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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家港市推进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扎实推进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20212022年)建设,充分推动我市体育消费机制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打造体育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提升体育消费水平,促进体育产业提质扩容,根据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转发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苏体经2021)12号)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公布首批省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苏体经(2021)34号)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2021)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
2、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战略部署,以“增强人民体质,提升城市品质”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的前沿趋势,不断加强“体育+”融合发展深度,积极赋能“江南文化”品牌塑造,深入践行体育强市发展战略,加快培育体育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和动力源。二、基本情况张家港市以成功创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江苏省体育产业基地为契机,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体育产业发展基础坚实、优势凸显,有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工作机制健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体育行政部门主导,政府相关
3、职能部门与各区镇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市文体广旅局设立体育产业职能科室,各区镇明确体育产业工作联络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二)产业基础较好。为加快建设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结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基础优势,制定实施张家港市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与发展规划。坚持品牌引领,强化科技支撑,全力打造以金陵体育、固耐特等为代表的体育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坚持政府主导,吸引社会参与,着力构建以体育中心为核心,各区镇文体中心为基础,各社会经营健身场所(俱乐部)为支撑的体育服务体系。(三)体育设施完善。构建市、镇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持续优化全市“城区5分钟、中心镇区10分钟体育
4、健身圈”建设。至“十三五末,全市共建有综合型体育中心1个,镇级文体中心8个,体育公园19个(14个达县级以上标准),全民健身站点1030个,健身步道622.33公里,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6.11m2o(四)支持措施有力。制定张家港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设立每年300万元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以来累计扶持项目29个、拨付资金888万元。积极申报省级体育产业资金,累计有19个项目获得省级扶持资金共计1560万yGo三、目标任务(一)体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积极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推动建设具有张家港特色的“便民、便捷、便利”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引导有力、社会广泛参与、
5、市场充满活力的体育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充分,体育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二)体育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22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80亿元,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60%,体育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超过1.8%,人均体育消费支出超过3500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三)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到2022年,建成健身步道超过650公里,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6.12平方米,各类体育公园20个,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58.5%,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超过97%o四、重点工作聚
6、焦全民健身、赛事经济、体育休闲旅游等体育消费核心要素,立足张家港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创新体育消费供给和提升体育消费需求同时发力,重点实施“六大行动(一)深化体育管理机制改革行动1 .完善体育赛事管理服务。强化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优化道路、水域使用等审批流程,建立多部门联动的“一站式”赛事管理服务机制。制定实施张家港市关于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赛事举办基本条件、标准、规则及各相关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全市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压实办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级分类明确体育赛事安全要求,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动态监管等多种监管。(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
7、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镇、街道)2 .创新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整合市级体育场馆资源,加快推进体育场馆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体育场馆运营发展。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前提下,积极探索引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通过参股、合作、委托等方式参与政府投资体育场馆的运营,进一步激发场馆利用效率和运营活力。鼓励各类体育场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体育场馆”,拓展服务内容,开展复合型经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文旅集团,各区镇、街道)3 .优化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活动组织、消费者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重点扶持一批运行规范、积极作为、具有一定公信力的体育社会组织。推动体育社会
