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084600 上传时间:2024-03-15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2.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镇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XX镇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XX镇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XX镇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XX镇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镇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镇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工作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镇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广铁路沿线“双段长”责任制,切实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更好地服务和促进铁路沿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安委2021)X号)精神及XX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以地方政府主管领导牵头负责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协调各方力量,按照“一段铁路两个段长

2、”的管理模式和路地联动、协同监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思路,在全镇境内铁路沿线推广“双段长”责任制,解决影响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境内铁路运营安全,沿线环境整洁有序。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一)组织机构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我镇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成立XX镇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工作领导小组。1 .组长由XX镇人民政府联系铁路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2 .成员为铁路沿线村、有关单位。(二)人员设置及职责任务1.人员设置(1) 一级段长:由镇人民政府联系铁路部门的分管领导、铁路工务段分管副段长担任。(2)二级段长:由沿线村支部书记、铁路工务段车间主要负责人担任。2.职责

3、任务(1)镇人民政府、铁路工务段“一级段长”工作任务。一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双段长”各项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和工作考核,每季度至少互通1次信息。二是研究解决重点安全环境隐患问题,定期组织综合整治或联合执法,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制定铁路沿线安全环境联合巡查计划,每季度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1次,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四是建立完善隐患问题库,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实施闭环管理。五是加强市政建设和铁路交汇工程的管控,督促指导建设、施工单位按要求办理相关施工手续,确保路地双方工程有序推进。(2)村、铁路工务段车间“二级段长”工作任务。一是落实“双段长”责任制相关制度,制定巡

4、回图,确保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有序进行。二是督促进行日常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工作,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三是每月联合巡查1次,及时发现并制止危及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不能立即处理的安全隐患问题逐级上报,每月进行1次交流会商。四是现场设置“双段长”公示牌,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各类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问题。五是定期对现场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的辨识和处理能力。(3)村级、铁路工务段班组巡查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日常巡查,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二是每半月联合巡查1次,及时发现并制止危及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报告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情况,对不能立即处理的安全隐

5、患问题逐级上报。三是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专项整治。四是经常性组织开展铁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群防群治义务护路,引导和持续提高沿线群众爱路护路积极性。三、工作内容(一)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周边不安全行为1.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的树木,修建、设置因倾覆可能威胁铁路运行安全的广告牌等建(构)筑物。2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排污、倾倒垃圾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3 .违反法律法规和铁路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擅自组织实施穿(跨)越既有铁路线路的各类施工。4 .在铁路

6、线路两侧的彩钢瓦、广告牌等易刮落建(构)筑物设施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5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邻近区域建造或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侵入铁路建筑限界。6 .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和铁路安全防护要求的易燃、易爆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场所、仓库。7 .凡是未和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且获得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O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8 .在高速铁路线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限制开采区抽取地下

7、水。9 .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1000米范围内进行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及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10 .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的上游500米或下游特大桥3000米、大桥2000米、中小桥100O米等禁采范围内采砂、淘金。11 .河道上下游500米范围内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疏浚作业。12 .下穿铁路道路桥涵限高架、公铁并行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未按规定设置、维护和管理。13 .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路堑上的道路、公跨铁立交桥,其道路经营企业未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道路管理部门或道路经营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维护、管理。14 .擅自设

8、置或拓宽铁路道口、铁路人行过道,擅自改变铁路道口、铁路人行过道使用性质。15 .非电气化铁路上跨铁路线路的各类缆线。(二)整治影响电气化铁路安全的问题1.在铁路供电设备邻近区域建造或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侵入供电安全距离。2 .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的防尘网、塑料大棚、塑料地膜等轻质飘浮物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危及铁路运输安全。3 .电气化铁路附近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影响电气设备安全生产活动。4 .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5 .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体。6 .擅自攀登铁路电力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

