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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第一条(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内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词定义如下:(1) “业主”,名称将在第二部分中具体标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业主的法定继承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2) “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主接受的投标人或投标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业主同意的受让人。(3) “工程师”指第二部分中确定的工程师人选,或经书面通知承包人,由业主随时任命的代行工程师职责的工程师人选。(4)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师、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任命履行第二条规定的职责的人选。对工程师代表的授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5) “工程”
2、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6) “合同”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表、单价或价格表、标书、接受证书和合同协议(如已完成)。(7)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增减。(8) “建筑设备”包括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但不包括构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9) “临时性工程”指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10)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11)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标书修正中确定的规范,也包括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12) “图纸”包括技术规范中包含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对图纸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的
3、其他图纸。(13) “现场”指建筑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以及业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场所、或其他合同中规定构成现场的部分。(14) “同意”指书面同意,包括随后对口头同意的书面确认。(二)合同内容需要时,单数表示的词也包括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这样。(三)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不被视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释合同不予考虑。(四)“费用”一词包括现场内外发生的通常费用开支。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第二条工程师应负责履行发出指令、颁发证书等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在业主对工程师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师在履行其部分职责时需经业主特殊同意,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规定。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
4、代行其职权,但应向承包人和业主提交书面授权文件。在授权期间,工程师代表的决定对承包人和业主来说等同于工程师本人的决定。以下情况如此办理:(1)工程师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师仍有权否定,并决定拆除相应的建筑。(2)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决定不满意,有权提请工程师亲自判定。转让和分包第三条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到期款项外)转让。第四条承包人不得分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师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将承担合同义务。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将象承包人及其代
5、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一样,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为某部分工程提供劳力将不被视作分包。合同文件第五条(一)在第二部分将写明下列条件: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按哪国法律解释。如果文件用同一种以上语言书就,文件按哪种语言解释,就在第二部分中将其定为以这种语言为准。(二)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比其他条款更具约束力。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可互相解释,在发生歧义和不一致时,将由工程师向承包人作出解释。如果工程师对歧义进行解释时,导致承包人增加未预见的开支,经工程师证明,业主应支付相应的款额。第六条(一)工程图纸将由工程师保管,但需免费向承包商提供两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
6、多副本,则自己承担费用。完成合同工程后,承包人将图纸全部归还工程师。(二)承包人所在工程现场保留一份图纸副本,以便工程师及其代表,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人士随时审查。(三)如果工程师不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图纸或命令,导致工程延误或中断,在此情况下承包人要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中应详细描述所需图纸、命令,为什么需要,何时需要,以及否则可能造成的延误和停工。(四)如果因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上述图纸和命令,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增加开支,工程师将决定延长承包人的规定工期。且只要开支合理,承包人将得到补偿。共11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甲方:乙方:根据工程实际
7、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对20_年月一日签订的春城花园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作合同书进行补充,在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作合同书基础上,就本工程具体施工事宜及有关细节达成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一、竣工工期与进度控制节点:1、竣工工期:20_年_月_日2、进度控制节点:8月份:屋面工程、楼地面工程,主要湿作业与修补作业,提供全部建设单位直包项目工作面,内墙腻子一遍完成。9月份:安装工程,内墙腻子、楼梯抹灰、室外散水,竣工清理等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完成,具备初验条件。二、施工条件1、8月5日之前,满足9月30日具备初验条件的各工种劳力全部到场。2、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施工人员、机械的均衡连续施工
8、,保证合同工期。3、乙方须保证建设单位直包队伍的垂直运输等协调工作。三、工程款支付1、工程款支付条件:只有在全部按进度计划控制节点要求的.进度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2、工程款支付方式:第一阶段:8月5日前支付工程预付款50万元.若乙方劳力不能满足施工条件的要求,不予支付。第二阶段:9月5日前支付工程进度款50万元。第三阶段:10月8日前支付工程进度款60万元。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9月底不具备初验条件,第三阶段工程款直到具备初验条件时方可支付,同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四、工程质量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2、住宅使用功能及实体测量与观感评定标准均应符合合格标准,满足每户
