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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前言1.l项目总目标1.Ll质量目标:北京市“结构长城杯”,国家“鲁班奖二1.2工期目标:2000年4月1日开工,2003年2月竣工。1.1.3安全目标:保证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3%o以内。1.1.4文明施工目标: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工地。1.1.5消防目标:达到北京市消防部门验收标准,无火灾隐患,杜绝火灾。1.1.6科技目标:创国家科技进步奖,创建设部和北京市科技示范工程。1.2质量手册说明1.2.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为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成立伊始即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本质量手册即是该质量保证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它对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各主要岗位的
2、质量职责和各项质量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适用于指导国家大剧院工程的实施。1.2.2编制依据1. 2.2.1招标文件1.2. 2.2设计图纸和设计规范1.3. 2.3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2.4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GBT19002T994idtIS09002:1994)1.2.3质量手册的管理1. 2.3.1质量手册由质量部负责编写,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发。1.2.3.2质量部负责质量手册的解释和实施指导,负责对质量手册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管理层汇报,协助管理层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L2.3.2质量手册由质量部负责管理,包括编写、打印、受控发放、修订、
3、换版、作废处理和归档等。1.2.3.3质量手册的发放范围: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各参建单位。1.2.3.4质量手册不得遗失、拆页和擅自更改,质量手册持有者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到质量部办理归还手续。1.2.3.5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学习和理解质量手册的内容,并应在项目各项管理活动中贯彻始终。1.2.3.6项目中标至开工前的施工准备阶段,质量部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手册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使手册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1.2.3.7为了更好贯彻实施质量手册,各部门应制定必要的支持性文件(如部门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等),其内容必须满足质量手册的要求、具备可操作性、
4、对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填写要求有明确规定。1.2.3.8质量手册只限于本项目使用,不得复制和转借外单位或其他个人,确需外借的,须经质量部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借阅手续,借阅人必须按时归还,并负责保管好质量手册。123.9质量手册新版本颁发的同时收回旧版本,当需要将旧版本留做资料时,必须经质量部同意并封皮上加盖“作废”印章。第二节管理职责2.1 项目经理 统管项目质量体系,全面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制订项目质量目标,批准质量手册; 设立和调整项目组织机构,规定岗位职责和权限。2.2 项目副经理 协助项目经理工作; 按项目经理授权分管职能部门; 控制其主管工作的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其主管工
5、作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2. 3总工程师 协助项目经理主管项目技术工作; 按项目经理授权分管职能部门; 控制其主管工作的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其主管工作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24质量部推动GB/T19000-IS09000族标准的贯彻落实; 负责质量手册编制、发放、修订和换版工作; 负责内部质量审核; 负责全公司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工作; 负责提出质检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工程回访和业主投诉; 负责统计技术的推广运用; 参加不合格品的评审,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2.5安全文明部 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并制订实施细则; 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和教育; 负责施工
6、机械的维护保养管理; 负责提出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 6行政管理部 负责项目的文件管理工作; 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制、发放、修订和换版工作; 负责提出项目规章制度方面和文秘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 7合约估算部 负责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负责分包商的评价和选择; 同确定业主提供产品的范围和管理职责; 负责提出经营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 8财务部 负责审核业主合同、分包合同和采购合同中与财务有关的条款; 参加分包商、供应商的资格预审,负责评价分包商、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负责提出财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 9物资采购部 负责供应商的评价
