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11180-2023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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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BICS27.140P59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PNB/T111802023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导则GuideforPostAssessmentofResettlementforHydropowerProjects2023-05-26 发布2023-11-26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导则GuideforPostAssessmentofResettlementforHydropowerProjectsNBT111802023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施行日期:2023年11月26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3

2、北京国家能源局2023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310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forSeismicDesignofHydropowerProjects)等19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现予以发布。附件:1能源行业标准目录2.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国家能源局2023年5月26日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采标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5NB/T11180-2023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导则2023-05-262023-11-26XX.-JL.刖三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

3、19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9)58号)的要求,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后评价程序和方法、移民安置情况调查、移民安置规划后评价、移民安置实施后评价、移民安置效果后评价、后评价结论与建议。本导则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6)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

4、120)。本导则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导则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王奎姜正良彭幼平李重庆张立杜立强马治国刘海宇冯涛韩款李贵兵郭瑾瑜刘玉颖余坤刘昊何治德倪剑熊诚刘灿朱成红熊强沈小明乌李佳明海显丽房闵王蕊汪宏伟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郭万侦陈伟王春云李仕胜潘尚兴卞炳乾黄谨冯红康宇文振国陈同法鲜恩伟陈一新赵社义李红远尹忠武郑寿春朱兆才李湘峰徐静李彦强秦其江夏泽勇朱健1 总则12 基本规定23 后评价程序和方法3

5、4移民安置情况调查44.1 一般规定44.2 移民安置规划情况调查44.3 移民安置实施情况调查44.4 移民安置效果调查45移民安置规划后评价56移民安置实施后评价67移民安置效果后评价78结论及建议8附录A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项目表9附录B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报告目录10本规范用词说明11附:条文说明12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BasicRequirements23 PostAssessmentProceduresandMethods34 InvestigationofResettlement44.1 GeneralRequirements44.2

6、InvestigationofResettlementPlanning44.3 InvestigationofResettlementImplementation44.4 InvestigationofResettlementEffect45 PostAssessmentofResettlementPlanning56 PostAssessmentofResettlement67 PostAssessmentofResettlementEffect78 ConclusionsandSuggestions8Appendix A ItemsofPostAssessmentofResettlemen

7、t9Appendix B ContentsofPostAssessmentReportofResettlement10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Guide11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121总则.o.为规范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工作,制订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1.0.3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提升移民安置工作水平。1.0.4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应依法依规,遵循独立、客观、科学、

8、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1.0.5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本规定2.0.1移民安置后评价应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和实施时期的社会发展水平和移民安置政策,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实施和移民安置效果进行评价。2.0.2移民安置后评价宜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后适时开展。2.0.3移民安置后评价项目应根据后评价工作内容,结合建设征地涉及的具体项目,从附录A中选择。2.0.4后评价机构在开展项目后评价的过程中,应重视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2.0.5承担移民安置后评价的机构应从参加过同一项目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和实施工作之外的技术服务机

9、构选择。3后评价程序和方法3.0.1移民安置后评价机构应按照委托要求,在移民安置情况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和总结,编制后评价报告。3.0.2移民安置后评价宜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1制定移民安置后评价工作方案。2开展移民安置情况调查。3进行分析评价,编制移民安置后评价报告。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报告目录应符合本导则附录B的规定。3.0.3移民安置后评价应根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际情况,对照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移民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审核批准的移民安置设计文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包括调查法、对比法。4移民安置情况调查4.1 一般规定4.1.1 移民安置情况调查应分为移

10、民安置规划情况调查、移民安置实施情况调查和移民安置效果调查。4.1.2 移民安置情况调查应遵循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原则。4.1.3 移民安置情况调查应根据调查内容主要采用文献法、问卷调查法、访谈调查法和实地调查法。4.2 移民安置规划情况调查4.2.1 移民安置规划情况调查应主要收集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审查审批文件,以及移民安置规划时的移民政策法规等。4.2.2 移民安置规划情况调查内容应包括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过程和决策情况O4.3 移民安置实施情况调查4.3.1 移民安置实施情况调杳应主要收集实施时的下列资料:1项目法人提供的移民安置协议、资金拨付、征地手

11、续等相关资料。2地方政府提供的移民政策法规、体制机制、实施方案和计划、安置和补偿协议、移民项目建设合同、移民项目实施及建设、移民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监督检查、验收等相关资料。3技术服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阶段性蓄水、概算分解、费用调整、综合设计、综合监理、独立评估、技术咨询等成果。4.3.2移民安置实施情况调查内容应包括移民安置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控制,以及政策执行、组织协调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情况。4.4移民安置效果调查4.4.1 移民安置效果调查应收集评价时的区域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统计资料,以及后期扶持的规划、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资料。4.4.2 移民安置效果调查的内容应包括移民生产生活状况调查

