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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7.140P 59NB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PNB/T35003-2023代替NB/T35003-2013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hydrologicalTelemetryandForecastingSystemofHydropowerProjects2023-05-26发布202371-26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HydrologicalTelemetryandForecastingSystemofHydropowerProjectsNBT35003-20
2、23代替NBT35003-2013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施行日期:2023年11月26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3北京国家能源局2023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310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forSeismicDesignofHydropowerProjects等19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现予以发布。附件:1.能源行业标准目录2.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国家能源局2023年5月26日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采标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96NB/T
3、35003-2023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NB/T35003-20132023-05-262023-11-26lf前三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18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8)100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窕,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统规划、系统总体设计、系统建设技术要求、系统运行管理要求、系统专项投资编制。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一一增加了“基本规定”一章。增加了系统总体设计专题报告编制目录要求。增加了遥测水文站流量自动监测方面
4、的技术要求:增加了重要遥测站图像采集、视频监控方面的要求;增加了移动终端应用要求。原规范章名“系统规划设计”修改为“系统规划”,原规范节名”总体设计要求修改为“-般规定”。原规范“工程施工期”修改为“工程建设期”。一一修改了系统总体设计基本资料要求。提出了系统防洪、抗风、抗震、防雷的安全指标。删除了与CDMA和PSTN通信有关的要求,增加了4G/5G、光纤通信方面的内容和系统通信规约要求,调整了系统通信技术要求。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I6)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
5、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O本规范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晏忠林高洁刘代勇张伟平戴荣李鹏张侃侃杨朝宋培兵秦国民李铭王伟王涛冯触宇汪常健博雷梦佳李志福刘涛刘辉军丁希武IV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百银徐俊刘书宝叶绪纲张耀宾夏建荣马轶张磊磊望建成何朝晖石瑞格况兴华马顺刚夏传清曹园园李仕胜1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4 系统规划55 系统总体设计65.1 一般规定65.2 系统技术指标和设备基
6、本要求65.3 基本资料75.4 系统总体功能75.5 遥测站网分析论证85.6 通信设计105.7 电源及过电压保护与接地H5.8 遥测站和中继站设备125.9 土建工程165.10 水情预报方案配置175.11 数据处理系统185.12 系统建设进度计划206 系统建设技术要求217 系统运行管理要求237.1 运行管理人员237.2 系统运行管理措施238 系统专项投资编制25附录A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总体设计专题报告目录26本规范用词说明28引用标准名录29附:条文说明31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
