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展202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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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开展202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务院、XX省(自治区)和XX市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总体行动的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公司开展202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行动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

2、工贸行业领域特点,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3、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安全保障。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主要负责人要主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治理深化年行动方案,做好“七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

4、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企业开展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带头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带头着力抓好以下6项工作:1 .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主动运用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成果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

5、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5月底前开始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2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和落实情况全面自查自纠,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充分发挥管理团队

6、和专家作用,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足配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有关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3 .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

7、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4 .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8、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岗位特点和人员结构,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将涉及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事项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有关安全知识等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并严格落实相应安全生产知识考核,严格执行先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要坚持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深刻吸取全国近期违规动火、违规分包发包承包等

9、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及时通报专项行动期间区内外典型事故案例,举一反三,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6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实施要有方案、有脚本、有评估总结,通过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方式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悉单位

10、应急救援预案、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熟练使用紧急避险设施,熟知岗位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二)狠抓监管单位精准严格执法,着力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各部门、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奖惩倒逼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着力抓好以下6项工作:1.着力抓好排查整治重点事项的明确和宣传。上级部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

11、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对照标准进行全面整治,同时明确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等标准要求;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近年来的事故教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结合行业监管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企业内各部门,并采取主题讲座、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2 .着力抓好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法和履职意识教育,推动监管人员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制作本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执法事项表,确保监管执法

12、人员对标对表开展精准执法;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3 .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6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监督。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不予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部门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有关部门坚决整改落实到位。4 .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

13、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运用好“通报提醒、约谈纠治、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相关部门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5 .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效能。积极运用领导带队、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认真落实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取证。6 .着力抓好重点部门、车间攻坚帮扶。结合调查研究工作要求以及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改情况,选取一批安

14、全生产风险相对突出、重大事故隐患久拖不改、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的部门、车间进行重点攻坚,集中实施开小灶、手术式等整治,通过全面把脉诊断、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措施、逐项对账销号,有效发现和纠正一批突出问题,排查和整治一批突出隐患,有力推动以局部带动全局。要充分发挥部门和专家优势,坚持攻坚整治与帮扶指导并重,每周安排专业人员深入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攻坚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反馈会等形式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查摆体制机制堵点,剖析监管漏洞及不足,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措施,并跟踪督促指导部门推进落实整改措施,精准解决影响安全管理的源头性、基础性和根本性问题。对整治工作推动

15、不力、重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非法违法问题突出的部门,要挂牌督办,并约谈、曝光。(三)压紧压实企业党委企业领导责任,着力提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领导责任,严格“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5项工作:1 .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16、,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86条贯彻落实举措,并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后救援和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全面提高事故防控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2 .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检查机制。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进

17、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其他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主动邀请安委会成员单位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行业专项行动方案,指导企业熟悉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项行动重点事项等重要内容。3 .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企业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

18、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查实重奖。4 .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落实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5 .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要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现场加强督导检查,每月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安全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宽

19、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三、阶段安排从2023年5月至12月,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部门部门单位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上旬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二)自查自改(2023年6月-9月)。各部门对标对表专项行动主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进度安排,针对性开展自查检查;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扎实推进整改。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9月-11月)。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

20、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管理,各部门严格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履责,建立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扎实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二)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公司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

21、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公司安全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如下:一、活动时间2023年XX月XX日至2023年XX月XX日。二、组织领导组长:XXX总经理副组长:XXX分管安全副总成员: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部

22、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三、活动步骤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隐患排查阶段(2023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依据公司安委会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及检查表,制定本单位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从人、机、料、工艺、附件、制度、执行和管理等多方面检查确认,做到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不走过场。公司安委会也将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二)整改上报阶段(2023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并于XX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

23、治行动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提交到公司安委会处。(三)汇总整理阶段(2023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公司安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总结,进行认真汇总、梳理。四、排查重点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依法经考核合格。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是否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5、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

24、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6、全压力式液化烧储罐是否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7、液化烧、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8、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是否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9、地区架空电力线路是否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10、在役化工装置是否经正规设计且是否进行安全设计诊断。11、是否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12、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13、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

25、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14、化工生产装置是否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15、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是否正常投用。16、是否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7、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18、是否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19、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是否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是否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是否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是

26、否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20、是否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带队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公司安委会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2、自查自纠,落实到位。本次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人员、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力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并报厂安委会备案。3、严格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隐患

27、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进行倒查追究,对因此而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

28、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六、全压力式液化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七、液化烧、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

29、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

30、安全风险评估。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带药检维修设备设施。三、职工自行携带工器具、机器设备进厂进行涉药作业。四、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五、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六、工(库)房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防护屏障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七、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八、擅自改变工

31、(库)房用途或者违规私搭乱建。九、工厂围墙缺失或者分区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十、将氧化剂、还原剂同库储存、违规预混或者在同一工房内粉碎、称量。十一、在用涉药机械设备未经安全性论证或者擅自更改、改变用途。十二、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的存储能力与设计产能不匹配。十三、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十四、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许可证。十五、生产经营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超许可范围或者生产使用违禁药物。十六、分包转包生产线、工房、库房组织生产经营。十七、一证多厂或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经营。十八、许可证过期、整顿改造、恶劣天气等停产停业期间组织生产经营。十九、烟花爆竹仓库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或者生产经营违禁超标产品。二十、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在零售场所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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