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道路照明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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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体标准T/CMEAX20241.ED道路照明验收规范SpecificaionforinspecionofLEDroadIighting(征求意见稿)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2024-XX-XX发布2024-XX-XX实施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发布1总则1.0.1为指导LED道路照明工程的验收,营造安全舒适的视觉环境,提升道路照明工程质量,降低道路照明工程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制定本文件。1.0.2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10kV及以下配电网供电的采用LED光源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验收。1.0.3LED道路照明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文件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

2、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符号和缩略语2.1术语2.1.1街坊路neighborhoodroad连接居住区与支路的道路,道路总宽度通常为8m15m,特殊情况下为6m8mo街坊路可以是单行或双行的车行路,也可以是步行街。2.1.2林荫道avenue指规划红线内,由冠大荫浓的行道树构成的绿荫效果显著、景观宜人的集生态功能、景观游憩功能以及文化社会功能于一体的道路。2.1.3道路照明质量roadIightingquaIity道路交通参与者所处空间的光环境质量,由亮度、照度、均匀度、光强、光向、光分布、眩光、闪烁、频闪、环境比、相关色温、显色性、色品坐标和采光系数等因素决定,并采用安全性、舒适性、可

3、见性、视觉引导(诱导性)、经济性、美观性、视觉刺激和生物节律等进行评价的道路照明技术指标。2.1.4交会区conflictareas道路的出入口、交叉口、人行横道等区域。在这种区域,机动车之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车辆与固定物体之间的碰撞有增加的可能。来源:CJJ45-2015,定义2.1.12.1.5匝道ramp连接两条车行道路的一段专用道路。包括互通式立体交叉连接道路、快速路与辅路的连接道路、高架路或堑式路与地面道路连接的道路等。2.1.6路面有效宽度effectiveroadwidth用于道路照明设计的路面理论宽度,它与道路的实际宽度、灯具的悬挑长度和灯具的布置方式等有关。当灯具

4、采用单侧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为实际路宽减去一个悬挑长度。当灯具采用双侧(包括交错和相对)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为实际路宽减去二个悬挑长度。当灯具在双幅路中间分隔带上采用中心对称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为道路实际宽度。2.1.7路面亮度纵向均匀度longitudinaluniformityofroadsurfaceIuminance同一车道中心线上最小亮度与最大亮度的比值。2.1.8半柱面照度semicyIindricaliIIuminance光源在给定的空间一点上一个假想的很小的半个圆柱体的曲面上产生的照度。圆柱体轴线通常是竖直的,半圆柱体的朝向为半圆柱体平背面的内法线方向。其计算方法为

5、落在半圆柱体曲面上的总光通量除以该曲面面积。2.1.9干扰光ObtrUSiVeIight由于其数量或方向的属性而引起烦恼、不适、分心或看见基本信息(如交通信号)的能力下降的溢出光。2.1.10眩光glare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者亮度范围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的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感觉或降低观察目标或细部的能力的视觉状态。2.1.11阈值增量threshOldincrement失能眩光的度量。表示为存在眩光源时,为了达到同样看清物体的目的,在物体及其背景之间的亮度对比所需求增加的百分比。2.1.12熄灯时段curfew对干扰光进行严格控制的时间段。2.1.13环境比surroundration机

6、动车道路缘石外侧带状区域内的平均水平照度与路缘石内侧等宽度机动车道上的平均水平照度之比。带状区域的宽度取机动车道路半宽度与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无摭挡带状区域宽度二者之间2的较小者,但不超过5m2.1.14路灯控制器(单灯控制器)roadlampcontrolIer安装在路灯(杆)侧,能够实现数据采集和状态监测,可对路灯进行开关或调光控制,同时能和主站或管理终端进行数据交换的设备。2.1.15电涌保护器surgeprotectivedevice;SPD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泄放电涌电流的电器。2.1.16气密airtight腔体内气体不逸出或腔体外气体不进入的密封状态。注1:气密能够防止潮湿大气、硫

