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201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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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辽政发20151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 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我省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如下意 见: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 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创新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模 式,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 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总体目标。到2020年,形成具有辽宁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 体系,基本实

2、现职业教育现代化。规模结构更加优化。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保持在42万人 左右,专科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30万人;本科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本科在 校生总数的10防;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210所左右,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 控制在50所左右,地方本科高校逐步实现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一办学水平普遍提高。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产教融合、校企合 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普遍推行;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兼 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60驰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基本实现数字化;建成 IOO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和6个大型公共实训基地,300个对接产业集群 省级示范专业群和50个省级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基地;打造30所中

3、等和 10所高等高水平现代化职业教育院校,重点建设10所以举办本科职业教育 为主的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形成富有活力的多元办学体制和校企合 作长效机制;重点建设15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立比较完善的职 业教育行业指导体系;基本形成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 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才培养规模、层次和专业结构与区域 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毕业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就业率平均达到90% 以上,培育2个省级现代职业教育园区,打造50个示范型社区继续教育中 心;每年开展职工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次以上。制度环境更加完善。逐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

4、制度和运行机制, 全面形成政府统筹、分级管理、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管理体制;健全职 业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全面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和公用经费标 准制度;健全职业教育保障服务体系。二、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三)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 中发展,总体保持“职普比”大体相当。以市为主进一步调整中等职业院 校和专业布局结构,推进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转型发展,重点面向农业、农 村、农民和退役士兵开展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 训和社会生活教育。提升对接产业集群示范性专业群建设水平,打造一批 品牌专业。高水平建设65所省级改革发展示范中

5、等职业学校,重点打造30 所高水平现代化中等职业学校。(四)提升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以省为主核定高等职业 院校办学规模,优化院校和专业布局结构。加强内涵建设,启动“高等职 业教育质量提升助推计划”;高水平建设20所省级改革发展示范高等职业 院校,重点打造10所高水平现代化高等职业院校。(五)引导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重点建设10所左右以举 办本科职业教育为主的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鼓励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通过 多种形式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或专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应用技术型 高校举办或合作举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招生计划安排、经费投入等 方面向举办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的高校或专业倾斜。

6、(六)建立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机制。推动各级各类职业教育 课程标准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标准相融合;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 进学习成果互认;全面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畅 通职业院校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核鉴定的渠道,探索建立和稳步实施双证 融通培养模式。完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分段培养制度,开展初中 毕业起点“3+4”和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起点“2+2”本科职业教育一体化分 段培养试点;探索高等职业教育起点“2+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一体化分 段培养试点。(七)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充分利用职业院校资源,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建设50个省级远程开放继续教育

7、及公共服务平台。改革成人学历教育培养模式。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 建设完善社区教育网络,建设50个省级示范型社区教育中心。三、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发展活力(八)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 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 教育。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 制,开展社会力量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建立混合所有制院校试点。制定促 进校企合作办学激励政策,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规模以上企业要有机 构或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 践岗位。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

8、支出, 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鼓励企业独立举办职业 教育,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举办二级学院(或专业);鼓励企业专业 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职业学校建设股份合作制的工作室;支持学校把 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 引厂进校、前厂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对举办职业院校的企业, 可将当年上缴教育附加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用于购买本企业职业院校举办职 业教育的公共服务。到2020年,我省大中型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办学 的比例达到85班以上。(九)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充分发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 作用,建立完善省级行业组织,增强行业指导职业

9、教育发展能力,分类制 定行业指导政策。采取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 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在重大政策研究、职业资格标准制定、 就业准入、专业设置、课程与教材开发、校企合作、教学改革、教育质量 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行业组织要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 况定期发布制度。组建省级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 会。支持有条件的行业组织建立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产教合作平台。(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制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 支持政策,推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的有机衔接,重点建设15个省级 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教集团,开展多元投资主

10、体共 建具有法人地位的职教集团试点,探索建立基于产权制度和市场机制的职 教集团治理结构。鼓励和支持优质或品牌职业院校依法牵头组建集团化办 学共同体,加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推进职业教育资源共享,实现职教园 区、产业园区、城市新区融合发展。(十一)完善职业学校治理结构。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 职业院校章程和制度,建立现代职业院校制度。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 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支持职业院校探 索实行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制度,建 立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完善中 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党委

11、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 定职业院校校长任职资格标准,积极推进公办职业院校校长聘任制改革和 公开选拔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民办职业院校开展职工持股试点,探索民 办职业院校独立董事制度。(十二)深化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各层次职业教育 对口考试升学制度,建立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选拔机制,形成“文 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本科新增 招生计划原则上用于举办本科职业教育。扩大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 范围,逐步提高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招收比例。研究制定技能拔尖人才、市 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免试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办法。(十三)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实施职业教

12、育“技 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推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技 术应用与服务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职业院校师生拥有知识产权的 国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开发与产品设计成果依法转让或在企业 作价入股;鼓励民间艺人、民族工艺大师、技术专家、技能大师和非物质 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十四)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加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积极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 性。融知识学习、技能培养和素质养成为一体,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成功。 强化文化育人功能,弘扬以德为先、追求技艺的优良传统

