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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23)1总则1.0.1为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如下简称“填埋场”)的科学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运行、提高效率、减少成本、有效防治污染,到达生活垃圾无害化,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合用于填埋场0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1.0.3填埋场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原则B规定。2术语2.0.1填埋场场区指垃圾填埋场(红线以内)B所有范围,不仅包括填埋场区(填埋库区),还包括配套设施、公用设施、其他设施占地范围。2.0.2填埋场区指填埋场中用于填埋垃圾B区域,又称填埋库区。填埋场区(库区)可以由一种或几种填埋区构成。
2、2.0.3填埋区指进行垃圾填埋作业的范围。3一般规定3.1 运行管理3.1.1 填埋场管理人员应理解有关处理工艺和与这有关B质量、环境、安全规定;作业人员应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与任务规定,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3.1.2 填埋场应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照工艺技术路线设置岗位;2各岗位应制定操作规程和建立对应的安全制度;3应对各类作业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和分岗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3.1.3 填埋场管理人员应掌握填埋场重要技术指标及运行管理规定,明确有关设施设备的重要性能、使用年限和使用条件的限制等。3.1.4 填埋场作业人员
3、应熟悉本的重要技术指标及运行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符合如下规定:1具有操作本岗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0技能;2应坚守岗位,按操作规定使用多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认真做好当班运行记录;3应定期检查所管辖B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行状况,认真做好检查记录;4运行管理中发现异常状况,应采用对应处理措施,登记记录并及时上报。1.1.5 填埋场场区道路运送应符合现行国标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送安全规程GB4387的规定,交通标志标识应符合现行国标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0设计原则GB/T2893.1和国家现行原则环境卫生图形符号原则CJJ/T125的规定,保
4、证各类气候条件下全天安全通行条件并保持畅通。1.1.6 填埋场严禁接纳未经处理的危险废物。1.1.7 填埋场可根据填埋处理工艺的需要,接受适量的建筑垃圾作为修筑填埋场工作平台和临时道路0建筑材料,但应使其与生活垃圾分开寄存。1.1.8 垃圾作业车辆离场时应保持洁净,特殊时期应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1.1.9 填埋场场区应绿化、美化、保持整洁,无积水。场内的多种建筑物、构筑物,凡有也许积存雨水处应加盖板或及时疏通、排干。作业车辆和场地的冲洗水不得随意排放,应单独搜集,经预处理后排入填埋场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3.2 维护保养3.2.1 填埋场场区内设施、设备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定期检查维护,发现异
5、常应及时修复;2供电设施、电器、照明、监控设备、通信管线等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3多种处理机械、设备及作业车辆均应进行必要的平常维护保养,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大、中、小修。4道路、排水设施等应定期检查维护;5避雷、防爆等装置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维护;6多种消防设施、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发现失效或缺失应及时更换或增补。3.2.2 所有计量设备、仪器、仪表应委托计量部门定期核定,出具检查核定证书。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核定计量系统,校对精度和误差范围,保证计量成果精确。3.2.3 填埋场场区内多种交通、警示标志应定期检查、维护或更换。3.3 安全操作3.3.1 填埋场作业过程安全卫生管理理