7、化氢以及含氯离子大气、含二氧化硫大气等有害气体进入腔体对LED造成腐蚀。注2:湿气、化学物质对LED的腐蚀影响,参见IECTS62861LED光源和LED路灯主要组件可靠性试验指南。注3:按照GB7000.12015中表J.2,IPX8的设备通常是气密的。2.1.17年减碳量CO?emissionreductions用能产品在使用阶段以年为时间单位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单位为kgC(K2.2符号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h.av路面平均(水平)照度;Eh.av.rn路面维持平均(水平)照度;Ekmin路面最小(水平)照度;EiC.min最小半柱面照度;Ev,min最小垂直照度;Zmax最大光强;1.a

8、v路面平均亮度;U,m路面维持平均亮度;UE路面照度均匀度;Ul路面亮度纵向均匀度;Uo路面亮度总均匀度;Weef路面有效宽度;光效;g重力加速度;H灯具安装高度;/距海岸线距离;to灯具额定寿命。2.3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CCT:相关色温(CorreIatedcolourtemperature)1.FMF:光通维持率(IUminoUSfluxmaintenancefactor)SDCM:颜色匹配标准偏差(standarddeviationofcolourmatching)3基本要求3.1设施设备3.1.1LED路灯3.1.1.1LED路灯应符合GB/T7000.KGB/T7000.

9、203、GB17625.KGB/T17743、GB/T17625.2、GB/T18595GB37478、CJJ45、CJJ89和T/CMEA37的规定,灯具结构应具有防坠落装置,LED控制装置应符合国家CCC认证的规定,LED路灯的能效标识应符合CEL040的规定。3.1.1.2LED路灯主要项目的分级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LED路灯主要项目分级指标序号主要项目指标要求试验方法1级2级3级1灯具光效60WCCT150150v120GB374783500KWocTW5000K日751751551557125CCT5000K2185栏175泞15560WCCT155155v1253500KCC

10、T5000K田851851601607130CCT5000K田95栏185“21602额定寿命灯具额定寿命(h)o5000050000zo3500035000o35000GB374783光通维持率3000h光通维持率FMF99%99%LFF98%98%FF97%GB374786000h光通维持率LFAfF98%98%L历W297%97%EWF94%4IP等级灯具完整灯具IP66/IP69IP66IP65GB/T7000.15工作电压电压范围农村电网C90V-264VAC176V264VC198V-242VGB/T31897.201城市电网AC176V264VAC198V264VAC198V24

11、2V6浪涌线-线6kV4kV2kVGB/T17626.5线-地+10kV6kV4kV7耐振一般应用3.0g2.0g1.5gGB/T33721使用在桥梁或人行天桥3.0g8光老化直接外露塑料透镜500h试验后光学透过率衰减5%8%10%GB/T16422.2GB/T31897.2019耐盐雾距海岸线/5km1008h720h480hGB/T2423.17550km480h240h168h50200km96h48h24h灯具光效实测值不应低于标称值的97%o3.1.1.3LED控制装置、LED模块、防水连接器的机械安装接口宜符合GB/T35269或GB/T34846的规定。3.1.1.4LED控制

12、装置应具备调光功能并预留调光线,调光范围宜为。10V。LED路灯的灯体宜预留终端控制器的安装接口和安装空间。3.1.1.5LED路灯初始显色指数不应低于70,显色指数实测值相对于额定值的降低不应大于3。色容差不应大于7SDCMo3.1.1.6LED路灯的初始光通量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3.1.1.7LED路灯的初始相关色温不宜大于5000K。3.1.1.8LED路灯中限量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26572的规定3.1.1.9LED路灯的配光曲线在依据光度数据和应用场景使用光学仿真软件进行光环境模拟,应符合CJJ45的规定。3.1.1.10在不具备昼间供电条件且需白天照明的立交桥底通道,可采用

13、蓄电池LED路灯,蓄电池连续供电时间不应低于12ho3.1.1.11在不具备夜间供电条件且日照条件符合第3.1.3.1条规定的城市道路,可采用太阳能LED路灯,其光伏组件、控制组件的使用寿命不应低于15年,蓄电池使用寿命不应低于5年,在环境温度低于-20C的地区,应使用耐低温蓄电池。太阳能LED路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GB/T24460的有关规定。3.1.2灯杆3.1.2.1灯杆应符合CJJ45、CJJ89、CJ/T457、CJ/T527和T/CMEA31以及下列条款的规定。3. 1.2.2灯杆尺寸(灯杆高度、截面直径、直线度、锥度、钢材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灯杆各处

