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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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石景山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动石景山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按照北京市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北京市石景山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共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五个方面,78项具体措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2项、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14项、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13项、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18项、生态保护行动计划11项。附件1石景山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

2、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一、主要目标1空气质量目标全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完成北京市下达的目标要求。在PM-年均浓度达标的基础上,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环卫中心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细颗粒物(PM2.5)、粗颗粒物(TSP)年均浓度不进入北京市后30名。年底前各街道办事处2总量减排目标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减排目标要求。新增涉气建设项目严格执行VOCs、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减二增一”削减量替代审批制度。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二、实施挥发性有机

3、物(VOCs)治理专项行动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3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按照市级“十四五”规划和相关实施方案要求,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强化政策引导换车减油,研究制定新能源车推进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间节点完成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通过消费券等方式开展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年底前区商务局落实进一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高水平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长期实施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推进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通过“私人充电桩+小区公用充电桩+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等”组合方式,提升区民区充电保障能力。推进由街道等基层管理机构、住

4、建等部门、充电基础实施企业共同参与的“一站式”协调推动机制,切实解决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难题,逐步实现充电设施覆盖每个居住区,具备条件的固定车位自用充电设施“应装尽装”。长期实施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加快公共充电建设,通过聚焦供需缺口大的地区存在建设空白等重点场景,实现设施布局优化与服务水平同步提升。长期实施区城市管理委促进重点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发展,统筹公交、物流、环卫、邮政、旅游等重点领域专用充电场站资源,推动将充换电设施与场站同步规划建设。长期实施市交通委石景山运输管理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分公司区城市管理委区文化和旅游局4推进低(三)VOCs落实

5、强化溶剂型涂料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管理若干措施。年底前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对生产、销售环节涂料、胶粘剂、清洗剂、油墨等含VOCS产品开展抽检,加大对防水、地坪、防腐、防火等涂料,及瓷砖美缝剂、密封胶等胶粘剂产品的抽检力度,全年抽样检测量达到北京市要求且全年抽查量不低于12组;督促各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生产单位严格落实地方标准中关于包装标志的要求;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VOCS含量查处结果向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通报。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程建设

6、领域大力推广绿色环保产品,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优先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住房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组织施工工地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文件等方式对施工单位提出使用符合北京市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产品的相关要求。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组织对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台账、检测报告等材料开展定期检查,并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对施工工地开展抽检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全年抽检数量不低于5家次、区城市管理委全年抽检数量不低于3家次,检查和抽检结果按季度通报区生态环境局,对发现的含VoCS原辅材料检测超标线索移交区市场监管局。完善“绿色工地”标准,按照建筑类涂料

7、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19832022),强化含VOCs产品使用情况要求,鼓励使用低VOCs含量产品。年底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禁止使用不符合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产品。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4推进低(无)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鼓励工业涂装企业使用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标准的涂料、胶粘剂等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工业企业涂装环节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的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检查,督促工业涂装企业建立原辅材

8、料台账,并使用符合标准的低(无)VoCS含量产品。长期实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参照北京市要求,加强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含VOCs产品检查、检测。年底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5推进VOCs存量综合整治持续开展VOCs整治,有针对性地分类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储罐综合治理、装卸废气收集治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等减排工程。加强突出问题溯源排查,及时消除VOCS浓度高值区。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八支队依据中关村示范区绿色发展行动方案,开展园区规划环评,明确规划期VOCS排放总量和减排路径;结合自身产业结

9、构和VOCS排放特点,开展VOCS精细化管控工作。年底前园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6促进油品储运环节减排实施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l1/206-2023)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l1/207-2023)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23)标准。加强执法检查,动态更新台账,推进油气深度治理,督促达标排放,全年抽查加油站、储油库防渗漏不低于4家次。4月1日起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对生产、销售环节的车用油品、氮氧化物还原剂和车用油品清净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

