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秉鑫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新型运动面料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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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5000吨新型运动面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秉鑫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0二一年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1六、结论73附图:12345678附件:12345678附表:建设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及检测点位分布图建设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建设项目敏感点分布图建设项目环境管控单元图建设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建设项目生态红线分布图建设项目四周照片备案通知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

2、份证不动产权证租赁协议危废承诺污水纳管承诺申请承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代码2101-330503-04-01-59272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沼区菱湖镇工业园区竹墩路800号地理坐标东经120o07,56.480北纬304431.01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涤纶纤维制造C2822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0合成纤维制造282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湖州市南,寻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1-330503-0

3、4-01-592729总投资(万元)33875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0.59%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匙团口用地(用海)面积(m2)28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建设项目名称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年产25000吨新型运动面料项目表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

4、有害污染物J二嗯英、苯并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凯化物及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需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小于1,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未从河道取水,无取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非

5、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0规划情况湖州市菱湖镇工业区(LH-O2)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 .规划环评名称:菱湖镇工业区(LH-02)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 .审批机关: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潺分局1.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菱湖镇工业区(LH-02)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污

6、环管函(2019)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菱湖镇工业区(LH-02)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符合性分析1.1.1菱湖镇工业区(LH02)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简介根据湖州市菱湖镇工业区(LH-02)控制性详细规划,其发展规划如下:(1)规划范围菱湖镇工业区位于整个镇区西片,具体范围为:东至六堡里村,西南至金家漾、西至射锦线以西,北至下昂港。(2)发展功能定位区级先进制造业平台和辐射长三角的冷链物流中心;以精细化工、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兴纺织和新材料为主导产业,有序腾退高能耗、高污染风险型企业,引导现代绿色智造型现代产业体系建设。(3)控制规模用地规模:本区规划用地规模为379.9

7、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04.66公顷)。人口规模:园区内人口容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竹墩村安置社区人口容量,另一部分为产业职工人口及带眷人口。竹墩村安置社区人口容量约5600人,产业职工人口及带眷人口约14000人。(4)布局功能结构:“一心、双轴、双廊、三片区”。一心:即竹墩村园区服务中心。竹墩,是初唐时期名门沈氏的祖居地,是沈尹默、沈迈士等文人墨客的故乡,历史悠久,人杰地灵,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底蕴;桑叶墨绿,阡陌相连;鱼塘遍布,水光敌潮,美丽的自然风光和深厚的文化历史底蕴交相辉映。自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以来,通过加强对竹墩原貌保存、古建筑修缮、环境整治等,进一步美化了村庄环境,竹墩村村

8、庄品味大幅提升,竹墩十景更使游客流连忘返。近年来,菱湖镇政府投入大量精力,提高竹墩村知名度及引进旅游项目的开发,各项配套设施得到不断完善,成为菱湖镇一大旅游亮点。园区依托其知名度、完善的配套设施和优美的自然环境,形成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为整个工业园区提供商业配套、餐饮、文化娱乐、康体休闲、幼托教育等综合服务职能。双轴:即分别沿竹菁公路和工业南路的两条平行交通发展轴,是园区快速与周边乡镇及菱湖镇生活区实现交通联系的主通道。双廊:即两条重要的生态保护廊道,分别为沿园区北侧东西向龙溪港河道生态绿廊、沿园区中部南北向龙溪港支流河道生态绿廊,共同构成园区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三片区:即由道路、河流等等自然环

9、境所分隔,并因所承担的功能有一定差异而区分的若干个城市功能组团,分别包括以竹墩村为载体的竹墩生活生产物流片区、以生产为主的六堡里片区、以及以生产为主的前丘片区。(5)用地布局本次规划区总用地面积379.90公顷,规划建设用地304.66公顷,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45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86公顷,工业用地215.23公顷,物流仓储用地12.26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8.10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15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35.62公顷,村庄建设用地19.97公顷,非建设用地55.27公顷。表12规划用地平衡表序号用地代码用地分类面积(hm2)占建设用地比例(%)1A公共管

10、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450.47其中Al行政办公用地0.59A2文化设施用地0.37A9宗教用地0.492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860.61其中Bl商业用地1.28B41加油加气站用地0.583M工业用地215.2370.65其中Ml一类工业用地115.27M2二类工业用地55.11M3三类工业用地44.854W物流仓储用地12.264.02其中Wl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2.26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8.1012.515其中Sl城市道路用地37.13S3交通枢纽用地0.976U公共设施用地0.150.05其中U21排水用地0.157G绿地与广场用地35.6211.69其中Gl公园绿地4.03

11、G2防护绿地31.608Hll城市建设用地304.66100.009H建设用地19.97其中H14村庄建设用地19.971()E非建设用地55.27一其中El水域39.59生态用地15.6811合计379.90(6)给水工程规划水源规划遵从上位规划的指导,实行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水源与湖州市区一致,分别为老虎潭水库、太湖、西苕溪以及安吉的老石坎水库、赋石水库,其中西苕溪可作为城市的应急备用水源。近期菱湖镇域由菱湖水厂供水,待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建成运行后,菱湖水厂改为配水站,原水通过区域输水管由城市水厂引入。给水管网规划规划新建城市水厂至菱湖配水站的区域输水管,管径为DN800,沿湖菱公路竹青公

12、路敷设。用水量预测本区最高日用水量为1.45万吨,日变化系数Kd=I.4,平均日用水量为1.04万吨。(7)排水工程规划污水工程规划根据菱湖镇城镇总体规划,规划菱湖镇区采用雨污分流制的排水体制,即污水必须集中收集后,统一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水体。雨水就近汇流至后直接排入附近河道。镇区工业废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在接入城镇污水系统时,尽量纳入污水系统统一处理,否则自行处理,达标后才能排入。本单元属于菱湖镇区的一部分,排水体制遵从上位规划的指导。污水量预测根据城乡给排水专项规划,产污系数取0.85,污水收集率为100%O经计算,单元的最高日污水量为1.23万吨,平均日污水量为0.