14、过线孔应设有护套或护垫。4. 1,2.3灯杆检修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修门下沿离地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且不应低于该区域历史水淹的最高位置;2 灯杆检修门宽度不应大于灯杆开孔处最大周长的1/4,杆高IOnl及以上的,灯杆检修门尺寸不宜小于400mm(高度)XllOmm(宽度),杆富10m以下的,灯杆检修门尺寸不宜小于300nun(高度)XlOOmm(宽度);3 检修门宜采用不可拆卸的滑槽式较链或轴式翻盖开门方式,较链或轴采用不锈钢材料;4 检修门内应设置接地螺栓,螺栓规格不应小于M8,或采用焊接支架并预留连接孔;5 检修门开口处应有结构加强措施。表2检修门下沿离地距离项目指标要求1级2级3级检

15、修门下沿离地距离0.7m0.9m0.5m0.7m3. 1.2.4金属灯杆宜采用与灯杆基础配套安装的法兰式钢杆。当采用法兰式钢杆时,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杆长允许偏差应为0.5%;2 杆身直线度允许偏差应不大于0.3%;3 杆身横截面直径、对角距或对边距允许偏差宜为1%;4 检修门框尺寸允许偏差应为土5mm;5 一次成形的悬臂灯杆仰角允许偏差应为1。3.1.2.5灯杆法兰盘与灯杆须有加强筋并应焊接可靠、牢固,灯杆法兰盘的预留螺栓孔的大小和位置须与灯杆基础配套,螺孔孔径与螺栓配合宜用腰孔。3.1.2.6灯杆壁厚应由设计单位计算确定。灯杆、灯臂等金属构件材质不低于Q235,内外表面应进行整体

16、热浸锌处理,灯杆外表面除基础法兰外,经浸锌处理后作喷塑。高度13m及以下的锥形杆应无横向焊缝,纵向焊缝应匀称、无虚焊。当灯杆加挂了其它附属设施(如通讯基站、显示屏等),应根据加挂物(挂载物)进行载荷验算确定壁厚。3.1.2.7外附式卡槽宜采用铝合金、碳素结构钢或满足要求的其他材料,卡槽应该符合GB/T5650或GB/T3098.6的有关规定,扩展槽材质与主杆一致。内嵌式卡槽采用铝合金或同主杆材质,呈四等分内嵌样式,杆体与卡槽功能合二为一。3.1.2.8金属灯杆外露紧固件应为不锈钢材料制作,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棒标准GB/T1220的有关规定。灯杆、灯臂及路灯安装使用的抱箍、螺栓、螺母、压

17、板等金属构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要求镀锌层均匀、厚度不小于65m.热镀锌后应进行喷塑层或油漆涂层处理,喷塑层或油漆涂层厚度不小于100m,附着力二级以上,涂层应无鼓包、针孔、粗糙、裂纹或漏喷区缺陷。因校直等因素作修整的部位不应超过2处,且修整面积不应超过杆身表面积的5%。3.1.2.9杆件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外在荷载对结构稳定性的影响,依据其外形尺寸、挂载设备进行力学模型分析,核定横梁和立柱的根部等危险部位的安全可靠性,确保杆体在满负荷情况下的安全性及稳定性。抗风设计应根据GB50009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基本风速应采用地段空旷平坦地面上离地10m高,重现期为50年一遇最大风速值。标志结构的荷载

18、组合与计算、极限状态设计、地基基础设计等,应符合现行的钢结构设计、城市桥梁设计、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相关标准规定。3.1.2.10当灯杆处于低洼易积水区域时,宜设置水位监测传感器、控制器或摄像头,在淹水时向后台发送报警信息或自动切断LED路灯的供电。3.1.3新能源设备3.1.3.1对不宜铺设电缆或铺设成本比较大的地方,可使用新能源设备。太阳能路灯适用于年度太阳能辐射总量不小于5000MJ(m2a)且无遮挡的地区。3.1.3.2新能源设备应具有良好的防水、防潮、防腐蚀、防污染、防紫外线和防盗措施。3.1.3.3晶体硅光伏组件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GB/

