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市本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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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贺州市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市本级)序号证明名称证明用途设定依据实施基本情况行使层级事项类型不能实施原因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效力层级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省部级市级县级乡级及其他1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事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二)营业执照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部门规章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主题资格主管部门行政许可2权属关系证明材料申请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四条申请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应当提

2、交以下材料:(二)权属关系证明材料;部门规章城市管理部门环卫设施所属产权单位行政许可3丧失使用功能或其使用功能被其他设施替代的证明申请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三)丧失使用功能或其使用功能被其他设施替代的证明;部门规章城市管理部门环卫设施所属产权单位行政许可4育种科研团队、试验示范测试基地以及自主研发的林木品种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第八条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属于下列情形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四)

3、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应当提供育种科研团队、试验示范测试基地以及自主研发的林木品种等相关证明材料。法规林业部门科研机构、团体行政许可5引种成功的证明材料(如引种实验数据、专家鉴定意见)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第八条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属于下列情形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五)生产经营引进外来林木品种种子的,应当提交引种成功的证明材料。法规林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团体行政许可6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需要,证明具备营利性治沙治理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8月31日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公布,

4、2002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治理活动开始之前,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治理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申请,并附具下列文件:(三)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法律林业部门金融机构行政许可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从事护理工作的聘用证明护士执业注册-首次(重新)注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部门规章卫生行政机关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行政许可以下情况不得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护士未完成电子化注册,未领申领电子证照:2.护士未在执业注册联网管

5、理系统中经所在执业机构审核同意。8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医师执业注册-医师多机构备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部门规章卫生行政机关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行政许可以下情况不得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医师未完成电子化注册,未领申领电子证照;2.医师未在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经所在执业机构审核同意。9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医师执业注册-医师首次(重新)注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部门规章卫生行政机关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行政许可以下情况不得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医师未完成电子化注册,未

6、领申领电子证照;2.医师未在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经所在执业机构审核同意。10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医师执业注册-医师变更注册(主要执业机构与执业范围)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部门规章卫生行政机关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行政许可以下情况不得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医师未完成电子化注册,未领申领电子证照;2.医师未在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经所在执业机构审核同意。11提交XX市民办学校设立登记申请表及证明文件申请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合并、分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

7、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法律教育行政机关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政许可12学校办学场所、设施设备符合设置标准的证明文件申请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筹设期满。提供土地使用证或租赁10年以上的合同;提供校舍险收合格,符合安全、消防、防雷、抗震等方面的材料;提供符合办学标准要求的各类仪器、器材、设备等材料。法律教育行政机关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政许可13拟办学校的用地计划、地址及提供办学用地的协议或证明材

8、料申请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筹设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提交拟办学校符合教育规划布局、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立项的有关材料,属租赁的提交租赁协议书。教育规划布局(教育):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自然资源)、项目立项(发改)。法律教育行政机关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14高中学分证明申请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审验及高中学历证书核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桂教基教201425号)第三条: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市普通高中学籍,指导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审险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第四十条学生毕业证书损坏不予换发,遗失不予补发。

9、确需学历证明的,由学校及县(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发给学历证明书。部门规章市级教育行政机关县(区)教育行政机关行政确认1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申请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审脸及高中学历证书核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桂教基教(2014)25号)第三条: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市普通高中学籍,指导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审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第四十条学生毕业证书损坏不予换发,遗失不予补发。确需学历证部门规章市级教育行政机关县(区)教育行政机关行政确认明的,由学校及县(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发给学历证明书。16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证明申请普通高

10、中毕业证书审验及高中学历证书核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桂教基教201425号)第三条: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市普通高中学籍,指导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审脸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第四十条学生毕业证书损坏不予换发,遗失不予补发。确需学历证明的,由学校及县(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发给学历证明书。部门规章市级教育行政机关县(区)教育行政机关行政确认17医院病历、治疗费用单据及医师证明(说明)申请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