7、和选择,组织进货验证; 负责标识管理; 负责物资的贮存、保管与交付管理; 负责提出物资系统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10 技术准备部 负责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的管理; 参加工程招投标,编制施工方案; 负责项目开工前的全部技术准备工作,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第4页共45页方案; 负责试验室的选择评价; 负责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及计量工作; 针对工程潜在不合格组织制订预防措施; 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和推广; 负责提出技术系统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11 计划协调部 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的管理,编制项目的年、季、月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施工机械的调配和进出场管理。 负
8、责提出计划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12 工程部(包括土建、机电和装修三个工程部,以及钢结构幕墙部、剧场设备部等) 负责所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管理; 编制作业指导书,对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 负责组织对工程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参与对进场物资的验证; 收集并保存工程质量记录。2.13 保安部 负责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第三节质体系3. 3.1质量体系文件4. 1.1为清楚地说明质量保证体系的全部要素、要求和规定,特规定了下列质量体系文件,供所有本项目的参与者学习并遵照执行: 质量手册、质量策划报告、有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操作规程
9、、工程进度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 施工图纸、标准图集 本工程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国家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3.1.2鉴于本质量手册是专门为此项目编制的,其内容比较具体、详细,己包含了程序文件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再编制程序文件。对质量手册中不够具体、详细的地方,各部门应按本手册第1.2.3.7条款的要求编制支持性文件。3.2质量目标分解为了确保本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对构成一个单位工程的十个分部工程进行目标分解(详见图1-19-1.图1-19-2),以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分阶段和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合格率的目标,从而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得以实现。3.3质量策划3.3.1针对如何确保项目总目标
10、的实现,项目经理应组织各单位的负责人就项目经理部的主要管理人员的组成、职责划分、总进度、资源(包括工程分包、工程物资、施工设备和办公设备等)配置、技术方案编制、成本预算、资金收支和Cl等方面进行总体策划,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3.3.2质量策划的主要内容3.3.2.1总进度计划,应确定施工准备和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起止时间。3.3.2.2项目组织机构,应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数量,提出主要管理岗位的人选和进出场时间。3.3.2.3工程分包方案,应确定主要分包工程的内容、分包方式、分包商进场时间,提出候选分包商名单。3.3.2.4物资采购方案,应确定由业主、物资采购部和分包商负责采购的物资
11、的范围和进场时间。3.3.2.5主要施工设备的配置方案,应确定主要施工设备的规格型号、设备来源和进出场时间。3.3.2.6技术方案编制计划,应确定需要编制的主要施工技术方案的名称、编制单位和编制日期。3.3.2.7办公设备配置方案,应规定办公用房、办公家具、电话系统、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和汽车等的规格、数量和进出场时间。3.3.2.8CI方案,应确定本项目使用的标志、工地外貌形象和办公室形象等。3.3.2.9预算成本。3.3.2.10资金收支计划。3.3.3质量策划报告3.3.3.1质量部负责将质量策划的结果形成质量策划报告,经有关各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项目经理批准签发。3.3.3.2质量策
12、划报告属受控文件,由质量部负责管理,包括编写、打印、受控发放、修订、换版、作废处理和归档等。3.3.3.3质量策划报告发放范围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各参建单位。3.3.3.4当项目情况发生变化(如业主对工期提出新的要求或对工作范围进行调整,工程实施环境发生改变,成本或收支情况变动等)时,项目经理应针对变化情况及时组织进行质量策划,调整并修改相应的质量策划报告,修改后的质量策划报告应按本手册第3.2.3.1条款的要求进行审批。3.335质量策划报告发布后,质量部应立即组织各部门根据质量手册和质量策划报告的要求编制具体指导项目实施的支持性文件。第四节合同评审4.1 评审4.
13、1.1 在投标或接受业主合同前,合约估算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招标文件或合同进行评审,以确保: 业主的各项要求都有明确规定并形成文件; 对业主的各项要求都已理解; 与业主间的任何不一致通过协商都已解决; 具有满足合同要求的能力。4.1.2 当收到来自业主的口头要求时,接收人应准确理解业主的要求,妥善地形成文件并得到业主的认可。4.1.3 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是否能够达到招标文件、合同中提出的技术、质量等要求,如物资供应能否及时到位,施工技术、检测手段、安全、环保等能否满足业主的要求; 工期能否保证; 是否具备履约的资源条件;4.
14、合同的价格能否接受,商务条款是否明确等。5. 1.4合同评审的方式,可以是开会评审,也可以是传递评审。5.1. 5合约估算部负责将评审的结果形成记录,评审记录将作为决定是否投标或签定合同的依据。5.2. 6评审记录由合约估算部负责保存。4.2合同交底5.3. 1合同签订后,合约估算部应对各方、各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进行合同交底,将合同中与之有关的内容分别筛选、汇总、打印成合同交底书,就其中的重要事项和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予以明确交代,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5.4. 2.2对履约中的理解不一致,一般性问题由合约估算部牵头同业主磋商解决,重大问题合约估算部应向项目经理汇报由项目经理同业主协商解决。5.5.
