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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河鄂尔多斯段防凌应急预案(初稿)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二O二二年十月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1.2 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1.3 基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3监测预报预警3. 1监测预警信息3.1 预防预警准备3.2 预防预警行动4应急响应4. 1应急响应分级4.2应急响应启动4.3IV级应急响应4.4Ill级应急响应4.5级应急响应4.6I级应急响应4. 7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5抢险救援4.1 基本要求4.2 救援力量4.3 救援开展5. 4救援实施6. 5救援结束6善后工作1.1 善后处理1.2 调查与评估1
2、.3 恢复与重建7应急保障7. 1队伍保障7.1 物资保障7.2 资金保障7.3 技术保障7.4 人员转移保障7.5 综合保障8附则8. 1宣传培训演练8.1 责任与奖惩8.2 预案编制修订8.3 预案解释8.4 预案实施时间附件黄河鄂尔多斯段防凌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防范化解凌汛灾害风险,高效有序做好防凌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结合鄂尔多斯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自然灾害
3、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洪标准,以及国家、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相关要求。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黄河鄂尔多斯段突发性凌汛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凌汛灾害包括卡冰结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突发性灾害。1.4 工作原则1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作为防汛防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作为基本标准,最大程度地减少凌汛
4、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2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要求,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系。3 .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深刻汲取历史凌汛灾害教训,针对当前防凌救灾工作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4 .坚持协调联动、科学高效。建立“部门预警、率先响应,统一指挥、共同应对,避险为要、专班处置”的抢险救灾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区域协调联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敏捷、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
5、,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防指)及市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协调、调度全市水旱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2.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1.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市长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分管水利、住建工作的副市长、鄂尔多斯军分区司令员、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
6、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武警鄂尔多斯支队支队长。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能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铁路民航中心、市气象局、鄂尔多斯水文水资源分中心、鄂尔多斯军分区、武警鄂尔多斯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中队、鄂尔多斯供电公司、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机
7、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中国移动鄂尔多斯分公司、中国联通鄂尔多斯分公司、中国电信鄂尔多斯分公司、中国铁塔鄂尔多斯分公司。2.1.2 市防指防凌职责在自治区防指指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对防凌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在防凌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防凌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市级防凌政策、制度等;组织编制市级防凌应急预案,提出防凌应急预案启动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凌检查,监督落实重要工程和重点地区防凌行政责任人;组织协调、指
8、挥决策和指导监督重大凌汛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统筹全市防凌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调度,指导监督防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凌情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承担凌汛灾害调查评估的组织指导工作;参与防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承担市级防凌宣传、培训、演练工作。2.1.3 市防指成员单位防凌职责1 .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综合指导协调各旗、各部门防凌工作。负责编制市级防凌工作方案、预案,指导各地各部门编制专项方案、预案。统筹指导全市及各旗防凌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定全市防凌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防凌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分配和调拨。组织协调全市凌汛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及救
9、灾工作。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衔接鄂尔多斯军分区、预备役和武警部队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凌汛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后救助,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督促、指导和协调凌汛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2 .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洪水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防洪体系建设,组织编制防洪规划和防洪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凌情监测预警预报及发布、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等,承担防凌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本市境内主要江河、重要湖泊、水工程的防洪、蓄滞洪区运用预案和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凌期指导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市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
10、。当预报发生重大凌情或突发险情时,派人参加会商,灾情发生时,按照市防指部署,派出专家组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开展险情处置。组织实施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防凌队伍建设与管理。3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实时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以及气象灾害形势分析和评估。发布全市雨情,统筹规划并指导监督全市气象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对影响汛情凌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布预报预警,按照市防指的要求,气象专家按时参加防凌会商会议,分析气象条件,提出有效措施。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为防洪抢险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4 .鄂尔多斯水文水资源分中心:负责黄河鄂尔多斯