11、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法律市级教育行政机关县(区)教育行政机关其他行政权力18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部门规章贺州市房改办贺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确认19收入证明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部门规章贺州市房改办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街道行政确认20收入证明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12、建住房C2007)258号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部门规章贺州市房改办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街道行政确认21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部门规章贺州市房改办贺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确认22收入证明集资住房审核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二)

1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人家庭收入标准;部门规章贺州市房改办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街道行政确认23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集资住房审核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C2007)258号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O部门规章贺州市房改办贺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确认24收入证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限价方式)资格审核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住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第三十条对地方政府规章贺州市房改办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街道行政确认非还建住房,应当按照

14、下列顺序供应。(三)建设单位职工购房后有剩余住房的,由本级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下列顺序调剂:2、当地城镇无住房中低收入家庭。25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限价方式)资格审核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住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第三十条对非还建住房,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供应。(三)建设单位职工购房后有剩余住房的,由本级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下列顺序调剂:2、当地城镇无住房中低收入家庭。地方政府规章贺州市房改办贺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确认26申请人夫妻双方提供房改部门没有享受保障性住房和领取住房补贴的证明申请住房补贴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

15、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8)63号)附件:关于住房补贴若干问题的意见“七、享受了住房补贴的职工,不能再按房改政策购买、租用公有住房,再婚夫妇有一方已领取住房补贴的也照此办理。”地方性法规贺州市房改办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的房改部门其他行政权力27门牌证明证实不动产坐落发生变化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各权利类型的变更登记中,因坐落变化需提交不动产权利变更的材料。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动产登记机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或社区行政确认28亲属关系证明证实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12016)6号)1.8.6.

16、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动产登记机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或社区(村委)行政确认证实60岁以上老年人未办理(或遗失)结婚证的婚姻关系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动婚姻登记机行政确认29婚姻关系证明规(2016)6号)2.1.3共同申请共有不动广宜记机构构或自行承产的登记,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申请。诺因不可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抗力因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30素或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矿产资源储量评通知(桂自然资规12020)6号)第六条:(十四)凡申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17、的申请人,应在矿业权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规范性文自然资源主管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行政确认原因导审备案部门原因导致过期除外)向自然资源主件部门致矿业管部门提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申权过期请、矿产资源储量信息表和符合相关标证明准规范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以及相关附件。31拟任分所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的证明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许可初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设立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拟任分所负责人分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部门规

18、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32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证明兼职律师执业许可初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及证明材料部门规章司法行政机关其他行政许可33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初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

19、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部门规章司法行政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34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律师执业许可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部门司法行政律师行政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初审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规章机关事务所许可35台湾居民身份证明公证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执业许可初审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第五条: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提

20、交的身份证明和其他在台湾地区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当经台湾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部门规章司法行政机关台湾地区的公证机构行政许可36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证明公证机构负责人变更核准初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并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部门规章司法行政机关公证机构其他行政权力37开办资金证明、办公场所证明公证机构设立批准初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申请设立公证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五)开办资金证明;(六)办公场所证

21、明部门规章司法行政机关公证机构其他行政权力38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证明公证员执业许可初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报请审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具有三年以上其部门规章司法行政其他行政许可他法律职业经历证明,应当同时提交相应的经历证明机关39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经历及职务证明、申请人已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证明公证员执业许可初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报请审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四)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经历及职务证明:(五)申请人已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证明部门规章司法行政机关其他行政许可40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从

22、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需要,证明具备营利性治沙治理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8月31日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公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治理活动开始之前,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治理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申请,并附具下列文件:(三)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法律林业部门金融机构行政许可41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遗属待遇申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条: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

23、理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手续,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参部门规范性文件社保经办机构医院,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公共服务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二)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42供养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证明遗属待遇申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条: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手续,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居民

24、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二)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部门规范性文件社保经办机构公安部门公共服务43死亡证明材料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一条:办理参保人员终止登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手续,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参保人员死亡的,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参保人部门规范性文件社保经办机构医院,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公共服务员关系证