15、 2.3合约估算部负责保存合同交底书及有关记录。5.6. 同的修订5.7. 1合同的修订包括合同条款更改、设计变更、洽商和签证等。5.8. 3.2一般的修订通过办理变更、洽商和书面签证的方式进行,负责办理变更、洽商和签证的单位应及时将上述记录传递给合约估算部和有关执行单位。5.9. 3.3重大的修订(如合同条款更改,造成工期、合同价款、施工方案和资源配置较大变化的设计变更等)应按本手册第4.3.1条款进行评审,评审中应充分考虑: 更改后技术的可行性; 更改后对成本的影响; 更改后对工程质量、工程工期的影响; 更改后对材料供应、施工设备及其它现场条件的影响等。434一般修订的记录,办理单位负责将
16、原件存档;重大修订的记录由合约估算部负责将原件存档。第五节文件和资料的控制5.1 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5.1.1 本手册所控制的文件是指质量体系建立与实施中形成的质量文件和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文件。本手册提及的资料是指形成或证实质量文件所依据或引用的资料,如合格分包商名单等。5.1.2文件受控是指对文件的批准、发放、使用、更改、作废、回收等均应纳入程序,并按规定管理。5.1. 3与本项目质量体系要求和控制工程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项目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策划报告、与质量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行政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标准类文件,包括本工程设计规范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的
17、各类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标准图集、定额等。 合同文件,包括业主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 图纸类文件,包括各类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 外来文件,包括业主来函、分包商来函、供应商来函、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下发的与质量有关的文件。 外发信函,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外发信函。 质量记录,包括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和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记录。5.2文件和资料的批准和发布5.2.1文件和资料在发布前,发文单位必须请有关人员(详见下表规定)对文件和资料的内容、适用性和发放范围进行审批。审批人员在确定文件和资料的发放范围时,应注意使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各个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文件和资料的管
18、理职责文件类型编制审核批准登记、发放、存档质量手册质量部质量部经理项目经理质量部规章制度有关部门质量部和行政部经理项目经理*行政管理部行政文件有关部门行政部经理主管领导行政管理部业主、分包合同合约估算部有关部门会审项目经理*合约估算部采购合同物资采购部有关部门会审项目经理*物资采购部标准、图纸类文件技术准备部接收、采购技术准备部注:1.有关部门是指与负责该方面工作的部门。2 .代表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的委托代理人。3 .主管领导是指由总经理指定的分管该方面工作的领导。5.2.2文件和资料的发布单位应定期编制并发放本单位发布的受控文件清单,以便所有使用这些文件的单位查证文件的现行修订状态,及时从所
19、有使用场所撤出作废文件,防止误用。5.2.3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收文和发放均应登记,各单位的资料员负责文件的收发与登记。5.3文件和资料的标识印章5.3.1质量手册、规章制度、质量策划报告、标准类文件等在发放时,发放单位应在文件和资料上加盖“受控”印章予以标识,并注明受控编号和发放日期。5.3.2外来文件,收文单位应在文件上加盖“收文章”予以标识,并注明收文编号和收文日期。5.3.3对保留的作废文件和资料,由发文单位在文件和资料上加盖“作废”印章予以标识。5.4文件和资料的更改5.4.1文件和资料的更改由文件的原起草单位负责,其审批由该文件的原审批单位进行。5.4.2当指定其他单位审批时,该单位应
