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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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三三三ft莱高安发(2018)3号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意见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内各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莱芜市安委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莱安发2018)21号)文件精神,促进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高新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管委会和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为

2、工作主体,以本辖区和本行业(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为工作对象,以岗位实名制为核心内容,构建职责到位、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责任体系,形成政府监管网格化、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化、监管信息共享化新格局,全面提高我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文件规定要求:按照属地为主、行专结合、分级监管”的原则,建立市、区、镇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市级为一级网格,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管;区(功能区)为二级网格,由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对本区域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管;镇(街道)为三级网格,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区域

3、除一级和二级网格外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管,重点突出实体型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危险性作业环节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高新区实际,设立区、办事处两级网格化监管体系:高新区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为一级网格,各区直相关部门摸排上报后,由管委会确定区属企业单位名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划为一级网格管理,由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实施监管;鹏泉街道办事处为二级网格,对本区域除一级网格外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管,重点突出实体型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危险性作业环节的生产经营单位。(二)建立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和“

4、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逐一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专业监管和政府领导责任,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实名责任体系。区、办事处两级要建立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分工实名制,建立完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行业(专业)安全生产监管实名体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完善部门安全生产领导责

5、任制。主要负责人为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实名制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生产车间、生产班组负责人以及各岗位工作人员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具体责任人,切实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环节、岗位和员工。(三)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依托运用莱芜智慧安监平台,建立功能完善、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区、办事处、各生产经营单位互

6、联互通,并建立完善相关数据交换、平台安全运行和日常管理机制。三、工作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7月10前)鹏泉街道办事处和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安排部署工作,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鹏泉街道办事处和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实施方案于7月1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曹太华,联系电话:8867680,联系邮箱:lwkfq2006)(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7月11日至12月底)1 .全面调查摸底。(2018年7月底前)

7、鹏泉街道办事处和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对辖区及所辖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按照相关信息采集一家、审核一家、录入一家的要求,将本级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全部录入到网格化信息平台。2 .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2018年9月底前)9月底前,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要求,逐级落实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完成网格划分设置、相关人员培训、定岗定人定责、规章制度制订、设备设施配置等工作,建立起区、镇二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3 .落实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2018年11月底前)11月底前,鹏泉街道办事处和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要求分别完成安全生产政府领导责任分工实名制

8、、安全生产监管实名制体系建立,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鹏泉街道办事处和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上报的实名制体系进行汇总,建立全区安全生产岗位实名制管理体系。(三)完善巩固阶段(至2019年1-6月)鹏泉街道办事处和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对“网格化监管”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在责任落实、工作推进、任务完成、机制建立等方面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平台建设,形成网格化实名制管理长效机制。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一项重要举措,鹏泉街道办事处和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区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9、。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措施到位。(二)注重典型引领。鹏泉街道办事处和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注重发现和培育工作典型,及时总结宣传网格化实名制监管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事迹,运用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本地区、本部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监管工作全面开展。(三)严格督导检查。区安委会将成立督导组,对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通报,并将该项工作列为安全生产总体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通报。莱芜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7月1日莱芜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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