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篇.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037472 上传时间:2024-03-01 格式:DOCX 页数:43 大小:52.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篇.docx(4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是我省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为做好我街道20xx年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和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20xx)85号)精神,现对我街道20xx年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村改居且集体资产未剥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村改居社区委员会选举方案进行换届选举):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

2、的XX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社区“两委”换届,着力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及省、市、区关于做好20xx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选举产生符

3、合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要求、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城乡治理水平、创造美好生活的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为深入推动“十四五”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在基层落实落地,加快建设宜居宜业有温度的“首善之区”奠定坚实组织基础。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切实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压实主体责任,各社区党委要切实担当作为,牢牢把握工作主导权,使换届成为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在选举过程中把握正确方向,引领选举依法、合规顺利开展。2、坚持高线选人。突出政治标准,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把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作为换届的重中之

4、重,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力推动社区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3 .坚持民主原则。尊重党员群众意愿,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意识,积极有序参与选举,做到党员群众民主权利不截留,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4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换届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法定程序,做到执行法规不变通、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确保换届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5 .坚持纪律从严。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以最严风纪、最严督导、最严惩处的措施,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等各类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健康有序、风清气正。三、主要任务和

5、时间安排今年我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确定在虎岭社区居委会进行,在20xx年XX月中旬前完成;其它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确定在20xx年XX月下旬举行,XX月底前全面结束。全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和其他社区配套组织的换届选举应于20xx年XX月上旬前基本结束。四、成立街道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由街道党工委另行发文。五、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第一阶段:着重做好以下X项工作(一)选举准备阶段1.成立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组,指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举的日常工作。指导组的职责是: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

6、法和XX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做好调查,拟定选举方案。布置、指导和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引导居民依法开展换届选举;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受理选举工作中有关申诉;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日;总结交流换届选举工作经验。2 .培训选举骨干。选举方案下达后,街道、社区两级应及时举办选举骨干培训班,主要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央、省、市、区发布的有关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通知、决定等政策性文件;区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街道选举工作实施意见;选举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制定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通过培训掌握选举规程,提高依法办事的业务能

7、力和自觉性。3 .筹措经费。街道、社区两级指导选举工作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选举经费用于培训选举骨干、宣传发动、印制选举材料、试点工作、工作会议、选举办公、培训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等开支。4 .选举动员。街道选举工作指导组召开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各社区从实际出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标语、宣传车、放电影、幻灯等形式,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社区干部群众了解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通过宣传,把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上来,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保证社区居民

8、委员会选举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进行。(二)确定选举日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日由街道镇选举指导组确定,报区选举指导组同意后实施。选举日确定后,以街道选举指导组的名义在选举日XX日以前(为便于工作,一般应在选举日的XX日前)予以公布,将所确定的选举日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外出选民。确定选举日的主要原则:一是预先确定选举日;二是不准随意更改选举日;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一个街道范围内,可规定同一个选举日,也可规定若干个选举日。选举日一经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选举日,特殊情况需变更选举日的,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事先向区、街道选举指导组报告,填写重新确定选举日申请报告表,说明变更原因和

9、重新确定的选举日期,区、街道指导组查实情况后,由区指导组给予答复。第二阶段: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和选民登记工作(一)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1.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和委员5-7人组成,主任在成员中推选产生,具体人数由居民代表会议确定。2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是具有选民资格的本社区居民,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能密切联系群众,且具备倾听居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居民服务的作风。3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候选人由居民代表以单独或者联合的方式提出。社区党组织成员应积极努力,通过规定的程序依法担任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特别是要按照一定的程

10、序使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使其发挥领导和组织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作用。同时推选X名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秘密划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规定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从成员中推选产生。选举结果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名义在选举日XX日以前公布。4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宣传有关法律、法规;(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订社区具体选举办法;(3)确定并培训本社区选举工作人员;(4)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

11、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5)组织选民提名候选人,审查候选人资格,公布候选人名单;(6)向选民介绍和宣传候选人,组织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7)审查委托投票申请,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8)负责选票印制、保管,设立投票站等投票选举前的有关准备工作;(9)公布选举日和投票方式、时间、地点,组织和主持投票选举,审核和公布选举结果;(10)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受理有关申诉和举报;(Il)主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移交;(12)总结和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13)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从推选产生公告之日起至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完成工作移交时止。社区居民选举