20、获得原审批所依据的背景资料。5.4.3文件更改时,与之相关的文件必须同时更改。5.4.4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更改单位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发出文件更改通知。5.4.5文件和资料的更改方法:换页:即对文件经过一定手改次数后,应换页。换版:即文件经多次更改,或经大幅度修改后应进行换版,原版文件作废。手改:文件持有人按更改通知的要求,在更改部位划去原有文字,在相应一边写上更改后文字。手改只能进行划改,不允许压改。5.5文件和资料的作废、回收及销毁5.5.1作废文件由发出部门及时收回,防止误用。5.5.2资料员应及时对作废文件进行销毁。5.5.3对因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应加盖“作废”印章予以标识。第六节物
21、资采购6.1 物资采购的策划6.1.1 根据物资的来源不同,对本项目使用的物资进行如下划分: 业主提供的物资 项目采购的物资 分包商采购的物资6.1.2项目质量策划时,项目经理应组织物资采购部、合约估算部、技术准备部、机电工程部、土建工程部装修工程部等有关部门,制定采购方案,确定采购分工及采购形式。6.2供应商的预先评价物资采购部负责组织对所有向本项目提供直接用于工程上的物资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以保证选用的供应商具有满足分包合同要求的能力。6.2.1供应商资格预审物资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编制并发放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对生产厂家进行资格预审时,供应商资格预审表中所有要求均由生产厂家完成;对
22、经销商进行资格预审时,经销商除按照资格预审表提供自身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供物资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物资采购部应查对供应商填写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6.2.2供应商考察对重要物资的供应商除资格预审外,在采购前还应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为资格预审中不包括的项目,如生产状况、人员状况、原料来源、机械设备产品应用情况,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对供应商支付能力和提供保险、保函能力的调查等。考察由物资采购部牵头,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6.2.3供应商的资格预审/考察结果,是判定供应商是否可以入选的重要依据。6.3业主提供的物资业主提供的物资指由业主采购,提供给项目并用在工程上的
23、物资,其管理执行本手册第7条款的规定。6.4项目采购的物资6.4.1采购计划每月5日由物资使用单位向物资采购部提出下月需用物资的申请计划,物资采购部根据申请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安排采购。对于采购周期较长的物资,申请计划应尽早提交以给采购提供充足的时间。6.4.2供应商选择6.4.2.1本项目的物资采购采用招标和非招标两种方式。6.4.2.2招标形式的供应商选择,应经过以下几个环节:制定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并向侯选供应商进行发放,对供应商进行预先评价,评标及定标。6.4.2.3非招标形式的供应商选择,应经过以下几个环节:邀请供应商报价,对供应商进行预先评价,比价及确定供应商。6.4.2.4对供应
24、商的选择,原则上至少邀请3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报价,特殊情况下可采取独家议标(但事先应获取项目经理的批准)。6.4.2.5供应商选择的全部记录资料由合约估算部负责保存。6.4.3样品/样本报批与询价6.4.3.1凡需送样审批的材料,使用单位应在物资申请计划中注明提交样品/样本时间。6.4.3.2物资采购部对供应商供应商提出提供样品/样本和报价的要求。6.4.3.3物资采购部负责办理对业主和设计的报批手续,保存有关审批记录。使用单位应配合物资采购部办理有关报批事宜。6.4.4采购合同6.4.4.1物资采购部在与供应商商谈采购合同(订单)时,应根据物资申请计划在采购合同(订单)中注明采购物资的名称、
25、规格型号、单位和数量、进场日期、质量标准等项内容,规定验收方式以及发生质量问题时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仲裁方式等。6.4.4.2采购合同的内容应以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基础,相应内容中不应有所抵触或遗漏。在采购合同中要体现质量体系的要求,明确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及开展质量保证工作的要求。6.4.4.3物资采购部应将合同(订单)文本交有关部门会审后,再报项目经理或其委托授权人批准。6.4.4.4物资采购部按照批准的合同文本与供应商签署正式合同文本。6.4.5供货安排物资采购部应按照物资申请计划的要求,按时组织物资的进场。6.5分包商采购的物资对分包商采购物资执行样品/样本报批制度,由负责管理该分包
