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延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纺织面料3200万米、家纺四件套80万件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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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浙江盛延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纺织面料3200万米、家纺四件套80万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盛延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0/、一口6364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长兴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3长兴县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4项目在虹星桥开发边界图内的位置示意图附图5项目在长兴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中位置示意图附图

2、6项目在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内的位置示意图附图7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50Om范围)附图8项目周围环境卫星图附图9项目厂界周围环境照片图附图10项目车间总平面及环保设施布置图附图11项目生产厂房分区防渗图附件附件1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产权证附件5转让协议附件6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领导小组会议纪要附件7散户集聚审批表附件8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9项目节能审查意见附件10关于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书附件11承诺书(附空桶回收合同)附件12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申报事项)附件13删除涉密事项的说明附件14水处理及回用水收费协议附件15环评文件质量保

3、证承诺书附件16授权委托书附件17受托人身份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盛延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纺织面料3200万米、家纺四件套80万件项目项目代码2206-330522-04-01-86441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谭家村地理坐标(119度52分31.6分秒,30度55分41.19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751化纤织造加工C1771床上用品制造C2822涤纶纤维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四、纺织业17”中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7、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175“二十五、化学纤维制造业28”中合成纤维制造28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OT建口技术改

4、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53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0.57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虹星桥地区纺织行业转型升级项目用地面积(m2)1465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

5、响评价,同时根据其配套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技术单位编制能力建设需包括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条件保障等三个方面。湖州中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具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工作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工作业绩及科研能力;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湖州中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1.2 “三线一单”符合性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

6、(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本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谭家村,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在生态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且周边无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

7、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各类污染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新增的废气总量按区域平衡替代削减,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因此本项目

8、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根据湖州市“三线一单”编制方案及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选址属于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面积2.21平方公里。本项目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Mo表上1,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 行地区削减目标。推进工业集聚区 “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 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 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 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 施。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 执行地区削减目标;项目污染物排

9、放 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 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纳入 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虹星桥镇 镇北中水回用站处理后100%回用于 当地纺织企业,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长兴新天地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严格 执行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本项目不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的三一空间布局约束类工业项目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对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毒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三类工业项目要逐步关闭搬迁。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

10、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本项目属于C1751化纤织造加工、CI77I床上用品制造、C2822涤纶纤维制造,为新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不在人口聚集区内,且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空间布局合理管控标准。风险防控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实施后严格控制环

11、境风险,并落实防控措施。涉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推进生态化改造,强化清洁生产,本项目生产废水纳入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虹星桥镇镇北中水回用站处理后100%回用于当地纺织企业,不外排;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准入清单要求。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

12、和国国务院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枇”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l-2o表12“四性五不批”符合性汇总表量&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谭家村,项目总体符合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的准入清单要求,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满足总量控制原则和环境质量等要求。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采用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推荐模式和方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13、污染影响类)(试行)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使用技术和方法均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可靠。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

14、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声环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均达标。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行业先进性,采取的治理措施先进可靠,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在区域内进行总量替代削减。企业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

15、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破坏生态环境。(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1.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

16、8号)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于2021年2月10日修正,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3。表1-3项目与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结论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谭家村,不在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及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控制要

17、求由环境影响与保护措施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为0.405ta、化学需氧量为0.038ta氨氮为0.004ta,根据当地区域替代削减办法获得指标符合后,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1、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集中区内,所在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2、本项目属于C1751化纤织造加工、C1771床上用品制造、C2822涤纶纤维制造,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的限制类和淘汰

18、类项目,项目符合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1.5 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22)6号)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符合性分析: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产品化纤布不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

19、品名录内,因此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相关要求。1.6 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太湖

20、流域,属于C1751化纤织造加工、C1771床上用品制造、C2822涤纶纤维制造,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谭家村,不属于禁止开发区,且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且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也不属于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织造废水与清洗废水一并纳入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虹星桥镇镇北中水回用站处理后100%回用于当地纺织企业,不外排。因此本项目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1.7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于2011年8月24日经国务院第

21、16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4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条款具体内容项目情况结论第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已经设置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谭家村,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织造废水与清洗废水并纳入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虹星桥镇镇北中水回用站处理后100%回用于当地纺织企业,不外排。符介第十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

22、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本项目属于C1751化纤织造加工、C1771床上用品制造、C2822涤纶纤维制造。本项目采取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工艺进行生产,符合

23、清洁生产要求。外排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并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符合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属于C1751化纤织造加工、C1771床上用品制造、C2822涤纶纤维制造,不属于第二十九条所列行业。符合第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