7、44 SystemPlanning55 (eneralDesign65.1 GeneralRequirements65.2 SystemTechnicalIndicatorsandBasicRequirementsforEquipment65.3 BasicData75.4 OverallFunctions75.5 AnalysisandJustiflcationOfTelemetryStationNetwork85.6 CommunicationDesign105.7 PowerSupply,OvervoltageProtectionandEarthing115.8 Telemetryand
8、RelayStationEquipment125.9 CivilWorks165.10 HydologicalForecastingSchemeConfiguration175.11 DataProcessingSystem185.12 ConstructionSchedule206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SystemConstruction217 RequirementsforSystemOperationandManagement237.1 OperationandManagementStaff237.2 OperationandManagementMeasure
9、s238 CostEstimation25AppendixAContentsofGeneralDesignReportofHydrologicalTdemetrjfandForecastingSystemforHydropowerProjects26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281.istofQuotedStandards29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311总则1. 0.1为规范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1.1 .2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
10、。1.2 .3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应根据水电工程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行的需要,进行系统规划、总体设计,并提出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1.0.4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水情自动测报系统hydrologicaltelemetryandforecastingsystem利用遥测、遥控、通信、计算机和网络等先进技术,自动完成流域或测区内水文、气象、汛情、工情等信息的实时采集、传输和处理,并据此做出水文预报,发布水文信息,为水利水电工程防洪、发电等实现科学管理的水文测报方面的自动化系统装备。2.0.2自报式体制selfre
11、portingmode遥测站在被测要素发生变化或定时等事件的触发条件下,主动发送数据的工作模式。2.0.3应答式体制polling-answerbackmode遥测站响应查询指令发送数据的工作模式。2.0.4混合式体制mixmode遥测站具有自报式和应答式两种功能的工作模式。2.0.5遥测站telemetrystation实施水情信息数据采集、存储、发送的水情测站。2.0.6中继站relaystation为解决因路径损耗太大、信号微弱或地形影响,在遥测站与中心站之间设立用于转发中心站指令和遥测站数据信号的接力站。主要用于超短波通信。2.0.7中心站centralstation负责系统实时数据汇
12、集、处理和信息发布的总控制中心。2.0.8分中心站subcentralstation负责系统部分遥测站的数据接收、处理和信息发布的分控制中心。2.0.9遥测站网telemetrystationnetwork构成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各类遥测站的组成及其分布、通信联络的集合。2.0.10测报范围telemetrycoveragearea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遥测站网所覆盖的流域范围。2. 0.11遥测终端机remoteterminalunit(RTU)能自动控制完成数据采集、存贮并进行编码,与通信设备连接,自动完成数据传输的仪器,也称为数据采集器。2.0.12中继机relaymeter能通过无线或有线信道
13、,自动完成遥测数据信号或指令的接收及转发的仪器。2.0.13传感器sensor能感受规定的被测量并按照一定的规律转换成可用信号的器件或装置,通常由敏感元件和转换元件组成。2.0.14通信终端communicationterminal在通信网络中承担发送和接收信息任务的通信设备。2.0.15水情预报hydrologicalforecasting根据流域前期或现时已知的水文、气象等信息,运用水文学以及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对河流、水域等水体在未来一定时间的水文情势作出先期推测和预告的工作。2.0.16水文模型hydrologicalmodel为模拟水文现象而建立的实体结构或数学与逻辑结构。2. 0