26、商的工程部和物资采购部共同对分包商提供的样品/样本进行审批。6.6物资的验证6.6.1项目在供应商处对采购物资的验证6.6.1.1当需要在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进行验证时,物资采购部应在采购合同(订单)中明确规定验证的安排和物资的放行方法。6.6.L2技术、经营、质量等方面人员到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的验证,并做好验证记录。6.6.2业主对供应商提供物资的验证6.6.2.1当业主提出在收货地点或供货地点验证供应商供应的物资时,物资采购部负责联系并配合业主的验证。6.6.2.2业主的验证不能免除公司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业主对不合格品的拒收。6.6.3进场物资的验证物资进场后,由物
27、资采购部组织对进场物资的验证,填写并保存进场物资验证记录。6.6.4对分包商采购物资的验证6.6.4.1分包商负责对其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填写并保存进场物资验证记录;负责管理该分包商的工程部应对分包商采购的物资和其验证记录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在物资检验计划中予以规定。6.6.4.2项目的验证不能免除分包商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以后公司对不合格品的拒收。第七节工程分包7.1 工程分包策划7.1.1 根据分包商的来源不同,对本项目使用的分包商进行如下划分: 业主指定的分包商 项目选择的分包商7.1.2项目质量策划时,项目经理应组织合约估算部、物资采购部、技术准备部、机电工程部、土建工程部装
28、修工程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分包方案,确定分包项目、分包合同内容、分包商选择方法、分包方式及候选分包商名单。7.1.3在分包方案策划时,应注意对于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分包工作,原则上只设定一个分包项目。合约估算部负责组织对所有向本项目提供承建制工程分包或提供劳务的分包商进行评价,以保证选用的分包商具有满足分包合同要求的能力。7.2.1分包商资格预审合约估算部负责组织对分包商的资格预审,编制并发放分包商名单资格预审表。合约估算部应查对供应商填写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如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报告等)。7.2.2分包商考察7.2.2.1对重要分项工程的除资格预审外,在采
29、购前还应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由合约估算部牵头,负责该分项工程的工程部门应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它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7.2.2.2对分包商考察的主要内容为资格预审未包括的项目:如对分包商已完成或在施工程的考察、分包商提供的样板房或样板间、对分包商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对分包商支付能力和提供保函能力的调查等。7.2.3分包商的资格预审/考察结果,是判定分包商是否可以入选的重要依据。7.3业主指定的分包商7.3.1对业主指定并将由其与分包签订合同的分包商的管理执行本手册第7条款的规定。7.3.2对业主指定将由项目与其签订合同的分包商的选择,原则上仍执行本章节的规定,即要对其进行评价。当评价为合格时,则该
30、分包商参加选择;当其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业主,请其决定是否选择。7.4项目选择的分包商7.4.1分包商选择7.4.1.1本项目的分包商选择采用招标和非招标两种方式。7.4.1.2招标形式的分包商选择,应经过以下几个环节:制定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并向侯选分包商进行发放,对分包商进行预先评价,评标及定标。7.4.1.3非招标形式的分包商选择,应经过以下几个环节:邀请分包商报价和提交施工方案,对分包商进行预先评价,比价及确定分包商。7.4.1.4对分包商的选择,原则上至少邀请3家分包商参加投标或报价,特殊情况下可采取独家议标(但事先应获取项目经理的批准)。7.4.1.5分包商选择的全部记录资料由合
31、约估算部负责保存。7.4.2分包合同7.4.2.1分包合同的内容,应以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基础,相应内容中不应有所抵触或遗漏。在分包合同中要体现质量体系的要求,明确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及开展质量保证工作的要求。7.4.2.2分包合同的签订,由合约估算部组织,负责该分项工程的工程部等有关部门参加,与中标分包商进行合同谈判。7.4.2.3合约估算部负责拟定分包合同文本,并将文本交有关部门会审后,再报项目经理或其委托授权人批准。7.4.2.4合约估算部按照批准的合同文本与分包商签署正式合同文本。7.5分包工程的验证对分包工程的验证按本手册第10、第11条款的规定执行。第八节业主提供产品的控制8.
