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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肉牛肉羊防止误用“瘦肉精”僦用物质技术性指导牛羊肉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一些养殖者 为了提高牛羊增重速度,少数收购贩运及屠宰者为了非法注水增 重,故意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带来较大质量安全隐患,各 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此保持“零容忍”,坚决严查重处。监管中也发 现,部分牛羊及其产品检出“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系误用投入品所 致。为指导肉牛肉羊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者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更好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技术性指导意见。一、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 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为准。包括P-兴奋剂类及其盐、酯,酒石 酸睇钾,汞制剂(
2、氯化亚汞(甘汞)、醋酸汞、硝酸亚汞、叱喔 基醋酸汞),毒杀芬(氯化烯),卡巴氧及其盐、酯,哄喃丹(克 百威),氯霉素及其盐、酯,杀虫眯(克死蜻),氨苯碉,硝基吠 喃类(吠喃西林、吠喃妥因、吠喃它酮、吠喃嗖酮、吠喃苯烯酸 钠),林丹,孔雀石绿,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甲基睾丸 酮、群勃龙(去甲雄三烯醇酮)、玉米赤霉醇),安眠酮,硝吠烯 踪,五氯酚酸钠,己二烯雌酚、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及其盐、酯, 锥虫神胺,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其中,B-兴奋剂类及其盐、酯 就是俗称的“瘦肉精二、违法使用的后果在肉牛肉羊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或者明知肉牛肉羊使用过 禁用药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销售其制品的,依照刑法
3、及有 关司法解释,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对 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产。有关部门在监督执法中,通常抽取牛羊尿液或肌肉、内脏等 组织样品进行检测。根据相关科学研究,“瘦肉精”在毛发中的残 留时间很长,停用12周以上仍能检测到。农业农村部据此制定 了利用毛发样品检测“瘦肉精”的技术标准,只要曾经违法使用, 此后将无处遁形。三、防止误用的技术措施(一)强化架子牛羊选购把关。养殖者要从正规渠道购买架 子牛羊进行育肥或种牛羊进行繁育。
4、有条件的养殖者可以使用“瘦 肉精”快速检测试纸,按照说明书上的方法对牛羊尿液进行筛查, 判断要购买的牛羊近期是否饲喂过“瘦肉精”。如果没有检测条件, 可以在购买时采集牛羊毛发或饲料样品,并保留购销合同和用药 记录等证据,确保出现“瘦肉精”筛查阳性事件时有足够的证据来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买方(养殖者)也 将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从正规渠道采购投入品。养殖者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兽 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的所有组分应在饲 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及农业农村部允许添加 的中药类药物中。不购买和使用禁用、停用兽药以及假、劣兽药、 人用药、原料药和未赋兽药二
5、维码的兽药。要特别注意甄别网购、 上门推销、厂家直销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拒绝购买和使 用以“非药品”“动保产品”“微生态制剂中草药等名义进行售卖 的假兽药、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条件的养殖者可进行检测筛 查把关。(三)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养殖者在采购兽药、饲料及饲料 添加剂等投入品时,要主动索取并保存购买凭据,建立真实、完 整的采购记录,并保存相关有效凭证至少2年;养殖过程要填写 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三项记录。万一 误用有隐性添加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而被检出产品不合格 时,根据现有法律,养殖者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也要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养殖者如能积极提供有效凭证等证据,
