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简城第三小学工会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简阳市简城第三小学工会管理制度.docx(2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简阳市简城第三小学工会管理制度学校民主管理制度一、为了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学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依据教师法 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制定我校民主管理制度。二、民主管理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按照有关规定 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三、学校要定期召开教工代表大会或教工大会,执行学校教职工 代表大会条例。四、校长每学期要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 议,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教代会开展的工作五、学校重要事情的决策,以及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 的制定,都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参与讨论研究或审议,由校长颁布施行。六、拓宽
2、民主渠道,广聚群策,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开展征集合 理化建议活动,设立“合理化建议卡”,“意见簿”,“校长信箱”等,经 常收集教职工们的意见和要求,由工会负责具体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 班子汇报进行处理。七、定期评议校领导干部。每年1次。评议结果由校主要领导向教 职工群众汇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八、健全民主管理档案,每学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一次各项工作的 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此制度于2014年8月29日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于2014年9 月1日起执行。简阳市简城第三小学2014年9月1日教代会管理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 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
3、机构。L教代会的职权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 学年计划、重大教改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方案及教育基金颁发 事项。审议决定教职工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问题。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向主管部门提出奖惩 和任免的建议。2 .教代会的代表产生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的50%,代表 中教师占60%以上。3 .教代会的任期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若遇教 师调动,由各小组召开小组会,增(补)选代表名额。4 .教代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大会均由本届选举产生的由包括 党、政、工的
4、主要责任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主席团主持。闭会期间由学 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 事项。5 .校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学校各级行政领导和行 政部门应认真对待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 理的职权。6 .教代会支持和尊重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教育教 职工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态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 务。此制度于2014年8月29日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于2014年9 月1日起执行。简阳市简城第三小学2014年9月1日教代会民主评议评议时间:学年度末(每年七月)二、评议对象:学校领导班子和校级领导干部个人三、评
5、议内容:德、能、勤、绩四、评议程序:L工会组织或教代会干部主持会议,宣布会议开始7 .被评议人述职8 .无记名投票9 .背靠背评议10 统计评议结果11 交换意见12 结果反馈五、评议结果处理:评议结束,由工会、教代会人员整理相关资料,交给被评议人员过 目,并签注意见。对群众反映好的,给予表彰,并作为评职、晋级、提 薪的重要依据之一;对群众反映意见较多者,由工会或教代会与其交换 意见,限期整改;对评议中反映有严重问题,上报相关部门,接受组织 处理。此制度于2014年8月29日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于2014年9 月1日起执行。校务公开工作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为根本指导方针,
6、推进学 校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特制定学校校务公开制度。一、建立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负责领导工作。下设政务、教务和财务三个专门小组负责具体工作。二、建成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牵头各方面的群众代表参加负责对 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全面监督。三、校务公开的原则: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循序渐进。四、公开程序:专门小组立项一领导小组审查一监督小组审校一通 过各种形式公布。五、公开形式:教代会、教师大会、家长会、校情发布会、校务公 开专栏公布等。六、公布时间:原则上每个季度公布一次(指专栏),重大问题随 时公布,时间较长的事项分阶段公布。七、建立主要责任制;学
7、校党支部对校务公开工作负有领导的主要 责任,学校行政对校务公开负有实施的主要责任,工会对校务公开工作 负有监督责任。并与学校目标考核工作挂钩,作为考核学校和个人的重 要条件之一。此制度于2014年8月29日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于2014年9 月1日起执行。简阳市简城第三小学2014年9月1日校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1 .学校党组织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工作 计划,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否则,将追究学校党组织的责任。2 .学校行政为校务公开工作提供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场所等。 否则,将追究学校行政的责任。3 .学校工会切实承担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任务,负责协调好校 务公
8、开有关日常事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和反馈广大教 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校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否则, 将追究学校工会的责任。4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半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检查、总结校务 公开工作的运作情况,提出建议。每年至少召开1至2次小结会,听取 工作汇报,分析工作情况,部署阶段性工作,否则,将追究校务公开领 导小组责任。5 .校务公开督监督小组应切实负起监督责任,督促校务公开工作的 实效性、真实性。否则,将追究监督小组的责任。此制度于2014年8月29日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于2014年9 月1日起执行。简阳市简城第三小学2014年9月1日教育工会财务制度为了加强学
9、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提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以适应工会财务工作的需要,为工会建设服务,特制定以下制度:L财务人员应认真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政策,以适应改革的 要求。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2 .每年根据工会工作的计划,年初要有预算,年终要有决算。3 .定期向工会委员及全体会员汇报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年终公布账目。4 .建立帐目,并使现金、会计账目相符,且准确清楚。严格报批手 续,经费支出一定要工会主席、副主席的签字才能报销。5 .按时收缴每月(季)的会员费。此制度于2014年8月29日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于2014年9 月1日起执行。简阳市