12、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故三次不参加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会议的,其职务自行终止。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经全体居民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罢免有效。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因此造成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缺额的,不足名额从候补成员中依次递补。候补成员不足递补的,不足名额从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时未当选的候选人或另选人中,按得票数多少顺序依次递补。候选人或另选人人数仍不足递补的,按原产生方式组织重新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求辞职的,应当书面向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

13、会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选举日组织选举工作的,由街道选举指导组主持选举工作。(二)选民登记1.选民资格条件:年满十八周岁的社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精神病患者、严重智力障碍人员在其犯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参与社区自治权利,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满一年以上、具有选民资格的进城务工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以参加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计算年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居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2.本社区选

14、民条件:(1)户籍在本社区并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2)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要求参加户籍地社区选举的居民;(3)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购房或租房居住满1年以上、符合选民资格条件,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居民;(4)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或者由区(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机关选派到社区工作,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人员。户籍在本社区但不在本社区居住,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告知后,本人表示不参加本社区选举的或XX日内不答复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户籍条件的认定,以公安部门常住户口登记

15、为准;居住时间以租房契约、买房契约、居住证、暂住证为准;计算户籍和居住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凡具备本社区选民登记条件的居民,本人应在选民登记公告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前往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设立的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否则,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三)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1 .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的产生居民代表数额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社区规模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XX人,不超过XXX人,具体人数由上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改居型”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数额参照往届做法。社区居民委员会投票选举前,应当推选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讨论决定居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选举

16、以居民小组为选举单位,可以采取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也可以采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具体方式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采取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的,候选人由本小组登记的选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提出。投票时,本小组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另选人或者以不确定候选人方式选举的被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选举结果在选举日XX日以前公布。2 .居民代表无故连续三次不参加居民会议、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依据居民会议通知存根、会议签到记录或请假凭据,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确认后公告,其本届居民代表的资格自行终止。3 .新一届当选的社区“两委”成员中,如不

17、是居民代表的,在新一届社区“两委”成员当选后,近期内依法选举为居民代表。第三阶段: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一)候选人的提名1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实行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个社区的“两委”班子任职。严格落实“两个不低于、两个不超过”的要求,学历方面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的应不低于XX%,社区“两委”成员中专高中以上的应不低于XX.X%;年龄方面,社区“两委”成员平均年龄应不超过

18、XX岁,其中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应不超过XX岁。确保换届后形成年龄以XX岁至XX岁为主体、学历以中专高中以上为主体的班子结构,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X名XX岁以下年轻干部、X名妇女成员。积极扩大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班子来源渠道,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区民警、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物业服务机构负责人、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大学毕业生、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规定参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全面推行“一肩挑”,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要求要写入村(社区)选举办法,将组织意图转化为换届具体规定,实现XXX%。社区居民委

19、员会采取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户代表方式选举产生的,候选人由本社区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户代表以单独或者联合的方式提出;采取居民代表方式选举产生的,候选人由居民代表以单独或者联合的方式提出。候选人提名应按主任、副主任、委员职位分别提出,不分职位混合提名无效。每一选民、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提名的各职位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应选名额。对选民、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直接提出的候选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取消、调整或者变更。所有的提名名单应当于选举日XX日以前按姓氏笔划顺序公布,并报街道选举指导组备案。把牢底线要求,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为村“两委”候选人:(1)政治上的两面人,妄议中央、不贯彻党

20、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暖昧、立场不稳的。(2)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4)非法煽动、组织、参与以信访为名的聚集滋事或长期缠访闹访,影响社会稳定的。(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6)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参照20xx年村级组织换届审查时间,按20xx年X月XX日以来,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有违章违法记录)尚未整改到位的,以及近X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7)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参与

21、网络诈骗、涉麻制毒违法犯罪,或非法出入境的;近X年内因聚众赌博、扰乱公共秩序等被处以行政拘留,或有涉黄涉毒等行为被处理的(有上述情形两次及两次以上的,不受时间限制)。(8)在疫情防控、防汛抗台风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公然或煽动他人阻挠区、镇、(街)、村(居)重点工作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的;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正常工作的。(9)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宗派势力或教唆、煽动他人等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Io)被纳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法院有未结被执行案件的。(11)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在本