6、应符合现行国标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规定总则GB/T12801B有关规定。332各岗位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应贯彻到每个岗位B操作人员。3.3.3 填埋场作业人员应配置和使用有效的劳动保护及卫生防疫用品、用品,填埋场区现场的生产作业人员应着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帽;填埋场夜间作业时应设置必要的照明设施。3.3.4 填埋场场区内应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防爆标志。填埋区等生产作业区严禁烟火,严禁酒后上岗。3.3.5 严禁非本岗位人员启、闭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3.3.6 场内电器操作、机电及控制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有关规定。电源电压超过或低于额定电压10%以上时,不得启动机电设备。3.3.7 维修机
7、械设备时,不应随意搭接动力线。因确实需要,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临时搭接动力线;使用过程中应有专职电工在现场管理,并设置警示标志。使用完毕应立即拆除临时动力线,移除警示标志。3.3.8 皮带传动、链传动、联轴器等传动部件必须有防护罩,不得裸露运转。机罩安装应牢固、可靠。3.3.9 场内0消防设施应分别按中危险级和轻危险级设置,其中填埋区应按中危险级考虑,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原则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l7的有关规定。3.3.10 消防器材设置应符合现行国标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3.3.11 填埋场场区内的封闭、半封闭场所,必须保证通风、除尘、除臭设施和设备完
8、好、正常运行。3.3.12 填埋场场区发生火灾时,应根据火情及时采用对应灭火对策。3.3.13 当填埋区需动火时,应遵照动火审批制度,采用对应的灭火措施,并监测动火区填埋气体状况。动火作业完毕后必须进行场地清理与检查,防止自燃。3.3.14 场内防火隔离带应定期检查维护,每年不少于2次。3.3.15 场内应配置必要的防护救生用品及药物,寄存位置应有明显标志。备用B防护用品及药物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更换、补充。3.3.16 在急弯、陡坎等易发生事故地方和机械、电气设备安装、修理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3.17 应根据实际状况分别制定防火、防爆、防冻、防雪、防汛、防风、防滑坡、防塌方、防溃
9、坝、防运送通道中断等针对应急事件的有关措施。3.3.18 在进场入口处应对出入填埋场场区0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3.3.19 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填埋场场区(填埋库区)。参观人员应经安全教育并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口罩等)后方可进入填埋区(填埋作业区)。3.3.20 运行维护人员进入存在安全隐患(如有甲烷气体的密闭空间)0场所之前,应采用下列防备措施:1通风;2测试气体成分,气体温度;3测试水深;4佩戴防护面具;5多人协同作业;6其他必要措施。4垃圾计量与检查4.1 运行管理4.1.1 进场垃圾应称重计量和登记,宜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4.1.2 垃圾计量、登记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场垃圾
10、信息登记内容应包括垃圾运送车车牌号、运送单位、进场日期及时间、垃圾来源、性质、重量等状况;2垃圾计量系统应保持完好,计量站房内多种设备应保持使用正常;3垃圾计量作业人员应做好每日进场垃圾资料备份和每月记录报表工作;4作业人员应做好当班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5计量系统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备用计量方案,保证计量工作正常进行;当所有计量系统均不能正常工作时,应采用手工记录,待系统修复后及时将人工记录数据输入计算机,保证记录完整精确。4.1.3 进场垃圾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填埋场入口处操作人员应对进场垃圾适时观测、随机抽查;2应定期抽取垃圾来进行理化成分检测;3不符合现行国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11、原则GB16889中规定的填埋处置规定的各类固体废物,应严禁进入填埋区,并进行对应处理、处置。4.1.4 填埋作业现场倾卸垃圾时,一旦发现生活垃圾中混有不符合填埋处置规定0固体废物,应及时制止倾卸并做对应处置,同步对其做详细记录、立案,按照安全作业制度及时上报。4.2 维护保养4.2.1 应及时清除地磅表面、地磅槽内及周围的污水和异物。4.2.2 应根据使用状况定期对地磅进行维护保养和校核工作。4.2.3 应定期检查维护计量系统0计算机、仪表、录像、道闸和备用电源等设备。4.3 安全操作4.3.1 地磅前后方应设置醒目的限速标志。4.3.2 地磅前方5mIOm处应设置减速装置。5填埋作业及作业