10、简城第三小学2014年9月1日民主评议工会干部制度为了搞好工会工作,对工会工作进行了定期总结,对工会干部进行 定期评议,以表彰先进,促进后进,特制定以下条例:L工会干部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支持改革,不谋取私利,扶 持正义,压制邪气,作风民主、实事求是,富于自我批评,团结大家一 道工作。优者20分,一般者扣1-3分,较差者扣3-6分。2 .工会干部能尽职尽责,努力做好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并能协助做 好工会其他部门工作。效果良好者20分,一般者扣1-3分,较差者扣 3-6 分。3 .工会干部积极组织并能带头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优者20分, 一般者扣1-3分,较差者扣3-6分。4 .工会干部能密切
11、联系群众,为教职工说话,为教职工办事,做教 职工之友。优者20分,一般者扣1-3分,较差者扣3-6分。5 .工会干部在教育、教学或其他方面,取得良好成绩者得20分, 一般者扣1-3分,较差者扣3-6分。以上五条总分100分,各条均为20分,对工会干部一年评议一次。 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称职”,70-80分为“基本称 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此制度于2014年8月29日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于2014年9 月1日起执行。基层工会组织制度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 包括教师、职工和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其中教师应占多数。参加学校校务
12、委员会的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荐产生。参加校务委员会的教职工代表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接受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撤换参加校务委员会的教 职工代表。与工会同步换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三年,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大会的表决必须有 全体代表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代 表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 问题,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经大会主席团或代表团 (组)长
13、联席会议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未经教职工代表大会 同意不得修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教职工代表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若干小组,其任务是对教职工代表大 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处理教职工提案,以及 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小组由教职工代表组成,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委 员召集代表(组)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处理,并向下 一次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
14、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学校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此制度于2014年8月29日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于2014年9 月1日起执行。简阳市简城第三小学2014年9月1日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制度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 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下列工作: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主持教职工代 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大会闭幕期间,组织代表及小组的活动,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 神,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及提案的落实。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 务、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代表素质。接受和处理教职
15、工代表的意见、建议和申诉,维护教职工代表的合 法权益。组织学校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任 务。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 任。此制度于2014年8月29日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于2014年9 月1日起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1.坚持每期一次对全体教职工思想动态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并对问 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报告,为支部、行政对教职工政治思想 教育及管理提供决策依据。2,进行专题调研:根据学校的重大决策,各项制度、方案的制定, 以及热点、焦点、疑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对调研信息的分析,写 出综合分析材料,为学校行政决策提供依据。3
16、 .专门工作小组根据教职工建议、意见,进行取证,调研,互相取 精,去伪存真,为学校支部、行政是否采纳教职工意见建议提供依据。4 .各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涉及的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5 .教代会三年为一届,定期召开;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6 .闭会期间要处理的紧急问题,由工会召开代表组长各专门小组负 责人参加的联系会,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进行协商处理,向下 一届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7 .建立机构议事制度。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主持日常 的民主管理工作。因此,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为议事日,由工会组织代 表组长,相关教代会专门小组负责人,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参 加,讨论问题
17、,主题明确,范围确定,以保证议事定位入格。8 .工会每学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对专门小组开展评议活动,经验交流 活动,以及形式多样的文娱、体育等活动,参观考察活动。9 .开展专门小组相互交流活动、联谊活动,以及形式多样的文娱、 体育等活动。10 .广泛开展“师德标兵”、“劳动竞赛先进个人”、“巾帼建功先进 个人”的评选活动,搞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IL设立书记、校长接待日(每周星期五上午),接受教职工代表或 教职工咨询。12 .设立学校意见箱、建议箱,收集教职工意见、建议,对建议、 意见进行登记,并直接答复建议人。13 .每年五月、十二月召开教师座谈会或恳谈会,组织教职工代表 或教职工与学校领导,
18、就教职工和学校普通关心的问题,直接进行沟通。14 .每年教师节、重阳节、元旦节召开退休教师座谈会、咨询会, 让退休教师与学校领导,就退休教师普遍关心的问题,直接进行沟通。15 .组织代表或专门小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代会决议的贯彻 及提案的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视察。16 .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下午为民主管理接待日,由学校或教代会专 门工作小组负责人接待教职工代表和教职工来访。17 .在召开教代会前两周和闭会两周,分别向上一级工会填报召开 教代会情况报告表。18 .对换届新选出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 的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门培训。19 .学校工会和教代会
19、提案专门小组,对一届或每次教代会的提案 建议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提案建议给予奖励。20 .教代会的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工会统一管理。此制度于2014年8月29日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于2014年9 月1日起执行。简阳市简城第三小学2014年9月1日教师申诉制度第一条 为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 和业务素质高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 条及教育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条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校教师认为下列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其他人员侵犯的, 可以提出校内申诉:1 ,认为学校侵占、克扣、挪用自己工资的;2 .认为学校或其他人员