13、,推进产业文化 进教育、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将德技双馨、重视传承、生 态环保等理念融入教育过程,建设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十五)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重点建设服务于机械加工、石 油化工、信息技术、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的相关专业。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 制定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创新并推行符合现代职 业教育理念的方法、手段及教育教学模式。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强化以育 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I,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健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 注重过程管理。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十六)创新实训基地建设模式。全面推行创

14、新型实训基地建设, 对现有基地进行整合升级,形成一批对接区域产业群,具有相对真实的企 业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等生产情景,体现教学过程、 生产过程、技术研发过程于一体的校内实训基地。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企 业,探索建设具有“厂中校”特征的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依托职业教育 园区或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一批对接产业集群(园区)需求,中高职院校 充分共享的大型公共实训基地。完善实训基地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形成基地建设、实训教学、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十七)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根据职业教育自身特点核定公

15、办职业院 校教职工编制。研究制定吸引企业紧缺中高层次、高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 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逐步将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 业教师总数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加强职业院校校长、管理干部培训。支 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与大中型企业共建。(十八)创新“互联网+职业教育”新理念。提升基于互联网条件 下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常态能力建设;整合地区、院校信息化教学资源, 推动互联网模式下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资源建设;探索互联网支撑下 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有计划推进“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技能”、 “互联网+校企合作”、“互联网+现代主题课堂”、“互联网+招生就业” 及“互联网+现代学

16、徒制”等改革试点。(十九)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基础网络环境建设,集中 建设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应用服务平台;在加工制造、石油化工和信息 技术等7个专业大类建成能够实现3D漫游、虚拟职业岗位活动,具有高交 互、沉浸式、碎片化等特征的数字化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立教师信息化 教学能力标准及培训考核机制,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教师和管理者信息化应 用能力。到2020年50%以上的职业院校建成数字化校园。(二十)完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Q建立健全职业院校内部质 量评价机构和评价制度,完善人才培养各环节质量标准、规范、流程,强 化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建设。注重动态数据采集与分析,建立教学质量年 度报告制度;

17、积极开展专项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调整优化院校或专业布 局结构、核定办学规模和人员编制的重要依据。鼓励行业企业、社会用人 单位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满意度评价工作,支持各类专业组织等第三方 评价机构依法开展职业教育质量评估。(二十一)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建立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 作的长效机制。支持职业院校聘请外国专家。鼓励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 学机构和项目,加快引进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标准、成功模式与优质教育资 源,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大型跨国企业与职业院校 联合建立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境外培训。继续选派骨干教师到发达 国家访学、研修、培训,吸引境外教育机构、师生来辽交流学习,

18、提升我 省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五、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保障水平(二十二)落实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将职业教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政 府统筹、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中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以市为 主,高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以省为主。完善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 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管理协调的职 能,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运用政策引导、总体规划、经济杠 杆等手段对职业教育进行管理与分类指导。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部 门职责交叉和分散,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二十三)完善职业教育投入长效机制。

19、建立职业教育生均经费、 专项拨款和绩效拨款相结合的财政拨款机制。合理确定公办职业院校生均 经费标准,完善按专业类别划分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到 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逐步建立与办学规 模、办学层次相适应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其他办学主 体举办的职业院校应当参照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执行。地方教育附 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o(二十四)建立多渠道职业教育经费筹措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捐 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探索利用国(境)外资金发展我省职业教育。允 许财政性资金购买行业企业、民办职业院校举办职业教育的公共服务。完 善财政贴息政策,

20、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 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 足额提取,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 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就除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 度结转扣除。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县 级以上政府可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本地区的 职业教育。对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向 职业院校进行

21、捐赠的,其捐赠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对职业 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应按国 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二十五)完善资助体系和政策。逐步建立助学金覆盖面和补助 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艰苦行业类专业学生减免部 分学费和助学力度,积极开展针对农村贫困人口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雨露 计划”。完善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 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积极推行以直补个人为主的支付 办法。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有效使用。(二十六)强化就业和用人的保障政策。要创造公正平等的就业 环境,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

22、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党 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认真执行就业准 入制度,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殊行业(工种) 严格执行就业准入法规和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提高技术技 能人才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收入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职业津贴 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二十七)强化督导评估。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和专项督导评 估制度,加强对各级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重点围绕职 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经费投入、办学条件保障及发展水平与特色 等方面开展督导。要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把职业 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地方领导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二十八)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环境。要按有关规定研究建 立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设立职业院校优秀专家(校 长)和教学名师津贴制度,完善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制定 并落实教育教学成果奖等同于科技进步奖的奖励政策。鼓励和开展各类职 业技能竞赛、技术开发创新竞赛。要大力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在现代化建设 中的重要贡献,引导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在全社会弘扬“劳动光 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 凭能力”的良好社会氛围。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辽宁省人民政府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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