11、段水情、凌情、汛情等资料收集、传输和水文预报,并向市防指和防凌前线指挥部提供水文预测预报信息。5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备设施安全运行,保证防凌指挥机构、防洪工程和防凌抢险救灾所需电力供应。6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防凌工作需要及市防指要求,负责协调全市通信企业发送防凌预警信息。负责防凌正常期间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信畅通,负责抢险和救灾期间提供通信保障,确保防凌通讯畅通无阻。协调征调防凌应急物资,协调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组织。7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防凌抢险、救灾和安全撤离受灾群众所需的车辆及其它交通工具,保障防凌抢险、救灾车辆的交通畅通。组织协调桥梁建设管理单位按防凌工作要求拆除
12、浮桥、清除有关行凌障碍物。8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防凌抢险救灾地区群众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9 .市公安局:负责防凌抢险、救灾地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及交通指挥工作。10 .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协调防凌抢险木材的供应。组织林区防洪工程的防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11 .市商务局:负责监控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情况和供求形势,协调、组织、供应防凌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12 .市铁路民航中心:负责铁路工程及设施、机场及设施的防洪安全,责成建设单位清除铁路和机场建设中的碍洪设施。负责防凌期间凌情侦查直升机飞行保障。协调和组织运力运送防凌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为紧急抢险和危险地区人员救助
13、及时提供所需航空运输保障。13 .鄂尔多斯军分区:负责组织部队、民兵预备役参加防凌抢险救援行动。根据凌情需要,协助市政府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洪救灾及执行重大抗洪抢险任务。协助防凌前线指挥部做好气垫船炸冰有关工作。14 .武警鄂尔多斯支队:组织武警部队实施防凌抢险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和物资。15 .市消防救援支队: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凌情需要,担负全市防凌抗洪抢险和应急救援任务。16 .鄂尔多斯森林消防中队:根据凌情需要,协助做好全市防凌抗洪抢险和应急救援任务。1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14、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负责定量储备油料,保障抢险期间抢险车辆的油料供给。18 .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黄河供水工程及杭锦淖尔、蒲场卜、昭君坟3个蓄滞洪区有关设施的防凌及分洪安全。19 .其它部门承担与防汛工作共同职能。2.1.4市防办防凌职责1 .组织全市防凌检查。2 .组织编制黄河鄂尔多斯段防凌应急预案,指导沿黄四旗防凌相关预案编制工作。3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凌队伍建设、物资储备调用等工作。4 .负责全市凌汛灾情统计发布及灾害救助,组织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工作。5 .综合掌握全市凌情、险情、灾情及各旗防凌工作动态,分析防凌形势,提出工作建议。6 .协调做好防凌抢险救灾表
15、彰工作。2.1.5市防凌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为适应防凌工作需要,每年在黄河开河期间组建市防凌前线指挥部,隶属于市防指,靠前指挥,行使市防指在防凌前线的指挥权,主要负责黄河开河期间全市防凌工作的指挥、调度、协调,以及抢险人员、物资、机械的调用。市防凌前线指挥部设在达拉特旗,主要职责如下。L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指的共同领导,在辖区行使防凌指挥权。2 .贯彻上级有关防凌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防指的防凌指令,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工作,全面做好黄河防凌工作。3 .召开防凌会议,研究部署防凌工作,开展防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凌减灾意识;召开防凌会商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凌情、灾情,提出各项处理
16、措施。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自治区防指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对防凌工作的要求,责成沿黄各旗结合当地防洪工程现状,制定辖区黄河防凌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并送市防办备案。5 .根据市防指指示和有关规定,开展防凌检查;建立黄河防凌督查组织,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黄河防凌工作。6 .根据凌情、险情、灾情,及时启动防凌应急预案,并按照防凌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做好巡堤查险、抢险救灾、迁安救护等工作。险情紧急时,动员全社会投入到防凌抢险和迁安救灾工作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黄河凌汛安全。7 .研究推广先进防凌科学技术,不断总结防凌经验,按规定奖惩有关
17、单位和个人。8 .做好其它有关防凌的工作。2.2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旗人民政府依法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旗防指),在市防指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防汛抗旱工作,各旗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建立旗领导包苏木乡镇(街道)的工作责任制。各旗防指应下设防汛抗旱日常办事机构,承担防指日常工作。旗防指的主要防凌职责是:L负责组织制定辖区有关防凌防汛的法规、政策,组织做好防凌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忧患意识。2 .根据流域总体规划,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加快辖区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洪水灾害的能力。负责督促完成辖区的
18、重大清障项目。3 .负责组建辖区常设防汛抗旱办事机构,协商解决防凌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防凌工作顺利开展。4 .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辖区防御凌汛灾害的各项应急预案(包括运用蓄滞洪区方案等),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5 .根据辖区凌情,及时做出防凌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凌调度命令和水量调度指令。切实防止因凌汛洪水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6 .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保持社会稳定。2.3基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防凌任务的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要针对当地
19、凌汛灾害特点,制定简便易行、实用管用、面向实战需求的方案预案,重点在责任人落实、风险隐患排查、联防联控、转移避险、力量组织、应急处置、现场管控、自救互救、信息报送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各苏木乡镇(街道)要明确承担防凌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由苏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属地防凌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防指领导指挥下,建立苏木乡镇(街道)领导包嘎查村(社区)、嘎查村(社区)干部包户到人的工作责任制,做好防凌应急减灾工作。3监测预报预警3.1监测预警信息各级气象、水利、水文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灾害性天气、水情、凌情、工情险情等监测、预报和预警,按职责和权限将结果及时报送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3.1.