12、、社会适应性调查、满意度调查等。5移民安置规划后评价5.0.1移民安置规划后评价应对移民安置规划时采用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符合性、移民安置规划程序的合规性、移民安置规划的合理性等进行评价。5. 0.2采用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符合性应从适用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价。5.0.3移民安置规划程序的合规性应对实物指标调查公示与确认、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与审批、意见听取和征求、移民安置规划编制与审核等工作的程序合规性进行分析评价。5. 0.4移民安置规划的合理性应根据移民安置实施效果,对移民安置任务、规划目标和安置标准、安置方案、补偿费用等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6移民安置实施后评价6. 0.1移民安置实施

13、后评价应对移民安置实施时的管理体制落实和机制建设、实施工作程序合规性、实施管理的控制、移民安置实施符合性等进行评价。7. 0.2管理体制落实应对参与各方的职责分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建设等进行评价,机制建设应对移民安置管理制度建立、组织协调等进行评价。6.0.3实施工作程序合规性评价应对移民项目的计划、实施、变更、监督检查、验收等程序的合规性进行评价。6. 0.4实施管理的控制应对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设计变更、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移民安置验收的时效性或有效性、合理性等进行评价。6.0.5移民安置实施符合性评价应根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设计变更文件,对移民项目实施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14、。7移民安置效果后评价7.0.1移民安置效果后评价应对评价期的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保障水电工程项目建设进行评价。7.0.2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应从收支水平、住房条件、生产与就业、基础设施条件、社区服务水平、民族风俗习惯、社会环境适应性及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评价。7.0.3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应从城乡功能恢复情况、专业项目处理情况、经济发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7.0.4保障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应从移民安置进度、社会稳定、投资控制等方面对本工程项目建设保障作用进行评价。8结论及建议8.0.1移民安置后评价应从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实施、移民安置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15、后评价结论。8.0.2移民安置后评价应从体制机制、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实施等方面总结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建议。附录A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项目表评价内容一级项目二级项目移民安置规划政策标准符合性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程序合规性实物指标调查公示与确认、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与审批、意见听取和征求、移民安置规划编制与审核规划成果合理性移民安置任务、规划目标和安置标准、安置方案、补偿费用管理体制落实和机制建设职责分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建设、管理制度建立、组织协调程序合规性移民项目的计划、实施、变更、监督检查,验收移民安置实施实施管理控制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设计变更、合同管理、

16、档案管理、移民安置验收的时效性或有效性、合理性实施符合性补偿补助、搬迁安置、生产安置、专业项目、企事业单位、库底清理等移民项目实施的符合性生产生活水平恢复收支水平、住房条件、生产与就业、基础设施条件、社区服务水平、民族风俗习惯、社会环境适应性及可持续性移民安置效果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城乡功能恢复情况、专业项目处理情况、经济发展情况保障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移民安置进度、社会稳定、投资控制附录B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报告目录前言任务来源、评价工作过程及主要结论1项目概况1.1 工程概况1.2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概况2评价依据、原则1 .1评价依据2 .2评价原则3移民安置情况调查3.1 移民安置规划情况调查

17、3.2 移民安置实施情况调查3.3 移民安置效果调查4移民安置规划后评价4. 1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5. 2移民安置规划程序6. 3移民安置规划成果5移民安置实施后评价7. 1管理体制落实和机制建设8. 2实施程序9. 3实施管理控制10. 4实施符合性6移民安置效果后评价11. 1生产生活水平恢复12. 2区域经济发展状况13. 3保障水电工程项目建设7结论及意见7.1主要结论7. 2主要经验7. 3主要问题14. 4意见建议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

18、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导则NB/T111802023条文说明编制说明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导则NB/T11180-2023,经国家能源局2023年5月26日以第4号公告批准发布。本导则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有关标准。

19、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导则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导则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导则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导则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导则规定的参考。1总则152基本规定183后评价程序和方法204移民安置情况调查215移民安置规划后评价226移民安置实施后评价237移民安置效果后评价248后评价结论及建议251总则1.0.1项目后评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70年代中期以后,在许多国家和世界银行、亚州开发银行等多边国际组织的项