14、.17预见期forecastleadperiod预报依据水文资料最后时间与预报要素出现时间之间的时距。2.0.18系统反应速度systemresponselime系统接收新数据到完成水情作业预报需要的时间。3基本规定3.0.1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原则。3.0.2在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的必要性应进行论证,需要建设系统时,应进行系统规划设计,并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总体设计。3.0.3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应采用可靠性高的设备、软件和适合流域水文特性的水情预报方案。3.0.4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测报范围,应根据工程对水
15、情预报的要求和流域水文特性等因素确定,并应充分利用工程上下游已建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相关信息,梯级开发流域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应相互衔接协调。3.0.5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应满足工程施工期水情服务需要,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满足工程运行管理的需要。4系统规划4. 0.1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必要性论证应根据流域水文特性、工程特性及防洪度汛要求,结合梯级工程、防汛部门、电网公司等对系统的需求,从工程度汛安全与发电及其综合利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5. 0.2系统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与要求:1调查分析工程所在流域水文气象特征、水文站网及流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工程施工与运行特点、流域内交通及通信等基
16、本情况。2 初拟水情预报配置方案和系统测报范围、遥测站网。3 通信方式、通信组网和工作体制规划。4 拟定遥测站、中继站、中心站、分中心站主要设备。5 初拟土建工程项目。6 拟定系统基本功能。7拟定系统建设计划和工程建设期水情测报服务计划。4.0.3系统规划宜编制包括系统建设必要性分析和系统测报范围、遥测站网、通信组网、基本功能、设备、土建工程、系统投资估算等内容的规划报告。5系统总体设计5. 一般规定6. 1.1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总体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与要求:1收集与分析工程所在流域水文气象特征、水文站网布设及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工程施工与运行特性、流域内交通及通信等基本资料。2功能需求分析,
17、确定系统基本功能。3站网分析论证,确定系统测报范围、遥测站网和各测站水文要素的监测方法。4通信设计,确定系统通信方式、通信组网方案和工作体制。5电源设计,确定系统的电源方式和过电压保护、防雷接地措施。6测站设备配置,确定系统的遥测站、中继站主要设备。7土建工程设计,拟定系统的测站总体布置和土建工程项目及其主要技术指标。8水情预报分析论证,提出系统水情预报方案配置。9数据处理设计,确定数据处理设备和软件平台功能。10拟定系统建设计划和工程建设期水情服务计划。11编制系统建设投资和水电工程建设期水情测报服务费用概算。5. 1.2对于梯级工程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应根据梯级工程建设运行管理需要,分析设
18、立分中心站的必要性。6. 1.3系统总体设计应编制总体设计专题报告,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总体设计专题报告目录宜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5.2系统技术指标和设备基本要求5. 2.1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遥测站至中心站数据畅通率不小于95%,其中,遥测水文站和水位站等重要站的数据畅通率不小于99%。2 作业完成率不小于98%。3单次完成数据采集、处理和预报作业的时间不大于20min3 数据传输误码率应符合下列规定:DVHF通信和光纤通信不大于IX10*。2)移动通信不大于1X1CP。3)卫星通信不大于1X10*。5.2.2系统设备应在下列站址环境条件下能正常工作,当站址环境条件不满足
19、时,应保证设备不损坏,并可考虑其他辅助手段保证设备正常工作。1中心站、分中心站适用温度为0+40、相对湿度不大于90%(+40C)。2遥测站、中继站适用温度普通型为-10C+55C,特殊型为-40C+70C,相对湿度不大于95%(+40C)。5.2.3中心站、分中心站计算机网络系统应具备防攻击、侵入、干扰、破端和非法使用的能力,与其他自动化系统互联时,应配置安全防护设备,具有信息保密要求的还应配置信息加密设备。5.2.4遥测站安全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监测水库水位的水位站遥测最高水位不应低于工程校核洪水位。坝下水文站、水位站遥测最高水位不应低于工程校核洪水下泄最大流量对应的水位:施工区的水位
