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森林防火信息报告制度.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083468 上传时间:2024-03-1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3.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乡镇森林防火信息报告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乡镇森林防火信息报告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乡镇森林防火信息报告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镇森林防火信息报告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乡镇森林防火信息报告制度为及时掌握森林火灾信息,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国氐,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暂行规定(国森防20136号)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制定森林防火信息报告制度。一、发生森林火灾后,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严格执行森林火情归口逐级报告制度,各防火责任单位首先要向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在向本级政府报告的同时必须报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并按规定上报。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和掌握的森林火灾信息,应当及时通报本级森林防火办公室。二、上报信息应当及时、准确、详细、规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及处置情况。需要上级支援的,除报告上

2、述信息外,还应当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火情态势、火场天气、地形地貌、水源情况以及需要支援的车辆、人员、扑火物资数量等信息。三、在森林防火紧要期、重点期和华森防期指定时段,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于每日16时前向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送当日森林火情、火灾发生的具体情况。四、森林火灾报告要指定专人负责,避免发生漏报现象。五、负责报告的人员要将情况作好记录,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对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热点,应当迅速核查,无论是否为森林火灾,都应按规定及时反馈。对重要的火灾、敏感地区的火灾、发生人员伤亡或威胁重要目标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电话报告,随后尽快补报文字材料。六、对报送不及时、不规范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因迟报、漏报、故意瞒报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