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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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省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导则广东省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广东省水利厅二OO八年五月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社会经济、农村城市化与城市工业化得到了快速进展,但区域与城乡经济进展不平衡,特别是广大的丘陵山区,特殊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气象条件与区域生态环境,导致山洪灾害不断发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常受到威胁;水土流失与地质灾害未能得到全面治理,直接影响当地的农村经济进展。我省丘陵山区山洪灾害造成的缺失越来越大,仅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分别于1994年、1997年、2002年、2006年与2007年发生了五次较大的暴雨洪灾,特别以2002年“8.6”特大洪灾与2006年“7.15”最为严重

2、。据广东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调查资料,以2000年底为基准年统计,小流域山洪灾害直接威胁着丘陵山区77万城镇人口、308万农村人口与固定资产达312.0亿元、年产值331.5亿元的工矿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达677.9亿元基础设施的安全,威胁人口占全省人口总数的4.5%。因此,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政策,改善我省丘陵山区小流域内群众居住与生产生活条件,治理水土流失、地质灾害与面源污染,从根本上解决小流域的安全、生态、进展、与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意义重大。近年来,随着城市防洪与防灾减灾工程的实施,大江大河与县级以上大中城市的防洪减灾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但我省境内山地

3、与丘陵广布,针对丘陵山区山洪及其引发的地质灾害与水土流失的防治工程还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进展的需要,缺乏较系统、完整的防治规划。为保障丘陵山区社会经济进展成果,实现广东省2010年进入宽裕型小康社会的目标,务必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提高防御山洪灾害与地质灾害的能力,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生态环境,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促进当地经济进展。2007年6月6日至9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率领省政府办公厅、水利厅、民政厅、交通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到瑶安乡察看灾情,看望群众,指导防汛抗洪、救灾与重建家园工作,期间指出:“通过多年的大规模投入建设,我省大江大河的治理已经取得显著成绩,防灾减

4、灾能力明显提高。现阶段的突出矛盾是小流域的治理滞后,隐患较大。省市县各级在治理小流域水患的过程中要走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误区,科学规划、统筹考虑,走综合治理、整体治理之路,力争小流域防汛抗洪的长治久安”。李容根副省长亦对小流域治理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本导则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小流域综合治理精神,在水利厅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与有关专家的帮助下编制完成的。导则是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的根据,使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有统一思路、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格式;便于根据灾害的影响程度与投资,安排全省小流域综合治理分期实施计划;解决小流域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2008年3月14日,广东省水利厅在广

5、州市主持召开了本导则评审会,水利厅规划计划处、三防办、建管中心,广州市水务局、河源市水务局、梅州市水利局、清远市水利局、连州市水利局、河源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清远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单位的代表与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通过征求与会代表与专家的意见,对导则进行了修改、补充与完善。2008年5月4日,经水利厅厅务会议讨论,对本导则提出了补充修改意见。之后,水土保持处组织起草单位有关人员多次进行讨论、修改与完善,最终形成本导则。本导则分为正文、附录与条文说明三部分。本导则编写参照标准化工作导则(GBTL12000)的要求进行,目的是为了指导我省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各地要根据当地小流域实际情况有

6、所取舍,参照执行。本导则由广东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本导则起草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要紧起草人员:王建白文博杨宪杰袁鹰舒若杰叶凌飞郑国权占达鲁审查:张国平黄汉禹刘霞审定:朱军蔡庆陈汉先高雪山林举贤朴圣国胡建广东省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导则正文目录1.1 为实现小流域可持续进展战略与广东省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推动广大丘陵山区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协调进展,指导我省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明确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原则与内容,解决有关技术问题,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对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与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文件,参照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技术大纲,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

7、导则,为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提供参考,并对规划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成果资料的整理等提出基本要求。1.2 本导则适用于频繁发生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水土流失严重与农村经济进展与生态环境建设不协调的小流域。小流域其它专项规划与区域性规划可参照执行。1.3 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要严格遵循科学进展观,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率先实现现代化,建设与谐社会要求出发,结合目前存在的问题,分析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使小流域防洪、生态、人居、饮用水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社会经济全面进展。1.4 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务必与当地“十一五”经济与社会进展规划、水利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