20、站遥测最高水位应高于施工度汛防洪标准对应的水位。河道水文站、水位站防洪标准应为50年100年一遇洪水,测洪标准不应低于30年一遇洪水。雨量站高程应符合相应的防洪标准。2 设施抗风不应小于当地5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基本风压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3 设施抗震应按当地抗震设防烈度设计。4 测站防雷接地电阻应小于10。,采用交流供电的应小于4Qo5.3基本资料5.3. 1系统总体设计应收集、掌握和了解下列基本资料:1 工程所在流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资料。2 工程总体布置、施工防洪度汛等设计文件。3 工程运行调度技术与管理要求。4 流域水文气象站网、梯级工程水
21、情自动测报系统等基本情况。5 系统遥测站所在地供电、通信、交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经济、人文等基本情况。5.3.2系统遥测站设计应进行现场查勘,收集地形、地质、水力条件、建站条件等基本资料。5.4 系统总体功能5.4.1 遥测站对需要监测的水文要素应具有实时自动采集、传输、现地存储功能和人工置数功能,并应实现无人值守的全天候工作。5.4.2 4.2流域控制性水文站、入库水文站、出库水文站、坝前水位站等重要测站,在具备通信条件时宜具有图像采集或视频监控功能。5.4.3 中继站应实现实时自动接收、转发遥测站信息的功能和无人值守的全天候工作能力。5.4.4 中心站或分中心站信息接收处理应具备无人值守
22、的全天候工作能力,应实现NB/T35003-2023实时自动接收遥测站或中继站信息,并自动进行解码、检纠错、转换、存贮等相关数据处理功能。5.4.5 中心站或分中心站应具有遥测站水文要素值越限、电源电压过高过低自动报警和设备工况自动记录功能。5.4.6 系统应在中心站或分中心站实现信息查询与编辑、水情作业预报、信息发布等功能。5.4.7 系统宜在移动终端实现信息查询、水情作业预报、信息发布等功能。5.4.8 系统宜具有与厂内管理信息系统(MIS)、计算机监控系统、闸门控制系统、工业电视系统等有关系统联网的功能,具备信息交换、水务计算、水库调度、闸门远端控制等有关分析和处理工作的条件,可与厂内或
23、梯级相关自动化系统共同开发建设。5.4.9 系统宜具有与梯级工程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流域防洪系统等相关系统实现联网的功能。5.5 遥测站网分析论证5 .5.1系统遥测站网分析论证应确定系统的测报范围和遥测站网组成。6 .5.2系统测报范围应满足工程建设期防洪度汛、运行期水库调度的最短预见期要求,并根据工程特性和流域自然地理条件、水文气象特性、水文站网布设、水情预报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流域梯级工程的测报范围应相互衔接共享。5. 5.3系统遥测站网分析论证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所在流域自然地理特性与水文气象特性分析。2工程建设与运行对系统的需求分析。3根据现有水文站网布设和水文资料、水情预
24、报等,分类采用相应的方法分析论证需要布设的遥测站。4确定遥测站的数量和各遥测站的站名、位置和采集的水文要素等。5. 5.4遥测站网布设应符合下列基本原则:1 能反映测报流域雨情、水情变化。2 满足水情预报方案要求。3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测站应结合工程运行需要布设。4 梯级工程的遥测站网应协调共享。5在满足遥测站布设技术要求的条件下应充分利用己有水文测站。6测站监测项目应统一协调、一站多能。7测站位置在满足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应便于通信组网、测站建设和运行管理,避开可能发生塌方、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的区域和强电磁场、强震动等干扰源。5.5.5遥测水文站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1测报流域中上游干、支
25、流控制断面,应布设满足水情预报方案需要的水文站。2干流入库点和库区重要支流入库点,应布设入库水文站。3水库出库河道控制断面,应布设出库水文站。4抽水蓄能工程可根据施工防洪度汛和运行管理需要布设水文站。5测验河道形状、水力特性、河槽特性等宜基本满足流量测验技术要求。5.5.6遥测水位站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1测报流域中上游干、支流的控制断面应布设满足水情预报方案需要的水位站。2上、下围堰,导流工程的上、下游等重要施工防洪断面应布设水位站。3水库坝前断面应布设水位站。4厂房进水口、坝下、发电尾水的控制断面宜根据需要布设水位站。5库区重要防洪对象的控制断面应布设水位站。6大型水库库区应布设满足水库调洪
26、演算需要的水位站。7测验断面水流流态受发电、泄洪、引水等影响小。5.5.7遥测雨量站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采用站网密度分析法、相关法、抽站法和不同站网方案的预报精度比较等方法进行分析论证,确定雨量站。2雨量站分布应基本均匀,代表性较好。3库区周边、近坝区河流等重点测报区宜加密布设。4系统测报范围为中小河流的宜加密布设。5高寒偏远地区应考虑恶劣自然条件对测站建设、运行的影响。6雨量站应受周边地物影响小。5.5.8 各类遥测站的监测项目,应分析技术条件,并按下列要求提出相应的监测方法:1水文站应根据测验河道的水力特性和建设基本条件,提出各站的流量、水位、雨量监测方法和流量率定方法。2水位站应根据
