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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资源部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福建省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2022年10月一、总则自然资源部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是本学科领域福 建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 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实验室向省内外 开放,每年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受理省内外本领域研究人员的课题中 请,并为他们提供开放研究基金和实验研究条件,以促进本学科发展 和人才交流。1、本室宗旨(1)从我省减灾防灾、保障经济活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 会稳定的需求出发,密切配合国家、省部的重大基础性研究工
2、作部署, 加强地质工程、环境地质、地质灾害、岩土工程等领域国内前沿和重 要基础性理论研究,发展这些学科的理论,促进这些学科为我省重大 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及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2)加强实验室依托学科与数、理、力学、现代计算技术和信 息技术等之间的相互交叉与渗透,促进新兴边缘学科的发展,鼓励人 才流动。(3)通过扩大开放,努力将实验室建成为本领域福建省重大科 技项目研究、先进技术开发与推广以及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中心,为地 质灾害防治目标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2、开放基金资助对象与执行期限(1)资助对象凡从事与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省内外高级、中级科技人员、青年 科技工作者及博士研究生均可在指南规
3、定的范围内申请本实验室 的开放基金。(2)执行期限开放基金项目的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为期12年。二、实验室重点研究方向和内容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立足于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 提供全面系统的理论和技术支持,立足于服务国民经济重大工程建设 和防灾减灾实践,围绕我国尤其是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需 求,形成以下研究方向:1、区域地质灾害成灾机理与防治(1)台风暴雨型滑坡灾害失稳机理;(2)极端气候下崩滑流地质灾害链生效应;(3)地质灾害防治新技术研究与应用。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信息技术(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理论与实践;(2)地质灾害监测设备研发与应用;(3)不良地质体的地球物
4、理精细探测。3、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1)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2)绿色边坡防护与修复技术;(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4、高边坡风险评估与加固技术(1)高边坡稳定性分析理论与方法;(2)高边坡风险评估与应急管理对策;(3)高边坡加固新技术研究与应用三、开放基金项目申请1、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录), 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者必须在实验室规定的时间内向本 实验室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六份及相关电子文档1份。纸质申请书应 由所在单位和合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方才有效。不具有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博士研究生单独申
5、请课题必须具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历,并 附有指导教师及1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2、获资助课题需联合本实验室至少1名固定研究人员参与研究, 有利于促进双方合作与交流,便于联洽日常工作进展等相关事宜。3、基金课题的研究年限:自2023年1月1日起,为期1218个 月。资助强度一般为每项58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实验室资 助研究课题的开放基金主要用于调研费、实验费等费用,同时也包括 研究者的住宿、交通费等。4、对于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处于本学科发展前 沿的研究课题,国际合作研究课题以及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本实验 室将优先予以支持,并酌情加大资助力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5、
6、申请者可以连续申请基金项目,但已获资助人员在完成项目 并提交结题报告之前不得申请新的基金项目。已获得资助者再次中 请,申请书须附已获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以及主要研 究成果。四、开放基金项目审批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将对符合要求的所有申请书 提出初审意见,然后邀请三至五位学术委员对申请课题进行审核和批 准,学术委员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 资助对象,最后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并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评审结果由本实验室正式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基金申请者在 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根据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一 个月内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由实验室主任复核后
7、方正式列为本实验 室开放研究课题,签订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合同,并在本实 验室主页()上公布。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对评审工作中个人发表的 意见及申请者的研究技术方案等材料严格保密。五、工作方式开放基金获得者即成为本实验室的流动人员。在研究课题实施期 间,可作为本实验室的访问学者,来本实验室工作。作为访问学者的 相关费用应在经费预算中明确列出。本实验室所有供从事研究的仪器设备,除某些由专人操作外,其 它均可供客座研究人员直接操作使用。使用仪器设备过程中,应遵守 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 指导。研究课题的各项实验及分析测试,原则上应在本实验室完成。对 本实验室不
8、具备的分析测试手段,客座研究人员可根据课题的实际需 要,向本实验室提出要求,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自行联系或委托其 它实验室进行分析测试。由本实验室资助经费购买的器材、设备一律归为本实验室的固定 资产;购买的药品、试剂等消耗性材料,在课题完成后剩余部分留给 本实验室资助其它课题使用。六、经费管理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按课题研究进度分三次拨付:50%在合 同签订后一月内拨付给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用于研究工作的顺利开 展;中期检查合格后付30%;项目结题验收后支付20%。在财政制度规定范围内,课题承担者有权按照工作计划的安排支 配费用的使用。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课题者,实 验室主任有权
9、调整或停拨资助经费。按进度计划完成资助课题且成果特别优秀的客座研究人员,本实 验室可以从对其资助的经费中拨出少量款项(资助额度的5%),作 为科研津贴发放。七、课题管理1、基金申请者,每年年底应向本实验室提交年度工作进展报告, 资助课题结束后,客座研究人员应在一个月内向本实验室提交研究工 作总结报告和学术论文。2、本实验室有权对资助课题的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进行检查,以 便及时改进工作,对经费使用不当或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设法予 以纠正或停止资助。3、在规定的课题执行期间,承担者不得无故中断研究工作或延 长工作期限。对因客观条件影响课题研究进度,或在原有目标达到后, 确有必要由原承担者继续对该课
10、题进行更深入地研究时,课题承担者 需提前一个月向重点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实验室主任批准并邀请三 至五位学术委员书面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八、成果管理凡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应主要以论文的形式 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每个资助课题应发表EI及以上高水平论 文不少于2篇,或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署 名单位(前三名)须同时署名“自然资源部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防治重 点实验室”和“福建省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专利须以实验室依托 单位“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课题验收时, 发表论文的原件或相关的检索证明应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资料提供。本实验室开放基金
11、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与研究者所 在单位共有共享。成果在正式发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凡由本实验室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 定资料等,均应标注“自然资源部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 室开放基金资助”(英文Opening Fund of Key Laboratory of Geohazard Prevention of Hilly Mountains,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并 注明课题批准号。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论文不计入实验室 开放基金研究成果。2、鉴定成果和申报各类奖励时、取得的专利、经济效益等其它 成果也须及时告知本实验室(写进项目阶段性质量检查报告和项目结 题报告),并送本实验室副本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重点实验室 电子邮箱()。3、对本实验室为客座研究人员指定的咨询指导人员和合作者的劳动,应在研究成果及发表的文章中有所体现。4、客座研究人员在本实验室工作之成果,可作为其在原单位考 核、职称评定的依据,研究生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的研究成果可作为其学位评定时的参考。九、实验室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女士Email:通讯地址:45号地矿大厦710邮政编码:350002重点实验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