6、可有效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非法制售者承担责任。(四)强化上市抽检。收购贩运和屠宰活牛活羊,要采取抽 检或自检方式,利用快速检测试纸条判定短期内是否饲喂过“瘦肉 精”,避免收购贩运和屠宰违法使用瘦肉精的牛羊。收购方和养 殖户、屠宰场之间要提前约定责任,留下合同、票据以及动物毛 发等证据,出现法律纠纷时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条件的养殖 者可进行毛发筛查把关。乌鸡养殖安全用药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乌鸡因肉质好,兼有营养和药用价值,深受大众喜爱。但由 于生长相对较慢和代谢差异等原因,近年来,例行监测合格率一 直是畜禽产品中相对较低的品种,主要是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 常规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为促进乌鸡养殖业
7、健康发展,引导科学 合理用药,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特制定技术性指导意见。一、严格执行乌鸡养殖安全用药规定(一)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明确规定了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 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适用于乌鸡。清单涉 及品种共21种(类),包括:酒石酸睇钾;P.兴奋剂类及其盐、 酯;汞制剂(氯化亚汞、醋酸汞、硝酸亚汞、叱唳基醋酸汞); 毒杀芬(氯化烯);卡巴氧及其盐、酯;吠喃丹(克百威);氯霉 素及其盐、酯;杀虫麻(克死螭);氨苯碉;硝基味喃类(味喃 西林、吠喃妥因、吠喃它酮、吠喃苯烯酸钠);林丹;孔雀石绿; 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甲基睾丸酮、群勃龙、玉
8、米赤霉醇); 安眠酮;硝味烯腺;五氯酚酸钠;硝基咪嚏类(洛硝达嘎、替硝 );硝基酚钠;己二烯雌酚、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及其盐、酯; 锥虫种胺;万古霉素及其盐、酯。违法使用后果:清单品种被证实存在致癌、生殖毒性、蓄积 毒性或其他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严禁使用清单品种是法规底 线,不可逾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生产、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和停用的兽药兽药使用的基本准则,一是使
9、用合法批准的兽药,二是按照 批准的用途、用法、用量来用药。任何未经批准的药物,如金刚 烷胺、利巴韦林,或曾经批准但明令停止使用的兽药,如洛美沙 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都不能在乌鸡养殖中使用。违规使用后果:在乌鸡养殖中使用未批准使用的药物或使用 了停止使用的兽药,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责令立即改正,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 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批准使用的兽药目前,批准用于乌鸡的兽药,养殖者要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 用途、用法、用量来使用兽药产品,严格执行说明书中载明的休 药期规定。违规使用后果:在养殖过程中,未按照批准的标签说明书规 定内
10、容用药等违反兽药安全用药规定的,依据兽药管理条例 第六十二条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 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防止误用药物,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养殖者在采购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时,要主动 索取并保存购买凭据,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并保存相关 有效凭证至少2年;养殖过程要依法建立用药记录等养殖档案。万一误用有隐性添加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而被检出产品不 合格时,根据现有法律,养殖者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也要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养殖者如能积极提供有效凭证等证据,可 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非法制售者承担责任。(五)严格执行乌鸡中规
