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正式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998426 上传时间:2024-02-2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市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正式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上海市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正式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上海市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正式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上海市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正式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上海市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正式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上海市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正式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正式版).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编号:WD-HT-0012上海市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正式版)协议书AGREEMENTDOCUMENT甲方:乙方:S期:协议系列文字均可修改-协议范本IAGREEMENTTEMPLATE股权转让协议上海市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正式版)说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署协议,在协议期限内按照协议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有需要可以下载修改或直接打印。转让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职务:受让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职务: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一月一日在市设立,由甲方与合

2、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

3、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四、违约责任: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I可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

4、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股权转让协议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六、有关费用的负担: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

5、合同有关的彳丑可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八、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股权转让协议执T分,其余报有关部门。转让方:受让方:年一月一日于市(备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2 .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3 .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您可以在此处填写公司名称或地址YOUCANFILLINTHECOMPANYNAMEORADDRESSHERE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