20、有侮辱自己人格尊严等行为的;3 ,认为自己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受到侵犯;4 ,认为其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第三条 校长办公会是受理校内教师申诉的机构,其设立必须报上 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第四条 校长办公会由学校领导,各处室主任、工会主席等组成, 成员一般6至10名,办公会主任由校长担任。第五条 教师或其近亲属在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30天内 向校长办公会提出申诉(法津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诉申请书要写明申诉人自然状况,被申诉的事实、理由,提出申 诉的日期等,申请书一式三份。第六条 校长办公会在接到申诉申请书5日内做出是否处理的决 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校长办公会在讨论、审核后,
21、认为申诉理由成 立的,依法做出维权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认为申诉理由不成 立或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 理由。第七条 校长办公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 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第八条校长办公会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决定受理的三十日内, 作出处理决定。第九条校长办公会在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对申诉内容进行全面 调查核实并做笔录,并交申诉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第十条校长办公会在处理申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自愿,可 以主持调解,达成协
22、议的,与处理决定书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校长办公会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可做出如下处理决定:1 .被申诉人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未对申诉人的合法 权益构成侵犯的,驳回申诉请求。2 .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或规章规定的职责,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 成侵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3 .被申诉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或规章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 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的行政处分。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应当制作申诉处理决定 书,由校长办公会主任委员署名,并加盖公章。第十三条申诉处理决定书送达申诉当事人,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 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
23、 行政机关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申诉处理决定书即发生效力。此制度于2014年8月29日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于2014年9 月1日起执行。简阳市简城第三小学2014年9月1日学生申诉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 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培 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制定本制度一、诉人和被申诉人L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员是学校在校学生及其监护人或代理人。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各职能部门和任课教师。二、申诉范围:具体内容包括:学校和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发展
24、权, 尊重学生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权利,尊重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发明创造 权,尊重学生平等的学习权利;保护学生个人发表见解的权利,保护学 生的个性、特长的权利,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权利,保护学生的健康权, 保护学生的荣誉权,保护学生的人身自由权;1 .学生对学校和教师做出的各种不当行为不服,可向学生维权岗或 学生维权委员会提出申诉。2 .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 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3 .对学校给予的处理不服的。4 .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侵害的。三、受理申诉的机构L学校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校长室
25、、党支部、教导处、大队室 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可 接受申诉人书面提出的申诉。2.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设在教导处。作为学生申 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四、申诉的程序:L申诉的提出: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采用口头申诉或 提出书面申诉申请书的形式向申诉办公室提出申诉。(1)书面申请既可以由学生本人提出,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提 出。申诉书中必须写明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自然状况(由监护人或委托 人代理的,因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申诉的要求,事实与理由,并 可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据。(2) 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
26、应当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 诉的主要事实、理由、时间等。2 .审查受理: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收到 申请书5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也应通知申诉人不予以受理,并说明理由,做好记 录。3 .调查听证(1)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2)校内学生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 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作好笔录;(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
27、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 存入档案。(4)申诉受理办公室成员与申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者,应回避 由其他成员代为受理。4 .作出处理决定申诉办公室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决定受理的三十日内,在对申诉事项 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 由当事人签字后存档。在处理申诉案件时,如当事人自愿,可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如需 要,可拟定调解书,双方签字,调解书与处理决定书具有同等效力。申诉办公室作出的处理决定,要制成处理决定书,由申诉办公室成 员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不服申诉处理决定的,可于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次日起十五日内以书 面形式提出再申诉,以一次为限,附原申诉书及原处理决定书。受理小组在收到再申诉书十五日内召开会议,并于会后三十日内作 出书面处理决定书。如逾期未作处理或对再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内容 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诉人可依法提出诉讼。如需撤回申诉或再申 诉,可在申诉办公室作出处理决定前申请撤回。此制度于2014年8月29日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于2014年9 月1日起执行。简阳市简城第三小学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