9、验收质量要求,不得出现超差现象。3、在初验之前,按照每户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全部合格后方可报验。五、本协议与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作合同书有不同之处以本协议为准。其它事宜执行20_年月一日签订的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作合同书的有关约定。六、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作合同书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3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甲方根据施工需要将工程的混凝土浇筑、全部砌体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经济及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计划在
10、施工内完成。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一、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方式: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小包干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范围:以施工图为依据、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甲方修改通知单全部内容包干,包质量、工期、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工期按项目部施工计划工期)。二、承包单价、内容及质量要求:1、承包单价:本工程按工程建筑面积(按有关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Hf计算人工费。单价内包括自带的小型机械、及徒手工具(平板式震动器、插入式震动器、灰桶、擦板及压光用铁灰板以及机械连接的电缆、插头、线等)。2、承包内容:(1)按本工程施工图纸会审后经确认的本工程施工图纸的内容施工。(2)按本
11、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混凝土工程;全部砌体工程(临时设施、水池搅拌机支设、塔吊基础浇筑、塔吊基础围墙砌筑、楼层楼栋路面等清理及一些零星项目)。(3)负责本项工程材料垂直运输的指挥。(4)负责本项工程混凝土浇捣前模板的淋水并冲洗干净柱头、柱脚的杂物。(5)在每项混凝土施工完成后,应清理干净混凝土余渣,并按要求安排专人保养。(6)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具体安排由甲方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7)混凝土表面二次磨面、养护(包括覆盖物)。(8)模板拆除后,楼面、楼梯、窗台飘板等杂物、泥浆、混凝土块、渣土的清理(木工爆模的混凝土块木工班清理)。(9)预留水电空暖孔洞凹槽,落地灰回收重新使用,清理碎砖及其它
12、建筑垃圾并装袋运至地面指定地点堆等。同时做好砖缝灰浆养护工作。(10)本分项工程各部位施工前、施工过程及施工后的一切应负责的工作。(Il)若工地现场发生杂项工作应优先满足乙方工人。杂项工作每天8小时,每人每天元计算人工费3、承包质量:(1)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优良等级。(2)质量验收:每道墙面砌体完成后,先进行自检,然后甲方技术人员检查后,报建设、监理单位验收。(3)墙体垂直度偏差不大于IOmm,表面平整度偏差不超过8mmo(4)质量要求:本工程具体质量要求见技术质量交底中要求和甲方质量
13、检查条款的规定。(5)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无蜂窝、无孔洞、无露筋、无裂缝、无夹渣、无烂根、否则罚款处理。(6)舲楼面平整度不得超过8三,必须进行第二次搓平,保证校的密实度和防止板面裂缝。(7)浇舲的质量分两次检查后再进行评定合格率第一次是专管的施工员组织,质检员及舲班组长在浇完的各构件部位检查面层的平整度及周边的清理工作。第二次是拆模后,检查各构件的表面的缺陷存在。(8)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为90%,合符设计要求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_执行,控制在验收标准的允许偏差内及强制条文的框内的质量标准。三、付款及结算方式1、乙方进场开工1个月后,质量达到要求,甲方按上月实际
14、完成工程量方作为进度款。2、以后每月在质量达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按上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进度款。3、杂项工作人工费每月全额结清。3、甲方没有伙食费借给乙方,乙方应自行解决伙食费。4、全部承包工程完成后经验收质量达到要求,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总价付款至O5、余款30天内付清,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清算。7、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交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达到要求,甲方在天内退回质量、工期保证金给乙方,中途退场不退回质量、工期保证金。8、每层楼板在模板拆除后、施工场地属乙方责任的,乙方不及时清理杂物、泥浆、硬结的混凝土块等,甲方安排人员清理,所发生的人工费在乙方结算人工费中扣减。9、乙方未完成
15、的工程量,甲方安排其他班组完成,按包给新班组单价的3倍从乙方人工费中扣减。10、结算时应附各部位施工工期签证表,否则不给予结算。11、属本分项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没有时工或其他费用补贴,即甲方签证的不合理费用,甲方的上级部门不确认。12、乙方不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每延长一天,按结算总价的1%扣罚。13、甲方发给乙方工人的安全帽、合同规定的小型工具、小件材料或其他等,按购买价从乙方人工费中扣减。14、乙方负责当地部门需办理的各种证件或费用。15、乙方组织的工人,其专业技术水平差、劳动力不足、质量不达到要求或出现打架等现象,甲方对乙方作退场处理,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余下3096工程款作为甲方
16、重组班组的单价补贴。四、施工工期1、施工工期按工程项目部规定执行。五、甲方责任:1、提供乙方工人住宿及生活用水电的方便,负责乙方工人在工地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工作(乙方工人在工地外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2、甲方每天派出施工人员现场协调工作及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或书面交底。3、负责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工作调度和管理,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任何分项工程必须经专管施工人员验收实行签证为准,如超出允许偏差范围实行罚款处理。4、提供给乙方的施工机具,(电箱、及其他材料)由乙方保管使用。5、乙方达不到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经项目部发出5次质量整改及工期限令通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结算只能按
17、乙方完成工作量的60%计算工资款给乙方,乙方不得异议。而由此造成工人与乙方的纠纷全部由乙方负责。6、甲方管理人员有权监督乙方工人,是否备足安全用品及操作规程的违规行为和公共财物及成品保护、执行合同条款的职责。六、乙方责任:1、乙方进场的工人第二天要交给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照片三张,以留底及办工作卡。乙方承包责任人必须长驻工地,每天指挥工人作业,未经现场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如确因有事要离开要征得项目部经理同意方准离开。2、乙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及承诺书,明确乙方与工人的经济、安全责任。并将工人的劳动合同及承诺书交项目部存底。如不按以上要求执行的工人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人违反行为由乙
18、方承包人负责。3、乙方须现场设置副班长二人,一人负责技术质量,一人负责安全及文明施工。做到开工前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各项工程的质量交底,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严格按文明施工规定执行,由基础及每层楼面楼面,浇碎时派人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项目部。4、任何分项工程都必须经专管施工员验收,如超出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及强制条文规定实行每一点次罚款50-200元。5、乙方使用的材料,需甲方配合的.机具要经专管的施工员签发材料单到仓库领取签名确认,领取机具实行保管使用以旧换新,完工归返仓库消帐为准。否则当原价计算。如有意及不按操作规程至使机具损坏,甲方有权按原价三倍罚款处理。严格控制好各部位的保护层