10、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定期反馈行业部门。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负责依法打击通过“自备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等非法储存、运输、销售成品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营造高压态势。长期实施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督促加油站和储油库在夏季错峰装卸油,引导加油站出台鼓励夜间加油的措施。6-9月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7推动企业绿色升级指导汽修企业建立清洗剂、涂料等含VOCS产品使用台账,督促企业使用合规产品。年底前市交通委石景山运输管理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八支队加强汽修行业机

11、修、烘干等环节VOCs排放监管,提高水性涂料使用的替代力度,强化喷枪清洗、机油和清洗剂使用、废物贮存等环节精细化管理、检查、检测。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石景山运输管理分局组织对古城汽修集群开展VOCs走航高值集群“削峰”行动。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石景山运输管理分局古城街道办事处三、实施氮氧化物(NOX)减排专项行动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8削减固定源NOx排放量开展集中式、分布式供热效率对比分析研究,综合考虑安全性、管理成本等因素,按照因地制宜、适度分散的原则,研究改进供热系统,力争到2025年城市地区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降至42瓦/平方米。长期实施

12、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开展无煤化管护工作,补贴“煤改电”居民户采暖季电费,巩固“无煤化”成果。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9推动机动车清洁化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不含应急保障车辆、山区线路车辆)为新能源车,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不含社会保障车辆和个体车辆)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鼓励新增和更新的旅游客运班线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定制公交车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到2024年底,新能源公交车、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的巡游出租车占比达到北京市要求。引导鼓励市内旅游客运车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年底前市交通委石景山运输管理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按照市级要求,鼓励

13、采取网约车平台优先派单、设置网约车充电泊位、制定网约车充电打折优惠方案、研究新能源网约车碳激励机制等措施,推动网约车使用新能源车辆。9推动机动车清洁化摸排商超、快递等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底数,推动存量车电动化。新增和更新的商超、快递等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达到80%。年底前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分公司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不含应急车、扫雪铲冰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年底前,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达到40%。年底前区环卫中心区财政局新增和更新的4.5吨以下邮政车(不含机要通信车)为纯电

14、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年底前,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达到50%。年底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分公司组织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货车新能源化方案(2024-2025年)要求,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电动化。落实北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政策;落实市区两级新能源轻微型货车优先通行一站式办证政策。研究给予新能源轻微型货车准入、年检等其他支持政策。年底前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委区园林绿化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分公司摸清并建立辖区内柴油货车用车大户(自有车辆达10辆以上,或日使用车辆大于20辆次)的

15、重点企业台账。年底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10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严格实施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住房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部门加强对本行业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做好编码登记和进出场使用管理,鼓励优先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械和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机械。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工地、工厂等内部使用(非经营性加油站)油品质量实施严格管理,确保内部使用合格油品。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编码登记状况的监督检查。区住房城市建设委依法将

16、使用未经信息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记入信用信息记录,并开展行业督导。组织推进重点企业的国四场内货车、国二及以下(含X阶段)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推动完成20辆3吨及以下存量叉车电动化。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11强化移动源排放监管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全年在区内主要道路完成1.75万辆次以上的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人工检查。7月1日起,执行国家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准b限值,强化在用车排放检测。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交管等部门牵头按职责

17、分工,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记分、曝光。按时间节点完成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加强本区摩托车治理,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加大处罚违法行为力度。年底前交通支队四、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控水平12落实扬尘管控责任降尘量控制在5吨/平方公里月左右(扣除沙尘影响)。年底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府集体资产监管办区公园管理中心区环卫中心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督促工地(场站)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及“门前三包”,强化工地(场站)出口100米范围内巡查和清扫保洁,道路尘负荷持续下降。年底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各街道办事

18、处区生态环境局定期通报各街道粗颗粒物(TSP)浓度、道路尘负荷等排名情况。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13提高扬尘监管水平区城市管理委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不断降低道路尘土残存量。提高城市道路遗撒快速发现、快速处置能力建设。加强遗撒溯源,实现从发现遗撒问题到追溯工地源头全链条管理,遗撒线索及时移交各街道办事处查处。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道路尘负荷评估;对于道路尘负荷较高的道路,区环卫中心及相关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整改。各街道办事处推进辖区内街巷规范化清扫保洁工作。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环卫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交通支队区城市管理委组织建筑垃圾消纳