12、区覆盖5.1 运行管理5.1.1 应按设计规定和实际条件制定填埋作业规划,内容应包括:1填埋场分期分区作业规划;2分单元分层填埋作业规划;3分阶段覆盖以及终场覆盖作业规划;4填埋场标高、容量和时间控制性规划等。5.1.2 应按填埋作业规划制定的阶段性填埋作业方案,确定作业通道、作业平台,绘制填埋单元作业次序图,并实行分辨别单元逐层填埋作业。5.1.3 填埋区作业面(填埋单元)面积不适宜过大,可根据填埋场类型按下列规定分类控制作业区面积:II、II类填埋场作业区面积(肝)与日填埋量(t)比值为0.81.0,暴露面积与作业面积之比不应不小于1:3;2III、IV类填埋场作业区面积(nV)与日填埋量
13、(t)比值为1.01.2,暴露面积与作业面积之比不不小于l:2o5.1.4 垃圾卸料平台和填埋作业区域应在每日作业前布置就绪,平台数量和面积应根据垃圾填埋量、垃圾运送车流量及气候条件等实际状况分别确定。5.1.5 垃圾卸料平台0设置应便于作业并满足下列规定:1卸料平台基底填埋层应预先压实;2卸料平台的构筑面积应满足垃圾车回转倒车时需要;3卸料平台整体应稳定结实,表面应设置防滑带,满足全天候车辆通行规定。5.1.6 垃圾卸料平台可以是建筑垃圾、石料构筑B一次性卸料平台,也可以是由特制钢板基箱多段拼接、可延伸并反复使用0专用卸料平台或其他类型0专用平台。5.1.7 填埋作业现场应有专人负责指挥调度
14、车辆。5.1.8 填埋作业区周围应设置固定或移动式防飞散网(屏护网)。5.1.9 填埋机械操作人员应及时摊铺垃圾,压实前每层垃圾日勺摊铺厚度不适宜超过60cm;单元厚度宜为24m,最厚不得超过6m。5.1.10 宜采用填埋场专用垃圾压实机分层持续碾压垃圾,碾压次数不应少于2次;当压实机发生故障停止使用时,应使用大型推土机替代碾压垃圾,持续碾压次数不应少于3次。压实后应保证层面平整,垃圾压实密度不应不不小于600kgm作业坡度宜为1:41:5。5.1.11 填埋作业区应按照填埋的不一样阶段适时覆盖,应做到日覆盖、中间覆盖和终场覆盖,日覆盖或阶段性覆盖层厚度均应符合国家现行原则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
15、规范CJJl7I的规定。5.1.12 垃圾填埋区日覆盖可采用土、HDPE膜、LDPE膜、浸塑布或防雨布等材料进行覆盖。采用土覆盖,其覆盖厚度宜为2025cm;斜面日覆盖宜采用膜或布覆盖。用其他散体材料作覆盖替代物时,宜参照0覆盖厚度和性能规定确定其覆盖厚度。5.1.13 中间覆盖宜采用厚度不不不小于0.5mm的HDPE膜或LDPE膜覆盖为主,也可用黏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HDPE膜、LDPE膜、防雨布等材料进行中间覆盖时,应采用有效的气体导排措施,检查覆盖物与雨水边沟的有效搭接,并留有雨水沿坡向流向边沟0坡度。5.1.14 膜覆盖材料B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覆盖膜宜选用厚度0.5mm及
16、以上、幅宽为6m以上的黑色HDPE膜或厚度5mm以上B膨润土垫(GCL),日覆盖亦可用LDPE膜;2日覆盖时膜淘汰长度宜为20m左右,中间覆盖时应根据实际需要淘汰长度,不适宜超过50m。5.1.15 膜覆盖作业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行膜覆盖时,膜的J外缘应拉出,宜开挖矩形锚固沟并在护道处进行锚固;应通过膜0最大容许拉力计算,确定沟深、沟宽、水平覆盖间距和覆土厚度;2日覆盖时应从当日作业面最远处的垃圾堆体逐渐向卸料平台靠近,中间覆盖时宜采用先上坡后下坡次序覆盖;3日覆盖时膜与膜搭接的宽度宜为0.20m左右,中间覆盖时为0.08-0.10m左右,盖膜方向应顺坡搭接(图)4填埋场边坡处的膜覆盖,应
17、使膜与边坡接触并有0.51.0m宽度附膜盖住边坡,并铺至其上的锚固沟;5中间覆盖时,膜搭接处宜采用有效的固定措施;6覆盖后的膜应平直整洁,膜上需压放有整洁稳固日勺压膜材料;压膜材料应在膜与膜的搭接处,摆放的直线间距Im左右;当日作业气候遇风力比较大时,也可在每张膜的中部摆上压膜袋,直线间距23m左右(图5.1.16 膜覆盖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裁膜场地应宽阔、平整,不容许有碎石、树枝等锋利物;2覆盖前应先对垃圾堆体进行整平、压实,堆体坡度控制在不不小于1:3;3覆盖结束后,人员不适宜在膜上行走;4压膜材料应选择软性、不易风化的材料;膜覆盖作业及压膜作业应顺风操作;5破损的压膜材料应及时修复或更
18、换,并保持覆盖后的膜表面洁净无杂物;6垃圾堆体平整时,可根据实际状况开挖垃圾沟或填筑垃圾坝(图5.1.17 到达设计终场标高0堆体应按照国家现行原则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ll20规定及时进行终场覆盖。5.1.18 单元层垃圾填埋完毕后,应保持雨污分流设施完好。5.1.19 采用土工合成材料防渗0填埋场,填埋作业时应注意对防渗构造及填埋气体搜集系统的保护,并符合下列规定:1垃圾运送车倾倒垃圾点与压实机压实点的安全距离不应不不小于10m;2场底填埋作业应在第一层垃圾厚度3m以上时方可采用压实机作业;3靠近场底边坡作业时,填埋作业机械距边坡B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m;4压实机不应在填埋气体