19、厚度,被推移位的钢筋要及时通知钢筋工处理复位。6、乙方必须要按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使用材料。浇舲时派有足够的人力配合,自带的机械要运转正常,不能带病工作,影响进度。如出现类似问题实行按第三项第12条执行。7、乙方不按现场总图规划的场地堆放材料或不及时做好清运而影响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派出人清运处理,扣回乙方的人工费并加倍罚款处理。8、乙方工人不按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发生工伤事故费用由乙方负责,从总工资款支出。意外发生工伤事故费用甲乙双方各付一半。9、作业工种一律不准有家属及小孩进工地住宿。员工亲朋到访一定要有保安登记或放行条,方准进入工地宿舍。乙方的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执行甲方的(工作、生产、生活、治安及后
20、勤)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调度管理,不准无理取闹,打群架及公共场所闹事,如有发生类似事件视情节轻重罚款20_20000元/次,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10、乙方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社会治安及联防工作。如有发生偷抢及殴斗事故及外来干扰事件,不论什么时候听到讯号全部出动,听从项目部及保安指挥,维护施工现场的财物及员工的生命安全。11、乙方按工程实际进度,提前一周申报材料使用计划,材料计划应实事求是,不得虚报或漏报。因漏报材料计划,造成工程施工受到影响,甲方有权依照情节轻重对乙方给予20_10000元罚款;因虚报材料计划,造成材料浪费或过剩,甲方根据材料浪费量和材料过剩数量,按二倍价值对乙方进行罚款
21、。12、乙方负责对所使用的材料按品种、规格整齐有序堆放,不得随意放置,并做好防水、防火工作。乙方应充分利用剩料、余料,将剩料余料妥善放置到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整齐有序。13、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搞好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和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如由于乙方违章施工、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善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14、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发生打架、斗殴、闹事等现象,每发生一起将按50020_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15、乙方应做好落手清工作,对作业中出现的废料每日下班前应清理干净,堆放到项目部指定的堆场,有用物品应在指定地方整齐堆放。16、乙方班组负责人必须
22、进驻工地,每月到位率保证在80%以上,乙方承包人必须参加项目部工程例会,否则按500元/次予以罚款。17、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确保安全,提供的机具、机械必须有合格证,进场时由甲方项目部验收,需要专业机构检测的必须提供检测报告或许可证。18、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19、乙方应确保本工种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切实有效的履行,避免上访,诉讼等事件的发生,如因乙方不及时支付款项,未采取妥善措施而引起的恶性上
23、访、诉讼等事件,每发生一起对乙方罚款3000100OO元,情节严重的予以清理退场。20、混凝土浇筑时,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搅拌车混凝土放料及混凝土收捡工作。六、奖励和惩罚:(一)奖励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时间,没有发生任何工伤安全事故,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规定承包的全部工程量后,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0、5%o奖给乙方。(二)惩罚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工程以各种形式转包给其他人,甲方实行按转包量的三倍罚款甲方:乙方:日期: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4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市(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以下简称乙方);经理先生(年月日由授权)出生地:(国家)国籍:(国家)总部:(国)市在国的通讯地址
24、:信箱:鉴于甲方要兴建的,乙方提交报价已于年月日被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国部年月日第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一)合同内容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市对进行施工。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二)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O兑美元比例为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25、。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三)工期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四)移交场地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
26、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五)查看工地乙方承认在签认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二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有现金、信用支票,
27、或按合同条件第11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真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成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时间: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5一、定义与解释第一条定义,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
28、,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填入名称)。1.2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填入名称)。1.3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1.4工程师是指雇主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为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
29、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本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填入名称)。1.5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根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1.6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1.7规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1.8图纸是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
30、料。1.9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1.10投标书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1.11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接受。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1.13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1.14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1.15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1.16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