19、场规范化管理,实现生产密闭化、清洁化。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强化绿化过程技术指导,开展裸地生态治理和林下植被种植。对短期无建设或利用计划的裸地通过硬化、绿化等方式减少扬尘。加强园林绿化扬尘管理。长期实施区园林绿化局组织开展屋顶清扫工作,提升辖区洁净度。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道办事处14完善扬尘管控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加强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使用,行业部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移送相关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罚。年底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对扬尘执法工作的指导,提升属地扬尘执法效能,重点指导空气质量排名

20、靠后街道加强执法检查,做好各类扬尘执法数据的汇总、分析、通报,并及时向同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送。长期实施区城管执法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15加强餐饮油烟源头管控区市场监管局与区生态环境局依托大数据平台加强餐饮项目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的共享。区生态环境局加强研判,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事前帮扶指导,通过宣传餐饮行业污染防治手册提升餐饮单位合规意识和水平,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长期实施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开展餐饮选址引导、相关方事前参与等餐饮污染前端帮扶管控措施试点。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

21、处16加强沥青混合料等污染治理按照北京市沥青混合料搅拌站绿色生产技术指南要求,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宣传引导,鼓励其结合作业位置,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统筹安排作业时间。交通行业推广绿色沥青混合料应用,提升道路应用温伴、高效再生、高性能改性等低污染、低高能、高星级的绿色沥青混合料比例。长期实施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持续做好本区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备案管理,加强对未备案及使用淘汰物质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17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公众形成绿色生活方式,鼓励公众绿色出行;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市民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祭祀。长期实施区民政

22、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落实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长期实施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18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配合市级部门完成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布设、调整。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发布。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道办事处按照市级要求,优化夜间施工证明办理条件和程序,加大服务指导力度。按照重大项目建筑垃圾运输通行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增办建筑垃圾昼间运输车辆通行证。加大违法夜间施工查处力度。年底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各街道办事处交通支队按照北京市交通运输专项补助

23、资金、轨道交通噪声治理资金等有关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实施一批交通噪声治理工程。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市级部门,制定加强公共场所娱乐健身活动噪声监管办法,明确公共场所管理者责任主体,细化管理要求。年底前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各街道办事处19提升生态环境类接诉即办工作成效加强生态环境类诉求办理工作,强化源头预防,结合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深化生态环境接诉即办“管家”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行业统筹,重点解决市民反映的油烟、噪声等共性问题,进一步提升诉求办理解决率和满意率。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区商务局区国资委五、加

24、强大气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20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强化区域空气重污染应对;完善空气重污染绩效分级管理,推动1家企业绩效评级提升,更新应急减排清单。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在北京市统筹下,开展区域联防联控。空气重污染期间,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并加强督查检查执法。年底前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以空气重污染应急等为重点,对涉气固定源和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等与交界区开展联动执法,共同排查、打击交界处大气违法行为。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道办事处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按照产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

25、技术导则,推动园区开展审核。年底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21发挥生态环境经济激励引导作用对纳入北京市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库清单的企业,落实绿色融资支持政策,引导企业绿色降碳转型。年底前区金融办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市级资金统筹,加强项目储备与资金使用管理。年底前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22强化督导、执法和信息公开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环境问题执法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餐饮、汽修、VOCs和NOx排放重点企业、施工工地等单位的执法检查。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改革要求,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等依法披露年度报告等环

26、境信息,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的监督检查,按期披露率和披露质量达到北京市要求。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交通支队区住房城市建设委附件2石景山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一、水环境质量目标1目标任务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表水国考、市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和北京市的目标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西部建设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政府集体资产监管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二、水资源保护3加强饮用水保护结合饮用水供水工程和水源地布

27、局调整,动态更新全区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井、取水量及供水人口等数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加强饮用水供水厂站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检测;对水质不达标的饮用水水源,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度处理等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长期实施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委结合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及区域规划,统筹实施辖区长期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实施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景山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开展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调查评估,按国家要求完成系统填报,年底前提交评估报告,实现水源地“一源一档”动态管理。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