19、T9535的规定。薄膜型光伏组件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面用薄膜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GB/T18911的规定。3.1.3.4光伏组件的安装角度应能最大化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光伏组件的安装应确保光伏组件不被灯杆和灯具等部件遮挡。光伏组件与支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并方便更换。3.1.3.5新能源路灯的控制器应能对蓄电池过充电、过放电和正常运行具有指示或自动保护功能,并能将电能输送至道路照明装置。3.1.3.6控制器宜具有自动调光功能,并预留通信协议和远程监控接口。3.1.3.7蓄电池和控制器的充/放电特性应满足LED路灯使用要求,符合安装环境条件。3.1.3.8太阳能电池组件以额定电流通过

20、控制器对蓄电池充电时,太阳能电池组件输出端与控制器输入端之间的线路电压损失不应大于蓄电池额定电压的3%。电池以额定电流通过控制器对照明部件6放电时,蓄电池输出端与控制器的蓄电池输入端之间的线路电压损失不应大于蓄电池额定电压的陆控制器输出端与照明部件输入端之间的电压损失不应大于蓄电池额定电压的3%。3.1.4接地装置、防雷装置与电涌保护器3.1.4.1接地装置、防雷装置与电涌保护器应符合CJJ45、CJJ89以及下列条款的规定。3.1.4.2人工接地体要求人工接地体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人工接地体规格要求人工接地体项目技术要求垂直接地体规格一般要求每根长度不小于2.5m,极间距离不宜小于其长度的

21、2倍,接地体顶端距地面不应小于0.6m钢管内径240mm、壁厚3.5mm角钢尺寸3L50m50m5run圆钢直径二20m水平接地体规格一般要求埋深不小于0.6m,极间距离不宜小于5m扁钢截面24m30Iiun圆钢直径NlOran3.1.4.3避雷针要求避雷针应采用圆钢或钢管制成,壁厚不应小于2.75DInb圆钢直径不应小于25mm,钢管直径不应小于40mmo3.1.4.4电涌保护器要求低压配电屏母线上设置的电涌保护器应符合GB/T18802.12的规定。灯具上配置的低压电涌保护器应符合GB/T18802.11,GB/T18802.12的规定,按In类试验,应具有10kV的过电压保护,预期使用寿

22、命不小于5年。光伏系统用电涌保护器应符合GB/T18802.31的规定。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应符合GB/T18802.21的规定。3.1.5电线电缆3.1.5.1电线电缆应满足CJJ45、CJJ89以及下列条款的规定。3.1.5.2供电半径(路灯专用变压器至最末端的直线距离)宜不大于500m,且线路压降不应大于5%o3.1.5.3配电线路应采用电力电缆,直埋敷设电缆应带有铠装外护层。电线电缆的表面应无机械损伤,绝缘电阻应大于10Mo3.1.5.4中性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且应满足流经不平衡电流和谐波电流的要求。分支线路宜采用双重绝缘的铜芯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3. 1.5.5灯

23、具引至灯杆检修门内的导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OV的铜芯绝缘线,最小允许线芯截面不应小于1.5mm2,功率400TV及以上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不应小于2.5mm2o3.1. 5.6电缆中间头及终端头制作完成高度应至检修门中心以上。3.1.6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应符合GB/T1094系列标准和CJJ89的规定,且变压器外壳采用不锈钢材料。3.1.7 配电装置配电装置应符合CJJ89的规定。3.1.8 照明控制系统3.1.8.1照明控制系统(含控制终端、单灯控制器)应符合CJJ45、CJJ89、CJJ/T227以及下列条款的规定。3. 1.8.2照明控制系统应具有公安机关出具的二

24、级以上等保证明。3.1. 8.3照明控制系统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能及时执行所设定的控制方案,可通过单灯控制器控制LED路灯的开启、关闭和调节亮度;2 应具备道路照明有关数据采集、处理、通讯、控制、报警等功能;3 应具备开放性和可扩展性,且宜结合工程信息模型和物联网等技术,预留对接智慧城市建设的接口;4 应在箱式变电站内或灯具内预留控制终端或单灯控制器的安装空间;5 宜同时设置手动控制、时间控制、程序控制等三种控制方式;6 宜设置程序控制为主工作方式;7 当不具备程序控制条件时,应设置时间控制为主工作方式,并宜具备经纬时控功能;8 当道路照明采用集中遥控系统时,控制终端应具有在通信中断的情况