31、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1.17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1.18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1.19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1.20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1.21永久工程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22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1.23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1.24承包商的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
32、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1.25区段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1.26现场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1.27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1.28日是指历法日。1.29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1. 30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第二条解释2. 1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
33、定资格的组织。第三条单数和复数3. 1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第四条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4. 1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二、合同的内容和范围第五条一般规定5. 1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详细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
34、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第六条承包商的工作范围第七条雇主的工作范围三、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第八条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8.1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8.2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如果根据雇主任命的工程师的条件,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上述权力之前,应得到雇主的具体批准,则此类要求的细节应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则,即应视为工程师在行使此类权力时均已事先经雇主批准。8.3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第九条工程师代表9.1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应该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根据第9.2、9.3款可
35、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9.2工程师可以将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9.3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委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a)因为工程师代表的失误,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工程师对该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提出否定意见,并发出进行改正的指示的权力;(b)若承包商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质疑,他可将该问题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9. 4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任命任意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
36、师代表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工程师代表应将此类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权力范围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无权对承包商发布任何指示,除非此类指示对他们行使助理的职责和确保他们根据合同规定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质量进行验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为此目的的发出的任何指示均应视为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示。第十条书面指示10. 1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若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商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款规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工程师的指示。本条规定应同样适
37、用于工程师代表和任何根据合同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发出的指示。第十一条工程师应行为公正11. 1凡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自行:(a)表明他的决定、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他的满意或批准,或(c)确定价值,或(d)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决定、意见、赞同,表示满意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合同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四、转让与分包第十二条合同转让12. 1没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处进行转让,但下列情况除外:(a)按合同规
38、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或者(b)把承包商从任何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商的保险人。第十三条分包13. 1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商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但对下列情况承包商无需取得同意:(a)提供劳力,或(b)根据合同的规定采购材料,或(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第十
39、四条分包商义务的转让14. 1当分包商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商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期间须继续承担的任何连续义务时,承包商在根据雇主的要求和由雇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在缺陷责任期满之后的任何时间,将上述未终止的此类义务的权益转让给雇主。五、合同文件第十五条语言和法律15. 1拟定合同文件的语言为(填入语言名称),其主导语言为(如果有二种以上的语言时)16. 2适用于本合同并据以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法律为在国家生效的法律。第十六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17. 1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发生分歧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工
