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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城市房屋使用安全“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工作方案为深刻汲取*发生在建房屋整体坍塌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和区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和住建系统“三严”活动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城市房屋使用安全“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办范围内迅即组织开展城市房屋使用安全“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要以最严的标准狠抓城市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摸清安全风险底数,建立完善城市危险房屋档案,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要以最严的要求加强整治,确保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序
2、推进,防范重大房屋使用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以最严的要求加强监管,落实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二、检查范围(一)职责分工城市危旧房屋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街道城建站负责部署本办范围内城市危旧房屋管理工作,组织对房屋危险情况排查汇总上报,制定城市危旧房屋改造计划;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城市危旧房屋的具体管理工作,开展危旧房屋排查,危旧房屋日常跟踪监督,上报危险房屋情况,协助危旧房屋改造工作。(二)工作重点1.建筑年代较
3、久特别是1990年之前(含1990年)建成、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且未改造的危险房屋;2,居民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写字楼、门店、出租房屋;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建筑;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房屋建筑;3 .临河临江、高边坡及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房屋;4 .石结构房屋;5 .近年受强降雨灾害侵袭地区的房屋。三、工作内容(一)实行城市危旧房屋动态管理L各社区要在以往排查的基础上,继续组织一次全面的危险房屋排查工作,填报城市危险房屋排查信息汇总表(表2),并于每月20日前定期上报到街道城建站*(电话:,电子邮箱:)。6 .各社区要定期排查本辖区内的房屋,对危旧房屋进行逐栋鉴定并按
4、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分类登记。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对出现的可能属于危险情况,要及时委托危房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排查并填报城市危险房屋情况表(表3),对被鉴定为危险的房屋,在城市危险房屋情况表(表3)备注栏中注明“已鉴定为危险”于每月20日前定期上报到街道城建站*。7 .各社区对本辖区内的城市危险房屋情况要统一建立档案,动态跟踪监管。在台风暴雨等汛期来临之前,都要按照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重新排查,更新房屋危险信息,并及时上报到街道城建站和防汛办。(二)加大城市危旧房屋整治力度L各社区对危险房屋按其危险程度的不同,区分观察使用、
5、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四类,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居住用房所有权人如无能力处理的,可安排申报公租房居住,符合低收入条件的应安排申报廉租住房居住。严禁房屋所有权人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出租不符合安全房屋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由房屋所有权人负责。8 .对成片的棚户区和危旧房,街道办将协调区住建局会同区规划、国土部门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其列入改造计划予以统筹实施改造。四、工作步骤本次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工作自2022年6月中旬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具体分为组织排
6、查、集中治理、巡查督导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一)组织排查阶段(2022年6月15至6月30日)各社区要按照该文件要求,集中深入开展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活动,并优先排查人员密集、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失修严重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城市房屋。(二)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各社区要根据排查结果,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完成城市房屋安全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建档工作。(三)巡查督导阶段(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巡查,查漏补缺,确保房屋使用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社区要及时总结城
7、市房屋使用安全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工作经验做法,形成城市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一)强化领导,迅速行动。房屋安全事关重大,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负责做好城市房屋使用安全“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二)强化措施,确保实效。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宁可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城市房屋使用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强化督导,扎实推进。街道城建站将会与工作片对各社区上报的城市房屋使用安全“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到整治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沟通,做好信息研判和会商。(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城市房屋使用安全“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营造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城市房屋使用安全“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活动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请于6月22日前将联络员名单(表1)加盖公章后报送街道城建站;要在每月22日前向街道城建站汇总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含表2、表3)。(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