25、明;4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人力资源服务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法规人社部门公安部门公共服务4512个月以内的渔业船员健康状况证明、渔业船员培训证明申请渔业船舶船员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2014年5月23日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申请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三)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

26、件要求;(五)完成相应的职务船员培训,在远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驾驶和轮机人员,还应当接受远洋渔业专项培训。部门规幸渔业主管部门第1项证明由卫生部门开具;第2项证明由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开具行政许可46引进水产苗种所在地的检疫证明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疫农业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经2004年12月21日农业部第3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05年1月5日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部门规章农业农村部门政府或相关机构行政许可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产苗种的产地检疫。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的,应当先到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检疫手续,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运输和销售。检疫人员应当按

27、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对检疫合格的水产苗种出具检疫合格证明。47水源水质检测报告水产苗种生产审批农业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经2004年12月21日农业部第3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05年1月5日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部门规章农业农村部门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行政许可48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0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公布)第八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

28、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第十八条动物隔离场所应当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部门规章农业农村部门卫生部门行政许可饲养工作。49检测报告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第十四条第(四)项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险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第十五条第(三)项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第十六条第(四)项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第十七条第(三)项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脸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部门规章农业农村部门有资质的实验室行政许可50拟用生

29、产用水检验报告、拟聘屠宰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拟任肉品品质校验人员学历证明及培训考核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审查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8号公布,2007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20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八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行政法规农业农村部门第1项证明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具;第2项证明由卫生部门开具;第3项证明由教育部门开具。

30、行政许可3 .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4 .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51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2017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6月21日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第三项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部门规章农业农村部门教育部门或相关培训机构行政许可52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种畜禽来源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环评备案或批复、养殖备案登记表经营种畜二级扩繁场(杂交)、父母代种禽场广西壮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31、办法(桂政办发202054号)第八条:申请其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四)种畜禽来源证明复印件:(五)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复印件;(六)环评备案或批复材料复印件;(七)养殖备案登记表复印件;部门规章农业农村部门第1项证明由教育部门开具;第2项证明由有资质的种畜禽场开具;第3项证明由农业农村部门开具:第4项证明由生态环境部门开具;第5项证明由农业农村部门行政许可开具。53I、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2、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注:在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时才需要);3、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4、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

32、明申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公布,2015年11月4日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

33、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法律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第1项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第2项证明由相关品种权人开具;第3项证明由申请人开具;第4项证明由种子生产地点的植保植检机构开具。行政许可541、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2、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申请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公布,2015年11月4日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法律农业农村主管由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许可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证明。物种子五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应当经用种地县级以上地

34、方人民政府枇准。部门开具.551、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2、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注:在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时才需要);3、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4、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申请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母种、原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公布,2015年11月4日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十三条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食用菌苗种管理办法(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9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订)第十四条母种

35、和原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农业部备案。法律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第1项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第2项证明由相关品种权人开具;第3项证明由申请人开具;第4项证明由种子生产地点的植保植检机构开具。行政许可56完成关系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并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植物新品种对完成关系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并有重大应用价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3年1月16日国务院令第635号)第四条完成关系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并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行政法规农业农村主管省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奖励育种的证

36、明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奖励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部门机构57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证明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公布,2015年11月4日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国家扶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使用良种,鼓励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相结合,奖励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法律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省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行政奖励58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备证

37、明材料车辆运营证核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四章第三节第二款第二项:(二)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需提交以下材料:8.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的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备证明材料。部门规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装公司行政许可59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6号第十一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部门规章交通运输主管公安部门行政许可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材料材料:(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

38、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交通运揄主管部门60投资人、负责人资信证明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许可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部门规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交通运输主管61投资人、负责人资信证明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39、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见附件部门品章金融机构行政许可3),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部门保障制度文本;(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62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部门规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土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行政

40、许可63符合条件的人员、车辆证明材料。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19年第17号交通运输部令修正)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有关鳌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部门规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行政许可64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开部门规章交通运输主管公安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业的相关材料: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部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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