24、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行为。本项目属于C1751化纤织造加工、C1771床上用品制造、C2822涤纶纤维制造,项目不涉及第三十条所列行为。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1.8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符合性分析对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2022年6月

25、23日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中的内容,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表l-5o表1-5项目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结论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工业园。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

26、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C1751化纤织造加工、C1771床上用品制造、C2822涤纶纤维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织造废水与清洗废水一并纳入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虹星桥镇镇北中水回用站处理后100%回用于符合当地纺织企业,不外排。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

27、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有关规定要求。1.9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40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40号),自2020年7月24日起施行,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6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结论规划建设企业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戈I、土地利用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戈在镇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小微产业园区内,具备污水纳管及中水回用条件,用地审批手续完备,符合消防有关要求。租赁场地的,租赁

28、合同有效期不少于5年。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谭家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织造废水与清洗废水一并纳入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虹星桥镇镇北中水回用站处理后100%回用于当地纺织企业,不外排。具备污水纳管及中水回用条件,利用自有现有的厂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手续完备。符合企业规模企业注册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40万元/亩(其中租赁企业设备投资强度不低于120万元/亩),新建厂房应不少于2层,原则上喷水织机数量不少于180台(新建、迁建项目),加弹机与喷水织机配比不低于1:500企业亩均税收

29、不低于15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Ll万元/吨标煤。企业注册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项目总投资53()()万元,投资强度为241万元/亩;利用公司原有土地22亩,对原有厂房进行低改高建设,改建后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集聚喷水织机285台,2台加弹机,加弹机与喷水织机配比为1:142;项目建成后亩均税收32.4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1.92万元/吨标煤。符合工艺装备企业所用喷水织机、加弹机等设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县政府与国内纺织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规划导向要求,与当前市场需求相匹配,机龄在8年以内,新引进喷水织机达到高速、节水、自动化程度高等要求(一般机型转速不低于600

30、转/分钟),加弹机机械速度不低于800米/分钟,设备联网率达到企业所用喷水织机为新型高效、节水、自动化程度高等符合要求的新型设备。本项目集聚的喷水织机全部联网,设备的转速为800转/分钟,加弹机的机械速度为100O米/分钟,所有设备均配套安装电压稳定装置。符合l(X)%o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企业生产废水统一纳入污水管网,纳管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单个企业只设一个污水排放口,并按要求安装流量计。企业生产废水纳入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虹星桥镇镇北中水回用站处理后100%回用于当地纺织企业,不外排。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单个企业只设一个

31、污水排放口,并安装流量计。符合大气VJ染防治废气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80%以上,主要污染物治理率达到90%以上,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企业废气加弹废气符合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表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80%,处理率达到90%,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固废噪声污染防治产生高噪声的设备或车间远离居民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

32、设置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X)8)。企业固废集中收集、分类存放并规范处置,生产过程中更换的过滤网板和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置。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高噪声设备或车间远离居民区,符合噪声相关标准,生产过程中无过滤网板和活性炭产生。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按要求对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其中产生的浮油、收集的废油、废加弹油桶和废机油等危废按要求暂存并定期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置。符合安全生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安全“三同时”管理;消防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

33、设符合要求,火灾监测、预警、报警等设施设备规范设置,灭火器材配备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符合机械安全安全防护的实施准则(GB/T30574-2014)的规定。要求企业按要求落实。符合现场管理按照“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要求,实施6S现场管理,按照生产工序对厂区进行合理划分,对生产现场物品明确标识。要求企业按要求落实。符合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40号)文件中提出的总体要求。1.10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23)5号)符合性分析对照湖州市人民政府于2

34、023年4月3日印发的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23)5号)中的内容,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表l-7o表1.7项目与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23)5号)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内容项目情况结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环太湖地区(湖州片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加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纺织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推行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

35、建设适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持续开展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重点加强高活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芳香煌为重点,有序推进涉甲苯、二甲苯等高活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现全过程管理,减少排放量50%以上。加强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o本项目属于化纤织造加工,不涉及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36、湖政发(2023)5号)中的有关规定要求。1.11 行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对照其他行业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1-7。表17行业符合性分析汇总表本项目内容相关文件结论本项目加弹油原料采用密闭桶装储存于原料仓库。本项目对加弹废气采用密闭、半密闭和微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分别进行收集处理。废气处理方式:A、加弹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冷却+水喷淋+工业型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含干式过滤)处理后通过高25m的排气筒(DAOOl)高空排放,废气的收集效率为80%,处理效率为90%;B、牵经工序会产生少量的纤维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新增的VOCs总量按1:2比例替代削减。浙江省“十四五

37、”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0号)有关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张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贝!I、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浙江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

