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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城商务(2023)130号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厢区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局属各有关股室:为建立健全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经研究,制定了莆田市城厢区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局2023年12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莆田市城厢区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商务领域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保障居民基本
2、生活需要,维护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福建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莆田市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商务领域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瓶装饮用水、方便食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商品脱销、断档、滞销的状态,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第二章组织体系2.1 组织机构成立区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
3、件应对处置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商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各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流通股。2.2 协调领导小组职责(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商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组织、协调全区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二)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研究、决策,按照本预案和上级相关要求及时启动或终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组织相关股室、有关商贸领域企业应对处置,协调其他有关单位共同开展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2.3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一)市场流通股工作职责。牵头协调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有关工作,组织落实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副食品基地、大型商超、连锁商超等企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二)电商股工作职责。组织落实民生类电商平台企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三)办公室工作职责。协调落实应急保供工作人员调配、后勤保障、信息发布、对外宣传等工作。(四)财务室工作职责。协调落实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资金保障工作。(五)其他股室。按照局班子及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第三章监测预警3.1 市场监测各责任股室应持续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机制,将规模较大或具有代表性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5、、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等重点商贸企业纳入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网络,强化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分析功能;同时依托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应急商品管理等平台,指导样本企业和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准确、及时填报生活必需品价格、销售量、储备量等相关信息。3.2 属地报告各责任股室通过对辖区重点商贸企业日常监测,以及特殊时期(重要节假日、异常气候、突发事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有关要求,做好各类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监测。在辖区重点商贸企业出现重要生活必需品抢购、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等情况,以及可能发生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或潜在隐患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6、。3.3 分级预警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确定预警分为3级: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I级市场异常波动;橙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11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于11I级市场异常波动。各责任股室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辖区镇街、单位、企业报告的,应立即组织力量对异常波动或报告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和确认。(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市场异常波动:1.在市中心城区(龙桥街道、凤凰山街道、霞林街道)发生市场异常波动;2 .在3个镇(街道)发生市场异常波动;3 .根据有关要求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11级市场异常波动:1.在市中心城区街道之一(龙桥街道或凤凰
7、山街道或霞林街道)发生市场异常波动;4 .在2个镇(街道)发生市场异常波动;5 .根据有关要求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11级市场异常波动的。(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II级市场异常波动:1.在1个镇(街道)发生市场异常波动;6 .根据有关要求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n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第四章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在辖区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发生后,全区商务系统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商务局的业务指导下,按照莆田市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其中,属于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区商务局提请市商务局组织协调区商务部门开展应急响应;属于11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区商务局提
8、请市商务局组织协调区商务部门开展应急响应;属于11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区商务局开展应急响应。4.2 应急措施(一)加强保供监测预警。及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强化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监测,及时收集汇总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做好市场异常波动影响范围和程度评估,做好紧急和异常状况信息的上报、通报工作。(二)加强会商研判。出现较大规模市场异常波动或供求失衡现象时,及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加强与发改、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研判市场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现象的原因及当前供需形势,根据研判结果作出应急保供工作部署,针对性采取应急保供工作措施。(三)
9、拓展采购及货源渠道。督促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重点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加大采购力度,及时调运配送,增强市场供应能力;必要时协调组织应急生产及异地采购,开展产销对接。(四)开展跨区域调配。协调市场保供重点企业从周边未发生市场应急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区内资源不足时,可向市商务局申请市内调剂;市内资源不足时,提请市商务局向省或国家申请省内或国内调剂。(五)开展应急保障供应。发挥重点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副食品基地等企业作用,在当地市场异常波动或失去供应能力时,采取直供直销、临时设点、平价销售等方式开展应急保障供应。(六)定量、限量供应。出现特别严重的市场秩序波动及供需失衡现象时,可依法
10、依规提请采取对重要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限量销售等措施。4.3 信息发布各责任股室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过程中,应同步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和处置措施进行宣传引导,有序减少和消除突发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信息发布应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第五章应急终止5.1 终止响应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状态消失后,由各责任股室按程序提出终止实施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相关应急响应措施。5.2 善后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各责任股室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商贸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1、;同时认真总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经验做法和短板不足,完善应急体系建设。第六章应急保障6.1物资保障各股室应建立完善生活必需品日常监测机制,将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瓶装饮用水、方便食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作为重点监控产品,确定应急保供重点企业,鼓励重点企业在灾害性天气及重要节假日前适当增加生活必需品库存储备;完善以大型批发、零售企业为主体的生活必需品等物资投放网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紧急调用和应急运输渠道畅通。6. 2资金保障有关责任股室要做好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并按相关规定统
12、筹使用。6.3秩序保障区商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秩序监督管理,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第七章附则7.1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补充;7.2 本预案由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局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7.3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附件:莆田市城厢区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附件莆田市城厢区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出现异常波动或潜在隐患各股室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等级广L在辖区三个街道:发生市场异
13、常波动;2.在3个镇(街道)发生市场异常波动;3.根据要求或特殊需要划为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1.在1个及以上街道:发生市场异常波动;2.在2个镇(街道)发生市场异常波动;3.根据要求或特殊需要划为II级市场/1.在1个镇(街道):发生市场异常波动;2.根据要求或特殊需要划为H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常波动的。I级市场异常波动,启动红色预警级市场异常波动,启动橙色预警In级市场异常波动,启动黄色预警由市商务局组织协调 区商务部门开展应急 响应由市商务局组织协调 区商务部门开展应急 响应由区商务部门开展应 急响应。分级响应,采取应急措施信息发布。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和处置措施进行宣传引导定量、限量供应措施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局办公室2023年12月19日印发一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