27、测验断面的水情特性和建设基本条件,提出各站的水位、雨量监测方法。3雨量站应根据流域气象特性和经济社会情况,提出典型雨量监测方法。5.5.9 根据工程建设、运行管理需要,可结合专用气象站布设要求,设立自动气象站。自动气象站监测项目应根据需要选择雨量、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蒸发、雪深等气象要素。5.5.10 10遥测站网分析论证的主要方法和结论应编制在系统总体设计专题报告中,必要时应编制遥测站网分析论证报告。5.6通信设计1.1.1 1系统通信组网设计应确定系统的通信方式与组网方案、工作体制和通信规约。1.1.2 系统通信方式和通信组网方案应遵循通信可靠、易于建设、运行经济的原则,系统应能
28、将遥测站水情、工况等信息迅速、可靠、准确、及时地传送到中心站或分中心站。1.1.3 系统通信方式可选用移动GPRS/4G/5G、超短波、卫星、光纤等通信方式或多种通信方式的组合,设计应根据系统信息传输规模、速度、频次需求,对各通信方式的通信质量、通信基本条件、信息安全、通信费用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系统的通信组网方案。1.1.4 系统采用通信方式的通信质量应进行信道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信道传输成功率不应小于98%o2信号强度应满足通信误码率要求。1.1.5 信道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超短波通信应对各条信道的传输成功率、电路余量、电磁干扰等进行现场测试。2移动和卫星通信宜选择地形复杂、通信条
29、件差的信道进行传输成功率、信号强度等进行现场测试。3卫星通信的天线仰角应大于方位角方向最高障碍物仰角3。遥测站周边地形复杂时应进行天线仰角测量。5.6.6系统信息的传输宜符合下列规定:1 数据信息宜采用移动、VHI卫星通信方式。2 图像信息宜采用4G/5G移动通信方式。3 视频信息宜采用5G、光纤通信方式。5.6.7水文站、水位站应采用主备双信道通信,雨量站可采用单信道通信模式。采用双信道通信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备信道均应能发送测站监测的水文信息和测站工况信息。2 主信道故障时,备用信道应自行启用.3 备用信道应每天至少发送一次。4 可采用主备信道同时运行的方式,备用信道可只发送规定的定时数据
30、。5.6.8系统采用超短波通信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自报式工作体制。2 数据传输速率不大于4800bps.3 中继站、重要遥测站的电路余量大于10dB,其他电路余量大于5dBo4 通信电路采用数字中继方式,中继级数不超过4级。5 中继站交通和维护管理方便,同时能避开不良地形地质和强电磁干扰源等不利环境。6 通信频率配置应减少同频干扰、邻频干扰和交调干扰。7 使用的通信频率应经过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通信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5. 6.9系统采用卫星通信方式应满足下列要求:1信息传输采用移动终端到移动终端的方式。2信道选用消息转发功能。5. 6.10系统采用移动(GPRS/4G/5G)通信
31、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接收电平不小于-94dBm。2通信终端接收灵敏度优于-102dBm。5.6. 11数据传输速率应根据所选信道允许的最高传输速率、信道质量、系统规模、遥测站信息量和传输频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5.6.12系统工作体制可选择自报式体制、应答式体制或混合式体制,应根据系统功能要求和通信方式与组网方案、管理维护能力,按照经济合理、便于维护的要求分析比较确定。系统无特殊功能要求时宜采用自报式或混合式工作体制。5. 6.13系统通信规约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应执行统一的数据传输规约。2智能传感器宜采用RS-485/422、RS-232、SDI-12等通用接口标准:通信协议宜采用
32、ModbUS-RTU协议和SDI-12通信协议,其他接口类水文仪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文仪器信号与接口GB/T19705的有关规定。3遥测站与中心站、分中心站的数据传输规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报文帧结构应采用HEX/BCD编码报文编码结构。2)规定统一的要素或参数编码结构、报文正文结构、报文帧结构。3)报文帧应包括报头、传输功能码、报文正文及校验码等单元。4)报文帧正文应包括遥测站站号或地址、监测数据以及表征数据属性的标识符、测量时间等信息。5.6.14具有信息传输安全保密要求的系统,应在统一报文传输规约的基础上,增加信息传输加密编码。信息传输加密可采用对报文正文加密或对整个报文帧加密的方式。
