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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会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近年来,明星广告代言“翻车”事件频发,虚假代言,广告格调 低俗、物化女性等乱象频出,不但给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带来了财产损 失和心理伤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市场秩序、污染了社会风气。这一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文 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 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明星必须充分使 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明 星为婴幼儿专用或者异性用商品代言的,应当由明星近亲属充分、合 理使用该商品。明星代言广告翻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明星选择
2、为某商 品、服务代言,很多时候只是基于经济利益考量,并未真正使用过产 品或者服务。你给我个文本,我照本宣科,厂家说好,明星就跟着说 好。事实上,产品到底好不好,明星本人也不知道。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广告法早有规定,要求明星必须使用过代言 产品。这虽然对明星代言产品作出了原则限制,但并未明确使用的时 长、频率。现实中,就有人钻空子,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 让这一规定的效果大打折扣。此次,七部门联合发布意见,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更加明晰的 规定,使之具有了更强的可操作性。在原有规定基础上,意见进 一步明确,明星不但必须使用过代言产品,而且必须以合理的频率、 频次持续使用代言商品。也就是说,对于日常
3、用品、衣服、食品等商 品或者服务,明星在代言期间,应该保持购买、使用,以真正理解商 品的品质。对于汽车、电子产品等更新迭代快的商品,意见也明 确明星只能为使用过的某品牌的某一代次商品代言,不能使用了某一 代产品,就为该品牌其他代次商品代言。对明星代言婴幼儿专用或者异性用商品代言的情形,意见也 作了规定。明确明星为婴幼儿专用或者异性用商品代言,本人无法亲 自试用的,应当由明星近亲属充分、合理使用该商品。这就为明星代 言自身不可用商品提供了途径,扩大了企业选择代言人的选择范围。自身用过才知商品质量好坏。明星本人或者近亲属充分使用过产 品才能代言,这有助于明星在选择为某商品代言前,充分了解商品质 量。为了自身的声誉,很少会有明星选择为质量低下的产品代言。这 就增加了代言广告的可信度,是对消费者的保护,同时也能避免明星 因为不了解商品质量盲目代言而翻车。可谓好处多多。广告的制作、审核、发布等涉及多个部门,对于明星代言乱象的 治理也应当多部门联动,协同发力,全链条治理。意见明确对于 违法广告的处罚不仅要涉事明星,而且要一追到底,对广告主、广告 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全部依法追究 法律责任。这也给所有明星、企业、广告公司、平台等提了个醒,整 治明星代言乱象势在必行,是时候瞪起眼来,认真履行职责了,不然 一旦出现了不法广告,真的会全链条追责,该负责任的一个也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