11、定的最高兽药残留限量最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规定了数十种药物在乌鸡各组织中的限量。违规后果:在上市销售的乌鸡组织中,如果检出超出限量规 定的药物残留且情节严重,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 全法和刑法的规定,相关责任人将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 全标准的食品罪被追究责任。二、规范使用批准的兽药(一)采购把关建立兽药产品供应商评估制度,应确认供货单位的资质及兽 药的合法性,索取相关证照、证件和合法的票据,并对销售人员 和购进兽药的渠道进行审查确认。(二)科学用药一是强化兽医责任和能力。养殖场不仅要配备能满足疾病诊 疗和防控需要的兽医人员,还要明确兽医职责和岗位
12、要求,并定 期考核。兽医人员应做到依法依规用药,不得使用禁用药,遵守 休药期规定、兽用处方药制度等规范用药管理制度。二是加强用药管理。养殖者要按监管部门批准的兽药产品说 明书的用法用量使用兽药,不使用未经批准的兽药,不超范围使 用兽药;依据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用药,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 不盲目使用兽用抗菌药,仅在确诊为细菌感染性疾病或其他疾病 预防继发细菌性感染的前提下使用;有条件的养殖场应依据病原 菌敏感性结果有针对性地选择用药;慎用氟喳诺酮类、磺胺增效 剂类(如甲氧苇唳)等在乌鸡体内残留消除较慢的药物,否则应 跟踪监测相关药物的残留状况。三是做好用药记录。养殖者要严格执行兽药使用记录制度,
13、记录内容包括兽药品种(通用名称,不得以商品名替代)、含量 规格、使用方式、使用数量、使用疗程、休药期、产品批号、生 产厂家等内容,以备检查与溯源。(三)符合限量鼓励养殖主体利用便捷、灵敏、高通量的快检技术,在产品 上市前抽样做兽药残留检测。只有禁用药物阴性、符合最新版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限量要 求的产品,才能放行出场。(四)合格上市养殖者应当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对生产销售的产 品进行质量控制,保证不使用禁停用药物,不使用未经批准药物, 常规药物残留不超标,上市产品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养殖主体在严格落实质量控制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自觉、自行
14、开具 承诺达标合格证,对照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 勾选“委托检测、自我检测、内部质量控制、自我承诺”等4项 承诺依据中的一项或多项,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承诺达标合 格证一式两联,一联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三、减少用药的预防措施树立健康养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在严把乌鸡种 苗、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饲料原料的采购关的基础上,重点做 好以下预防措施。(一)加强消毒管理设置完备的消毒设施设备。在养殖场生产区门口设供车辆消 毒用的消毒池、消毒棚及供出入人员消毒用的熏蒸通道;在生产 区主干道、鸡舍入口处等设消毒池,顶部设喷雾消毒系统;装备 必要的流动消毒设备。坚持消毒灭源制
15、度化和日常化。严格对出入车辆和人员消 毒,进出车辆经过消毒池和喷雾消毒,非生产人员原则上不能进 出生产区,必要时须经喷淋、更衣换鞋或穿戴防护服后方可进入; 做好日常消毒,场区环境每天1次,带鸡消毒雏鸡舍每天12次; 严格批间空栏期管理,并做好空栏期消毒和净场消毒;定时对器 具消毒。制定实施科学的消毒技术规范。科学选择与使用消毒药,应 多品种轮换使用;正确配制消毒液,掌握好使用的浓度,注意消 毒药之间的配伍禁忌,如酸碱、氧化剂等;消毒液定期更换,特 殊情况即时更换;定期评价消毒效果;环境消毒重点区域包括鸡 舍周边、道路、食堂、宿舍、卫生死角等,空栏消毒应在清扫、 冲洗干净后选用不同类型消毒剂多次
16、消杀。(二)管控传染媒介定期清除生产区周围的杂草,及时清扫道路、鸡舍,及时清 理场区积水,确保环境卫生,保持禽舍内环境整洁。应有防蚊、 蝇、鼠、鸟的设施和措施,不得使用氟虫般等危及蛋品质量安全 的药物。(三)无害化处理废弃物养殖场选址、布局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具备相关规模的养 殖场应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内部应合理布局, 按功能划分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污物废弃物处理区;生产 区净道与污道无交叉。应对粪污和病死鸡做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应参照 农业农村部印发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 范(试行)(农办牧(2018) 2号)。病死动物尸体的处置应遵照 病死动物无