38、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40号)及相关行业政策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 项目建设内容2.1.1 项目概况浙江盛延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工商注册成立,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谭家村,主要从事各类纺织面料的销售。该公司的生产厂房、设备于2018年9月由浙江富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而来。为响应长兴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24日印发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实施方窠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40号)文件号召。项目拟总投资5300万元,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谭家村,利用公司现有土地22亩,对原有厂房进行低改高建设,改建后总建筑面积220

39、00平方米,集聚网联喷水织机285台、加弹机2台,同时新增整经机、打卷机、空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高档纺织面料3200万米、家纺四件套80万件的生产规模。建设内容本项目已于2022年6月9日通过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206-330522-04-01-864410)。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归属于“十四、纺织业17中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7、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175*一有喷水织造工艺的”;“二十五、化学纤维制造业28中合成纤维制造282一单纯纺丝制造”,综合分析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

40、9年版),本项目属于“十二、纺织业17”中的“有喷水织造工序的”,应开展重点管理。表2-1工程组成一览表类别项目组成主要功能单元具体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生产车间I#(共1层)一楼布置喷水织机226台、打卷机3台生产车间2#(共1层)一楼布置加弹机2台、整经车5台、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区生产车间3#(共3层)一楼布置喷水织机59台二楼布置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三楼布置缝纫机40台、裁剪机10台、绐缝机10台、拷边机5台辅助工程办公楼位于厂区东南侧位置。辅助用房配电房位于厂区东北侧。仓储区位于生产车间3#二楼。危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2#东南侧,面积为15m2,设计存储量为IOt/a。固废储存间位于生产

41、车间2#东南侧,面积为50m2,设计存储量为40ia.运输工程厂区道路适合大型运输车辆进出厂区道路为水泥路面,满足运输要求。公用工程工程给水1、生活用水由当地自来水厂进行供给;2、织造用水和清洗水由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虹星桥镇镇北中水回用站处理后的尾水作为织造、清洗回用补水排水厂区内设置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管道系统;雨水通过雨水管网集中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织造废水与清洗废水)单独纳入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虹星桥镇镇北中水网用站处理后100%回用于当地纺织企业,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供电当地供电部门。环保工程

42、废气1、本项目加弹过程产生的废气VoCS通过全密闭管道收集,再通过“冷却+水喷淋+工业型静电油烟净化(含干式过滤)”装置净化处理后,尾气沿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2、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织造废水与清洗废水)单独纳入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虹星桥镇镇北中水回用站处理后100%回用于当地纺织企业,不外排;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固废按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库。2.1.2 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2。表22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

43、表序号产品名称本项目生产规模折重备注1高档纺织面料3200万米/a3520t均外售2家纺四件套80万件/a8()(X)t/注:高档纺织面料宽幅190034(X)mm;克重8()120gm0家纺四件套宽幅l.52m;平均克重Iokg/套2.1.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30表2-3主要原辅材t料及能源消耗表序号原材料本项目消耗量最大储存量暂存位置备注1化纤丝3520ta5()0t原材料仓库50kg卷,纸箱装(可回收)2家纺面料6(X)万米/aI(X)万米原材料仓库外购,约6000ta3加弹油*2taIt原材料仓库1OOOkgZffi

44、,塑料桶装(可回收)4机油2taIt原材料仓库200L/桶,铁桶装5缝纫线ltalta原材料仓库外购6配件2ta2ta原材料仓库外购7自来水625/a/自来水厂8中水32427ta/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虹星桥镇镇北中水回用站中水回用9电647.2TjkWh/a/新增1台600kVA的变压器*注:该加弹油用于化纤丝加弹,本项目对加弹后的化纤丝的含油率要求不得低于0.07%,则加弹油的用量不低于1.75ta项目部分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2-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序号名称理化性质/介绍说明1加弹油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气味,主要成分为C16-C31的正异构烷烽的混合物,相对密度0.831-0.

45、883,闪点为164-223Vo2机油为淡黄色至褐色油状液体,无气味,主要成分为基础油,密度约为0.9110gm闪点为120340C.能对发动机起到润滑减磨、辅助冷却降温、密封防漏、防锈防蚀、减震缓冲等作用2.1.4 项目主要设备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企业主要设备见表2-5。表2-5企业主要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主要生产设施参数设备数量(台/套)备注1喷水织机*网联喷水织机宽度为1.93.4米,转速为800转/分钟,入纬率为11402040米/分钟,生产速率为15mh-20mh285集聚2加弹机(配套空压机)1000型生产效率3.55.0td2平移3整经车/5新增4打卷机/35缝纫机/406裁剪机/IO7纺缝机/108拷边机/59环保设备I/I/IF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2020.1.1起施行)中提及入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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