8、划、乡镇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工程措施、生物措施、耕作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综合治理、预防保护与开发利用相互促进,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1.5 规划编制应使用新技术、新理论与新方法,重视调查研究,提高规划的技术含量与可操作性、科学性。1.6 综合治理规划编制的要紧任务是:在全面调查与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拟定防治目标、原则及指导思想,针对存在的要紧问题,通过分析,有针对性地设计防治措施,建立完善的预警预报系统,制定防灾预案与救灾措施,估算投资,提出资金筹措计划,合理安排实施进度计划,建立完善的小流域组织管理措施。1.7 本导则要紧引用下列技术标准:水土保持规划编

9、制规程(SL335200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1994);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1996)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防洪标准(GB/502011994);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1997);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102192006);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暂行

10、技术规范(SL289-2003);水土保持术语(GB/T20465200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8);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已建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SL206-98);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水利部关于颁发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与定额的通知(水总200367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我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与相应编制规定的通知(粤水基20062号)1.8 本导则为全省各地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服务,属指导性技术资料。2.1 小流域本导则中的小流域是指存在山洪灾害、滑坡泥石流灾害、水土流失危害中的一种或者几种灾害威胁的

11、,丘陵山区以分水岭与出口断面为界形成的闭合集水单元。2.2 综合治理在综合调查分析小流域土壤、地质、水文、气象与水土流失的类型、分布、强度与小流域内山洪灾害与社会经济情况后,根据小流域安全、生态、进展、与谐的要求,制定具可行性、有操作性的防治方案予以实施,以达到防洪安全、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改善人居环境、进展地方经济的目的。2.3 山洪灾害是指丘陵山区小流域由降雨引起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导致的人民生命财产缺失与生产生活设施的破坏。2.4 地质灾害自然因素与人为作用都可能导致地质环境或者地质体的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所产生的后果给人类与社会造成危害,称之

12、地质灾害。本导则要紧指滑坡、泥石流灾害。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与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现象。泥石流是指在水力与重力的综合作用下,山坡或者沟道突然爆发的含有大量水与泥沙、石块的液、固两相洪流。2.5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风力、重力及冻融等自然营力与人类活动的作用下,水土资源与土地生产能力的破坏与缺失,包含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缺失。2.6 崩岗是指山坡土体或者岩石体风化壳在重力与水力作用下分解、倒塌与堆积的侵蚀现象。3.1 规划方法通过对小流域已发生的山洪灾害、地质灾害与水土流失现状的全面

13、调查,对气象水文与地形地质条件的分析,对农村经济进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矛盾的探讨,研究小流域各类灾害的特点、规律,提出预防保护与治理计策措施。3.2 规划期包含规划基准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与远期规划水平年。3.3 治理目标包含综合治理总目标与分期目标。总目标:通过综合治理,使小流域全面实现“安全、生态、进展、与谐”的目标。分期目标:近期(至2015年)以防洪安全为主,即通过综合治理,使小流域在防治标准内洪水出现时安全泄洪,超标准洪水出现时,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灾害缺失降到最低;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具体措施,初步治理水土流失,操纵地质灾害的进展;建立较为完善与具有可操作性的预警预报系统与防灾预案;初步实

14、现农村饮用水安全,提高农村生活质量。远期(至2020年)以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进展为主,即通过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与退耕(果)还林,全面治理水土流失与地质灾害;结合小流域治理现状与有关规划,适当进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强化人居环境治理,大力创建生态文明村建设,为农村经济进展提出建议。3.4 规划任务(1)通过小流域防洪安全规划,查清小流域洪水灾害基本状况与原因,划定小流域洪水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明确规划区设计标准以内洪灾治理具体措施,超标准洪水的避洪预警预报与防灾预案。(2)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制定切实可行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3)根据小流域生态环境现

15、状与水土保持现状,分析水土流失的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措施与小流域生态管理措施建议。(4)分析农村饮用水现状与人居环境现状,提出饮用水安全与人居环境治理措施。(5)分析小流域社会经济进展现状,遵循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思路,提出农村经济进展较为合理的建议。(6)在分区防治措施设计的基础上估算投资,提出小流域综合治理分期实施计划安排。3.5 资料统计以小流域为单元,以乡镇为基础,以村为单位,以2006年为基准年。4.1 自然条件要紧说明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要紧因素的特征值。4.2 自然资源要紧说明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光热资源与矿产资源等开发利用现状及前景等。4.