25、下自动开关路灯的控制功能和手动应急控制功能;9 对LED路灯进行巡检,实时得到灯具运行的状态信息,当灯具发生故障时,可以实时通告故障。3. 1.8.4单灯控制器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作电压范围宜为180V250V;2 对灯具的照度调试范围应为01x501x,在调试范围内应无死区;3 灯具响应时间精度应为1s/d;4 应具有分时段控制开、关功能;5 工作温度范围宜为-35656 防水防尘性能不应低于外壳防护等级(IP)GB/T4208中IP65的规定;7 具备模拟量采集功能,能检测LED路灯的电压、电流、有功功率、功率因数,发现采集的数据异常应即时报警和提示;8 性能可靠、操作简单和易于维护,

26、应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存储数据不应丢失。照明方式和设计要求1.ED道路照明的照明方式和设计要求应符合CJJ45的规定。3.2 照明供电3.3.1照明供电应符合CJJ45以及下列条款的规定。3.3.2电力负荷应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和中断供电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及对经济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重要道路、交通枢纽及人流集中广场等区段的照明的电力负荷等级为二级,其他道路照明的电力负荷等级为三级,不同等级负荷的供电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规定。3.3.3宜采用路灯专用变压器配电,合理选用变压器容量,变压器长期工作负载率不宜大于85机3.3.4正常运行情况下,LED

27、路灯端电压宜为额定电压的90%105%。3.3.5低压配电箱的母线上,宜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选择和使用导则GB/T18802.12的规定,选择和设置浪涌保护装置。3.3.6金属灯杆及构件、灯具外壳、配电及控制箱等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与保护导体相连接。接地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在满足接地电阻要求的情况下,应利用灯杆基础钢筋等自然接地体。3.3.7供电线路的人孔井盖及子孔井盖、照明灯杆的检修门及路灯户外配电箱,均应设置需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闭锁装置。3.3.8照明灯具及配电装置的防雷应符合GB50057和GB50343的要求,室外安装的照

28、明配电箱应设置电涌保护器。3.4照明设施综合利用3.4.1一般规定3.4.1.1道路灯杆作为道路上连续、均匀和密集布设的道路杆件,应作为各类杆件归并整合的主要载体。3.4.1.2具备条件时,道路杆件宜按照“多杆合一”的要求,对各类杆体、配套管线、电力设施等进行集约化设计,实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满足照明、交通监控、移动通信等多方面需求。有条件时,照明配电箱体宜按照多箱合一进行规整;不具备合箱条件的,应规整其布局不应妨碍正常交通,不得阻挡行人、驾驶员视线。3.4.1.3综合灯杆应结合道路的整体功能、色彩、风格、造型等进行系统设计。3.4.1.4考虑城市未来发展需求,综合灯杆、综合机箱及配套设施应

29、合理预留接入条件。3. 4.1.5设计宜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减小综合灯杆杆径及箱体体积提升设施设备安装、维护和管理的便捷性;采用多规格的标准和模块化设计,适应不同场景和荷载需要。4. 4.2功能整合内容5. 4.2.1综合灯杆整合内容的要求:1在满足各类杆件布设要求的前提下,道路路灯杆可与如下设施合杆:交通标志标牌、信号灯、通信设备、监控设备、路名牌、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牌、公交站牌及其他设备;2经论证不具备合杆条件,或与灯杆相距10m以上的设施,可独立设杆。3.4.2.2综合灯杆配套的各类机箱应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多箱合一、分仓使用”的要求进行整合,建设综合机箱。3.4.3合

30、杆要求3.4.3.1综合灯杆内整合的功能模块,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3.4.3.2综合灯杆宜设置在人行道公共设施带或绿化带中,合杆设施的杆件、版面、设备等严禁侵入车行道路或建筑限界。3.4.3.3在满足行业标准、功能要求、安全性的前提下,路灯与大型交通设施应整合,且宜以大型交通设施为合杆位置。3.4.3.4项目所在城市如有较为完善、高效的地铁指示系统,且地铁指示杆布局科学、合理,不宜与路灯杆合杆设置;城市电车杆系统亦不宜与路灯杆合杆设置。3.4.3.5综合考虑现状杆体内容、设置点及数量、支撑结构特征等方面,以路灯杆作为基础,对各类杆件进行整合。3.4.4布