20、目管理中被广泛采用。80年代中后期,我国开始进行项目后评价工作。原国家计委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计建设(1996)1105号,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经过运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后评价”。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规定,后评价是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重要阶段。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要求“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以来,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发布了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资发规划(2005)92号)、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8

21、)2959号)、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水规计(2010)51号)、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规程SL489-2010、项目后评价实施指南GB/T30339-2013、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发改投资(2014)2129号)、河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后评价规范NB/T35059-2015.流域综合规划后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Z727-2015等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对项目后评价概念、内容、方法、实施程序、成果应用等进行了规定。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移(2014)114号)提出:“移民安置后评价工作

22、是科学系统评价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效果、总结移民工作经验教训的重要方式”,要求“积极开展移民安置后评价试点工作”。2016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强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后评价制度”。2017年,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导则被列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发布的水电行业技术标准体系表(2017年版)中的拟编规范,标准体系表编号DO7-2。2019年7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19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9)58号),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导则列入2019年能

23、源领域行业标准制订计划。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为了完善我国水电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工作,制订本导则。1.0.2项目后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本导则适用于项目法人、行业管理机构、计划部门等组织实施的针对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开展的专题评价工作,也适用于水电工程后评价报告中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有关内容的后评价工作。1.0.3对于后评价目的,项目后评价实施指南GB/T30339-2013规定:项目后评价是在项目正式结束后,对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客观的分析和总结的技术经济

24、活动,其目的是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不断提高项目决策、实施和管理水平,并为制定相关政策等提供科学依据。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4)2129号)规定: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运用规范、科学、系统的评价方法与指标,将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并反馈到项目参与各方,形成良性项目决策机制。参考有关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结合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特点,本条规定的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的目的为:通过对水电工程

25、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提升移民安置工作水平。1.0.4对于评价原则,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4)2129号)规定: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项目后评价实施指南GB/T30339-2013规定的项目后评价原则包括独立性、针对性、客观性。独立性:外部项目后评价工作应由具备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单独进行,内部项目后评价工作应由独立于项目实施或运营部门的其他部门负责,项目后评价不应受项目利益相关方的干扰;针对性:应针对项目的具体特征确定评价程序和选择评价方法,综合考虑项目级别、类型、规模、复杂程度等要素,确保分

26、析和结论的科学、适当、实际;客观性:项目后评价过程应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反映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执行的实际状况,在可靠的文件及明确的数据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得出评价发现与结论。参考有关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结合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工作的特点,本条规定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应依法依规,遵循独立、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2基本规定2.0.1对于后评价工作内容,项目后评价实施指南GB/T30339-2013规定:项目后评价机构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后评价工作内容,应当包括项目目标评价、项目过程评价、项目效益评价和项目可持续性评价等4个方面,每个方面的具体评价内容可根据需要增加或简化。

27、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发改投资(2014)2129号)规定的后评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全过程总结与评价、项目效果和效益评价、项目目标和可持续评价、项目后评价结论和主要经验教训、对策建议。结合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特点和阶段划分,本导则规定的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评价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移民安置情况调查、移民安置规划后评价、移民安置实施后评价、移民安置效果后评价、后评价结论及建议,同时考虑到我国不同时期的移民安置政策和技术标准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经济体制制定的,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本条规定应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和实施时期的社会发展水平和移民安置政策,对水

28、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进行后评价。2.0.2对于后评价时间,项目后评价实施指南GB/T30339-2013规定的项目后评价开展时机为:项目后评价工作应当在整个项目正式结束后进行,并根据后评价重点确定必要的项目使用或运营时间。对于延续时间长、分布地域广、结构复杂的项目,可在对各子项目分别开展项目后评价后,再进行整个项目的后评价。为保证后评价输入信息的完整性和可信性,项目后评价的策划宜早期介入,与项目的策划和实施过程同步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4)2129号)规定:对于规定范围内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年后两年内,将自我总结评价报告报送国家发

29、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规定的选择条件,结合项目单位自我总结评价情况,确定需要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制定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要素变化特征,确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时限。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9版)规定: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般经过1至2年生产运营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影

30、响评价、经济效益评价、过程评价。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在枢纽工程蓄水验收或竣工验收后,移民安置竣工验收之前,开展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工作,对促进移民安置实施和验收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特点,本条规定移民安置后评价宜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后适时开展。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主体工程已建成投产多年、但因各种原因未进行移民安置竣工验收的水电工程项目,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适时开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工作。2.0.3移民安置后评价项目类似于评价指标,是后评价内容的细化。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可根据建设征地涉及的具体项目和对象,按照移民安