33、5.7电源及过电压保护与接地5.7.1系统电源设计应确定系统的电源方式和过电压保护与接地措施。5.7.2系统电源必须稳定、可靠,满足用电设备长期正常工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流供电电压宜采用12V,电压变化范围和纹波电压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要求,电压波动范围应控制在-15%+20%。NB/T35003-20232 交流供电电压应采用(50l)HZ的单相220V10%或三相380V10%.3 中心站、分中心站应采用交流不停电供电方式,不间断电源及蓄电池的容量应根据设备用电情况和当地交流电源的可靠程度确定,满足维持主要设备和数据库系统正常运行8h的要求。中心站、分中心站应分析论证配备发电机的必要性。
34、4 中继站应采用太阳能浮充供电方式。5 遥测站遥测终端机、通信终端、传感器等设备应采用太阳能浮充供电的方式,视频监视设备和测流计算机应采用交流供电或独立太阳能供电方式。6 蓄电池应采用免维护蓄电池,蓄电池容量配置应能保证设备在最多连续无日照情况下正常工作。7太阳能电池板输出功率应符合下列规定:D太阳能电池板晴天提供的电能大于遥测站24h的功耗。2)太阳能电池板能在连续10个晴天内将蓄电池充满。5.7.3遥测站、中继站和中心站应采取过电压保护和接地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1各种设备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及工频交流供电设备的接地宜采用联合接地方式。2 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1)中心站、分中
35、心站不应大于4Qo2)中继站、遥测站应符合本规范第5.2.4条的规定。采用均衡接地方式的接地网可不受此规定限制。遥测雨量站接地不具备条件时可采用法拉第筒式结构。3 遥测终端机、中继机应采取光电隔离措施,通信馈线宜加装信号防雷器。4 中心站、分中心站宜加装隔离变压器、浪涌吸收器、交流稳压器等设备。5.7.4中继站站房房顶和遥测站设备机箱放置在室外时,应安装避雷针,遥测站、中继站设备应位于避雷针45角以下的安全保护区内。5.8遥测站和中继站设备5.8.1遥测站和中继站设备配置应根据系统遥测站网、通信、电源设计成果,确定系统主要设备的技术指标与数量。5.8.2遥测站主要设备应包括遥测终端机、传感器、
36、通信终端、电源,有图像采集和视频监控功能的测站应配置摄像头;中继站主要设备应包括中继机、通信终端、电源。5.8.3流速、水位传感器配置应根据测站水力条件、建设条件,针对各型传感器的技术性能特点,综合分析确定采用传感器的类型。5.8.4遥测站和中继站设备应经过国家授权质检机构的技术鉴定,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5.8.5各类传感器的输入、输出接口和通信接口应与遥测终端一致。5.8.6遥测终端机功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遥测终端机应具备下列功能:D自动采集、现地存储、远程传输遥测站水文监测数据功能。2)支持传感器接口、通信接LI扩展及软件升级的功能。3)具有2个及以上RS-232C接口,
37、能接入VHF、GPRS/4G/5G、北斗卫星等信道的功能。4)自报式工作体制具有定时自报、增量自报功能,并能对定时自报时距、增量自报变幅、加急自报条件等参数进行设置。5)应答式工作体制具有按中心站召测指令要求,立即采集实时数据或检索固态存储数据向中心站发送数据的功能;大暴雨或水位陡涨时能实现本站检测并主动向中心站发送数据。6)混合式工作体制的报送功能应满足本款第4)项和5)项的要求。7)现场有线、无线或远程对遥测站参数的设定、修改功能及人工置数功能。8)检测并发送遥测站电源电压等工况信息的工况管理功能。9)现场显示监测实时数据功能。10)能保持测站1年以上数据的固态存贮功能。2遥测终端机技术指
38、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传感器接口应具有脉冲计数、4mA2OmA、OV5V、SDl-12、RS-485/RS-232C等形式。2)日历时钟误差范围为1sd-ls/do3)工作电压为12V,电压波动应控制在+20%T5%之间。4)工作电流不大于100mAo5)静态电流不大于2mA6)MTBF不小于25000h。5.8.7中继机功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能自动接收、存贮遥测站或其他中继站或中心站传送的信息并进行编码。2)实时转发和延时转发控制范围内遥测站信息。3)双中继方式应具备主、备中继自动切换能力。4)用户可设置运行参数。5)能定时自检和发送中继站工况。2技术指标应
39、符合下列规定:1)日历时钟误差范围为1sd-ls/doNB/T35003-20232)工作电压为12VDC,电压波动应控制在+20%-15%之间。3)工作电流不大于IoOmA。4)MTBF不小于25000h。5.8.8 雨量传感器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雨口径为200mm0.6mm。2 分辨力为1.0mm或0.5mm。3 允许误差范围为4%-4%。4 适用雨强范围为0.01mmmin4mmmin;允许通过最大雨强8mmino5 干簧管工作寿命大于50000次。6 MTBF不小于40000h.5.8.9 水位传感器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辨力不大于L0emo2 水位变率不小于40cm
