老服务各项任务指标落地。(二)强化

21、监督考核。县政府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监督考核,具体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完善标准规范,发挥其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技术支撑作用,开展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三)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宣讲解读,公开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标准等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充分利用“敬老月”“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支持参与配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附件:南乐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附件1南乐县基

22、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对象艮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符合条件的参保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物质帮助按照我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对象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对缴费人员按规定给予缴费补贴。物质帮助按照我省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23、。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基础养老金,对缴费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缴费补贴。我省提高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和缴费补贴由省财政与市、县级财政共同承担支持责任,分担比例按照我省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执行。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老年人健康管理每年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照护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应

24、技术方案执行所需资金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支出。中央财政、省财政与市、县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地方负担部门分担比例按照我省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执行。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4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加强老年人能力评估与健康状况评估的衔接照护服务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及相关办法执行。县、乡级政府负责。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各乡镇服务对象F艮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5高龄津贴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物质帮助按照我省高龄津贴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当前标准80-90岁、90-99岁和百岁以上老年人

25、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50元、100元和300元县级政府负责,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县民政局、各乡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6最低社会保障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物质帮助按照国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我省社会救助制度相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适当补助。县民政局、各乡镇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等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7养老服务补贴采取

26、多种补贴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养老服务。物质帮助原则上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县级政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自行制定。特困人员按现行政策执行。县、乡级政府负责。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现阶段重点保障纳入分散特困供养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低保对象中的失能、高龄、残疾人家庭等8家庭适老化改造按照相关标准、分年度逐步为服务对象提供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物质帮助根据国家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执行。县级政府负责,省财政统筹中央下达及省级彩票公益金等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县民政局、各乡镇服务对象月殳

27、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特困老年人9特困老年人分散供养对选择在家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分散供养,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照护服务按照我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L3倍执行。照料护理标准根据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护理类型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执行。所需资金按原渠道由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县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适当补助。县民政局、各乡镇10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对需要集中供养的特困

28、老年人,由民政部门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就近安排到相应的供养服务机构,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照护服务所需资金按原渠道由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县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适当补助。县民政局、各乡镇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低保对象中经民政部门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等经济困难家庭中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对既符合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11护理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物质帮助原则上按照每人每月

29、不低于60元的标准执行。县、乡级政府负责。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12家庭养老支持服务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举办的照护培训等相关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照护服务具体补贴标准由县政府明确。县政府负责,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中支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13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集中供养对老年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且

30、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医疗等保障。照护服务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我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共同承担。县退役军人局、卫生健康委、各乡镇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14残生贴度人补难人补重疾理困疾活和残护贴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老年人提供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老年人;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或其他残疾老年人。物质帮助按照国家和

31、我省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相关规定执行。当耐示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75元。县政府负责,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分担办法按照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执行。县民政局、残联、各乡锁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老年人15康复辅具适配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提供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照护服务按照我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县政府研究确定当地财政补贴标准。县、乡级政府负责。县残联、民政局、各乡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16无流讨人救活的乞年会生着浪老社助

32、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物质帮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实施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所需资金按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支出。县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适当补助。县民政局、各乡镇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群体中的老年人17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由县财政全额或定额补贴,并给予医疗救助。物质帮助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标准按照我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执行。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保;定额资助低保对

33、象、返贫致贫人口中的老年人,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标准执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中支出。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合理安排资金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予以补助。县医保局、各乡镇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18探访服务面向服务对象提供上门探访关爱服务。关爱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探访关爱服务,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防护、权益维护等服务。县、乡级政府负责。县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残联、各乡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

34、年人19优先享受机构养老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照护服务按照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制度执行。县、乡级政府负责。县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各乡镇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辖区内特困、独居、高龄、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人20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维修服务上门提供居家基本维修等关爱照料服务物业服务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每半个月开展一次上门维修服务,提供居家基本维修服务。县、乡级政府负责。县住建局、民政局、各乡镇60岁及以上街道、社区、机构老年人21文化娱乐服务开展文化娱乐活动进机构进社区服务,为社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服务,

35、丰富文体生活文化娱乐免费开放体育、文化、娱乐、公园的场馆,老年人进入旅游景点以及体育健身等公共场所可免票。定期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进机构进社区活动。县、乡级政府负责。县文广旅体局、民政局、各乡镇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60周岁以上社区居家养老老年人22互联网+医疗服务建立远程问诊专家库,实施远程问诊。医疗照护互联网+医疗服务,建立远程问诊专家库,对接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施远程问诊、会诊,方便社区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问诊服务。县、乡级政府负责。县卫健委、民政局、各乡镇低保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低保边

36、缘、支出型困难等经济困难家难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23托养服务经认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可提供在公办养老机构中集中托养服务托养服务按照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制度执行,减免床位费。县、乡级政府负责。县卫健委、民政局、残联、各乡镇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及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24家政关爱服务为经认定范围内的老年人提供助洁服务关爱服务将家政关爱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内容,定期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及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助洁服务县、乡级政府负责。县财政局、商务局、民政局、各乡镇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25优待服务城市公共交通费用减免优待服务

37、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公交卡,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新增公交车辆为低地板或低入口车型。县、乡级政府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为入住机构特困、经济困难老年人购置意外保险26保险服务为入住机构特困、经济困难老年人购置意外保险意外险服务按照意外险标准,县政府为入住机构特困供养老人购买意外险,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负担30%的意外保险费县、乡级政府负责。政乡政财各县田即镇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27法律服务由司法部门为60岁以上有法律服务需求的老年人依法免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诉讼服务老年人因追索赡养费、抚恤金、经济补偿金或者

38、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供相关证明,经人民法院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可依法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按照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执行;需要获得法律服务,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县、乡级政府负责。县人民法院、司法局、各乡镇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60岁以上老年人28医养签约服务医养签约服务,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医养签约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

39、疗服务。县、乡级政府负责。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60岁以上,经认定为慢性病老人29慢性病服务老年人慢性病服务医疗服务加强对居家老年人常见病、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经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认定通过后的参保老人,按照规定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县、乡级政府负责。县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乡镇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部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30划育别助计生特扶金采取发特别补助金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养老服务物质帮助按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县、乡级政府负责。县卫生健康委60周岁以上社区居家养老老年人31建立社区“养老顾问“制度提供养老服务政策、业务咨询等服务关爱服务重点在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等场所,向老年人提供政策宣传和养老服务业务办理咨询等。一并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特殊老年人委托,依法代办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等事务。县、乡级政府负责。县民政局、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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