19、搜集管周围Im范围内通过。5.1.20 填埋场作业区臭气的控制应采用下列措施:1减少和控制垃圾暴露面,及时覆盖;2对渗滤液调整池进行封闭;3提高填埋气体搜集率;4及时清除场区积水;5对作业面及时进行消杀。5.2 维护保养5.2.1 填埋场场区内应有专人负责道路、截洪沟、排水渠、截洪坝、垃圾坝、洗车槽等设施的维护、保洁、清淤、除杂草等工作。5.2.2 对场内边坡保护层、尚未填埋垃圾区域内防渗和排水等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5.2.3 填埋单元阶段性覆盖及至填埋场封场后,应对填埋区(填埋库区)覆盖层及各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5.3 安全操作5.3.1 填埋区(填埋库区)内严禁捡拾废品,并严禁畜
20、禽进入。5.3.2 进场车辆倾倒垃圾时应有专人指挥,车辆后方3m内不得站人。5.3.3 填埋区内作业车辆应服从调度人员指挥或按照规定路线及有关标识行驶,做到人车分流、车车分流,保证通行顺畅、有序。5.3.4 当再次进行后续填埋作业、掀开已覆盖膜、布时,作业人员不应直接面对膜掀开处,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佩戴防护面具),同步根据详细状况采用局部喷洒水雾、除臭或灭虫药剂等处理措施。5.3.5 填埋区(填埋库区)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储备消防沙土,并应保持器材和设施完好。5.3.6 填埋区(填埋库区)发现火情应按安全应急预案及时灭火,事后应分析原因并重新评估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改善防止措施。5
21、.3.7 当气温降至零度如下并出现冰冻现象时,应在填埋区坡道、弯道等处采用防滑措施。6填埋气体搜集与处理6.1 运行管理6.1.1 单元式填埋作业在垃圾堆体加高过程中,应及时增高填埋气体搜集井竖向高度,并应保持垂直。应在垃圾层到达3m以上厚度时,开始建设填埋气体搜集井,并保证井内管道位置固定、连接密闭顺畅,防止填埋作业机械对填埋气体搜集系统产生损坏。6.1.2 填埋气体应合理运用;不具有运用条件时,应进行燃烧处理。6.1.3 对各气体搜集井、填埋分区干管及填埋场总管内的气体压力、流量、组分等基础数据应定期进行检测;填埋气体监测应符合现行国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原则GB16889的规定,所得数
22、据应及时记录和存档。6.2 维护保养6.2.1 填埋气体搜集井、管、沟应定期进行维护,清除积水、杂物,检查管道沉降,防止冷凝堵塞,保持设施完好、管道畅通。6.2.2 填埋气体燃烧和运用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6.3 安全操作6.3.1 应保持填埋气体导排设施完好;应气体自然迁移和汇集状况,防止引起火灾和爆炸。6.3.2 竖向搜集管顶部应设顶罩;与填埋区临时道路交叉0表层水平气体搜集管应采用加固与防护措施。6.3.3 填埋气体搜集井安装及钻井过程中应采用防爆施工设备。6.3.4 填埋场区(填埋库区)上方甲烷气体浓度应不不小于5%,临近5%时应采用对应的安全措施,及时导排搜集甲烷气体,控制填埋
23、区气体含量,防止火灾和爆炸。6.3.5 填埋场区(填埋库区)及周围20m范围内不得搭建封闭式建筑物、构筑物。7地表水、地下水、渗沥液搜集与处理7.1 运行管理7.1.1 填埋场场外积水应及时排导,场内应实行雨污分流,排水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畅通。7.1.2 填埋场区未经污染B地表水应及时通过排水系统排走。7.1.3 覆盖区域雨水应通过填埋场区内排水沟搜集,经沉淀截除泥沙、杂物,水质到达填埋场所在区域水污染物排放规定后,汇入地表水系统排走。排水沟应保持坡度,保证排水畅通。7.1.4 对非填埋区地表水应定期进行监测,被污染0地表水不得排入自然水体,也不得滞留进入填埋区,应及时排走。7.1
24、.5 填埋场区地下水搜集系统应保持完好,地下水应顺畅排出场外。7.1.6 填埋场应按照设计规定铺设竖向和水平渗沥液导排搜集系统,层间导排搜集沟(管)应保持不小于2%的最小坡度,保证渗沥液及时导排。7.1.7 应及时检查、评估、并疏通渗沥液导排系统。7.1.8 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系统B运行管理应按照国家现行原则都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B有关规定执行。7.1.9 渗沥液处理后出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原则GBl6889B有关规定。7.1.10 渗沥液处理系统产生B浓缩液及污泥应按照现行国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原则GB16889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7.1.1