20、1气象信息黄河凌汛期间,市气象部门根据气温变化趋势定期制作凌汛专项气象服务信息,及时发布黄河鄂尔多斯段气温、降雨、降雪和风力等气象实况信息及未来3日天气预报,分析其对黄河凌情的影响,及时与应急、水利、水文部门交互信息,强化会商研判,为黄河防凌安全提供气象服务。3.1.2凌情信息凌汛期间,鄂尔多斯水文水资源中心负责从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或黄委会宁蒙水文水资源中心获取5个水文站的水文信息,报市防办。开河期间,每日报送黄河鄂尔多斯段沿河水位观测数据,水位变幅较大(每小时超过5厘米)发生较重凌情时应当加密测报。依据预报方案进行水文凌情预报,并及时报送市防办。3.1.3防洪工程信息市水利局及时向市防办提
21、供黄河干流段主要堤防、险工、水库、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调度、运行或出险情况。重要堤防、险工和穿堤建筑物等出现重大险情的,应当在收到险情报告后1小时内报送市防办。3.1.4蓄滞洪区预警需启用蓄滞洪区时,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指立即启动预警系统,广泛发布,不留死角,按照安全转移方案实施人员转移。3. 1.5灾情信息市防指成员单位、各旗防指及时收集、核查、统计本行业(系统)、本行政区域的凌汛灾情并报送市防办;对于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送市防办,并做好滚动续报。3.2预防预警准备3.2.1组织准备各级防指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在每年凌汛期前落实本行政区域黄河段防凌行政责任人,并向社会公
22、布。市防指成员单位及其他负有防凌任务的单位(部门)应当明确本单位(部门)防凌责任人,按管理权限每年凌汛前报送市防办备案。各旗防指应当落实本地区的各段防凌责任人,重要的工程及区域责任人每年凌汛前报送市防办备案。3.2.2预案准备市应急局负责编制修订黄河鄂尔多斯段防凌应急预案,市防指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做好充分的防凌准备。相关旗负责编制各辖区段黄河防凌应急预案。在制定防凌应急预案前,应首先确定重点防护对象,根据鄂尔多斯市黄河防洪工程现有防御能力和多年工作实践,把可能出现堆冰或卡冰壅水的弯曲段和防御能力薄弱的堤段及险工险段作为重点防护对象,把处于堤段内的村庄、公路及各类设施确定为重点防护范围。鄂尔多
23、斯市由上而下确定的重点保护对象为:鄂托克旗水务公司黄河取水口、碱柜大一级扬水站、碱柜村、羊场村、伊克布拉大队、新民村、渠畔村、巴音温都尔村;杭锦旗芦团、黄芥壕、毛匠场旦、刀图;达拉特旗张四场堵、哈拉包子、北海、四村控导、泡子、二贵场旦、田家场旦;准格尔旗七卜窑子、杨子华窑子、扉二场梁、李三壕、召梁、张家场旦、官牛想、小滩子。以上河段大多为弯曲段或黄河主流距防洪堤较近地段,若发生卡冰结坝或大的凌水容易引发险情,是我市黄河防凌工作的重点。3.2.3工程准备水利部门在凌汛前开展相关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病险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日常管理,确保防洪工程设施安
24、全有效。蓄滞洪区等有紧急避险安置任务的旗政府按照专项规划和预案,做好安全建设和运用准备工作。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所辖病险工程、设施等的修复和除险加固工作。3. 2.4督导检查市防指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实地调研、检查和指导等方式,对黄河鄂尔多斯段防凌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市防指主要对防凌责任制、应急预案、值班值守、监测预警、物资队伍等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凌汛灾害防御、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情况等进行督查导检查。必要时,督查导检查组可以列席当地防指应急会商会、抢险救灾现场会等,适时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督导检查组及时将督导检查情况向市防指反馈、汇报。对
25、于需要整改的问题,所在地防指应当责令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3.3预防预警行动依据以往黄河开河的一般规律和防凌工作的实战经验,将黄河鄂尔多斯段封开河期防凌工作划分为流凌期、封河期、开河期三个时段。市防指成员单位及其他负有防凌任务的单位(部门)应当结合凌汛不同时段特点积极采取预警预防行动。3. 3.1流凌期4. 3.1.1基本情况黄河在流凌期,当河道流凌达到一定密度时,冰块易在狭窄、陡弯、浅滩河段相互冻结,同时,由于河水中冰凌的存在,水流阻力加大,使流速剧减,通过相同流量必然要扩大过水断面,因而致使水位上涨。而且,在流凌过程中,极易对河道内的各种设施造成撞击破坏。5. 3.1.2预防预警行动L流
26、凌期,各堤防管理段、各水位测站应对冰情、凌情进行严格的测报,加强巡堤查险力度。2 .气象部门应及时提供气象预报和实测数据。3 .沿黄各旗防办及时掌握天气、水情、凌情发展变化,做好凌情分析预测,及时将重要凌情信息报告当地防指和市防指,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加强防范。4 .水利、交通以及有关部门责成有关单位拆除河道内的浮桥以及阻碍冰凌下泄的障碍物,全部停止河道内没有防凌安全保障措施的各种施工作业和渡运活动。5 .市、旗两级防指要巡回检查流凌前堵复的穿堤涵洞及河道障碍物的清除情况,确保按照各项标准要求落实到位。3.3.2封河期3.3.2.1基本情况黄河封冻后,随着气温的下降,冰层逐日增厚,冰下水内
