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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转让合同协议样本范文(通用3篇)代表公司部分所有权的股份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部分变现股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股份转让合同协议样本的文章3篇,欢迎品鉴!股份转让合同协议样本篇1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住所:受让方:(乙方)住所: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年_月_日在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1、甲方同意将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共万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第二条保证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
2、的股权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3、乙方承认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第三条盈亏分担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第四条费用负担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
3、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六条争议的解决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乙方(签名):股份
4、转让合同协议样本篇2转让方(以下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称乙方):鉴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100%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股权转让比例甲乙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公司100%股份转让至受让方名下。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一)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税后价万元(大写:人民币)的价格受让甲方持有的公司100%的股权。(二)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大写:人民币)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此款3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将股权全部
5、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与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第三条法定代表人更换及法人治理结构(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行,转让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登记后6个月内,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二)股权变更登记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乙方完成。第四条公司交接(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印章、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
6、的印章、印鉴。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三)公司财务帐簿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双方应共同作出妥善处理。第五条交易费用的承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要求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第六条甲方保证及承诺(一)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
7、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二)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100%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四)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五)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8、(六)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七)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一)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收购及付款义务。(二)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100%股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四)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第
9、八条或有债务的处理(一)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直接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应通知甲方,不得自行或以公司名义支付。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确认后因未及时支付而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了支付义务的,乙方及交接后的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二)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以司法途径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承诺由公司授权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代理诉讼,并由甲方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若该主张的债权经确认为交接后形成,由交接后的公司及乙方清偿该笔债务,并承担诉讼费和甲方支付的律师费。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
10、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甲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二)法律规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发生后,或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地点和方式向对方送达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三)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
11、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第十一条通知及文函送达(一)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及其他书面文函,除双方当面交接外,均应按下列地址、联系方式以邮政速递(EMS)形式发送至对方:甲方:地址:收件人:电话:移动电话:乙方:股份转让合同协议样本篇3转让方:受让方:_X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投资总额币万元,实际已投资币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1、甲方占有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
12、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一次付清给甲方。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任选一款)。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
13、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四、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
14、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五、纠纷的解决(任选一款)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1、向人民法院起诉;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六、有关费用负担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七、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证后,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八、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转让方:受让方:年月日订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2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
15、: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第一条公司概况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2、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O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16、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O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兼营O第三条股权结构1、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2、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3、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4、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元。5、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6、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第四条股份类别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
17、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五条发起人认缴数额、比例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年月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年月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年月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o第六条其他出资合同各方同意发起人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评估师将标的折价元,折合股份股。第七条缴付时间在政府批准设立股
18、份公司后日内,应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第八条筹备委员会(一)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二)筹备委员会的职责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zhngfu部门申报,请求批准。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
19、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三)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四)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第九条组织机构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发起人的权利1、共同决定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2、
20、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3、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5、各方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第十一条发起人的义务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发起人不得以发起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股份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3、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承担发起人和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4、发
21、起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5、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6、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7、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费用承担1、在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费用。第十三条财务、会计1、
22、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
23、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
24、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责任。第十五条声明和保证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
25、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第十六条保密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第十七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
26、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o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九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
27、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
28、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
29、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年一月一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