25、1 应按照设计规定运行维护污水调整池,污水调整池产生的气体宜集中处理或运用。7.1.12 大雨和暴雨期间,应有专人值班和巡查排水系统0排水状况,发现设施损坏或堵塞应及时组织人员处理。7.2 维护保养7.2.1 应定期全面检查、维护地表水、地下水、渗滤液导排搜集系统,保持设施完好。7.2.2 对场区内管、井、池、沟等难以进入的狭窄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维护人员应配置必要的维护、检测与防护器具。7.2.3 冬季场区内的管道所处环境温度降至0如下时,应采用合适0保护措施,防止系统管道堵塞。7.3 安全操作7.3.1 填埋场场内贮水和排水设施竖坡、陡坡高差超过2m时,应设置安全护栏和警示标志。7
26、.3.2 在检查井的入口处应设置警示或安全通告牌,设置踏步、扶手。人员进入前应先采用有效措施测试,在满足安全作业和通风条件下,配置有安全帽、救生绳、挂钩、吊带等安全用品时方可进入作业。8填埋作业机械8.1 运行管理8.1.1 作业前应对作业机械进行例行检查、保养。8.1.2 作业机械操作前应观测各仪表指示与否正常;运转过程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8.1.3 作业机械在斜面作业时宜使用低速挡,应防止横向行驶。8.1.4 填埋作业机械应实行定车、定人、定机管理,并应执行交接班制度。8.1.5 应对作业机械实行油耗定额管理,管理内容包括:1根据机具日勺实际特点制定油耗定额,定期记录全场油料使用
27、状况,并实行油耗考核制度;2合理安排作业任务,精确核算机械行驶里程和燃油消耗状况,宜对生产用机械按任务量加油并计算日均作业油耗,非生产用车辆按月行驶里程(以百公里计)计算用油量;3对机械或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加油后驾驶人员应如实填写表单记录油料使用状况;4提高驾驶人员节油意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监控防止高油耗的驾驶行为;5多种废、旧油料应在指定的搜集地点寄存,不得随意倾倒。8.2 维护保养8.2.1 填埋作业机械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平常或定期检查、维护、保养。8.2.2 填埋作业机械停置期间,应对其定期清洗和保护性处理,履带、压实齿等易腐蚀部件应进行防腐、防锈。8.2.3 作业机械B压实齿、履带磨
28、损后应及时更换。8.2.4 冬季填埋场场区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采用必要的防冻措施保护作业机械设备。8.2.5 填埋作业完毕,应及时清理填埋作业机械上卡滞的垃圾杂物。8.3 安全操作8.3.1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填埋作业机械安全操作手册B规定,按照工序纯熟进行操作。8.3.2 失修、失保或有故障0填埋作业机械不得使用。833对填埋作业机械不适宜拖、顶启动。834两台填埋作业机械在同一作业单元作业时,机械四面均应保证必要的安全作业间距。835填埋作业机械前、后方2m、侧面Im范围内有人时,不得启动、行驶。9填埋场监测与检测9.1 运行管理9.1.1 填埋场开始运行前,应进行填埋场的本底监测,包括环
29、境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噪声;填埋场运行过程中应根据现行国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原则GB16889进行环境污染、环境质量的监测以及填埋场运行状况的检测。9.1.2 委托监测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保护、环卫监测部门(机构)进行并出具成果汇报;委托监测项目应包括地下水、地表水、渗沥液、填埋气体、大气和厂界噪声等内容;定期监测可选地表水、渗沥液、填埋气体等单一项目,每年宜进行1次所有项目B监测。9.1.3 填埋场自行检测是以强化平常管理和污染控制为目的。自行检测项目应包括气象条件、填埋气体、臭气、恶臭污染物、降水、渗沥液、垃圾特性、堆体沉降、垃圾堆体内渗沥液水位、防渗衬层完整性、边坡稳定性、苍蝇密
30、度等内容。检测项目与监测项目相似时,以监测为主,检测为辅;填埋场运行单位可根据运行需要选择检测项目和增减检测频次。9.1.4 填埋场检测采用的采样、测试B内容、措施、仪器设备、原则物质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原则的规定。9.1.5 检测样品的采样点、样品名称、采样时间、采样人员、天气状况等有关信息应进行详实记录。环境检测过程中还应有样品的唯一性标识和检测状态标识。9.1.6 填埋场监测及检测汇报宜按照年、季、月、日逐一分类整顿归档。9.1.7 已铺设0防渗衬层在其投入使用前,应对其进行防渗构造防漏探测,其检测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原则B规定。9.1.8 渗沥液处理过程中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工艺运行参数检测