22、届任期内,长期在区外生活、工作,连续超过X个月不认真履行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向党员群众做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公开承诺,但因主观原因在任期内无法兑现或大部分无法兑现的;本届任期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近X年民主评议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经审计、巡查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不按要求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及其它应及时移交事项的;村民小组组长对组财不结算、不移交等情形的。原则上,因个人主观原因,人口XXX人(含)以上的村党组织在任期内X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XXX人以下的村党组织在任期内X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宜作为村(社区)主干候选人。(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23、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X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X-X人。所提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差额数的,应召开居民代表参加的居民会议以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三分之二以上居民代表参加投票,预选有效,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以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应当在选举日X日以前按姓氏笔划顺序公布。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分别在预选公告公布前和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的X日内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不足的,应在原提名的初步候选人中按预选时得票数多少顺序依次递

24、补。街道指导组要派副科级干部参加社区预选大会,在预选前代表指导组就正式候选人作引导性发言,引导居民代表把学历高、年纪轻、能干事的居民选举产生为正式候选人。(三)竞选选举日前,允许候选人开展竞选活动。竞选活动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可采用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形式,但选举日必须停止一切竞选活动。组织介绍,即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通过社区板报、公开栏、公开信等形式,向选民或者每户介绍候选人情况,包括简历、文化程度、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工作能力和本人特长、当选打算及承诺等。为便于选民辨认,体现选举真实性,组织介绍时,应将候选人情况和近照一并公示,或者将候选人近照印制在候选人情况介绍信上。组织介绍应

25、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偏不倚。自我介绍,即候选人在预选大会或专门召集的竞选会议上发表竞选演说,回答选民提问;也可以在指定的竞选专栏上张贴竞选要点。竞选人发表竞选演说的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作出不切合实际的承诺,不得搞人身攻击、诋毁他人。第四阶段:组织投票选举(一)投票准备1.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为使选民了解投票选举事宜,保证投票有序进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X日之前,确定并张榜公布投票站设置数量及分布、投票选举时间及地点、开箱计票时间。设定投票时间一般掌握在X-X个小时。开箱计票时间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2 .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

26、员包括唱票员X人、计票员X人、监票员X人、代写员若干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具体人选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于选举日X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选举日前应强化对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选举法律法规和投票程序,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职责。3 .制作选票和票箱。选举日X日前,应准备好票箱。选票和票箱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按规定印制、制作。选票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加盖印章。4 .布置投票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采取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户代表方式选举产生的,应根据居民居住状况和便于投票的原则,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分站进行投票

27、。投票站投票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中心投票会场和每个投票站均应设立秘密写票处,并配有三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老、弱、病、残不便到现场投票的居民,可以设立流动投票箱,每个流动投票箱由三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其中至少有一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流动票箱投票的居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日前公布;投票时应在签名簿上签章。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只负责接受投票,不得开箱计票。5 .编制投票站选民名册。6 .确定并公布无效票认定规则和代写选票与接受流动票箱投票人员名单。投票选举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制定无效票认定规则时,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凡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明确的事项,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无权另作规定。因文盲

28、或手疾、眼疾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原则上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的代写员代写选票。如本人要求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选票,须提出申请,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可委托除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的自己信任的人代为填写选票。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居民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写选票。需要流动票箱投票的人员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认定,未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认定的一律不准在流动票箱投票,选民不到投票站选举一律视为弃权。在选举日X日前确定并公布无效票认定规则和代写选票与接受流动票箱投票人员名单。(二)选举方式社区居委会的选举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29、副主任和委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X至X人选举产生(具体方式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居民的意愿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不得从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产生)。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如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的,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或者另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在XX日内组织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按未当选的候选人、另选

30、人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并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过半数参加投票,另行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以得票数多的当选。(三)投票程序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采取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户代表方式选举产生的,其程序:1.工作人员到位。中心投票站和各投票站,均应配备主持人X人,验证员X人,领票员x-X人,代写人若干人,看守秘密写票处和票箱的工作人员各X人。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统一制作的“选举工作证”标志。2,领取选票。由“三票人员”按各投票分站的选民数将选票交给各投票分站负责领票的工作人员,领票时应办妥清点、登记和签章手续。3 .检查密封票箱。各投票站的票箱,工作人员应在

