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经费2020-2022年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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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项目经费(2020-2022年)绩效评价报告海宁市财政局根据政协海宁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委托市财政局对科技项目经费进行绩效评价的函,市财政局会同第三方中介机构组成评价小组对“科技项目经费(2020-2022年)”(以下简称“科技经费”)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组采取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现场走访、材料审核、分析统计和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分别召开了部门和乡镇相关人员座谈会,现场调查企业63家,审核材料830份,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554份,发出成效调查表876份,回收752份,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征求市科技局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本次评价综合得分为88.59分,结果为“良好”,现将有关情况

2、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相关政策1 .关于全面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办发(2019)124号),涉及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主体发展、有效促进科技创新活动提升、优化引育科技双创人才队伍。2 .关于建设长三角人才生态最优市的若干意见(海委发2020)18号),涉及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承载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创新动能及优化人才发展服务生态。(补助标准详见附件2)(二)绩效目标1 .目标设定2020年:全社会R&D经费支出超30亿元,占GDP比重达2.9%;新增高企数量60家以上,省科技型企业60家以上;省级企业研究院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0家;全市科技孵化

3、、加速企业产值达到7亿元以上;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量2家;新增培育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培育嘉兴级域外孵化器1家;技术交易额突破2200万元;抵用科技创新券240万元;推荐上级海外工程师列入8位。2021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75家;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15%;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L6%;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150家;省海外工程师入选数8人;高层次科创项目落地数40个;高新技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20%;浙江省“万人计划”入围答辩数1人。2022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家;新

4、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达到120家;全市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45%;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达到76%;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率达到85%,市级专项资金均在1个月内及时兑付。2 .完成情况“科技经费”总体较好完成了各年绩效目标,其中2020年完成9项,未完成3项;2021年完成8项,未完成1项;2022年完成5项,未完成1项。(三)资金情况三年预算安排32352.46万元,实际支出30648.30万元,其中:2020年预算安排13914.10万元,实际支出13016.85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8225.36万元,实际支出8079.75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10213.00万元

5、,实际支出9551.70万yco二、取得成效(一)高质量培育创新主体,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科技企业队伍增量提质。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和“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2020年以来累计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4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602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640家,新认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1家,2022年10家企业列入全省高企创新能力500强。企业研发机构扩面提升。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并向省级以上晋级,浙江*成功列入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累计认定省企业研究院19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25家,全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从2020年的60.5%提升至2022年的79.

6、56%o创新活力动力更强更足。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0年以来新增省“尖兵”“领雁”研发计划立项15项,2项目列入2023年中央引导资金项目,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5478项,累计15项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励,全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率从2020年的74.5%提升至2022年的89.08%o(二)高标准打造创新载体,平台创新支撑能力有效夯实。全面启动建设“一校、一城、一廊”为核心的杭州湾北翼科创枢纽,首期鹃湖科技创新园已全面启用,成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科创中心连续三年评价优秀,海宁市科技孵化(加速)企业累计认定378家。成功承办首届长三角G60科创

7、走廊(浙江)科技孵化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新增海宁长三角空天动力研究院、杭电海宁技术转移中心,与清华长三院共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海宁国际创新中心”。扩容科研仪器设备共享资源库至170多台,已有35台被全国175家企业和单位使用,使用频率超680次。(三)高要求深化创新服务,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更加优化。资金赋能有效落实。认定944家科技支行支持科技成长型企业,截至2022年四季度,8家科技支行支持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达70.18亿元,惠及342家入库企业。人才赋能成效明显。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育,2020年以来,1人入选“海外优青”项目(嘉兴唯一),5人入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1个团队入选省领

8、军型创新创业团队,49人入选省级海外工程师。2020年以来,累计开展专家“技术巡诊”、座谈交流等300余次,通过“淘科技”平台成交产学研合作项目154项,成交金额L04亿元。加强科技特派员服务,选派14名高校院所技术专家入驻重点农业企业。三、存在问题(一)科技核心指标与经济体量不够匹配1.高企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尚显不足。海宁市、嘉善县分别位列全国县域高质量发展百强第16位和53位,虽然海宁市整体经济体量高于嘉善县,但高企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均低于嘉善县。2022年海宁市GDP为1247.00亿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315.34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

9、比重25.29%;嘉善县GDP为863.48亿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52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352.01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0.79%o指标海宁嘉善2020年2021年2022年2020年2021年2022年GDP(亿元)1030.001196.001247.00655.77789.00863.00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户)9410210812814415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亿元)244.81275.46315.34203.21283.67352.0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3.77%23.03%25.29%30.99%35.95%40.79%2 .企业研发成果