31、。1渗沥液从进入调整池前至处理后外排,应进行流量、色度、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大肠杆菌B检测;应进行垃圾堆体渗沥液水位和调整池水位的检测;2检测项目和措施应按照现行国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规定GB/T18772I付有关规定执行;3检测频率每月应不少于1次。9.1.9 封场后渗沥液检测应按现行国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规定GB/T18772和国家现行原则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l12及封场设计文献的有关规定执行。9.1.10 填埋场投入使用后应进行持续监测,直至填埋场封场后产生的渗沥液中水污染物浓度持续2年低于现行国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原
32、则GB16889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时为止。9.1.11 地下水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样点的布设:上游本底井(1个),以及下游污染监视井(2个)、污染扩散井(2个)和填埋库区防渗层下地下水导排口(排水井,1个);大型填埋场可合适增长监测井的数量;2检测措施:应按照现行国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规定GB/T18772B有关规定执行;3检测项目:pH、肉眼可见物、浊度、嗅味、色度、总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硫酸盐、硫化物、总硬度、挥发酚、总磷、总氮、锈、硝酸盐、亚硝酸盐、大肠杆菌、细菌总数、铅、珞、镉、汞、碑,及地下水水位变化;填埋场运行过程中对地下水的自行检测,其检测项目则可以结合各地区
33、地下水实际变化或影响状况合适选择;4检测频率:每年按照丰水期、枯水期、平水期各至少检测1次;地下水检测项目出现异常变化B,应对其增长检测频率,污染扩散井和污染监视井的检测不少于每月1次。9.1.12 地表水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样点:厂界排放口;2检测措施:应按照现行国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规定GB/T18772的有关规定执行;3检测项目:pH、总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总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大肠菌群、硫化物;填埋场运行过程中对地表水B自行检测,其检测项目则可结合各地区地表水实际或影响状况合适选择;4检测频率:每季度不少于1次;水处理后若出现持续外排
34、不符合现行国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原则GB16889规定期,每10日检测1次。9.1.13 甲烷气体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填埋场应每天进行一次填埋区、填埋区构筑物、填埋气体排放口的甲烷浓度检测;2对甲烷的每日检测可采用符合现行国标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GB13486规定或具有相似效果的便携式甲烷测定器进行测定,对甲烷的监督性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原则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燃的测定气象色谱法HJ/T38中甲烷的测定措施进行测定。9.1.14 场界恶臭污染物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样点:在填埋作业上风向设1点,下风向至少布3点,采样措施应按现行国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规定GB/T18
35、77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原则GB14554的有关规定执行;2检测项目: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3检测频率:应对场界恶臭污染物浓度每月检测1次。9.1.15 总悬浮颗粒物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样点:在填埋作业上风向布设1点,下风向布设4点,填埋场大气检测不应少于4点,采样措施应按现行国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规定GB/T18772日勺有关规定执行;2检测频率:应对场界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每季度检测1次。9.1.17 苍蝇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I检测点:填埋场内检测点总数不应少于10点,在作业面、临时覆土面、封场面设点检测,宜每隔30m50m设点;每测面不应少于3点;用诱蝇笼采样检测;2检测措施