27、冰花急剧减少,过流能力逐渐得到恢复,河道从流凌封河期过渡为稳定封河期。稳定封河期内,封冻冰层较为稳定,冰下过流较为通畅,冰层与岸土、堤坡土结合严实,险段、险工、吃水堤坡不易受到顺堤行水冲淘,而且该期间上游来水比较平稳。3. 3.2.2预防预警行动L稳定封河期,各旗堤防管理段应按照工作制度做好“九九”测冰工作和凌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适时掌握辖区河段内的冰情、凌情、工情,并向上级部门及时汇报。2 .沿黄各旗各堤防管理段每日上午、下午两次派专人对辖区进行认真巡堤查险和冰情、水情观察,掌握辖区河段内的冰情、凌情、工情,特别是要对堤防吃水段和薄弱段以及穿堤涵洞仔细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向旗防办和有关苏木乡
28、镇领导汇报。3 .沿黄各旗防办要定期派督查组深入堤防管理一线,督查各地堤防管理段的有关防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 .沿黄各旗的各苏木乡镇要按照防汛部门的要求,做好抢险队伍组织、机械号定、物资号储工作,要在堤防险段、穿堤涵洞等关键点段专门号储物资,将农用机械号定在离防洪工程较近的地点。3.3.3开河期防凌3. 3.3.1基本情况气候水文条件决定了黄河上游流凌封冻时由下而上,而开河时则由上而下,但不排除非正常年份的特殊情况。凌汛期,由于上游水利枢纽对下泄流量严格控制,大多凌汛险情是由堆冰或卡冰导致水位迅速上涨而引起的。在春季开河期,河槽蓄水与上游来水汇流而下,愈向下游愈多,迫使下游冰层水鼓冰裂
29、,造成大量冰凌集中下泄,在河道窄处或弯道受阻而卡冰结坝,导致上游河段水位迅速上涨。因黄河开河界面进入我市段后,开河速度较快,再加上卡冰结坝后,凌汛水位上涨速度比畅流期洪水水位快的多,槽蓄水在短时间内集中释放,堤防不易防守,极易造成溃堤决口,防凌形势异常严峻。3. 3.3.2预防预警行动L市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相关预报预警信息进行会商,并根据会商结果向行业职能部门和可能受影响旗防指发布防御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地区密切关注水情凌情发展态势,开展隐患排查,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准备,视情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御措施。2 .市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处级带班领导密切关注水情、凌情、工情和险情,在收到相关
30、部门预警信息后,电话叫应相关旗防办负责人,并报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副总指挥。协调旗人民政府做好紧急转移群众的安置和保障工作。3 .沿黄各旗防办及时掌握天气、水情、凌情发展变化,做好凌情分析预测,及时将重要凌情信息报告当地防指和市防指,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加强防范。4 .水利、水文部门加密水库、黄河干流水情的预报、凌情分析研判,提出凌情发展态势与应对措施,根据预案开展分凌调度。5 .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状态,鄂尔多斯军分区、武警鄂尔多斯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中队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做好队伍、设备、物资的预置和出动准备。各类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凌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全力保障。6 .市防凌
31、爆破队做好对卡冰段实施爆破除险的准备。7 .市防指根据预测预警情况派出工作组。8 .沿黄相关旗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在各自指挥位置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指要求到达指定位置指挥。旗区防指做好抗洪减灾和群众避险安置工作,采取措施减少次生灾害。4应急响应4. 1应急响应分级按凌汛灾害的影响程度和防凌工作的紧要程度,防凌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IV级、III级、II级、I级四个等级。4.2 应急响应启动市防指根据气象、水利、水文的监测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工作的紧要情况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沿黄全线或局地防凌应急响应。IV级应急响应、In级应急响应由副指挥长、防办主任签发启动,