31、设要求3.4.4.1综合灯杆应根据“先路口布设区域,再路段布设区域”的顺序进行设计,并应以设置要求严格的市政设施点位(如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等)为控制点,在满足搭载设施的使用要求前提下针对要求整合的其他杆件设施,合理调整杆件间距,进行整体布局设计。3.4.4.2综合灯杆上安装的灯具与交通设施的垂直净距离不宜小于2.5m,3.4.4.3综合灯杆的布置可根据搭载的设施类型确定。3.4.5杆件设计要求3.4.5.1综合灯杆各设施杆件应满足安全性、功能性和景观性的要求。3. 4.5.2综合灯杆各功能杆件如采用柱式支撑,其内边缘不应侵入道路建筑限界,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一般柱式杆件距车行道或人行道的外

32、侧边缘或土路肩不小于250mm;2设置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两侧时,设置高度宜为2000mmo3.4.5.3在以下情况时,杆件可采用悬臂式支撑:1柱式安装有困难;2道路较宽,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3视距或视线受限制;4景观上有要求。3 .4.5.4综合灯杆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钢结构设计、城市桥梁设计、公路桥涵设计等相关标准的要求。4 .4.5.5综合灯杆应考虑杆体的强、弱电分舱设计,杆体内管线敷设宜采用蜂窝型管腔隔离。3.4.5.6对于道路现有单杆体路灯,新设弱电线路应穿管敷设,并应做好固定、隔离、防腐等措施。3.5行道树3.5.1一般要求3.5.1.1道路照明的设计与行道树

33、的规划设计宜协同进行,不具备协同条件时,宜邀请行道树管理单位参与设计,以避免或尽量减少行道树的生长对道路照明的影响。3.5.1.2对于新建道路,宜先立灯杆再栽植行道树。对于扩建和改建道路,由道路照明管理部门与行道树管理部门协商确定灯杆与行道树的布置。在行道树栽植前,应结合照明布置图及现场情况,对种植点做优化。灯杆宜布置在两颗行道树中间位置。3.5.1.3栽植的行道树不应影响道路照明,行道树间距应根据不同树种的规格和习性确定,大乔木株距宜为8m10m,亚乔木株距宜为6m8m,行道树与灯杆在间距模式上宜统一并合理布置,道路交叉口及弯道内侧在车辆安全视距内不得栽植行道树,高杆灯灯盘半径5m范围内不应

34、新栽种乔木,不应在高杆灯灯架维修半径范围内种植乔木。3.5.1.4行道树与灯杆的排距宜大于3mo行道树与灯杆同排时,行道树主干中心距灯杆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宜大于4m,行道树枝叶距灯杆、灯具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m,3.5.2修剪要求3.5.2.1因行道树自然生长而导致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或者行道树遮挡道路照明光线时,专业维护单位或者维护运行责任人应当通知行道树养护单位及时修剪。3.5.2.2宜对区域内行道树对道路照明的影响进行检查,形成重点道路、重点点位的处置清单,行道树养护单位对照清单配合修剪,不具备修剪条件的情况及时反馈道路照明管理部门。行道树养护单位应在行道树秋冬季修剪时对影响照明的树

35、枝进行修剪。3.5.3严重影响道路照明的处理措施3.5.3.1在行道树严重影响道路照明的路段,宜采取降低或提高灯具安装高度的方法使灯具错开树冠,或考虑延长悬挑长度、增设低杆照明、减小灯具间距、设计适用的配光类型,必要时采用横向悬索布置灯具。3.5.3.2对扩建和改建道路中严重影响照明效果的行道树宜进行移植,当行道树移植成活率较低时,可对灯杆进行移位。3.5.4林荫道路的特殊要求1.1.1 5.4.1对于林荫道路,道路照明管理部门宜与行道树管理部门做充分沟通,以提供合适的照明。1.1.2 5.4.2林荫道路可采用高杆照明、中杆照明、常规照明和低杆照明相结合的照明方案。4验收要求1.1.3 1施工