28、理委(区水务局)开展水源地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力口强“三监联动”,动态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影响水源安全的排污口、垃圾堆放等环境问题,加强水源保护区内汽修、医疗机构等风险源的环境执法,因地制宜完善水源保护区(水源井)封闭隔离设施和标志标识牌。期施长实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定期向社会公开区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委3加强地下水保护落实辖区地下水水质保持方案,确保地下水质保持稳定。对辖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控点开展丰、枯水期监测。期施长实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落实北京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

29、方案,加强地下水储备区水源涵养和保护。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4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区生产生活用水总量及万元GDP用水量达到市级要求。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进一步加强用水总量管控,提高用水效率。结合本辖区用水实际情况,将用水总量进一步分解下达至街道,并细化管控措施。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三、水环境治理5强化城乡生活污染治理累计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线达到市级要求;强化再生水配置利用能力,进一步推进区内再生水利用。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

30、山分局配合市水务局,推动五里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6加强汛期污染防治加大雨污混接错接巡查整治力度,实现雨污混流动态清零。根据市水务局要求,制定实施雨污混接错接排查治理方案。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汛前持续开展“清管行动”“清河行动”。提前对雨水管涵、雨污合流管涵、雨水口(雨算子)等进行全面清掏并加大巡查、清理力度。9月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污水处理厂加强汛期联动联调,降雨前提前加大抽升处理,降低管网液位,实现管网腾容,最大程度减少片区污水溢流排河。9月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加强汛期河湖水环境

31、精细化管理,雨后24小时内对国市考断面所在重点水体及时清理垃圾、漂浮物。开展雨后入河排口排污检查,严厉打击污水直排、借雨偷排行为。长期实施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西部建设办各街道办事处6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通过排污许可管理、重点排污单位管理等措施加强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推动工业企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并达标排放,强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监控设施规范运行。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排污许可证单位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对2021年以来新核发、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以及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进行许可证质量、2023年度执行报告全覆盖审核,审核总数不少于持证单位总

32、数的三分之一。2023年度执行报告按时提交率应达到100%以上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7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健全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河流“受纳水体一排污口一排污通道一排污单位”动态管理台账。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巩固排查整治成效,加强入河排口巡查,确保违规排污口动态清零。推进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平台建设工作。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做好入河排污口分级设置审批工作。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要求每季度上报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进展。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8巩固水体整治成

33、效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统筹作用,加强汛期面源污染治理、污水直排混排入河监管巡查力度,将小微水体管护等任务纳入年度总河长令。期施长实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各考核断面稳定达标,全区无劣V类水体。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9强化监管执法巩固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水环境问题为导向,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地表水体、入河排污口等开展专项执法。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政府集体资产监管办严厉打击向城市雨水管道排污及倾倒垃圾、向河道倾倒及填埋垃圾等违法行为,切实降低初期雨水污染对河流水质的影响。长期实施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34、10落实监督指导持续完善水生态环境领域“三监联动”。继续实施覆盖到各街道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每月进行监测、评价。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四、水生态修复11保障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配置,加强河湖生态用水保障。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鼓励再生水用于河湖生态补水。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建立河流、湖库生态流量保障清单,并纳入河湖长制统一管理。建立生态流量数据共享机制。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继续配合市水务局实施永定河生态补水工作。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西部建设办区生

35、态环境局12提升水生态系统健康配合市水务局开展永定河石景山段汛后修复工作,恢复河道自净能力。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西部建设办区生态环境局13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开展全区水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价和调查评估工作。期施长实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14加强区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区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基本项目监测能力,开展基础站达标评估,提高监测数据支撑能力。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附件3石景山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一、土壤污染防治目标1目标任务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

36、控,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隙。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自委石景山分局区经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建委二、持续深入防控建设用地风险2科学管控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优先监管地块。推进上年度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完成污染管控,视再开发利用情况适时开展风险评估;对新增优先监管地块开展重点监测,并实施污染管控。以筛查台账为基础,考虑行业、生产年限等因素,筛选可能存在较高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列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2月底、8月底前更新清单。按要求填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优先监管地块的基础信息、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污染管控措施等。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