16、3 社会经济要紧说明流域人口、劳动力、土地利用结构、农村产业结构、粮食与经济收入;交通、通讯与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科技教育、经济进展与群众生活水平等基本情况及制约当地社会经济进展与防洪安全的因素。4.4 自然灾害包含洪水灾害、滑坡泥石流灾害、旱涝灾害等,说明历年灾害缺失情况。4.5 水土流失要紧说明其分布、强度、数量、危害、成因,重点说明水土流失面积、强度的分布与动态变化情况,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4.6 水土保持重点说明预防保护与监督管理开展情况,各项治理措施的综合配置情况、实施数量与分布、质量与效果、投资及成果(面积),分析水土流失治理方面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4.7

17、农村饮水安全与人居环境、灌溉、交通道路等方面存在的制约当地社会经济进展与防洪安全的问题。5规划根据、指导思想、规划原则5.1 规划根据(1)说明规划编制所根据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等。(2)引用的文件与技术资料。5.2 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与谐相处,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广东省率先实现现代化、建设与谐社会的目标进行统一规划;以实施可持续进展战略,保障防洪安全与经济社会进展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与经济社会进展环境为中心,根据小流域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现状,通过防治洪水灾害、地质灾害,治理水土流失与生态环境建设,达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与生态环境,提高群众

18、生活水平,进展区域经济,使小流域经济走上可持续进展之路的目的。5.3 规划原则应根据规划区的实际,制定因地制宜的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治理为主、建管结合的思路,表达政府领导、行业负责、群众参与的模式,实现人与自然、人与水的与谐。6规划分区及总体布局6.1 区划原则小流域规划分区应坚持下列原则:(1)以地形坡度与植被覆盖度为基础,以是否存在自然灾害与水土流失为根据。(2)符合国家与各级地方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3)同一类型区应集中连片,适当兼顾行政区划。(4)与当地有关专业规划相衔接。(5)同一类型区灾害特点具有明显的相似性,生产进展方向与治理措施布局应基本一致。6.2 规划分区界定小流

19、域内生态保护区、治理开发区、重点整治区的范围。地形坡度大于25或者国家、各级地方政府划定的各类保护区等不得实施开发建设、破坏的区域及现状天然林分布区列为生态保护区;地形坡度小于25至坡脚地带,除天然林分布区外适宜农林业开发利用,但存在自然与人为水土流失的区域列为治理开发区,将开发与治理相结合,并通过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使水土流失得到治理;位于沟道下游与河道两侧至山脚的平缓地带,是小流域农业生产与开发建设与人居的要紧区域,应加强防洪安全设计、人居环境整治与监督管理工作,列为重点整治区。6.3 分区概况对分区内基本情况进行介绍,突出存在的问题与今后的治理方向,为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奠定基础。6.4 防

20、治措施总体布局针对不一致区域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洪安全、生态保护、地质灾害与水土流失治理、人居环境整治、预防监督、监测预报与社会经济进展等各项措施的布置方案,说明各项措施实施的要紧内容,措施之间的关联性与必要性,绘制防治措施体系框图。7防洪安全规划7.1 基本要求查清小流域山洪灾害基本状况,划定重点防洪区域;确定防洪标准,提出防洪工程措施。分清轻重缓急,提出工程建设进度计划。7.2总体规划7.1.1 洪水灾害及成因分析(1)历年小流域灾害情况统计表(附相应现场照片)统计历年洪水灾害发生的时间、暴雨量、流量、持续时间、淹没村镇、人口、范围、财产缺失等。(2)成因分析从暴雨因素、地质因素、人类活动因