17、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12013) 34号)执行。(四)控制饲养环境加强对鸡舍环境控制,包括温度、湿度、通风和光照。在集 约化程度较高的乌鸡养殖场,提倡建设全自动化、全封闭式鸡舍 和自动化环控设备,尽可能给鸡群提供一个舒适的生长、生产环 境,将舍内温度、湿度和通风控制在适宜、稳定的范围内。在小 规模养殖场和家庭散养户,要保持适宜的养殖密度,也要统筹好 温度、湿度和通风。(五)强化饲料和饮水管理严防“病从口入”,确保饲料质量安全和饮用水清洁卫生。对 水线、料盘等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一方面应科学制定饲料配方, 根据乌鸡的不同生产阶段,饲喂不同的饲料,以保证饲料营养能 够满足各生长阶段的需要,做到
18、营养均衡,另一方面须严把饲料 质量安全关,总碑、重金属、亚硝酸盐、霉菌毒素、细菌总数、 霉菌总数等应符合最新版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的要求。 乌鸡养殖饮用水应清洁,无变质、无污染。乌鳗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乌鳗是我国居民喜爱的重要水产品。但近年来在监管中发现 仍然存在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味喃哇酮、氯霉素等禁用药物、氧 氟沙星等停用药物、地西泮等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以及恩诺沙 星、环丙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等常规药物残留平均超标L6 倍问题。为确保乌鳗质量安全,特制定技术性指导意见。一、不得使用禁用药物、停用药物及未批准使用的药物(一)不得使用的药物种类1 .禁用药物:孔雀石绿、氯霉
19、素、哄喃西林、哄喃妥因、味 喃它酮、唉喃嚏酮、五氯酚酸钠、己烯雌酚、甲基睾丸酮等(具 体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为准)。2 .停用药物: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 种兽药的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非泼罗尼及相关制 剂;喳乙醇、氨苯肿酸、洛克沙肿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 噬菌蛭弧菌微生态制剂(生物制菌王)等。3 .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除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最新版) 中明确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以外的其他药物,例如地西泮、 麻醉剂等。上述药物在乌鳗养殖、捕捞、暂养、运输、苗种生产等各环 节均不得使用。上市产品不得检出禁停用药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 质。(二)使用后果L违法使
20、用禁用药物的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有关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对人体健 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违规使用停用药物和未经批准药物的后果。依照兽药管 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 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三)防止误用违禁药物养殖者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不购买 和使用禁用、停用兽药
21、以及假、劣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农药 和未赋兽药二维码的兽药。要特别注意甄别网购、上门推销、厂 家直销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拒绝购买和使用以“非药 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中草药” 等名义进行售卖的假兽药。有条件的养殖者可进行检测筛查把 关。(四)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养殖者在采购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时,要主动 索取并保存购买凭据,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并保存相关 有效凭证至少2年;养殖过程要填写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 录和销售记录三项记录。万一误用有隐性添加的兽药、饲 料及饲料添加剂而被检出产品不合格时,根据现有法律,养殖者 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也