8、组织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目录,鼓励单项运动协会、体育社团及社会力量申报、承接全民健身赛事。(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民政局,各区镇、街道)4 .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分析。深入推进体育企业生产型数据统计积累和整理分析,建立规上企业数据交换机制和规下企业抽样调查体系。按照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居民体育消费调查方案(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市民体育消费调查,对体育消费人次、消费支出、消费规模等数据开展收集、动态监测、前瞻性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统计局,各区镇、街道)(二)加强体育消费载体建设行动5 .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优化群众
9、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支持依法依规利用城市公益性用地建设健身设施。推动体育公园、健身路径、健身步道、社区健身中心、智能健身房、“金边银角”镶嵌式健身点、共享健身服务平台等群众身边健身场所和设施建设,支持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便捷式体育设施。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探索利用闲置厂房、商业楼宇、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存量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场地设施。加速对传统体育设施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完善张家港市“智慧体育”平台建设,推动全市公共体育场所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等实现平台化整合,促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建成1050个全民健身站点。(责
10、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镇、街道)6 .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以“体育+”“+体育”作为切入点,引导建立以体育服务为主,文化、旅游、商业、娱乐等功能相结合的体育设施生态圈。推动现有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闲置厂房、旅游景区、户外营地等转型升级。推进文旅场所、活力田园、美丽乡村等嵌入体育服务功能,打造多元融合的体育服务综合体。支持省级、苏州市级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支持市体育中心、职工文体中心、城南文体中心、金港文化中心等体育服务综合体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奥体中心建设,培育建设城市文体空间新地标。(责任单位
11、:市文体广旅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集团,各区镇、街道)7 .优化体育产业供地。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将符合城市绿地规划标准等相关要求的体育用地纳入城市公园绿地空间、城市线性空间、自然生态空间(河湖水系)、商业文化空间布局。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以划拨、租赁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产业,鼓励各地探索划拨集体建设用地、城市暂未开发土地和闲置空间发展体育产业,鼓励在城市更新中将腾退空间服务于民。(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文体广旅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各区镇、街道)(三)深挖体育赛事经
12、济潜力行动8 .完善体育竞赛表演体系。完善涵盖国际品牌赛事、自主品牌赛事、特色品牌赛事、全民健身系列赛事体系,继续办好国际男子职业网球挑战赛、“贝贝杯”青少年足球赛、市级短程马拉松系列赛等赛事,着力发挥品牌赛事引领和带动作用,不断提升赛事市场化运作水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承办国际性高端赛事,积极引进国际、国内重大品牌赛事,争取篮球、田径、网球等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商业价值的赛事落户张家港。充分发挥张家港“全国围棋之乡”特色,支持围棋、国际象棋等各类智力运动发展。(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旅集团,各区镇、街道)9 .挖掘品牌赛事消费空间。拉升赛事服务产业与全市商
13、业综合体、各大商圈的融合度。支持赛事承办单位和运营公司以委托、冠名、特许、广告、战略合作等形式商定签订赛事商务开发及赞助合作协议。鼓励相关赛事文化创意衍生品的设计、开发、销售,深化体育赛事文化创意内涵,丰富赛事文化产品体系。(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商务局,市文旅集团,各区镇、街道)10 .积极促进区域融合发展。紧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化、苏通跨江融合发展等战略机遇,推动建立地区联合办赛体制机制,探索共同申力、承办重大体育赛事,积极创办区域性品牌赛事。精心办好长三角友好城市网球团体赛、长三角青少年足球精英赛等区域赛事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发改委,市
14、文旅集团,各区镇、街道)(四)助推体育新兴产业发展行动11 .深化体旅融合发展。加强体育产业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深入挖掘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目的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推广自行车、徒步、越野跑、定向拓展等运动项目融入乡村旅游发展内容,提升体育旅游消费产品供给质量。支持全市旅行社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区镇、街道)12 .促进体教融合发展。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活动,深化“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一精多品”“名校办名队”的特色发展,建立并推动从小学、初中到高中一条龙式的后备体育
15、人才培养体系。推广快乐体操、趣味田径、球类等活动。开展“三点半”体育大课堂、校园体育微比赛等项目,提高全市青少年参加业余训练人群基数。将体育基地、运动营地等纳入青少年研学基地,积极探索省市校联合培养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有效模式,逐步形成高水平运动员教育、训练、竞赛的联动机制,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体广旅局,各区镇、街道)13 .推动体医融合发展。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大力推广运动处方与科学安全健身宣传教育,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提升市民身体素质。科学布局健身指导站点,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网络,配备智慧化国民体质监测设施,指导全民科学健身
16、。鼓励具备条件的科研、医疗机构及社会资本开办体质测定、疾病筛查、运动干预、健康管理、健康食品科普讲座和健身指导机构。(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卫健委,各区镇、街道)14 .强化数字体育发展。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体育消费体验馆,发展人机互动类体育消费新业态。加快培育和引进符合我市特点的电竞赛事,对落户张家港市的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商业价值的龙头骨干企业、原创产品研发及重要项目建设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区镇、街道)(五)丰富体育产品供给行动15 .支持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传统体育用品制造企业转型升级,发展高端体育装备制造企业,鼓励