31、接受选民投票前,当场当众检查票箱,经在场选民确认票箱中无选票后,贴上封条,当即密封。4 .选民领票。选民领票采取“一人一票”制。选民凭选民证到投票站领取选票,由选民单独填写,因文盲和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委托除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的自己信任的人代为填写选票。每位代写人只能代写X张选票,多者无效。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可指定选举工作人员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的意愿。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因故不能参加现场投票的,应当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至选举日前X日内,书面委托本社区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同时告知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经核查,确认委托有效后,

32、应当在选举日X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并发放委托投票证。受委托人凭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并代写、代投选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二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意愿。居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接受家庭成员以外选民的委托投票。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方式选举产生的,不得实行委托投票;投票选举当天,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无论是否参加投票均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5 .选民写票。选民领取选票后,要认真阅读选票说明,依次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秘密写票处一次只能进入X人,不允许X人或多人同时进入。任何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秘密写票处。选举日X日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

33、会公布委托代写人和代写人名单。6 .选民投票。选民写好选票后,应将选票对折,投入票箱。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名额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无法辨认,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无效。7 .结束投票站投票。未到规定的投票截止时间,投票站不得提前结束投票。8 .集中票箱。各投票站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将投票站票箱和流动票箱的投票口签封,由工作人员护送到中心投票站,并认真看管。9 .报告选票发放情况。各投票站向主持人报告各投票站的选民数和领回、发出、多XX的选票数以及接受流动票箱的选民数和发出的选票数。10 .分组开箱点票

34、。各投票站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的有效,多于发出选票数的无效。IL宣布票数。总主持人当场宣布本次选举选民数、外出选民数、本届选民数、领回选票数、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多XX选票数和最低当选票数,确认本次选举有效性,并将多XX选票当众处理,并妥善保存。12 .洗票。13 .分检有效票和无效票。14 .进行当场唱票和计票。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均应于当日集中开箱,由唱票、计票人员在两名监票人的监督下认真核对,计算票数,选举结果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并由主持人和唱票人作出记录。15 .公布选举结果。在投票当日或次日正式公布选举结果。16 .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选举结果

35、公布后,应填写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三份,主持人和唱票、计票、监票人在报告单上分别签名盖章,报区、街道(镇)选举指导组备案、社区居民委员会存档各一份。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采取居民代表方式选举产生的,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选举大会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其程序:1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宣布选举大会开始;2 .选举工作人员到位;3 .清点人数,宣布应到和实到人数及本次选举的有效性;4 .候选人逐一与居民代表见面;5 .检查密封票箱;6 .居民代表依次领票、写票、投票;7 .打开票箱,分检选票;8 宣布领回、发出、收回选票数,最低当选票数、有效票数、无效票数、弃权票数,当众处理多X

36、X选票;9 .唱票、计票人在两名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唱票、计票;10 .密封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11 .主持人和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签章;12 .宣布候选人和另选人得票数及选举结果;13 .新当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讲话;14 .宣布选举大会结束。选举结果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并报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备案,并由区民政局颁发省统一印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当选证书。(四)违法选举处理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违法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认定并经区、街道选举指导组确认。违法选举分整体选举无效、局部选举无效和当选人当选无效。整体选举无效的组织重新选举;局部无效的就无效环节局部纠正;当选人

37、当选无效的取消当选资格,造成缺额的,从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其他候选人中按得票数多少依次递补,仍有缺额的,重新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选举。选举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违法,经街道选举指导组调查核实后,其职务自行终止,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五)其他选举有关工作1.辞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要求辞职的,由本人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可辞去其相应的职务。2 .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受居民监督。居民会议有权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罢免方式的确定应与原选举方式一致。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采取每户派代表或居民代表方式选举产生的,可以采用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参加的方式罢免;采取居民代表方式选举

38、产生的,可以采用每户派代表或者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参加的方式罢免。本社区五分之一(含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可以提出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要求在提交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同时,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备案。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接到罢免要求的1个月内,应当召开相应的居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社区居民委员会拒收罢免要求的,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接到罢免要求的时间作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罢免启动时间。本社区过半数有选举权的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通过,罢免有效。罢免表决结