32、级应急响应由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指挥长签发启动。如遇紧急情况,经电话请示可以先行启动,随后补签。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市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对符合防凌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相关部门和灾害发生旗防指应按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做好组织抢险救援救灾,并同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市防指。市防指相关部门和旗防指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灾害发生旗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于市级。4.3 IV级应急响应4. 3.1IV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经联合会商研判,由市防指启动市级防凌IV级应急响应。1 .水文预报或实测黄河干流石嘴山水文站流量达到2500立方米/秒。2 .当凌水位距堤防顶垂直
33、高度达到2米时。3 .干流鄂尔多斯段堤防出现险情,险工险段发生较大险情。4 .应急分洪区发生险情。5 .其他需要启动防凌IV级应急响应的情况。4. 3.2IV级应急响应行动L市防指发布防凌工作通知,督促相关旗党委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防范应对,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市防指。2 .市防指副指挥长、防办主任组织应急、水利、水文、气象等相关部门联合会商,视频连线有关旗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3 .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中队、市水利局等部门做好救援抢险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4 .各旗分管防汛防凌的领导和旗防指的领导立即上岗到位。各分段负责领导按照防指的安排部署,全面负责本
34、辖区的防凌工作。组织好抢险队伍,做好物资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24小时巡堤查险和险工险段及穿堤涵洞防守的工作。5 .旗水利和防汛部门要密切关注水情和凌情变化,并视凌汛的形势,按照分工加强对河势变化及各类险情的观测,组织技术人员提前制定抢险方案,做好工程抢护准备的技术指导工作,并及时向市防凌前线指挥部汇报。6 .各有关苏木乡镇要按照旗防指的部署,配合分段负责的旗领导,认真组织群众积极参加堤防、险工、险段的防守和巡查及穿堤涵洞防守的工作,有关河道管理段要切实做好一线的巡堤查险、重点地段防守的督促指导工作。7 .电力、通信、能源、林草、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油料、木料
35、、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4.4m级应急响应4.4. 1II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经联合会商研判启动市级防凌HI级应急响应。1 .水文预报或实测黄河干流石嘴山水文站流量达到4000立方米/秒。2 .当凌水位距堤防顶垂直高度达到L5米时。3 .干流鄂尔多斯段堤防发生一般险情。险工险段发生严重险情。4 .应急分洪区发生一般险情。5 .其他需要启动防凌I级应急响应的情况。4. 4.2In级应急响应行动1 .市防指发布加强防凌工作通知,各级相关党委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防指。2 .市防指副指挥长、防办主任组织应急
36、、水利、水文、气象等部门会商,滚动研判防凌形势,视频连线有关旗防指,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3 .市防指派出前方指导组,指导事发地防凌抢险救援。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中队、市水利局等部门做好救援、抢险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并协助已受影响地区政府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等工作。4 .市防指调集鄂尔多斯市民兵专业爆破队对卡冰段实施爆破除险。5 .由旗防指总指挥发布启动旗级防凌应急预案,成立以旗第一领导为总指挥的防凌抢险前线指挥部,同时旗委、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坐阵指挥防凌抢险工作。6 .旗防指正副总指挥要分段负责指挥抢险工作,调动常备的防凌队伍,立即将应急抢险
37、物资运送上堤,储备到易出险的地段,抢险机械做好抢险的一切准备,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工作,并积极发动村民全力加固防御力量薄弱的堤段。组织人员昼夜巡堤查险,并增加专门看护人员24小时巡查险工险段和穿堤涵洞。7 .各有关苏木乡镇领导要按照旗防凌抢险前线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群众投入到防凌一线,认真做好巡堤查险、重点地段口界的防守工作,按照责任制分工,尽最大能力安排人员巡查堤防、重点段落,每处穿堤口界要有专人负责把守,要明确责任和位置,发现险情及时处理上报。堤防管理段要切实做好各项防凌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第一时间了解和上报凌汛险情。8 .电力、通信、能源、林草、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