40、程师并应就此向承包商发布有关指示,在此情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a)合同协议书;(b)中标函;(c)投标书;(d)本合同;(f)规范和图纸;(g)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第十七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18.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商两套复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商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商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17. 2承包商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
41、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商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18. 3上述提供给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商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第十八条进展中断19. 1如果工程师未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计划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呈交通知书,并同时向雇主呈交副本。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延误会使工程误
42、期或中断等详细说明。第十九条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20. 1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18.1款发出和通知书中已说明了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如下决定:(a)根据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和变更原合同的权利。(b)需增加到合同价格上去的此类费用的数额,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第二十条承包商未能提交图纸21. 1如果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发生任何图纸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则工程师在根据第19.1款规定作出决
43、定时,应将承包商的这一失误考虑在内。第二十一条补充图纸和指示22. 1为使工程合理而正确地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师应有权不断向承包商发出此类补充图纸和指示。承包商应贯彻执行并受其约束。第二十二条由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22.1凡合同中明文规定应由承包商设计部分永久工程时,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感到满意所必须的图纸、规范、计算结果及其它材料,以及(b)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图纸,这些资料须足够地详细,以使雇主能够对采用该设计的永久工程进行使用、维护拆卸、重新装配和调整。在此类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获得工
44、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工程已经竣工并可按合同规定进行接收。第二十三条责任不受批准影响23. 1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批准,不应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六、一般义务第二十四条承包商的一般责任24. 1承包商应按照合同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承包商应为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所用设备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内已有规定或可以从合同中合理地推论得出。第二十五条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25. 1承包商应对所有现
45、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承包商对不是由他编制的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者任何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凡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商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尽管有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承包商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第二十六条合同协议26. 1在被邀请签约时,承包商应同意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的拟定和签订费用由雇主负担。第二十七条履约保证27. 1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雇主。当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商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提供的担保机构须经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46、第二十八条履约保证的有效期28. 1在承包商根据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约保证将一直有效。但在根据本合同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担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商。第二十九条根据履约保证的索赔29. 1在任何情况下,雇主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商,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第三十条现场视察30. 1在承包商提交投标书之前,雇主应向承包商提供由雇主或雇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资料,但是承包商应对他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负责。31. 2应当认为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及与之有关的可用资
47、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对以下几点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意:(a)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包括地质条件;(b)水文的和气候的条件;(c)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d)进入现场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应当认为承包商的投标书是以雇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资料和承包商自己进行的上述视察和检查为依据的。第三十一条投标书的完备性32. 1应当认为承包商对自己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所有这些应包括了他根据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或者为意外事件准备的临时金额,以及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的全部有关事宜。第三十二条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33.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碍或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则承包商应立即就此向工程师提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地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