21、素等方面分析造成小流域洪水灾害的要紧原因,提出防治的计策与措施。7.1.2 防洪范围根据各小流域河道的防洪标准确定洪水水面线,划定防洪保护范围。以影响小流域居民生命财产、农田、基础设施安全等的范围为防洪安全防护范围,以整个小支流与小溪流的汇入口为防护重点。7.2.3防洪标准根据小流域具体情况,参考防洪标准(GB/50201-1994)制定小流域防洪标准如下:(1)村庄、乡镇政府所在地等人居集中点,防御洪水标准通常取20年一遇;(2)基本农田防御洪水标准通常取10年一遇;(3)截洪沟与排洪沟设计标准通常取10年一遇;(4)其他设施、零星居民点以防冲保护为主,不设防洪标准;(5)各小流域防洪规划可

22、根据实际情况对标准做适当调整。1.1.4 排涝标准涉及内涝问题的小流域,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广东省防洪(潮)标准与治涝标准(试行1995)经济合理地选用。1.1.5 防洪安全工程措施总体布置针对上述防洪安全规划的基本要求,研究达到小流域防洪安全标准的工程措施方案,进行必要的防洪安全工程措施总体布置方案比选,推荐合理方案,在1:50000地形图上标明要紧工程措施布置示意图,在相应的1:I(X)OO地形图上标明相应分项工程措施布置示意图。7.3 工程措施防洪安全工程措施包含:溪河整治与堤防建设、山塘水库建设、病险水库加固,在上述划定的防洪范围进行防洪工程布置。(1)河道清淤对影响河道行洪的沙石淤积

23、河段,按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安排测量断面(通常50m100m间距),测量纵横断面到原河床底部与设计洪水水面线以上IOm20m,分段估算工程量;在1:10000地形图上标明清淤范围,并附测量的纵横断面图与工程量计算表。(2)堤防建设根据设计洪水标准与河道设计洪水水面线,在1:10000地形图上标明需要修筑堤防的两岸位置,说明堤防长度、型式、设计断面尺寸、材料,分段估算工程量。(3)岸脚防护对冲刷比较严重的河段、小溪流汇入口段、需要保护的基本农田与零星居民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护基、护岸等防冲防护工程措施,并在1:10000地形图上标明需要修筑护基、护岸的位置,说明长度、型式、设计断面尺寸、材料,分段估

24、算工程量。(4)病险水库加固对小流域已有水库进行防洪安全鉴定,对病险水库进行加固。(5)陂头对河流比降较大、冲刷严重的河段,适当修建挡水陂头,减缓流速;有条件时,把防冲与引水灌溉结合考虑。(6)新建防洪小水库根据小流域地形条件,选择适宜坝址位置、初估水库规模,新建防洪小水库,操纵上游洪水来量,减轻下游防洪负担。(7)截洪沟、排洪沟对坡度较陡、坡面范围较大,通过在山坡上间隔一定距离设置截洪沟,减缓洪水汇合速度,通过截洪沟把不一致高程的洪水排入排洪沟;排洪沟要紧利用天然冲沟(或者天然小溪流、小支流)接纳截洪沟的洪水,然后排入下游河道。截洪沟、排洪沟设计时,要求与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

25、。7.4 非工程措施7.4.1 小流域暴雨洪水预警信息系统有条件的小流域在上游适当位置设置自记雨量站,并注意与当地气象台站的中短期天气预报相结合,对可能出现的大暴雨提早提供预警,保证使信息能够及时传达至小流域中每一个人。具体要求详见“预警预报与防灾预案建设规划”。8地质灾害防治规划8.1 滑坡治理8.1.1 滑坡分布通过调查小流域内地质灾害分布现状,分析存在的潜在威胁及可能形成的危害程度,为防治措施布置奠定基础。8.1.2 滑坡分类(1)按滑坡体物质构成分为残坡积土层滑坡、粘性土滑坡、岩质滑坡;按滑动面与岩层的关系分为同类土滑坡、顺层滑坡、切层滑坡;按滑坡体体积统计,有小型滑坡、中型滑坡、大型

