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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一、省发展改革委(一)负责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有关省部共建重大创新载体的行业管理;(二)履行基本建设管理职责。二、省教育厅(一)制定支持新型高校建设的实施细则;(二)牵头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和市县(市、区)政府组织开展新型高校需求审核、绩效评价,提出意见建议;(三)负责新型高校专家库的组建和维护等。三、省科技厅(一)制定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的实施细则;(二)牵头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和市县(市、区)政府组织开展重大科创平台需求审核、绩效评价,提出意见建议;(三)负责重大科创平台专家库的组建和维护等
2、。四、省财政厅(一)制定浙江省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各项管理办法,包括责任清单,提请联席会议审议;(二)结合需求评审、绩效评价情况,兼顾财政资金需求和可能,牵头明确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财政支持政策,提出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明确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三)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五、省自然资源厅(一)指导地方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合理规划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用地;(二)指导地方做好相关用地保障。六、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医学类重大科创平台(不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行业管理。七、省审计厅负责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的审计监督。八、有关市县(市、区)按要求落实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责任、有关支持政策,履行管理职责。九、重大科创平台、新型高校(一)提交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建设进展、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等,提出人才、资金、基本建设等政策需求;(二)严格执行和落实建设规划和绩效目标,按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三)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