39、果报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部门备案。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委员会不按规定期限召集罢免会议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X个月内召集和主持。3 .职务自行终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履行职责。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务自行终止:(一)丧失行为能力的;(二)被判处刑罚的;(三)连续两次被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评议不称职的;(四)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务终止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向全体社区居民公告。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公告的,由街道办事处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告。4 .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出

40、现缺额时,应在1个月内依照规定补选。补选工作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候选人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提出,人数可以多于或者等于应补选名额。补选时,有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参加投票,补选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人员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经补选,仍出现缺额的,另行补选。有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参加投票,另行补选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以得票数多的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不按规定的期限组织补选的,由街道办事处在XX日内组织补选。补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到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为止。(六)移交工作在换届选举前街道统一将社区居委会印章集

41、中保管。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上一届社区居委会应当在XX日内将印章、办公场所、集体资产、工作档案移交给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移交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主持。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备案和移交制度,并纳入居民自治章程或者居规民约。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由专人保管,保管人须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征地、承包、贷款、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使用印章的,经居民会议讨论同意并经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第五阶段: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一)推选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安排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日后XX日以前。居民会议设立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

42、X-X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X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居民代表单独或者联合提出,采取居民代表参加的居民会议方式从居民代表中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从成员中推选产生。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文书、会计(报账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社区居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向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居民委员会会议。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检查、督促社区居民会议决定落实情况;检查、监督社区事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

43、居财审计工作;反映居民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办理。(二)成立社区共驻共建理事会社区成立共驻共建理事会安排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日后XX日以前。社区共驻共建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各X人,秘书长X人,委员若干人,成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驻社区内的单位协商确定。建立健全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和协商议事制度,定期研究社区共驻共建事项,实现资源共享,社区共管。(三)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机构及有关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社会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或者分工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的成

44、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名,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四)建立健全民主自治制度1.民主决策制度。制定居民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居民会议专用记录本。2 .民主管理制度。制定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3 .民主监督制度。建立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居务公开制度;建立居务监督制度;建立居务管理听证制度;建立社区居民评议干部制度;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五)社区干部培训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由区民政局安排时间进行集中培训,副主任、委员由街道负责培训。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等成员的培训。培训经费由同级财政经费安排。第六阶段:检查验收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由街道指导组统一组织对各片区

45、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各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情况并总结评比、交流选举工作经验,市、区选举指导组待选举结束后组织检查验收,省厅将于年终进行验收。五、工作要求1 .严格依法依程序规定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坚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选举。2 .加强分类指导。换届选举工作要从各社区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分片包居,靠前指挥,对任期届满的社区居民委员会逐个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精心实施。对那些居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社区”、“重点社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

46、,派出得力干部挂点包居,帮助化解矛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3 .严格换届选举步骤。一是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配套组织的换届选举要统筹考虑,紧密结合,选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二是先审计后换届。落实社区主干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全面开展清产核资,进行居财务任期审计,并公布帐目,追回失散财产;三是先易后难。工作状况好的、条件成熟的先行换届,情况不明、条件不成熟的,把各项工作准备充分后再进行换届;四是先整顿后换届。对社区组织软弱涣散,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的社区,集中力量先行整顿,打好思想和工作基础,再通过选举配齐配强社区组织班子成员。4 .教育居民克服宗族和派别观念,把办事公道、遵

47、纪守法,有一定工作能力,热心为居民服务,能够带领居民勤劳致富和居民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入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对原培养的后备干部人选,应积极推荐为初步候选人。5 .对换届选举中正常落选的干部,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鼓励他们继续为社区建设作出努力。6 .凡是用暴力、威胁、恐吓、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数等手段,扰乱、破坏选举工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指定、委派、撤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违反规定拖延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7 .切实加强领导。社区

48、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我区基层民主政治中的一件大事,政策性强、时间短、任务重、情况复杂,各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将选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质量,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XX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做好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XX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和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办(20xx)XX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今年我镇有XX个村委会、1个社区居委会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工作。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我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时间安排全镇村(居)委会换届工作从20xx年X月开始,按照先社区居委会、后村委会顺序进行,20xx年XX月底前完成社区居委会换届,X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