26、滑坡与巨型滑坡。(2)滑坡根据其稳固程度分为基本稳固、潜在不稳固与不稳固。8.1.3治理原则(1)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滑坡防治的复杂性决定其防治应采取“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变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为积极主动的防灾减灾,使防与治协调统一。(2)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重点抓好滑坡灾害调查及治理规划工作,优先安排危害重大滑坡的治理,近期与长远结合,局部防治与区域环境治理结合。(3)对直接威胁人口集中的城镇、学校、重要交通干线的安全与人口集中且工程治理效果较好的滑坡,以治理为主,治理措施要紧包含排水工程、支挡工程、减重反压等。(4)对威胁人口较为分散的滑坡要紧使用排水工程、削

27、坡工程等工程措施与搬迁、避让、监测等非工程措施。(5)对没有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与要紧基础设施安全的沟道上游滑坡,以监测预警为主。8.1.4治理措施(1)排水工程:常用的地表排水方法是在滑坡可能进展的边界5m以外,设置一条或者数条环形截水沟,用以拦截斜坡上部流向斜坡的水流,沟深与沟底宽都不小于0.6m。(2)支挡工程:有抗滑垛、抗滑桩、抗滑墙、锚固等。(3)减载工程:采取在滑坡体上部减重或者脚部加填的办法,使滑坡的外形得以改变,重心得以降低,能够使滑坡的稳固性得到根本的改善。(4)爆破灌浆:此项措施仅适用于小型滑坡。用钻孔打穿滑动带,在钻孔中爆破,使滑坡床岩层松动;再将带孔灌浆管打入滑动带下0

28、.15m,在一定的压力下将浆液压入,使其在滑动带中将裂缝充满,形成一个稳固层,借以增大滑带土的抗滑能力。8.2泥石流治理8.2.1 泥石流分布通过对泥石流区现状的调查,分析形成泥石流的原因,划定形成区、流通区与堆积区。8.2.2 治理原则(1)根据泥石流的发生条件、活动特点及可能形成的危害,全流域统一规划,从上游到下游,从局部到全体,将治坡与治沟相结合。通常在沟谷上游以治水为主,中游以制土为主,而下游则以排导为主。(2)因地制宜,讲究实效,以技术成熟、经济节约的中小型工程为主,对流通范围较小,但危害严重的泥石流沟,如存在人口密集的城镇、学校、大型基础设施与工矿企业的泥石流沟,均进行工程治理。(

29、3)充分考虑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分阶段实施,近期防灾与远期逐步根治相结合。(4)在以坡面侵蚀及沟谷侵蚀为主的泥石流地区,以生物措施为主,辅以工程措施;在倒塌、滑坡强烈活动的泥石流发生(形成)区,应以工程措施为主,兼用生物措施;而在坡面侵蚀与重力侵蚀兼有的泥石流地区,则以综合治理效果最佳。8.2.3 治理措施(1)稳坡工程:通过排水、拦挡、护坡、植树种草等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稳住松散物质、滑塌体及坡面残积物;通过增加地表植被、涵养水分、减缓暴雨径流对坡面冲刷,增强坡体稳固性,抑制冲沟进展。(2)防护工程:指对泥石流地区的桥梁、隧道、路基,泥石流集中的山区变迁型河流的沿河线路或者其他重要工程设施,

30、作一定的防护建筑物,用以抵御或者消除泥石流对主体建筑物的冲刷、侧蚀与淤埋等危害。防护工程要紧有护坡、挡墙、顺坝与丁坝等,与山洪防治结合实施。(3)拦挡工程:在中上游设置谷坊或者拦挡坝,拦截泥石流固体物,防止沟床继续下切,抬高局部侵蚀基准面,加快淤积速度,以稳住山坡坡脚,减缓沟床纵坡降,抑制泥石流的进一步进展。结合水土保持工程实施。(4)排导工程:在泥石流流通段,采取导流堤、急流槽与束流堤,使泥石流顺畅下排,改善流向,防止漫流。并与山洪防治结合实施。(5)生物工程:要紧针对泥石流发生区,实施封禁治理,通过提高林草植被覆盖度,减少泥石流物源。与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结合实施。(6)搬迁避让:已经发