22、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养殖者如 能积极提供有效凭证等证据,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非法 制售者承担责任。二、规范使用批准药物乌鳗养殖、暂养、捕捞、运输、苗种生产等过程中要规范使 用批准药物,注意做好以下几点。(一)采购把关采购兽药等投入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的经销商处购买,主动索取相关证照、证件和合法的票据,并结 合包装标签标识对供货单位的资质、兽药产品合法性及质量情况 进行审核,包括查验兽药产品“二维码”信息、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或进口兽药注册证号)、兽药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兽药成分、 用量用法、体药期、存储条件、注意事项、有效期限等。兽药入 场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可
23、能含有禁用药物以及假、劣兽 药、原料药、人用药的,与进货单不符的、内外包装破损的、没 有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质量异常的、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药物 坚决不让入场。兽用处方药应当凭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购买,现 购现用,并在用药记录对应处标明处方签号。(二)科学用药养殖乌鳗发病后要及时准确诊断,从国家已批准的水产养殖 用兽药中选用药物,对症下药。用药时,准确计算用药量,切忌 滥用渔药与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施 药时要保证良好的环境条件,水质恶化、阴雨天时施药要谨慎; 混养池用药时要注意药物对不同养殖动物的毒性,药物配合使用 时要注意药物之间的拮抗作用。在乌簿苗种生产中使用药物和饵
24、料要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规定。(三)符合限量乌鳗产品出塘时要严格执行休药期等规定。有条件的,在产 品上市前可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确保乌鳗上市时常规药物残留 不超标。乌鳗常用药物及限量值如下: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总和 100 gkg;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SIoOo gkg;甲碉霉素050 gkg;磺胺咯咤等12种磺胺类总量WOO gkg0其他药物残留限 量值可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等标准。(四)合格上市养殖者应当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对生产销售的乌 鳗进行质量控制,保证不使用禁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恩诺沙 星、环丙沙星、磺胺类和酰胺醇类等
25、常规药物残留不超标,上市 产品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主体在严格落实质量控 制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自觉、自行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对照承诺 达标合格证有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委托检测、自我检测、 内部质量控制、自我承诺等4项承诺依据中的一项或多项,并对 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承诺达标合格证一式两联,一联给交易对象, 一联留存一年备查。三、减少用药的预防措施保证养殖乌熊质量安全,要从源头抓起,实施“从水域到餐桌” 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特别要加强对苗种、水质、养殖、捕捞及运 输等环节的质量管控,通过预防减少用药。(-)良种选择。养殖生产主体要到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 可证的正规育苗场购买,所选苗种必须
26、经水生动物检验检疫机 构检疫合格的优良品种,质量符合水产苗种管理办法sc 1052-2002乌鳗相关规定。对于跨区的苗种,要有苗种检疫报 告及药物残留报告。尽量选择经全国水产原良种委员会审定的新 品种,如乌斑杂交鳗、“杭鳗一号”等。(二)水质调控。鱼种放养前,对池塘进行排干池水,冰冻、 曝晒后清淤,用含氯石灰等进行消毒。养殖过程中视水质情况换 水。池水溶解氧含量应保持在4 mg/L以上,增氧机的开机数量和 时间应根据池水溶解氧水平进行调整。养殖池塘内可移植面积约 占池塘总水面1/52/5的漂浮植物,如水葫芦(凤眼莲)、眼子 菜、轮叶黑藻等,以净化水质。(三)密度控制。养殖者应根据市场需求的成鱼
27、规格、池塘 条件、饲料供应的保障程度、养殖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合 理安排放养密度,避免过高密度养殖。蓄水深度L52米、产出 规格0.5 kg尾以上的养殖池塘,定塘的放养密度控制在2500- 4000尾/亩为宜;饲料供应丰富、换水方便、有一定养殖经验者, 定塘放养密度可以适当提高。可在池塘中搭配放养200300尾/ 亩的鲤、端、草、蝙、鲤、鲫等用以控制池塘水质。(四)饲料投喂。投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必须来自有生产许 可的企业,并有企业行业的国家标准和产品批准文号。饲料质量 安全指标应符合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卫生标准 (GB 13078-2017)渔用配合饲料通用技术要求(SC/T 10
