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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25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安吉重诚家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9年12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 项目由来11.2 编制依据21.3 工程内容及规模41.4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7二、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简况82.1 自然环境简况82.2 相关规划102.3 安吉县环境功能区划112.4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32.5 “亩均论英雄”要求分析132.6 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4三、环境质量现状163.1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63.2 环境保护
2、目标(列出名单和保护级别)19四、评价适用标准204.1 环境质量标准204.2 污染物排放标准214.3 总量控制22五、工程分析245.1 工艺流程简介245.2 污染源分析255.3 污染源源强核算305.4 污染防治措施32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4七、环境影响分析357.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57.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35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处理效果54九、结与建议559.1 环评结论559.2 申批原则符合性结论569.3 589.4 环评总结论58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所
3、在地环境功能区划附图5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附图6项目污水管网图附件一:附件1基本信息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附件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租赁合同及房产材料附件5确认文件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附件二:附件1申请报告附件2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附件3删除涉密事项的说明附件4公参说明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25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安吉重诚家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安吉县孝丰镇竹产业科技创业中心4号路8号一幢一层西侧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3300建设地点安吉县孝丰镇竹产业科技创NIk中心4号路8号一幢一层西侧立项审批部门安吉县经济和信
4、息化局项目代码2019-330523-29-03-828759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29塑料制品业工程规模年产25万套塑料制品建筑面积(m2)20绿化面积(H?)总投资(万元)7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57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20年3月1.1 项目由来浙江安吉重诚家具有限公司总投资700万元,租用安吉正德五金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安吉县孝丰镇竹产业科技创业中心4号路8号一幢一层现有厂房2000m2,新增注塑机、搅拌机、破碎机等设备,项目原料采用塑料粒子新料,项目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25万套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预计新增销售收入1500万元,利润120
5、万元,税金75万元。项目经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19-330523-29-03-828759。为了科学客观的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发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本项目不使用废塑料,项目为塑料制品业C29,归入“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第47小点:塑料制品制造”中“
6、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另外,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V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922号)等文件规定,项目不属于生态环境部审批目录、也不属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湖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的目录,因此项目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负责审批。受浙江安吉重诚家具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任务后,我单位组织人员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调研踏勘,收集了有关资料,在进行现场踏勘、工程分析和污染分析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写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审查。1.2 编
7、制依据I .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起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起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U月7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制定,2019年1月1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10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44号)11、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1号)1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1日起实施)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16、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1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03月Ol日起施行)18、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7月1日起施行)19、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Ol月Ol日起施行)2
9、0、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本)21、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2、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2005年10月12H)23、关于印发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20号)24、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25、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划分方案26、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PM25、CO0.3)全面达标,项目特征污染因子满足相关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和声环境均能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到相
10、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会明显改变所在环境功能区质量。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限的相符性分析项目租用闲置工业厂房,且项目所在地用电、用水、用气供给充裕,在区域资源利用上限的承受范围之内,符合区域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根据安吉县环境功能区划(2016),项目为塑料制造业(采用新料作为原料),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但不属于省、市、县落后产能的禁止类和限制类的二类工业项目,符合该环境功能区的管控措施,不属于负面清单中项目。因此,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5 ”亩均论英雄”要求分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
11、018)5号)、湖州市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吉县人民政府文件以及安政发20187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该企业各评价指标计算结果见表2-2o表22项目生产规模一览表评价指标计算方法计算结果亩产排污强度CODCr排放量/实际用地面积0.018吨/3亩=0.006吨/亩NH3-N排放量/实际用地面积0.002吨/3=0.0006吨/亩总璘排放量/实际用地面积0.0002吨/3=0.00006吨/亩VOCs排放量/实际用地面积0.076吨/3亩=0.0253吨/亩合计0.032吨/亩2.6 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
12、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为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分三期建设。2006年由安吉县城北新区开发总公司牵头进行了安吉县城北污水处理二厂建设。设计纳污范围为塘浦、皈山、康山、阳光一二三区工业园区以及城北核心区块的生活、工业污水处理。该工程位于安吉县城北新区经一路、灵峰北路和西港溪三者合围的区块内。工程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L8万m%,采用CAST工艺作为二级生物处理,微絮凝+V型滤池过滤+二氧化氯消毒作为三级处理工艺,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一期工程于2006年12月通过安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安环建20061245号),于2008
13、年开工建设,2009年投入使用,并于2012年12月通过安吉县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一期工程运行至今,总体运行水平良好,处理后出水水质基本上达到了排放要求。至2013年,鉴于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外收集管网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进水水量逐步增长,新的居民居住开发小区急需落实配套所排放的生活污水出路,需要在原一期工程规模的基础上进行二期扩容。二期工程规模为2万irf/d,总投资6100万元,在原日处理1.8万吨污水能力的基础上,新建相关构筑物、建筑物和安装相关设备,同时针对性地对一期CAST反应池池底破损和老化的管式曝气器等进行更换,二期污水处理仍采用先进成熟的CAST工艺,与一期更好的衔接配套,尾水排
14、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二期工程于2014年3月通过安吉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2014年开工建设,目前已投入运行。三期预计于2019年底完成竣工验收,竣工后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将达到日处理9.8万t/d的污水处理能力,本项目目前暂不考虑三期的处理能力。为了解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北污水处理厂现状运行状况,本环评收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部的2018年第4季度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表2-3o表2-3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排监测数据污水处理厂名称监测日期设计日处理量(吨/天)进口流量(吨/天)出口流量(吨/天)监测项目进口
15、浓度(mgL)出口浓度(mgL)标准限值(mgL)是否达标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8/10/100:00:00380003010030100PH值7.297.216-9是总磷0.940.020.5是化学需氧量1043250是氨氮8.561.25是总氮12.22.7815是2018/11/60:00:002430024300PH值7.537.46-9是总磷1.750.080.5是化学需氧量16803250是氨氮9.621.825是总氮175.7615是2018/12/40:00:002600026000PH值7.477.376-9是总磷7.290.020.5是化学需氧量11402350是氨
16、氮8.162.245是总氮10.63.7515是根据监测信息可知,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出口浓度可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I8918-2002)一级A标准;监测结果可知污水日处理量最高为3.01万m3d,在其设计处理能力范围(一-期、二期处理能力为3.8万m3d,三期暂未投产运行)。项目位于安吉县安吉县孝丰镇竹产业科技创业中心,属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服务范围内,目前污水处理厂尚有余量,且项目排放仅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水量较小,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三、环境质量现状3.1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3.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 .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及达标区判定(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本次评价采用安吉县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统计数据进行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1。表31安吉县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统计数据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gm3)标准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86013.3达标98%日平均质量浓度141509.3达标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