32、1 合同文件8.1.1 当业主将部分工程另作分包或提供部分物资时,合约估算部负责同业主洽商并在合同中明确公司的责任和权利,以不影响项目对工程计划及质量等管理为原则。8.1.2当业主与其指定的分包商签定合同时,合约估算部应与业主洽商并以书面的形式确定公司对该分项工程的责任及对该分包商的管理权限,明确该分包商在权利义务方面无特殊性,以保证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工程质量。8.1.3对由业主推荐而由项目与之签定合同的分包商,合约估算部应对分包商进行预先评价,合格后再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当业主推荐的分包商没有通过/经过预先评价的分包商,合约估算部应书面向业主报告;当业主坚持使用该分包商时,合约估算部则应同业
33、主确定项目对该分项工程的责任和权利。8.1.4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应在同业主签定合同时明确其提供物资的清单。清单中应包括业主提供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和相关的管理条件等。当在合同签定时尚不能准确标明其规格、数量的物资时,物资采购部应在合同中明确业主提供物资的种类和估算数量,具体的清单可在项目条件具备时再同业主办理。8.2业主提供物资的验证8.2.1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必须按其类型、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进行检验或验证,做好记录并保存物资的全部质量文件和资料。8.2.2业主提供的物资虽然经过项目的验证,但不能免除业主提供合格物资的责任。8. 2.3对经验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或质量文
34、件资料不全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业主。8.3业主提供物资的贮存和维护&3.1物资采购部负责对验证后的物资进行标识,并单独存放和妥善防护,防止任何由于贮存保管不当而造成的变质、损坏、丢失和混用,并定期检查物资状况。8.3.2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的贮存和维护,按本手册第15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8.3.3在贮存、维护过程中,如有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等情况,物资采购部应记录并向业主报告。8.4业主指定分包商的管理8.4.1负责该分项工程的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中的协调工作,检验人员负责对业主指定分包商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8.4.2对业主与之签定合同的分包商的施工及管理,检验人员发现不合格时
35、除向分包商指出并予以记录外,并及时报告业主并按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8. 4.3分包工程完工后,由分包商将整理好的相关工程竣工资料交项目,由技术准备部审核验收和保存。第八节业主提供产品的控制8.1 合同文件8.1.1 当业主将部分工程另作分包或提供部分物资时,合约估算部负责同业主洽商并在合同中明确公司的责任和权利,以不影响项目对工程计划及质量等管理为原则。8.1.2当业主与其指定的分包商签定合同时,合约估算部应与业主洽商并以书面的形式确定公司对该分项工程的责任及对该分包商的管理权限,明确该分包商在权利义务方面无特殊性,以保证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工程质量。8.1.3对由业主推荐而由项目与之签定合同的分
36、包商,合约估算部应对分包商进行预先评价,合格后再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当业主推荐的分包商没有通过/经过预先评价的分包商,合约估算部应书面向业主报告;当业主坚持使用该分包商时,合约估算部则应同业主确定项目对该分项工程的责任和权利。8.1.4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应在同业主签定合同时明确其提供物资的清单。清单中应包括业主提供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和相关的管理条件等。当在合同签定时尚不能准确标明其规格、数量的物资时,物资采购部应在合同中明确业主提供物资的种类和估算数量,具体的清单可在项目条件具备时再同业主办理。8.2业主提供物资的验证8.2.1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必须按其类型、品种数量
37、、质量要求等进行检验或验证,做好记录并保存物资的全部质量文件和资料。8.2.2业主提供的物资虽然经过项目的验证,但不能免除业主提供合格物资的责任。8.2.3对经验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或质量文件资料不全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业主。&3业主提供物资的贮存和维护&3.1物资采购部负责对验证后的物资进行标识,并单独存放和妥善防护,防止任何由于贮存保管不当而造成的变质、损坏、丢失和混用,并定期检查物资状况。8.3.2对业主提供的物资的贮存和维护,按本手册第15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8.3.3在贮存、维护过程中,如有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等情况,物资采购部应记录并向业主报告。8.4业主指定分包商
38、的管理8.4.1负责该分项工程的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中的协调工作,检验人员负责对业主指定分包商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8.4.2对业主与之签定合同的分包商的施工及管理,检验人员发现不合格时除向分包商指出并予以记录外,并及时报告业主并按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8.4.3分包工程完工后,由分包商将整理好的相关工程竣工资料交项目,由技术准备部审核验收和保存。第九节标识和可追溯性9.1 物资的标识9.1.1 物资采购部在向供应商订货时,除要求供应商提供物资进货单据、材质证明、合格证外,还应要求供应商对物资的名称、批号、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标识清楚。9.1.2物资进货时,应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建立进货记录和
39、物资台帐。台帐中对进货日期、数量、使用、发放日期、使用部位等应标识清楚。领用时应有领料凭证。9.1.3进入库房内的物资均应分类码放,并贴上标签以标明物资的名称、批号、规格、型号、数量、进货日期、货源地等。9.1.4露天堆放的材料应按照类别、品种、规格分隔堆放、码齐,并用标牌标识其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及检验和试验状态等;碎预制构件,应在构件的显著部位直接书写上述标识。9.1.5对时效性较强的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材料,要按照不同品种、标号、出厂进场的时间,分区堆放码齐,做到标牌明显,并采取先进先出的措施。9.1.6对现场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应按不同的结构编号堆放,并将标识牌绑扎在钢筋半成品