10、质量有待提高。发明专利授权需要实质性审查,因此更能准确反映技术研发实力。从海宁市专利授权数量来看,2022年与2021年基本持平,比2020年有所增长,但发明专利授权数量2022年和2021年均比2020年减少了18%左右,三年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占当年专利授权数量比例仅在10%左右。年份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专利授权数量占比2020757.005,805.0013.04%2021612.006,390.009.58%2022619.006,386.009.69%合计1,988.0018,581.0010.70%3 .研发活动部分指标排名靠后。海宁市企业研发活动部分指标在嘉兴全市排名靠后,2022年海宁

11、市规上工业R&D经费支出同比增幅2.5%,排名第8;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率89.08%,排名第6;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79.56%,排名第6。指标2020年2021年2022年指标值嘉兴排名指标值嘉兴排名指标值嘉兴排名规上工业R&D经费支出增幅5.20%-15.90%72.50%8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率74.50%681.81%789.08%6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60.5%668.99%779.56%6(二)精准扶持目标与资源投入不够匹配1.年度目标不够清晰。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未与政策相结合进行年度分解落实,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申报的年度绩效指标不够全面,也没有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和目标完

12、成进度及时分析,对政策进行及时修订完善,不利于执行政策时把握扶持重点和发展方向,难以发挥政策的纲领性作用。2 .政策设计不够精准。存在政策洼地以及未执行条款,一是嘉兴市本级及其他四县两区“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政策支持;二是通过政策实施情况对比分析发现“社会力量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三年未兑现,“市外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兑现一家企业。3 .资金分配不够科学。一是部分政策按统一标准分配资金,难以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如:研发费加计扣除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统一按研发费10%进行补助。而嘉善则对符合要求的企业采取竞争性分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进行排名,按名次分别给予10%、5%、2%的补助

13、,补助最高30万元。二是资金总体投入结构不够合理,可持续性有待考量。近三年专项资金主要集中在科技创新主体发展、科技创新活动提升两方面,占比79%,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双创人才队伍占比仅为21%o(三)配套措施建设与管理要求不够匹配1.政策实施细则不够精简。目前针对海政办发(2019)124号出台了多个细则,2020年5月海市科局2020)12号文件涉及孵化器、科学技术奖励、淘科技、创新券、海外工程师等项目,2020年6月海市科局(2020)13号文件涉及科技计划项目,2021年7月海市科局(2021)17号文件对政策进行了补充。文件多而散,给解读政策、学习政策、清理政策造成不便。2 .项目管

14、理办法不够完善。2020年制订的海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立项项目未设置预期目标的最低标准,不利于筛选高质量项目。项目验收相关规定的阐述也不够明确,如完成和基本完成、技术指标和核心技术指标、全面完成和未全面完成等没有量化标准作为依据加以判断,自由裁量权较大,不利于分配公平性原则。项目申报任务书上的量化指标在验收环节未严格参考,部分企业经济指标未完成也通过验收并获得补助,如:浙江*有限公司“适用于黑硅制绒和无网结印刷的正面银浆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累计利润和缴税目标分别为60万元、11万元,实际完成T45.82万元、0.24万元。3 .后续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重立项、轻跟踪管理,部分项目持续影响

15、效应不高。一是存在财务处理和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如:海宁*有限公司协同创新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未按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二是出现企业取得补助后即关停注销的情况,如:浙江*有限公司2022年收到各项科技专项补助265.00万元,目前企业已停产,处于关停状态;三是海外工程师项目重“弓I”轻“留、用,海宁*有限公司2020-2022年期间引进5名“海外工程师”,受补50万元,但截至评价日,已仅剩1人;四是未按实施细则要求对受惠企业预期经济技术指标跟踪管理,2020-2022年“淘科技”平台成交项目企业89户获得补助1,138.95万元,后期未对申报时的经济技术指标如利润、税收、

16、就业岗位、产量、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绝对转化率等进行跟踪;五是对乡镇履职的监管还不够,部分乡镇存在跨年度延迟转移支付的情况。(四)创新环境建设与企业需求不够匹配1.宣传效果不够理想。学习政策、了解政策、在众多政策信息中筛查适合本企业的扶持政策是企业进行申报的前提,但问卷调查统计,服务对象仅19.21%对政策非常了解,有51.77%了解基本政策但很多细则不是很清楚,有29.02%对政策不太了解。座谈会中也有较多企业反映没有系统化的深入了解政策信息的平台,政策及其操作意见散布在多个部门网站中,全面掌握和了解信息较困难。2 .申报平台不够集中。科技孵化项目需在嘉兴市惠企政策直通车系统平台申报、省科技