28、77- 2004)等规定。各种成分的含量和饲料粒径能满足乌鳗不同生长 阶段的需要。存放时,饲料应贮存于通风、清洁、干燥的仓库内, 要设有防鼠、防鸟设施,防止受潮和有害物质的污染。(五)日常管理。每天早晚巡塘,注意观察乌鳗摄食、活动 和水质变化情况,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及时清除池塘杂物,勤 捞残饵和生长过剩的水草、枯草,保持良好的池塘环境。每口池 塘建立养殖档案,认真记录养殖过程中天气、水质、投喂、发病、 药物使用等情况。定期对养殖池塘底质、水源水、养殖水进行监 测。如发生疫病,应将病死鱼进行无害化处理,以防止疫病的传 播与扩散。(六)规范捕运。起捕拉网时要小心操作,避免鱼体受伤感 染。运输时应
29、遵循活水产品运输技术规范(GB/T 36192-2018) 活鱼运输技术规范(GB/T27638-2011)等规范,运输过程要 注意控制温度、溶氧、密度等,维持储运水体卫生,尽量避免细 菌、真菌等感染水产品,坚决杜绝外源性污染物介入。四、病害防治乌鳗常见需药物治疗的病害名称、主要症状及防治措施如 下。(一)病毒性疾病1 .弹状病毒病(俗称“打转病”)主要症状:病鱼体表有出血点,尾部发白,尾鳍轻微糜烂, 体表有大量白斑,脾脏、肾脏、肝脏、肠道的血管淤积大量血液, 鳗严重出血。患病鱼苗呈现不规则水体弹射游泳。预防措施:尚无有效药,以预防为主。在饲料中拌板蓝根、 大黄等中药和维生素C钠粉等增强鱼体自
30、身对病害的抵抗力;引 进的苗种要经过检疫,适当的苗种投放密度、合理的混养搭配鱼 类、保持水质清爽。(二)细菌性疾病2 .诺卡氏菌病(俗称“结节病”)主要症状:病程长;患病早期,病鱼食欲下降、反应迟钝, 有时肛门红肿,体表无明显症状;患病中后期,体表溃烂出血, 肛门红肿,腹部膨胀;剖检可见在肝、脾和肾等内脏器官出现大 量肉眼可见的白色结节。治疗方法:减少饲料投喂,及时拌喂氟苯尼考粉、盐酸多西 环素粉等抗菌药等进行内服治疗,内服维生素C钠粉和中草药等 增强免疫力,同时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注意及时打捞死鱼,调 控水质、底质。3 .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主要症状:发病初期,病鱼食量减少,反应迟钝,病鱼的口
31、 腔、鳏盖、鳍条基部及体侧轻度充血,随着病情发展,病鱼体表 出现斑点状的出血点或出血块,眼眶充血、眼球突出,肛门红肿, 腹部膨大。剖检可见腹腔内含有浑浊腹水,肝、脾、肾肿大,肠 道部分或全部充血。治疗方法:采用内服与外用相结合的治疗方法。减少饲料投 喂,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注意及时打捞死鱼,调节水质、底质, 保持水质清新良好,及时拌喂氟苯尼考粉、恩诺沙星粉、复方磺 胺哪唳粉等抗菌药进行内服治疗,也可同时拌喂适量的维生素C 钠粉等增强免疫力。4 .舒伯特气单胞菌病主要症状:发病较快,病鱼食欲下降,反应迟钝,体色发黑, 体表有斑点状出血点,腹部膨胀,肛门红肿;剖检可见在肝、脾 和肾等内脏器官出现平
32、滑、柔软、边缘界限不清晰的白色结节。治疗方法:减少饲料投喂,同时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发病 严重的池塘需要适当换水处理,注意及时打捞死鱼,调节水质、 底质,保持水质清新良好,及时拌喂氟苯尼考粉、盐酸多西环素 粉等抗菌药进行内服治疗,同时可内服中草药或维生素C钠粉等 增强免疫力。(三)寄生虫性疾病5 .累枝虫病主要症状:患病鱼体表有毛状物,有时病灶呈灰白色。当病 鱼离开水面后,病灶易因挣扎而出血发红。取病灶处鳞片制成水 浸片镜检,可见大量不断收缩、伸展的杯状虫体,虫体基部连着 柄状物。治疗方法:可使用硫酸锌粉等纤毛虫类专用药进行驱杀,并 内服适量恩诺沙星粉等预防伤口继发感染细菌。6 .锚头鳗病主要
33、症状:肉眼可以看到患病鱼体表很多像钉子一样的成虫 寄生。成虫脱落后,寄生处易出血溃疡而呈斑点状发红。治疗方法:用澳氟菊酯溶液、辛硫磷溶液等针对甲壳类专用 药,同时应拌喂适量恩诺沙星粉等。(四)真菌性疾病7 .流行性溃疡综合征(俗称“烂身病”)主要症状:患病鱼早期症状是游动异常,体色发黑,不吃食, 体表出现红斑。随着病情加重,体表、头部、腹部、鳍条和尾部 等处出现大面积溃烂,严重病例的头和肌肉溃烂坏死,尾柄烂断, 脑和内脏组织裸露。在疾病中后期,在病灶表面常出现肉眼可见 的白色丛生菌丝。治疗方法:以预防为主,暂无较好的治疗方法。若已发病, 主要以预防继发性感染为主;减少饲料投喂;对养殖水体进行消 毒调节水质、底质,保持水质清新良好;可拌喂适量氟苯尼考粉、 恩诺沙星粉、复方磺胺嘴咤粉等抗菌药进行内服治疗。8 .水霉病(俗称“肤霉病”或“白毛病”)主要症状:在感染中后期,病鱼食欲减退,游动缓慢,鱼体 感染部位形成肉眼可见的灰白色棉絮状覆盖物,病鱼容易与固体 物质发生摩擦,严重时皮肤溃烂,组织坏死,最后瘦弱而死。治疗方法:采用内服与外用相结合的治疗方法。减少饲料投 喂,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调节水质、底质,保持水质清新良好, 及时拌喂复方甲霜灵粉进行内服治疗,也可同时拌喂维生素C钠 粉或中草药等增强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