36、:笼应离地1m,晴天监测,日出放笼,日落收笼,用杀虫剂杀死苍蝇,分类计数;3检测频率:应根据气候特性,在苍蝇活跃季节,一般4月10月每月测2次,其他时间每月1次。9.1.18 垃圾压实密度宜每2个月检测1次。9.1.19 填埋作业覆土厚度应每月检测2次。取样部位和检测时间宜根据填埋作业实际制定,并注意垃圾沉降速率随填埋时间的非均匀性变化。9.1.20 填埋作业区暴露面面积大小及其污染危害应每月检测2次。9.1.21 填埋场区(填埋库区)边坡稳定性宜每月检测1次。9.1.22 从填埋作业开始到封场期结束,对垃圾堆体沉降应每6个月检测1次。9.1.23 降水、气温、气压、风向、风速等宜进行常年监测
37、。9.1.24 每月应对场区内的蚊蝇、鼠类等状况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危险程度和消杀效率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消杀方案。1鼠洞周围及鼠类必经之处应定期置放捕鼠器或灭鼠药,24h之后应及时回收捕鼠器和清理死鼠。2填埋区及其他蚊蝇密集区应定期进行消杀,灭蝇应使用低毒、高效、高针对性药物,且定期调整灭蝇药物和施药措施。9.2 维护保养9.2.1 取样、检测仪器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平常维护和定期检查,应有仪器状态标识。9.2.2 检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检修。9.2.3 珍贵、精密仪器设备应安装电子稳压器,并由专人保管。9.2.4 强制检定仪器应按规定规定检定。9.2.5 仪器的附属设备应妥善保管,并
38、应常常进行检查。9.2.6 对填埋场区(填埋库区)监测井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监测井清洗频率不适宜少于六个月一次。9.2.7 填埋场场区内设施、路面及绿地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9.2.8 消杀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9.3 安全操作9.3.1 填埋场区(填埋库区)各检测点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9.3.2 填埋场场区内日勺易燃、易爆物品应置于通风处,与其他可燃物和易产生火花B设备隔离放置。剧毒物品管理应按有关规定执行。9.3.3 化验带刺激性气味的项目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防止检测项目之间干扰。9.3.4 测试、化验完毕,应及时关闭化验室的水、电、气、火源、门窗。9.3.5 灭蝇、灭鼠消杀药物应按
39、危险品规定管理。9.3.6 消杀人员进行药物配置和喷洒作业应穿戴安全卫生防护用品,并应严格按照药物喷洒作业规程作业。9.3.7 监测或检测人员进行样品采集和检查时应配置安全卫生防护用品。9.3.8 各检测点以及易燃易爆物、化学品、药物等储放点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ZKO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0.0.1填埋场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作应坚持防止为主H方针和防治结合的原则,应采用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少有害生产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原因,发明良好的劳动条件。10.0.2填埋场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机制,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管理填埋场的劳动安全和卫生工作。应对新招收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职业禁忌
40、症的,不得从事与该禁忌症有关的有害作业;定期组织全场人员进行体检和复查工作;定期组织全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10.0.3填埋场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防治工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原则的规定。10.0.4填埋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各部门日勺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B防治工作。10.0.5生产过程中有害原因控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原则的规定。出现超过国家安全或卫生原则的,应制定治理规划,限期达标。治理规划及达标状况应按规定履行呈报程序并存档。10.0.6填埋场应将有害原因监控数据、生产事故记录状况及时汇报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应将人员健康检查成果和职业性伤害0发生状况及时汇报当地卫生防疫机构。遇有职业性严重伤害、中