37、市规自委石景山分局区经信局削减受污染建设用地面积。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鼓励应用绿色低碳治理技术,科学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加强风险管控、修复方案备案管理。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自委石景山分局区住建委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3拓展建设用地管理广度筛查土壤污染风险。根据上年度关停退出工业企业情况,结合注销、撤销排污许可信息,按照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指南,动态更新完善筛查台账。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局市规自委石景山分局监管后期管理地块。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地块,加强监测、运维、制度控制等。按要求监督检查地

38、块后期管理计划落实情况。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自委石景山分局区住建委加快处置转运污染土壤。加强“分阶段”修复地块监督管理,涉及转运污染土壤的,督促按承诺时限和措施完成转运污染土壤处置、效果评估及备案。督促推进“承诺制”实施前存量转运污染土壤处置及效果评估。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自委石景山分局4依法保障建设用地安全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或者达到95%以上且当年依法处罚、整改到位。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自委石景山分局区住建委推进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涉及新

39、建汽车整车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的新改扩建项目,在开工建设前督促完成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并报区生态环境部门。鼓励工业企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时,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自委石景山分局区经信局5精准防控工业源头污染细化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指导重点单位落实法定义务,建立完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度。6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回头看”,主要包括有毒有害物质识别、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识别、土壤污染隐患消除、自行监测点位布设、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自行监测报告编制、监测结果信息公开等。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

40、区经信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防控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持续排查整治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预防耕地污染。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局强化管理潜在污染企业。督促化工、电子、制药、汽车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并根据结果整改提升;加油站及时报告埋地储罐变化信息,抽查不少于20%加油站防渗漏措施落实情况。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局区应急局6提升固体废物收运处置能力加强小微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不断完善“小箱进大箱”等工作机制,健全小微医疗机构医废收运体系。鼓励依托工业园区等危废暂存设施,开展服务小微产废单位的工业危废收集转运试点。年底前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支队按照市级部

41、门统一部署,推动商品流通领域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组织在京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厂商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蓄电池。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组织街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同收废蓄电池的检查帮扶,督促规范经营、消防安全、污染防治。年底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生态环境局7协同推动京津冀固体废物管理按全市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三、持续深入净化林地环境8大力推进林业面源污染治理治理林业面源污染。开展辖区范围内林地农药等投入品调查核算。试点推进园林绿化有机废弃物生态循环利用。年底前区园林绿化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

42、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四、持续加强未利用地保护9防控未利用地土壤污染定期组织巡查检查。发现违法占用未利用地的,及时整改;发现未利用地被污染的,督促清除污染、实施修复。年底前市规自委石景山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五、大力提升土壤环境治理能力10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完成2024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3月底区生态环境局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强化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开展抗菌药物及细菌耐药监测;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年底前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农药的各项管理要求。年底前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11完善管理体系按季度开展区域评

43、价。依据土壤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办法(试行),按季度上报土壤污染治理效果。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自委石景山分局区园林绿化局规范管理建设用地信息系统。督促相关主体及时、规范填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边界矢量上传、从业单位注册及业绩填报、调查环节质量控制等,及时更新重点监管单位、地块开发利用、信用记录系统、质控调查等模块信息。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检查。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自委石景山分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共享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各部门共享上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形成的监测、统计等相关信息,动态共享本年度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园林绿

44、化局市规自委石景山分局区住建委区经信局12加强监测监管综合监测土壤环境状况。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开展土壤市控网背景点和基础点,分析应用监测结果;监测重点监管单位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以及自行监测结果存在异常的工业企业周边土壤,预防工业污染物迁移扩散。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园林绿化局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及时组织核查疑似违法开工建设情形。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加强专项执法和日常检查。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专项执法,重点检查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落实及整改情况;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污染物含量超筛选值地块风险防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转运污染土壤按承诺处置、有关从业单位规范记录信息并管理档案等落实情况。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13推动公众参与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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