31、置规划和实施时的有关移民政策和技术标准,对评价的具体项目进行增减。其中:移民安置规划成果合理性的评价项目可衔接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NB/T10876-2021;移民安置实施程序合规性和实施符合性的评价项目可衔接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技术导则NB/T10798-2021和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技术导则NB/T10800-2021,实施管理控制的评价项目可衔接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规范NB/T35038-2014;移民安置效果中的生产生活水平恢复和区域经济发展状况评价项目可衔接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独立评估规范NB/T35096-2017o2.0.5独立是后评价实践

32、中实现科学、公正的基础。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4)2129号)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得委托参加过同一项目前期、建设实施工作或编写自我总结评价报告的工程咨询机构承担该项目的后评价任务”。参照后评价的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特点,本条规定承担移民安置后评价的机构应从参加过同一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和实施工作之外的技术服务机构之外选择。3后评价程序和方法3.0.1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单位负责做好自我总结评价并配合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负责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后评价并提交后评价报告。中

33、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规定,中央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负责本企业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和管理;项目业主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项目自我总结评价并配合企业具体实施项目后评价。项目业主后评价的主要工作有:完成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在项目内及时反馈评价信息;向后评价承担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配合后评价现场调查以及其他相关事宜。考虑到技术标准去行政化的有关要求,本导则没有对后评价的职责分工进行规定。根据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评价工作的特点,本条规定了后评价程序的总体要求。3.0.3对比法是根据后评价调查得到的项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立项时所确定的直接目标和宏观目标,以及其它指标,找出偏差和

34、变化,分析原因,得出结论和经验教训。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包括调查法、对比法。前后对比是项目实施前后相关指标的对比,用以直接估量项目实施的相对成效。有无对比是指在项目周期内“有项目”(实施项目)相关指标的实际值与“无项目”(不实施项目)相关指标的预测值对比,用以度量项目真实的效益、作用及影响。横向对比是同一行业内类似项目相关指标的对比,用以评价企业(项目)的绩效或竞争力。4移民安置情况调查4.1.1后评价机构能否真实、完整、准确的掌握与移民安置有关的信息是其能否评价好移民安置的关键。移民安置情况调查作为掌握移民安置情况的重要环节,是后评价机构取得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效果信息数据的主要

35、手段。它不仅提供事实依据和咨询意见,而且直接服务于对比分析,用以提炼结论意见。4.1.3文献法是指对已经存在的各种资料档案,以查阅和归纳的方式进行的调查。文献资料来源主要有项目法人、移民实施机构、移民综合设计、综合监理、独立评估、技术咨询评审单位资料;行业资料;公开出版物;相关政府、企业和行业网站等。问卷调查法是调查人员以面谈、电话询问、网上填表或邮寄问卷等方式,了解调查对象的有关信息。其核心工作是设计问卷、实施问卷调查。访谈调查法用于了解相关利益者的态度、愿望和发展诉求,收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访谈的形式多种多样,既可以面对面的直接访谈,也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访谈:既可以是一对一的单独访谈

36、,也可以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集体访谈(如针对规划议题的座谈会、公众评议会、听证会等)。实地调查法,调查人员通过跟踪、记录调查对象的方式取得第一手资料的方法。这种调查方法是调查人员直接到现场或借助录摄设备和仪器,跟踪、记录调查对象的活动、行为,获取所需信息资料。抽样调查是指从研究对象的总体中抽取一部分单位作为样本进行调查,据此判断有关总体的数量特征。一般而言,完成抽样调查工作需用到文献法、问卷调查法、访谈调查法和实地调查法。5移民安置规划后评价5.0.1移民安置规划后评价根据收集的资料和调查成果,对移民安置规划时采用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对移民安置规划程序是否合规,移民安置规划成

37、果是否合理进行评价。6移民安置实施后评价6.0.1移民安置实施后评价根据收集的资料和调查成果,对移民安置实施时的管理体制落实、机制建设情况和实施管理情况进行梳理,对实施工作程序是否合规,实施管理控制是否及时、有效、合理,补偿补助、搬迁安置、生产安置、专业项目、企事业单位、库底清理等移民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设计变更文件进行评价。7移民安置效果后评价7.0.1移民安置效果评价主要通过对比方法,对评价期的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保障水电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价。8结论及建议8.0.1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后评价需要得出严谨结论,并在推动项目实施、提升移民工作水平、总结项目经验教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结论与建议主要立足项目管理或政策制定完善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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