17、进步奖需在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申报、淘科技项目需在淘科技平台申报、科技创新券以及省尖兵领雁项目等项目需在浙江省科技大脑申报、市级研发中心需在海宁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申报,企业申报人员容易出错且重复工作,造成工作效率低。3 .验收审核不够严谨。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分配资源,引导干实事的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若把关不严,会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更会损伤其他企业的创新积极性。绩效评价发现项目验收审核未严格遵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一是协同创新项目立项评审时,评审专家组有技术专家但无财务专家;二是补助发放对象出错,项目实际申报单位和运行单位的补助拨给了同一投资主体的另一公司(6月底前已整改完成)。四、完善建议(

18、一)强化主体作用,打造创新发展新格局科技部门应协同相关部门营造创新氛围,提升科研机构和高企的责任感,鼓励科技型企业提高在市场经济中的核心竞争力。1 .高水平培养主体创新理念。在精心编制科技创新规划基础上,科技部门要广泛听取企业和技术人才的意见建议,对资源要素深入调查论证,对资源配置进行事前评估,设计与我市经济体量相匹配的科技发展政策,破解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层管理者的理解认知误区,加强引导、精准培训,适当运用科技金融、投资基金等调节工具,有效引导市内外优质社会资本投入,激发企业申报高企的积极性。2 .高效能激发主体研发动力。科技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校企合作资源,引导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通过模仿

19、创新、合作创新进一步拓展到自主创新,并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制度,通过利益分配让科技人员的成果和技术能够体现价值,充分激发科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进而提高成果质量,加速成果转化为产值。3 .高协同开拓主体研发活动。科技部门要协同经信、人社、组织等部门建立人才、技术等资源共享、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创新载体的协同辐射作用,打破各产业、各企业的技术壁垒,集聚整体资源推动产业升级,针对不同的企业实行分批分类指导,形成培育梯度,引导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持续开展研发活动,以点带面,增加研发投入,吸引更多丰富的研发资源,取得更多的科技成果。(二)深化政策引导,打造创新发展新重点完善

20、科技创新政策体系,通过“立导向、抓重点、堵漏洞、打补丁”等方式精准施策,提升科技企业获得感,促进科技平台高能级建设。1.合理分解年度目标。科技部门要根据科技规划总体目标结合政策对相关指标分年度进行分解,细化、量化预期项目产出和效益目标,做到年度有目标、工作有方案。每年对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和政策实施方向进行分析,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加以调整完善,使政策更加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2 .精准设计科技政策。科技部门要充分运用激励性和规制性政策,因时施策、因势施策,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荣誉鼓励、资金奖励和规制性措施等不同措施。对资金奖励性政策要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对实施以来基本无企业享受的政策条款,可适当降

21、低相关标准或修订删除;对目标基本完成或不再符合引导方向的政策条款,予以取消或调整。调整完善要确保政策稳定性、杠杆性、引导性、推动促进性等原则。3 .科学调整资金结构。科技部门要优化调整资金分配方式方向,提升资金投放精准性和有效性。积极抓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增强科技平台内生动力和带领力。对一般性的创业创新活动,更多地引入竞争性分配,使财政资金投入到那些需要大力发展的技术难点、关键领域和行业。(三)细化配套措施,打造创新发展新氛围多措并举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制度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机制,不断提升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效益化和规范化水平。1.梳理完善实施细则。政策内容和实施文件较多给操作经

22、办人和企业申报带来诸多不便,建议对这些文件进行梳理归并,让细则简明扼要、便于理解,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服务。2 .研究制订管理办法。高标准完善现有科技创新项目信息库,充分调研并根据实际执行出现的问题及时出台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明确各项申报标准和要求,量化相关指标,以便科学管理科技项目,避免企业申报项目时夸大投资和预期效益,规范使用科技经费。3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财政资金的作用体现在对企业后续投入的引导上,既要对资金进行跟踪管理,也要对受补企业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既要有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也要建立起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同时要强化科研诚信和创新尽职免责机

23、制建设,形成科技创新良好氛围。(四)优化环境建设,打造创新服务新生态优化科技创新服务供给,搭建公平公正、开放安全的服务平台,不断为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营造更好环境、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1.提升科技创新宣传效果。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同,搭建起固定且受众广泛的信息共享平台。涉企政策的信息发布、变更调整、终止废止等以及实施细则的解读都能在信息平台上查询并学习。政策的解释可以用实例来说明,让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提升企业的获得感。4 .整合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议向上呼吁由省科技厅出面整合现有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供需精准对接的综合平台,统一归总、设置模块、自动生成数据,提供更快捷便利的使用体验和数据分析,既方便受益对象,也能方便政策管理和执行,实现互利共赢,提高工作效率。5 .规范科技创新验收审核。切实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规定,建立完善内部操作规程,加强对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资金拨付、监督审核各个环节的管理,项目审核要从备案着手结合行业实际情况进行审核,避免与实际相差较大,或者实施后虎头蛇尾的情况,发挥财政资金更大效能,实现政策的公平性。本次评价由于项目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泛,在评价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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