41、毒死亡或三人以上急性职业中毒状况的,以及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严重伤亡状况的,应立即上报,并采用有效应对措施。10.0.7作业人员不得独自到存在安全隐患场所进行作业,应佩带安全防护用品、采用有效措施防止或对隐患进行安全处理之后方可进入。10.0.8填埋场应做好卫生清洁和免疫防止工作。工作结束后,各类人员应及时更换和清理工作服,将自己的平常服装、工作服装和个人的防护用品、设备分开寄存。10.0.9填埋场应统一管理和配置工作服装与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设备。各岗位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配置不一样的劳动保护用品、设备,并按照规定对的使用和保管好劳动保护用品、设备。H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1.0.1填埋场应建立健全突发
42、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组建对应管理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及应急程序,贯彻专题费用、专职(或兼职)人员。11.0.2填埋场应根据其服务区(或所在都市)的社会经济状况与自然条件,对生活垃圾处理与管理系统也许遭遇0突发事件进行预判,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不一样突发事件0性质、规模及也许的影响,制定多套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11.0.3填埋场应根据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成果,针对也许发生的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OO20规定,划分应急级别,制定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参与应急处置0对应职能部门名称,以及在应急工作中0详细职责,编制应急预
43、案。11.0.4填埋场应公布于社会有关突发事件报案联络措施,公告社会有关突发事件汇报、处置的程序、措施及有关常识。11.0.5应定期组织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习,并进行检查、考核。11.0.6填埋场区内划定一定面积0区域,以便在社会有关突发事件发生时作为接纳特种垃圾B临时堆存区。填埋场自身出现事故或故障(如防渗层破裂、污水调整池漫坎、失火、爆炸,以及重要设备损毁等)而导致填埋场正常功能失效时,经上级同意后可以临时关闭填埋场,在进场附近地点设置垃圾应急填埋区。11.0.7发生突发事件时,填埋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急救、抢修等活动,防止事态扩大,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
44、环境污染,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和向有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性质、规模及处置状况。11.0.8场内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填埋场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和受损程度评估,重新核定产能,积极恢复生产。11.0.9填埋场应通过签订协议、联合组队等形式与有关机构或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协同处置机制。12资料管理12.0.1填埋场应建立运行维护技术档案,系统地记载填埋场运行期的全过程及重要事件。12.0.2填埋场应建立运行维护资料台账,重要内容应包括:1垃圾特性、类别及进场垃圾量;2填埋作业规划及阶段性作业方案进度实行记录;3填埋作业记录(倾卸区域、摊铺厚度、压实状况、覆盖状况等);4污水搜集、处理、排放记录;5填埋气体搜
45、集、处理记录;6环境监测与运行检测记录;7场内消杀记录;8填埋作业设备运行维护记录;9机械或车辆油耗定额管理和考核记录;10填埋场运行期工程项目建设记录;H环境保护处理设施污染治理记录;12上级部门与外来单位到访记录;13岗位培训、安全教育及应急演习等0记录;14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作记录;15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记录;16其他必要0资料、数据。12.0.3应建立运行管理日报、月报和年报制度,系统、全面、及时进行数据、资料的搜集、整顿和报送工作。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1204归档文献资料保留形式应包括图表、文字数据材料,照片等纸质或电子载体。12.0.5工程建设的J资料整顿和保留应符合现行国标都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和建设工程文献归档整顿规范GB/T50328日勺有关规定。运行管理B资料整顿和保留应符合有关档案管理B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