36、质量要求4.1.1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的施工应符合GB50303和CJJ89的规定。4.1.2 配电装置配电装置的施工应符合CJJ89的规定。4.1.3 电缆线路、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架空线路的施工应符合GB50168、GB50303、CJJ89的规定。4.1.4 接地装置与防雷装置施工4.1.4.1接地装置与防雷装置的施工应符合CJJ89以及下列条款的规定。4.1.4.2接地装置、防雷装置、电涌保护器的规格型号以及接地极数量和接地保护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在同一台变压器低压配电网中,电气设备或金属灯杆均应做保护接地。4.1,4.3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的安装应与设计图及设计变更

37、文件、工程竣工图等资料相一致。4.1.4.4道路照明配电系统宜选用TN-S接地制式,整个系统的中性线(N)应与保护线(PE)分开,在始端PE线与变压器中性点(N)连接,PE线与每根路灯钢杆接地螺栓可靠连接,每根灯杆打接地极并与电缆中的接地线形成联网,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Q。4.1.4.5对于安装高度在15m以上或其他安装在高耸构筑物上的照明装置,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配置避雷装置。4.1.4.6接地体离地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接地体与建筑物间距不应小于L5m,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4.1.4.7接地体连接良好,接地线焊接牢靠,防腐层完好。4. 1.4

38、.8道路照明电气设备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保护:1 变压器、配电柜(箱、屏)等的金属底座、外壳和金属门;2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拦;3 电力电缆的金属铠装、接线盒和保护管;4 钢灯杆、金属灯座、I类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5 其他因绝缘破坏可能使其带电的外露导体。4. 1.4.9防雷装置的灯杆避雷针接地应符合CJ/T527-2018的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 避雷针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2 避雷针与引下线及接地装置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3 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灯杆,杆体可作避雷针的引下线;4 避雷针的避雷覆盖区域应确保灯具在其保护范围内;5 防雷接地装置

39、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o4.1.4.10电涌保护器宜安装在变压器低压配电屏母线或配电箱(柜)或灯杆检修门处或灯具上,电涌保护器的连接导体应符合相线采用黄、绿、红色,中性线用浅蓝色,保护线用绿/黄双色线的要求。4.1.5灯杆基础4.1.5.1灯杆基础的施工应符合CJJ89的规定以及下列条款的要求。4. 1.5.2灯杆基础的配筋规格、安装孔距尺寸等宜参照图集进行设计。基础配筋、几何尺寸及混凝土强度等级等应由设计单位计算确定。5. 1.5.3多功能杆的基础选型应根据建设场地条件和结构的要求进行计算,包括抗压、抗拨和抗倾覆稳定验算等。6. 1.5.4灯杆基础宜采用现浇的钢筋混凝土基础,基础钢筋螺纹端3

40、00mm范围内应采用热浸锌工艺进行防腐处理,配套热浸锌双螺帽、方垫片和弹簧垫片,方垫片规格不小于40mm4mm6mm(合杆方垫片规格不小于60mm60mm6mm)。7. 1.5.5基础浇制前需清理基坑内的杂物,基坑内不得有积水。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笼放置时,基础螺栓应采取保护措施,并使相邻两根螺栓的连线平行于道路路牙;浇制时使用振动棒,必须整体浇制(不得分段浇制);浇制过程中不得填置破块、石头等杂物。2路灯基础标高要保持一致,基础平台浇制应密实、水平、方正、光滑,将法兰以上部分需涂黄油套管保护后用C20碎包封防腐,包封尺寸见标准图集。3钢筋混凝土基础应采用C25等级及以上的商品混凝土,电缆

41、保护管应从基础中心穿出,并应超过混凝土基础平面30mm50mm,保护管穿电缆之前应将管口封堵。4.1.5.6采用钢管桩基础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管桩的基础桩基竖向承载力、桩顶位移、桩身强度验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相关规定。2钢管的桩倾覆稳定验算应符合现行业标准架空输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程DL/T5219的相关规定。4.1.6灯杆安装4.1.6.1灯杆的安装应符合CJJ45、CJJ89以及下列条款的要求。4.1.6.2灯杆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灯杆和灯臂的热镀锌和涂层不应有损坏。4.1.6.3灯杆宜避免加装广告牌、路牌、指示灯等其他附属装置,确需加装