31、生严重泥石流,导致河道淤积严重,流通区严重堵塞;仍有可能发生严重泥石流,工程措施无法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对其周边群众实施搬迁措施,完全解决泥石流危害。9.1 土地利用规划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是造成水土流失的要紧原因之一,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对原先土地利用不合理的进行有计划的调整;对农、林、牧、渔等各业用地与其他用地的数量与位置进行合理安排,以便在此基础上科学地布置各项治理措施。9.1.1 土地利用评价对现状土地利用情况从粮食自给、保持水土、生态环境、农村社会经济进展等方面进行适宜性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思路。9.1.2 规划原则(1)应充分运用当地农业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现

32、有的土地利用规划,按照小流域综合治理的要求,对不足部分加以补充完善,并纳入水土保持规划;(2)没有现成土地利用规划的流域,在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中应进行全面的土地利用规划。(3)按照“安全、生态、进展、与谐”的总体要求,合理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建立清洁的人居环境。9.1.3 规划内容(1)根据规划分区成果,首先保证农村基本农田,适度进展经济林果,在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同时,满足进展农村商品经济的需要;对现状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并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应在规划中进行调整;对大于25的坡耕地坚决逐步退耕还林,造林种草。(2)对已经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荒地与其他用地,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对

33、土地利用不合理,导致水土流失恶性循环的小流域,应调整土地利用结构。(3)对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提出治理措施;对毁林、毁草、陡坡开荒等不合理的生产活动,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应予制止。9.2 水土保持建设规划9.2.1 水土保持现状调查调查总结历史水土保持工作成就与经验,包含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过程、治理现状、各项治理措施质量与效益、水土保持的技术措施经验与组织领导经验、存在的问题与改进的意见等;调查规划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土地资源评价,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同时,根据三区不一致的特点与防治重点,有针对性地布设各项水土保持措施。9.2.2 治理原则(1)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

34、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2)全面治理现有水土流失,通过监督管理等手段,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面积。(3)治理措施坚持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紧密结合。(4)治理按先坡面、再沟道,先支毛沟、再干沟,从上游到下游。9.2.3 治理目标土壤侵蚀强度降低到轻度下列;生态环境建设区的植被覆盖率达到9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90%;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9.2.4 治理措施(1)坡耕地治理坡度在1525。的坡耕地实施保土耕作法,减少水土流失。(2) “四荒地(即荒山、荒坡、荒滩、荒丘)治理1)坡度在1525的“四荒”地,不存在水土流失的区域以预防监督为主,不新增人为扰动;有水土流失的区

35、域适地适树种植水土保持林、经济林与果林,保持水土,防治侵蚀,改善生态环境。2)坡度在15下列,地形平缓区的“四荒”地,根据当地土地利用规划与社会经济进展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并完善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3)沟道治理根据沟坡兼治的原则,分别采取谷坊工程、治沟骨干工程(拦砂坝)、蓄水工程(小水库、山塘)与林草工程等。1)谷坊工程存在沟床下切的小流域,根据沟底地质与邻近的建筑材料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地布设土谷坊、石谷坊、植物谷坊,合理安排谷坊高度与间距、减缓沟床比降。2)治沟骨干工程(拦砂坝)水土流失严重且存在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小流域,从保持水土与防治地质灾害相结合