17、体育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制造企业科学布局创新链,推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在体育制造领域应用,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创办体育众创空间,推进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产业化相结合,推动体育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打造体育制造领域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各区镇、街道)16 .重点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体育会展等服务业态,创新商业模式,提高体育专业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效益。支持健身休闲服务企业连锁经营,打造一批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体育健身俱乐部。加强体育
18、服务业质量监测,鼓励体育企业丰富体育服务内涵,加快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体育服务企业。积极推进体育服务进社区等活动,鼓励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为市民提供科学、便捷、高效的健身技能指导。在国家责任彩票建设基础上,通过多元跨界合作扩大体育彩票销售渠道规模,确保销量持续居于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商务局,各区镇、街道)(六)引导体育消费行为行动17 .培植体育消费理念。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引导时尚健康体育消费理念,推动体育健身成为市民健康生活方式。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体育消费线上、线下、居家、户外共同发展新态势。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9、多渠道融合优化体育赛事供给。编印张家港市科学健身手册,组建市级科学健身讲师团,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科学健身指导专家基层服务、公益体育健身培训等惠民服务。(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区镇、街道)18 .丰富体育消费体验。持续升级“多彩夜沙洲”夜经济品牌,赋能“五五购物节”“双十二购物节”等活动,开展“三人篮球嘉年华”等系列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开放时间,鼓励打造24小时无人值守智慧健身房,拓展夜间体育经济新空间。加强与头部平台企业的合作,大力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创新体育消费新场景,鼓励体育头部平台企业将新技术、新应用、新机构落户张家港,培育数字体育、直播健
20、身、线上培训等新业态,支持各区镇、街道因地制宜打造专有IP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文旅集团,各区镇、街道)19 .扩大体育消费人口。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创办多种形式的群众健身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市民掌握至少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持续加大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帮扶培育力度,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大联赛、全民健身大展示、全民体育嘉年华等惠民服务,增加群众的体验感和参与感,引导市民形成体育爱好和消费习惯,激活大众体育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区镇、街道)20 .优化体育消费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
21、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相关产业。强化体育行政执法力量建设,保持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化体育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相结合,推进与有关部门开展体育市场联合行政执法。建立健全体育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体育市场秩序,保障体育消费者权益,打造最舒心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区镇、街道)五、工作进度安排第一阶段(2021年7月底前):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张家港市推进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重点工作项目并部署整体建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体育消费氛围。
22、第二阶段(2021年12月底前):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张家港市居民体育消费调查,组织开展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评审等工作。第三阶段(2022年12月底前):继续深入推进建设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全面巩固建设成果,随时迎接省体育局对张家港市体育消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六、加强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张家港市推进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适时研究分析体育消费试点工作,协调解决方案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进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责
23、任单位:市推进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二)深化政策保障。优化体育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进一步强化立项管理、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体育企业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体育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完善体育消费支付和信用体系。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相关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三)重视人才培养。加强体育人才的引进、培养、扶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产业人才和专家团队纳入市级重点人才计划进行培养,重点支持既懂行业又懂产业的复合型人才发展。完善体育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开展职业资格等级认定。组建体育消费专家库,加强体育消费研究,为体育消费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人社局等单位,各区镇、街道)(四)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整合媒介资源,加大对体育消费试点工作的宣传,及时发布信息,营造良好氛围,增强体育消费信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试点工作,持续扩大体育消费规模。(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各区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