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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是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有力抓手,既可以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又可以通过分类梳理、认真研析,推动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日前,市纪委监委围绕深化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调研。一、查找影响以案促改工作质效的因素市纪委监委专门出台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明确选取案件、制发文书、组织实施、专题报告及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关键人员谈心谈话、重要岗位轮岗交流、开展系统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具体措施和要求。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选取件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场,对
2、万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人主动交代问题,人主动退缴礼品礼金。同时,组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及案件审理等部门对典型案例进行集体“会诊”,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份,开展系列专项整改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条。二、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以案促改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当前,坚持一案一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浮在表面,重视个别显性问题的“当下改”、忽视制度机制的“长久立”;有的针对性不强,整改措施列了几十条,和案件暴露问题紧密相关的不多;有的把以案促改等同于警示教育,只抓警示不抓整改,等等。必须切实构建从案件查处、专项整治到完善制度、整顿作风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的整改工作机
3、制,提高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思想认识方面。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在以案促改工作中,无论是主体责任,还是监督责任,在落实上都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党组织负责人对以案促改的制度设计不知晓,认为以案促改就是传统意义上的警示教育。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自身职责并不清晰,相关领导干部仍然认为以案促改就是纪委监委的事,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有的基层单位针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开展整改的情况不理想,抹不开情面动真碰硬,甚至有的党组织还出面说情只做表面整改。方式方法方面。有的把以案促改等同于案例分析,开个警示教育会就匆匆了事,工作实效性不强。有的筛选案件类型单一,选择案例主要
4、集中在关注度高的贪污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其他类型案件如“四风”问题、失职失责案件则选择较少。有的地方和单位没有利用案件个性化特点有的放矢开展分级分类教育,警示教育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不强。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标本兼治的方法和路径的理解仍然有差距,仍在强调侧重从违法细节还是违纪行为来深挖问题线索,没有落实从政治纪律查起的相关要求。有的审查调查部门只思考如何突破案件,在案件查办完移交给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后,对案件结果和效果很少跟踪,多数案子没有再开展剖析。工作成效方面。有的选取案例聚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不够,剖析报告千人一面,存在形式化、格式化倾向,未能达到精准点穴、触碰灵魂
5、的效果。有的案例整改意见建议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缺乏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警示震慑和制度补漏没有做到位,思考以案促改的范围和方式不够全面,同级别、同类别的案件在教育整改的范围和对象上还存在不够精细、效果不够好等问题。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以案促改效果不够关注,缺乏后续跟踪、监督落实,对整改措施落没落实、整改效果如何,缺乏综合评价。三、正确认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意义作用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深化以案促改,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把以案促改、以案促
6、治做实做细做出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应。以案促改打通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是把握一体推进“三不”内在联系、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载体。查处腐败案件,一个重要目的是要消除阻碍制度执行、影响治理能力的消极因素,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既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又推动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使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释放执纪执法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做好”后半篇文章”的意识,有利于从立案起就要注重查找和梳理问题发生的根源、漏洞,提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对策建
7、议。针对典型案件“解剖麻雀”、找准“病灶”,精准发现个案背后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制度短板、机制漏洞在哪里,就向哪里发力。通过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实施专项治理等措施,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消除盲区,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不断压缩腐败滋长空间。四、发挥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功效,提升综合效应的实现路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探索深化以案促改的思路举措,紧紧扭住“改”这个关键,牢牢把握“治”这个根本,以有力有效措施,真正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在推动标本兼治中的功效,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一要抓好以案促改,“案”是基础一是精选案例。
8、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调查阶段,就要思考和筹划结案后的教育、整改等工作,形成一案一总结的工作机制,为开展以案促改打牢基础。要精心筛选案例,既精选相关系统和行业内的同性质案例,又精选本地区本单位的身边案例,既精选党员干部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的案例,又精选不正确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工作失职渎职的案例,确保案例针对性、教育性全面覆盖、全员覆盖。二是深入剖析。在查摆问题、以案施教上狠下功夫,针对案例找准党纪国法教育主题,准确、全面、透彻地进行剖析,从中找出发案特点、发案规律和发案原因,深挖根源。三是找准对策。在吃透案情基础上,针对发案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进一步明确需要
9、整改的具体问题,推动以案促改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制度、堵漏洞、补短板。要做深做实警示教育。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推进以案促改的重要抓手,把惩治腐败的成果转化为预防教育的“治本”成效。在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同时,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感染力、穿透力。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实践中,一些地方纪委监委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系列警示教育活动,让案件当事人现身说法,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认清“围猎”和被围猎”的本质,内心受到强烈触动,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二要抓好以案促改,“促”是保障一是强化责任。以案促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和以案促改责任单位共
10、同努力。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以案促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督促以案促改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指导和督导分管范围内的以案促改工作,推动以案促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一方面,要压实案发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问题、建章立制等工作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推动责任,把以案促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了解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
11、,及时督促提醒,对落实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二是强化督导。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以案促改工作的全程督促指导,通过推动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开整改情况等措施,倒逼责任单位真改实改。要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贯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具体落实责任,是以案促改做实做细、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党委要把以案促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以案促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组织领导。纪委监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以案促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明确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责任分工,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制
12、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制度规定等,推动落实以案促改责任。案发单位要切实落实整改责任,下狠劲、出硬招,全面深入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要及时组织“回头看”,通过实地查看、回访调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及时整改。三是强化评估。以案促改各项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组织“回头看”和跟踪评估,通过座谈了解、实地查看、回访调查等方式,常杀“回马枪”,防止出现“雨过地皮湿”现象,确保震慑常在。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惩腐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这个“后墙”任何时候都不能松。同时,又要防止为办案而办案、把“惩呜”治”割裂开来。查处腐败案件,一个重要目的是
13、要消除阻碍制度执行、影响治理能力的消极因素,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案促改打通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是把握-体推进“三不”内在联系、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载体。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查办的一开始,就要对落实“三不”一体推进、做好以案促改进行谋划。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个案中看全局,精准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以此推动区域、领域重点治理,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要抓好以案促改,“改”是关键一是扭住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围绕落实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剖析个案找出的症结漏洞
14、,围绕重点环节和部门,找准问题症结、监管漏洞和廉政风险点。二是瞄准关键。以案促改工作既要全员参与,又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及廉政风险较大的岗位这个重要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分类推进以案促改。三是创新方式。围绕提高以案促改工作质效,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教育感染力和整改自觉性。四是加强联动。加强以案促改责任单位内部联动和系统上下联动,明确牵头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规范内部衔接运行流程,防止出现“上改下不改、头动脚不动”现象,要建立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等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认真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特点及成因,深挖案件背后隐藏的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漏洞,精准开展专项治理,推动以案促改点上着力、线上延伸、面上拓展,确保在改上见真章,在“治上显成效。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分析,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指导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把惩处、监督、教育融合起来。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弊病和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督促案发单位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对现行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