42、的,应确保不影响灯杆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对于多功能灯杆或综合杆,挂载设备不应影响照明效果。4.1.6.4灯杆的安装应与设计图及设计变更文件、工程竣工图等资料相一致。盲道铺设与灯杆安装应相互错开位置。4.1.6.5金属灯杆接地体的连接应焊接牢固并有防腐处理,接地端子紧固牢靠,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4.1.6.6灯杆基础、法兰盘混凝土保护层应完好无缺损,路基无下沉。灯杆无断裂、锈蚀穿孔、被撞或超过杆梢直径1/2的倾斜,无危及灯杆安全的潜在的周边物体倒塌或植物倒伏。灯臂无歪斜。灯杆上的挂载设备无目视可见的歪斜或松脱。4.1.6.7灯杆的位置合理,与道路边缘的距离恰当。灯杆与架空线路、地下设施以及影响

43、灯具维护的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CJJ89的规定,不得设在影响交通或易被车辆碰撞或其它有危险的位置。在灯杆易发生碰撞的场所,应采取防碰撞措施,桥梁或天桥等易发生强烈振动的场所,应采取防振措施。4.1.6.8同一路段或场所的路灯安装高度、灯臂角度和装灯方向宜保持一致。4.1.6.9灯杆的间距均匀,无特殊情况时,灯杆间距与设计间距的偏差应小于2机1.1.1.1 10灯杆高度、灯臂高度、灯臂悬挑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直线路段仰角宜一致。灯臂纵向中心线与道路纵向成90角,偏差不应大于2。悬挑灯臂仰角允许偏差宜为土1。4.1.6.11 灯杆弯曲度不超过杆身长度的2/1000,灯杆各个方向与地面均要垂直,垂

44、直度偏差不应大于杆高的0.3%,且偏移应小于半个灯杆梢径。对于直线路段,灯杆横向位置偏移应小于半个灯杆根部直径,灯杆纵向位置偏移应小于设计间距的2%。4.1.6.12 灯杆法兰盘与基础的连接应牢固,地脚螺丝受力应均衡。灯杆基础尺寸、标高与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无视觉可辨识的沉降,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电缆护管从基础中心穿出并应超过混凝土基础平面30mm50mm,灯杆根部法兰、螺栓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基础表面平整光滑且不积水。4.1.6.13 灯杆、灯臂等安装固定牢靠,各部位螺栓紧固牢靠,紧固件无缺损、松动和锈蚀,使用的所有螺栓、螺母及弹簧

45、垫圈、螺丝应为不锈钢材质,各部位螺栓齐全并紧固牢靠,不应滑牙,宜加垫片和防松装置,紧固后螺栓露出螺母不应少于两个螺距,不宜超过5个螺距。4.1.6.14 1.6.14高杆灯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升降机构的钢丝绳应无损伤,接头应无松动,挂脱钩应灵活可靠;2 卷扬机、钢丝绳、减速箱、导向滑轮等转动部位应转动正常;3 升降式灯盘支架应牢固、无锈蚀、变形,灯具投射方向应正确;4 灯盘升降导向装置应完好无损,升降时灯盘应始终保持平衡状态;5 灯盘应无鸟巢或其它杂物缠绕;6 高杆灯设置应与周边建筑物保持足够距离,满足灯盘升降;7 高杆灯设置应与周边高压带电线路保持足够安全距离。1.1.6.15 灯杆检修门应

46、贴合完整,无变形、凹口,防盗结构应完好无异常。检修门与灯杆之间缝隙不应超过1mrn0检修门朝向应一致且宜朝向人行道侧或便于施工人员正面观察来车情况的位置。检修门内应有接线固定端子和接地端子,宜设置TP67或IP68的防水接线盒。1.1.6.16 灯杆检修门内的接线应准确无误,防水接线盒(若有)内的接线完成后应将接线盒及其进出线口紧固牢靠以确保防水性能。检修门内应设置短路保护装置,应装于每盏灯具进电侧的相线回路中,电源进线应上进下出或左进右出,电缆进线的净接伸长度应高出检修门下沿0.2m,经灯杆、灯臂而引至灯具的导线不应设置中间接头,电线电缆的接头应有防碰杆绝缘处理。当灯具的LED控制装置设在检修门处时,其输入端导线接至保护装置的下端,其输出端宜采用TP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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