38、电力、通信、油料、木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4.5级应急响应4. 5.1I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经联合会商研判启动市级防凌级应急响应:1 .水文预报或实测黄河干流石嘴山水文站流量达到5000立方米/秒。2 .当凌水位距堤防顶垂直高度达到1米时。3,干流鄂尔多斯段堤防发生较大险情。多处险工险段发生严重险情。4 .应急分洪区发生较大险情。5 .其他需要启动防凌级应急响应的情况。4.5.2级应急响应行动1 .市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向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结,市防办集中驻场办公。2 .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坐镇指挥,组织
39、应急、水利、水文、气象、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军分区、武警、预备役、消防救援等部门会商,滚动研判形势,视频连线有关旗防指,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3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市防指派出由分管水利的副市长带领的市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救援现场,指导督促地方做好防凌抢险和救灾工作。市水利局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市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做好通信保障。4 .市防凌前线指挥部进入备战状态,负责组织、调度、协调凌汛灾害应急处置工作。5 .市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防凌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防凌抢险工作要在市防指统一领导指挥下进行,旗党委政府和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密切
40、配合,协调作战并将落实情况报市防指。6 .市防指调集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中队、市水利局等部门增调救援、抢险力量物资,及时赶赴灾区增援。市防指可直接从出险段的邻近旗区调集抢险队伍,抢险机械,抢险物资增援抗凌抢险。必要时请求鄂尔多斯军分区、武警鄂尔多斯支队支援。7 .所属旗全民动员,由旗武装部牵头带队,组织所有基干民兵和抢险群众上堤巡查守护,实行军民联防。8 .抢险队伍全力加固一道防线,同时要按技术标准加高培厚二道防线,尽可能缩小淹没范围,如果堤后渗漏加重,要尽快实施在迎水面防渗和背水面导渗处理。9 .当堆冰后水位迅速上涨,市防凌爆破队按照市防指的指令实施冰凌爆破作业,炸通卡塞
41、河段,开通凌洪下泄通道。10 .市防指在接到有关旗的报告后,根据险情发展和抢护情况,适时请示自治区防指,请调炮兵、空军等措施进行破冰,确保流凌畅通。IL在上述措施不能实施,或者实施效果不足以减轻凌汛灾害时,防指及时发布指令,启用蓄滞洪区,分流凌水。12 .发生险情的旗防凌抢险前线指挥部要按照旗级防凌应急预案的部署,做好组织群众按照预案编制的撤离路线安全、妥善撤离的准备。13 .市电力、通信、能源、林草、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油料、木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14 .各旗人民政府要组织民政、卫生等部门,根据凌汛灾害发生在
42、冬季的特殊情况,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吃、住、生活用品及医疗卫生防治等工作。4.6I级应急响应4. 6.1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经联合会商研判启动市级防凌I级应急响应:1 .水文预报或实测黄河干流石嘴山水文站流量达到6000立方米/秒。2 .当凌水位距堤防顶垂直高度达到0.5米时。3 .干流鄂尔多斯段河道堤防发生决口或者多处出现严重险情。4 .应急分洪区围堤发生决口。5 .其他需要启动防凌I级应急响应的情况。4. 6.2I级应急响应行动1 .市防指指挥长和常务副指挥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结。市防指指挥长组织应急、水利、水文、气象、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军分区、武警、预备役、
43、消防救援等部门和专家会商,滚动研判形势,视频连线相关旗防指,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2 .根据需要并报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同时将情况上报自治区防指。I紧急防汛期是指当发生重大洪水灾害和险情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为了进行社会动员,有效地组织、调度各类资源,地方政府防汛指挥部门应立即采取应急的非常措施,进行抗洪抢险而确定的3 .市防指发布全力做好防凌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或指挥长令,督促相关旗党委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防指。4 .市防指指挥长或其指定的副指挥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市防办24小时集中驻场办公。5 .根据灾害