36、的角度出发,首先应进行坝系规划,正确选定坝址,并确定工程建设规模。3)蓄水工程(小水库、山塘)结合小流域防洪规划,修建蓄水工程(小水库、山塘),拦截降雨径流,减轻下游防洪压力与水土流失,为小流域进展养殖与灌溉制造条件。4)林草工程现有林地改造、退耕(果)还林、裸地与沟坡植树造林与种草等。(4)崩岗治理崩岗是风化花岗岩地区沟壑进展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治理布局为:在崩口以上集水区修筑截水沟,制止水流进入崩口;沟口底部修谷坊群巩固侵蚀基点;崩壁两岸削坡修小平台造林种草;崩口下游修拦砂坝防止泥沙外流。(5)生态修复开展生态修复大大加快了植被恢复的速度,加快了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丰富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内涵

37、,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不断进展的务必结果。生态修复要紧依靠大自然自身的能力,但还需要辅助一定的措施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要紧包含封山育林、退耕(果)还林、能源替代与管理制度建设等。即对现有的天然林地实行封山育林,禁止人为破坏与开发利用;对坡度大于25的已开发利用坡地(包含耕地与果园)实行退耕还林,通过人工植树造林,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改变农村能源利用现状,改烧柴为利用太阳能与沼气、烧煤等,减少对林木的砍伐与破坏;管理制度建设包含不一致防治区界限划分与管理措施、制度的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的建议等。9.2.5 预防保护与监督管护(1)预防保护规划应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预防保护的原则与目

38、标;2)确定预防保护的位置、范围、面积;3)制定实现预防保护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性与政策性措施,包含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建设,明确管理机构,分清职责。(2)监督管理规划应包含下列内容:1)对开发建设项目与其他人为不合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防止造成人为水土流失;2)划定小流域目前需要实施监督管理的范围、面积与项目;3)提出实现监督管理目标应落实的技术性与政策性措施,包含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监测,“三同时”制度的落实等;4)制定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与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制度,落实责任。10.1 根据小流域所处的行政区域社会经济进展规划,调查、评价小流域社会经济进展现状。10.2 根

39、据小流域社会经济进展目标,评价现状经济进展模式的合理性与存在的问题。10.3 根据调查资料,对目前社会经济进展模式从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与可持续进展等方面进行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10.4 从防洪安全、饮用水安全、居住安全与人居环境等方面,对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灌溉设施、供水工程、人居条件、教育、交通道路等)进行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10.4.1 灌溉设施:为满足农田灌溉保证率,提出拟建灌溉设施工程设计,包含引水工程、渠道工程、灌溉设施等。10.4.2 供水工程: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进行拟建工程设计,包含水源地建设、引水工程、管理制度建设等。10.4.3 人居条件:针对建设清洁型小流域

40、存在的问题,提出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措施。10.4.4 教育:为保证学校防洪安全,对现有学校选址进行评价,针对存在的防洪安全问题,提出防护措施。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建设与管理小流域的意识。10.4.5 交通道路:对现有与规划中的交通道路(包含田间道路、乡村道路、集镇交通干线)等进行评价。针对交通道路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意见。10.5 在满足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提出小流域经济进展的合理建议、实施计划与相应的配套措施。11预警预报与防灾预案建设规划11.1 预警预报系统11.1.1 山洪预警预报系统包含山洪、降雨信息的收集、发送,预警信息的公布。即利用小流域内现有的

41、水文、气象观测站点或者新建降雨、流量观测站,结合天气预报,通过传统、便利与人人熟知的方式或者其它现代手段及时公布超设计标准山洪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受威胁区群众安全转移。11.1.2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利用现有的地质灾害监测手段,在汛期监测滑坡活动情况,并利用山洪预警预报系统,公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11.2 防灾预案成立防灾组织机构,分清工作职责;建立预警预报程序,及时公布预警信息;设立防灾避难场所,开通安全转移道路;制定安全转移与安置方案,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生活。11.3 救灾措施普及山洪灾害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完善通讯设施、改善交通条件;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防灾救灾方案;落实具体救