40、/rni11o3置信水平不小于95%,水位变幅小于IOm时为3cm,大于IOm时,允许误差为全量程的0.3乳4 输出应采用全量并行输出或全量串行输出。5 浮子式MTBF不小于25000h,非浮子式MTBF不小于16000ho5.8.10流速传感器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辨力为0.01mso2 流速测量范围为0.02m/s9.99ms(3 输出应采用全量输出或增量输出。4 数据接口为RS485或SDI-12o5 MTBF不小于8000h。5.8. 11通信终端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通信接口为RS-232C。2 工作电压范围为10.0V16.0VDCo3 天线阻抗为50o4 MTBF不
41、小于25000ho5 超短波通信终端应符合下列规定:1)通信机为数传电台。2)频率范围为223MHZ235MHZo3)信道间隔为25kHz12.5kHz。4)频率稳定度为L5%10-6-L5%10-6o5)发射功率不大于25W。6)接收电流大不予60mAo7)接收灵敏度优于0.5v.6北斗卫星通信终端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机与卫星信号同步锁定时间不大于5mine2)发射功率不大于120Wo3)接收功率不大于6Wo4)授时精度单向100ns,双向20ns。5)接收灵敏度优于-157.6Cibmo7海事卫星通信终端应符合下列规定:1)内置全球定位系统(GPS)为12通道,更新速率1次/s。2)发射
42、功率不大于23W。3)接收功率不大于2W。8移动通信终端应符合下列规定:1)接口协议为AT指令集。2)数传速率为300bit/s-115200bit/s,3)工作电流不大于450mAo4)待机电流不大于30mA。5)接收灵敏度优于-102Clbmo5.8.12太阳能浮充供电电源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太阳能电池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硅太阳电池组件。2)电压不小于17.4Vo3)电池板效率不小于15%。4)迎风压强不小于2400Pao5)可靠性指标(MTBF)不小于100oOOho2蓄电池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免维护可充蓄电池。2)额定电压为12VDCo3)工作温度范围为-20C+60e
43、Co3充电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具有过充、过放电控制功能。2)额定电压为13.8VDCo3)最大充电电流为10Ao6 .8.13摄像头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NB/T35003-20231图像摄像头应符合下列规定:1)像素为200万以上。2)分辨率为192OX1080o3)红外距离为30m100mo4)额定电压为12VDCo5)功耗小于30Wo2视频摄像头应符合下列规定:1)像素为200万以上。2)分辨率为1920X108030fps以上,支持1080P。3)夜视距离不小于200mo4)额定电压为12V/24VAC,自带适配器。5. 9土建工程5.1.1 1土建工程设计应提出系统土建工程技
44、术指标和要求,拟定土建工程项目和规模。系统土建工程项目应包括受水电工程施工影响需要迁移重建的项目。5.1.2 遥测站的土建工程应包括水位测井、站房、水准点等主要土建设施和比测水尺、设备安装基座及立杆与支架、设施、观测道路、安全护栏、测站标识、护岸护坡等其他土建设施。5.1.3 土建工程设计应根据测站基本建设条件,依据设备安装、运行技术要求,提出测站总体布置图和土建工程主要技术指标要求。5.1.4 水文站、水位站的水位监测变幅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库坝前水位监测应高于校核洪水位、低于水库死水位。2 坝下水位监测应高于工程校核洪水最大出库流量对应的水位、低于设计最小出库流量对应的水位。3 天然河道水
45、位监测应高于50年一遇洪水位或调查最高水位,低于近20年的最低水位。4 与水库调度、防洪密切相关的入库水文站、库区水位站应结合水库调度运行方式,确定水位监测的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5.9.5遥测站太阳能供电设备、雨量计、机箱等宜采用不建站房的一体化结构。但当受技术要求和测站运行安全条件的限制不能采用一体化结构的遥测站和中继站应建设站房。5.9.6遥测站主要土建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位测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井监测水位变幅应符合本规范第5.9.4条的规定,但测井总高度不宜超过35m,超过时可采用分级建设的方法。2)测井宜采用圆柱形钢筋混凝土结构,测井内径不应小于0.8mo3)经技术论证可行时,可采用钢管或PE管,管径不宜小于0.3mo4)测站水位测井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仪器房宜建在测井顶部并形成整体。2站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遥测站、中继站站房宜采用砖混结构,高度不应低于3m,净面积不宜小于5m2o2)房顶宜满足雨量计、天线、太阳能光板、避雷针等设备的布设要求。3水准点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站、水位站应至少布设2个水准点。2)水准点应设置在地形稳定的测站水位监测断面附近的较高位置。3)水准点高程接测不应低于四等水准测量要求。5.9.7系统中心站用房应满足机房、办公、值班、电源等使用要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