44、发生情况,市防指派出由分管水利的副市长带领市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地方做好防凌抢险救灾工作。市水利局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市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做好通信保障。6 .市防凌前线指挥部进入备战状态,负责组织、调度、协调凌汛灾害应急处置工作。7 .市防指调集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中队、市水利局等部门及鄂尔多斯军分区、武警鄂尔多斯支队增调救援、抢险力量物资,及时赶赴灾区增援。市防指可直接从出险段或溃口的邻近旗调集抢险队伍,抢险机械,抢险物资增援抗凌抢险。必要时请求自治区防指协调调动驻自治区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8 .当堆冰后水位迅速
45、上涨,市防凌爆破队按照市防指的指令实施冰凌爆破作业,炸通卡塞河段,开通凌洪下泄通道。段时间。9 .市防指根据险情发展和抢护情况,适时请示自治区防指,请调炮兵、空军等措施进行破冰,确保流凌畅通。10 .在上述措施不能实施,或者实施效果不足以减轻凌汛灾害时,启用蓄滞洪区,分流凌水。11 .如果经抢险无效漫顶决口,防凌抢险前线指挥部要将抢险人员,抢险机械安全撤离。12 .发生决口或严重险情的旗防凌抢险前线指挥部要按照旗级防凌应急预案的部署,由相关责任人组织群众按照预案编制的撤离路线安全、妥善地撤离,并将其安置到预案中的安置地点,确保每位群众的人身安全。13 .启用蓄滞洪区所在地的党委、政府按照转移避
46、险应急预案确定的转移区域、转移人员、转移路线,组织好相关人员的转移工作,转移安置至安全地点。要落实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14 .市防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消防救援队伍等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15 .协调其他队伍参与人员转移救援。16 .组织通信技术力量,采取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协助救援工作,必要时协调空中救援、潜水队等力量参与救援。17 .市电力、通信、水利、能源、林草、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料、木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18 .各旗人民政府要组织民政、卫生等部门,根据凌汛灾害发
47、生在冬季的特殊情况,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吃、住、生活用品及医疗卫生防治等工作。4. 7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市防指根据凌汛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市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当出现下列条件时,市防指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1 ,凌情得到控制或消除。2 .工程险情基本控制,黄河鄂尔多斯段陵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3 .主要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基本结束。4 .灾情基本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恢复。5抢险救援5.1基本要求L坚持属地为主。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当地防指负责具体工作落实。2 .部门协调联动。行业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快速开展应急处置,按照预案抓好落实。3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有序参加社会救援队伍,全力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凌工作。5.2救援力量1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抢险救援的骨干力量,根据市防指的指令,组织、指导消防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实施危险地区群众的疏散转移。2 .驻市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作为应急抢险救援的突击力量,由旗级以上防指按有关规定申请调用,支援应急抢险救援工作。3 .专业抢险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抢险救援的补充力量,根据险情灾情需要或者市防指的指令,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4 .市抢险救援专家组根据凌汛灾害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