42、灾措施,成立抢险突击队;做好灾后防疫、补偿及重建工作。12.1 提出小流域管理的目标与原则。12.2 分类(包含规划分区、分行业)确定管理范围与内容。12.3 实现管理目标的技术性与政策性措施,包含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明确小流域管理机构、落实小流域开发相应的配套措施。12.4 组织管理措施,包含:(1)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期间的管理,保障综合治理效果与治理经费的及时落实,使小流域综合治理顺利开展。(2)针对规划实施前后的流域生态管理现状与规划,制定小流域治理措施落实后的全面管理措施。(3)建立不一致行业之间的协调机制,积极推行“政府领导、行业负责、群众参与”的组织模式,发动群众参与小流域的治理与人

43、居环境的改善。(4)根据规划分区,明确不一致行业的治理与管护范围,分清职责。12.5 加强流域内河道管理,严禁在河道建设建筑物。13投资估算及实施意见13.1 投资估算编制原则。13.2 编制根据。13.3 估算水平年。13.4 投资估算构成。13.5 投资估算(估算近期投资,匡算远期投资),包含总投资、分行业投资与分年度(期)投资。13.6 资金筹措方案需明确下列几点:(1)不一致治理措施资金来源与筹措方案,要紧表达不一致治理措施投资由相应行业负责筹措,强调通过投劳、投工或者出资,使群众参与到部分措施的实施中来。(2)资金管理与使用方案。13.7 实施计划安排(1)分行业、分年度列出近期实施

44、的治理措施与资金安排。(2)分行业、分年度列出远期实施计划与资金安排。14.1 环境现状叙述并分析小流域内有关环境因子与生态环境现状。14.2 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分析分析、预测与评估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14.3 环境影响计策措施提出实施针对环境影响采取的预防或者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计策措施。14.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5.1 评价根据及基本参数15.1.1 评价根据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工程项目的经济评价,是指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相应的国民经济评价,同时:对工程财务状况进行初步分析。本次效益分析与经济评价要紧参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已建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

45、范(SL2069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并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与国家现行的财税制度进行。15.1.2 基本参数国民经济评价中,要紧参数包含社会折现率、计算价格、计算期、计算基准年与基准点。(1)社会折现率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规定,目前测定的社会折现率为8%;但对属于社会公益性的防洪水利工程项目,采取较低的社会折现率可能会有利于项目优选与方案优化。因此,社会折现率使用6%。(2)计算价格按照国民经济评价的原则,应使用影子价格。考虑到目前国内市场价格基本反映了影子价格,因此,本次评价影子价格换算系数

46、取Io估算投资使用2006年底物价水平。(3)计算期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有关规定,计算期包含建设期与生产运行期。结合全省小流域防洪工程措施特点,工程施工期为3年,运行期按30年计算,则经济评价计算期共33年。(4)基准年与基准点资金时间价值计算的基准年选在计算期第1年,并以第1年年初作为折现计算的基准点。投入的费用与产出的效益均按年末发生与结算。计算基准年为2006年。(5)效益递增率根据全省各地小流域经济进展情况,拟定全省小流域防洪规划溪河洪水防灾减灾效益增长率为2%o计算期内防灾减灾效益以此逐年递增。15.2 小流域历年洪水灾害缺失据调查资料,自1980年以来,全省山丘区几乎每年都

47、有程度不一致的洪水灾害发生,导致人员伤亡与财产缺失,并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根据各小流域实际情况,统计1980年2007年本小流域各年洪水及受灾缺失情况。填写附表C12-2。15.3 综合效益计算综合效益包含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小流域防洪工程国民经济评价仅计入经济效益。15.3.1 社会效益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实施,能够减轻自然灾害,促进社会进步。在防洪标准上取得防洪效益;减轻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保护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小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改善人居环境等。15.3.2 经济效益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实施,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包含防洪效益、水土保持效益、灌溉效益、排涝效益与其它效益。(I)防洪效益:按照项目可减免的洪灾缺失与可增加的土地利用价值进行计算,以多年平均效益表示。具体计算方法见附录G。(2)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前后的效益对比,差值为增加的效益。(3)灌溉效益:综合治理工程措施中,关于改善灌溉项目,要求估算提高灌溉保证率与新增或者恢复灌溉面积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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