9、设施设备。7 .在铁路电力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8 .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9 .上跨、邻近铁路线路供电、电力线路(含杆、塔等设备设施)不满足供电、电力安全相关规定。(三)整治影响铁路通信信号安全的问题1 .在埋有地下铁路光(电)缆设施的地面上方违规钻探,堆放重物、垃圾,焚烧物品,倾倒腐蚀性物质。2 .在地下铁路光(电)缆两侧各1米的范围内非法建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挖砂、取土。3 .过河光(电)缆两侧各100米内进行挖砂、抛锚及其他危及光(电)缆安全的作业,并将过河光(电)缆具体点位与水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共享。4 .使用无线电台(站)或其他仪器

10、、装置干扰铁路运营指挥调度等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四)整治影响铁路环境问题1.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露天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品废料、污水坑、“白色污染”等轻飘物品。5 .铁路沿线200米控制区范围内搭建的建(构)筑物、彩钢瓦(房)、影响观瞻的临时建(构)筑物、残缺建筑、破旧建筑、残墙断壁。6 .铁路沿线违规加工作坊和占道经营,取缔或规范废品收购站等。7 .铁路沿线建设工地围挡设施、道路、料场等不符合整洁美观、扬尘整治措施、防尘防护网(布)设置规范。四、运行机制(一)巡视检查铁路工务段车间级段长要结合现场养护维修、巡视检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徒步或添乘检查等形式,每半月对管辖段铁路沿线安全

11、环境检查一遍。乡镇段长要按照相关规定对铁路沿线安全情况进行巡查。(一)问题处置1.路地“双段长”发现或接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各类问题时,实行“铁路地界内铁路部门为主、属地政府配合;铁路地界外属地政府为主、铁路部门配合”总原则。8 .路地“双段长”发现或接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治安类问题,应立即报告问题发生地的铁路或地方公安派出所处置,同时将情况反馈给问题发生地的对方段长。9 .路地“双段长”发现或接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环境类问题,应记录相关信息,属铁路方负责的要及时反馈给问题发生地的铁路段长,铁路段长接到问题信息应迅速处置;需要地方配合的,报地方段长协调处理;属地方负责的,地方段长接报后应立即处

12、置。10 路地“双段长”发现或接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环境的重大或复杂问题,铁路方由XX工务段统一牵头协调铁路部门及内部单位,地方由镇相关部门明确具体部门及责任人,以利于所涉及需协调解决的事项问题快速衔接、高效处置和信息反馈;对超越双段长处理权限的问题或需上级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上一级段长协调处理。(三)沟通联系1.衔接沟通制度。“双段长”定期联系沟通,相互反馈双段长巡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销号情况。11 联席会议制度。一是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双段长”联席会议,总结研究“双段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影响铁路安全环境整治的问题,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二是对严重危

13、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按照“涉及谁、谁负责”的原则,召集相关“双段长”及时解决。12 信息上报制度。定期梳理汇总全镇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问题排查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需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4,组织培训制度。由XX工务段牵头负责组织对地方、铁路段长进行培训,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机制,能够完成相应段长职责。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对“双段长”责任制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路地联动、属地为主,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落实解决。(二)明确责任人员。路地双方要保持辖区内各层级“双段长”人

14、员基本稳定。每年5月底前发文公布“双段长”责任制名单。路地双方如需临时调整一级、二级“双段长”人员的,应在7日内函告对方,并及时备案上报。(三)形成工作合力。路地双方要实现辖区内铁路沿线“双段长”责任制全覆盖,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保障机制,在铁路沿线设置“双段长”公示牌,标明双段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和工作现场联系。(四)强化资金保障。路地双方要按照职责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保障。要做好专项资金安排,确保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同时,保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五)严格督查考核。镇“双段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双段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履职不严、落实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六)营造宣传氛围。在“双段长”责任制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全面宣传引导落实“双段长”制。对好的工作做法和经验要及时上报并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共同营造全社会关爱、珍惜、保护铁路安全环境的良好氛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