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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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雕工集团郁艮公司文件中冶建工集发2019164号关于印发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各事业部、各处室、各项目部: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经2019年4月12日公司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开支费用报销,明确开支标准,根据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文件、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文件、中冶集

2、团暨中国中冶企业负责人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审批办法、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总部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审批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属于公司制度体系的第二层级,适用于中冶建工集团,包括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事业部、项目经理部等。第三条本办法主要应对以下风险:(一)费用报销标准不明确造成费用不可控的风险。(二)费用报销票据不合规合法造成的税务风险。第二章费用开支报销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是指因公临时到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香港、澳门、台湾)出差的公司员工。公司调派到国(境)外固定工作员工相关费用报销,在本办法标准内,按照所属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执

3、行。第五条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包括:国际(境外)旅费、国(境)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国际(境外)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国(境)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所到境外国家(地区)的城市与城市之间或地区内的交通费用。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境)外发生的住宿费用。伙食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境)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公杂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境)签证费用、护照费;必需的改签费、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手续费等。第六条国际(境外)旅费按照下列规定执

4、行(一)出国(境)人员选择交通工具,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可以乘坐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飞机经济舱(航程大于三小时可乘坐公务舱);领导班子副职可以乘坐轮船三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飞机经济舱,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乘坐公务舱(特殊情况:航程是-3-跨夜的,且接下来一天要开展工作;航程总飞行时间超过六小时的;陪同外部人员共同出访的);其他人员均乘坐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飞机经济舱。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上述国际(境外)旅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5、(二)出国(境)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境)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执行财政部、外交部规定。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下列规定执行出国(境)人员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审批计划中列明,未经批准不得在国外城市间往来。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第八条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出国(境)人员应当安排标准间住宿,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凭有效原始票据予以报销。(二)除特殊情况外,出国(境)人员国外伙食费和公杂费均按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三)出国(境

6、)开会的人员,缴纳了会议费,会议安排提供住宿、伙食的,会议期间,不再按标准报销住宿费,不再给予包干使用的伙食费、公杂费。(四)出国(境)到项目部的人员,在项目部期间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不执行本办法的住宿费报销、伙食费和公杂费包干使用规定标准。(五)公司亏损时公司负责人乘坐交通工具舱位从严控制按降低一档执行,住宿费按标准降低10%执行。(六)国(境)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方的,出国(境)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为我方仅提供交通接待的,出国(境)人员可按标准的40%领取公杂费。第九条其他费用报销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签证费、护照费、必需的改签费、保险

7、费、防疫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第十条对于一同前往出差的非公司人员,其应由公司承担的费用,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第十一条按照费用标准出国(境)人员需要兑换外汇的,要求出国前到境内的合法银行进行兑换,保留有效的银行换汇单据,以备报销时进行汇率换算。据实报销的费用以发生费用当日汇率进行换算报销。第十二条报销要求(一)费用报销时需附加盖人力资源处鲜章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二)出国(境)人员在回国报销时需严格区分国内、国(境)外出差费用。需将国内、国(境)外部分的费用单据分开粘贴和-5-报销,执行相应的报销标准。国(境)外部分,需注明离、抵我国国境的日期,各种费用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由经办人签字,填写“出国(境)人员费用报销汇总清单”(见附件第十三条出国(境)人员在国外原则上不赠送纪念品、不搞宴请。确有必要赠送纪念品、宴请的,按照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执行。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包干标准掌握。第三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关于中冶建集团有限公司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报销办法的通知(中冶建工集发2018474号)同时废止。附件:1.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开支标准表2.出国(境)人员费用报销汇总清单中冶建工集团办公室2019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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