40、上。9.1.7对生产厂家出厂已在物资包装(含捆扎)上悬挂的标牌及其它标识,项目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扔。9.1.8标牌应设置在物资存储场地通道附近的明显位置上,标牌要清晰醒目。入库物资的标签应悬挂在料架上方。9.1.9对物资存贮器上的标识应予以妥善保持,当存贮器中的物资更换时,贮存单位必须同时更换存贮器上的标识。9.2施工过程的标识9.2.1施工过程的标识主要是以检验和试验记录及质量检验评定的记录来实现的(如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文件编号:京建质1996418号)。9.2.2由质量部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及隐蔽工程验收,在记录表上用文字、简图进行标识,标明其工程部位、作业人
41、员、施工日期、验评日期等。9.2.3施工过程中需进行检验和试验的工序,以检验和试验报告作为工序的标识。检验和试验报告中应表明工序名称、施工部位、送检及报告日期、试验结果等。9.2.4土建工程部应按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要求,作出现场测量标志、测量成果图和成果记录。9.2.5工程竣工后由质量部负责与业主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填写规定的表格,经有关各方签字后作为工程最终结果的标识。9.3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9.3.1物资和施工过程在检验和试验后,应对其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经检验和试验后合格与否。9.3.2检验和试验状态分为未检验、已检验合格、已检验不合格和已检验待确定四种状态。9.3.3负责
42、标识的单位应保护好标识,发现标识不清或无标识的情况,应立即处理、补做。9.3.4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9.3.4.1物资采购部负责对其控制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对分包商采购的物资,负责管理该分包商的工程部指导与监督其按本程序规定对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9.3.4.2对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采取挂标签、立标牌、作记录等方法。9.3.5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9.3.5.1未经检验和试验的过程不做标识。9.3.5.2对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均采用记录形式进行。记录中应标明过程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确保作业人员(包括分包商)清楚过程所处的状态。9.3.5.3过程经初步检验判为不合格、且处于待
43、评审处理时,为已检验待确定状态。此状态由质量员以书面文件为标识通知作业负责人。9.3.6工程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工程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为政府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最后核定的单位工程评定表中所标识的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状态。9.3.7物资采购部负责监督检查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实施情况,质量部负责监督检查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实施情况。9.4追溯1. 4.1物资的追溯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可依据问题的工程部位、施工日期、使用材料,按物资台帐、领料凭证及进货单据对物资进行追溯;也可因为发现物资使用问题对施工过程进行追溯。9. 4.2施工过程的追溯可根据出现问题的工程部位、施工日期、作业人员,查阅分部分
44、项工程有关施工记录、质量验评表、施工日志进行追溯。10. 5分包工程的标识各工程部应要求起各自管辖的分包商对其物资和施工过程进行标识,并对分包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节施工过程控制10.1一般过程的控制10.1.1 工序控制10. 1.1.1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设计图纸、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确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一般工序和关键工序。10. 1.1.2一般工序的控制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11. 1.1.3技术准备部组织对关键工序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明确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确定施工机具、设备,并安排适宜的工作环境,明确检验标准和验证人员。11.1
45、 .2现场准备土建工程部负责组织开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包括对现场勘察、测量定位、放线的控制等,由测量人员作好记录。11.2 .3技术交底10.1.3.1施工前,应向作业人员或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填写并保存技术交底记录。10.1.3.2技术交底的依据是: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规程、工艺标准、安全规程、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方案、项目质量计划、技术措施等。io.1.4设计变更、工程洽商10.1.4.1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由设计监理、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汇签后生效。10.1.4.2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评审按本手册第4条款的规定办理,办理单位负责将签字齐全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送到有关部门和分包商。10.L
46、5施工环境对施工前和过程当中的施工作业环境及安全工作的管理,由安全文明部组织按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做好记录。10.1.6施工机械10.1.6.1安全文明部负责对进场设备组织验收,并填写保存验收记录,并建立项目设备台帐。10.1.6.2安全文明部负责编制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能力,做好并保存相应记录。10.1.6.3安全文明部应对分包商自带机械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督促分包商进行维修保养。10.L7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按第12条款的规定本手册进行控制。10.1.8验证对过程中形成的质量特性的验证,主要通过作业人员或分包商自检,工程部和质量部监督核验的方式来进行。具体为:10.1. 8.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a由工程部组织,准备部和作业人员或分包商参加对隐蔽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质量部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