13、88万吨。(8)燃气工程规划气源规划规划以管道天然气为主气源,液化石油气为辅助、后备气源。燃气用量预测居民用气指标按照0.222立方米/人天,公建及商业用户用气按照单位建筑面积用气量计算,每30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日耗用天然气1立方米预测,工业用气量按照居民用气量的60%计算,不可预见量按总用气量的3%考虑,则本单元的用气量约为3383立方米。1.1.2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湖州市菱湖镇工业功能区内,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项目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其用地性质与该规划用地布局相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南潺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该规划的基本要求的。1.2规

14、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019年7月12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涪分局组织召开湖州市菱湖镇工业区(LH-O2)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根据审查小组提出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完成了菱湖镇工业区(LH-02)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稿),并于2019年10月16日取得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沼分局关于菱湖镇工业区(LH-0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保意见(沼环管函20198号)。本项目位于菱湖镇工业区(LH-02)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下昂化工区环境优化准入区其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如下表1-3所示:表13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区块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制定依据八、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造业

15、22、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禁止新建、扩建制革、毛皮糅制环境功能区划、“三线一单”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十、家具制造业禁止新(改、扩)建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等项目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下昂化工区环禁止准入d-造纸和纸制品业28、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禁止新建、扩建环境功能区划、“三线一单”境优化准入区类产业十四、石油化工、炼焦业;十六、医药制造业禁止新建、扩建;构成一、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项目;采用全冷冻式储罐储存液化燃的项目;涉及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的项目

16、南洛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禁止新建、扩建:构成一、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项目;采用全冷冻式储罐储存液化燃的项目;涉及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禁止新(改、扩)建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等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涉及剧毒湖州市打麻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南涪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氮化工艺的项目品生产的项目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8、水泥制造禁止新建、扩建环境功能区划、“三线一单”二十、黑色金属冶炼和

17、“三线一单”压延加工58、炼铁、球团、烧结;59、炼钢;62、铁合金制造;钵、珞冶炼;禁止新建、扩建环境功能区划、“三线一单”60黑色金属铸造禁止使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设备的项目清洁生产要求二1、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63、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64、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禁止新建、扩建环境功能区划、“三线一单”二十二、金属制品业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禁止新建、扩建: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环境功能区划、“三线一单”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二十五、汽车制造业;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18、制造业;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禁止新(改、扩)建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等项目;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不符合区域定位业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禁止铅酸蓄电池制造项目三H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火力发电(含热电)环境功能区划限制准入产业十四、石油化工、炼焦业:十六、医药制造业南潺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限制新建、扩建涉及十五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

19、、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工艺、氨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的项目南涪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湖州市菱湖镇工业功能区,属于菱湖镇工业区(LH02)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下昂化工区环境优化准入区”。本项目主要为新型运动面料的生产,其中涉及加弹工序,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菱湖镇工业区(LH02)控制性详细规划禁止准入产业、限制准入产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3项目与其他符合性分析1.3.1 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

20、目位于湖州市南济区菱湖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0320005),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由表可知,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表1.4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对照分析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除下昂化工区之外,禁止新建、扩建任何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下昂化工区禁止新建、扩建除南沼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12-2015)规划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相关项目之外的三类工业项目。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

21、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所在地已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项目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新增的污染物总量,通过区域内调剂削减;本项目可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危化品集中区内工业企业内部绿地率原则上应控制20%以内。对于安全、洁净度、防暴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可按照国家相

22、关设计规范规定适当放宽,但严格控制集中绿地。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储存,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本项目不涉及危化品。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生活用水量较少;所有设备用电驱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1.3.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23、。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因此本项目建设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地表水属于In类地表水体,声环境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目前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均达标。项目废气通过水喷淋+高效静电油烟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降低影响,预计对外环境影响不大;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湖州南潺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噪声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固体废物均可以妥善处置,不会形成“二次污染,本项目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

24、境功能区,区域环境能维持环境功能区现状。(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在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电能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分析,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范围内。因此整体而言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1.3.3 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见表l-5o表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内容建设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的三线一单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满

25、足环境可行性要求。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声环境影响预测是根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进行的,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为新型运动面料制造,在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成分均不复杂,属常规污染物,对于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目前以比较成熟,因此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限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排放,因此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项目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开,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准建设项目类

26、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规法律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限控制并能做到

27、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染物均可得到有限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项目

28、在编制过程中数据真实,内容精简,条例有序,未存在重大缺陷、遗漏。且本项目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开,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1.3.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6o表16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对照分析序号判断依据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第二十五条太湖流域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制度符合2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

29、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并设置规范化排污口,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行业。本项目达到相关清洁生产要求。符合3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本项目不在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符合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

30、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e)扩大水产养殖规模。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4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T)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

31、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本项目不在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X)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符合1.3.5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7o表1.7项目与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

32、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对照分析序号判断依据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禁止开发区。对国家和地方划定的禁止开发区、生态保护红线等进行严格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实施强制性严格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和主导生态功能的各类开发活动,区域内新建工业和矿产开发项目不予环境准入,重大线性基础设施项目应优先采取避让措施,强化生态修复和补偿。本项目不在禁止开发区内符合2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根据流域生态环境功能,细化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主导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为主要目标,在环境准入中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各类产业园区不得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金属采选

33、及加工、轻工、纺织品制造、废旧资源加工再生本项目不在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符合等行业的项目,其主要污染物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实施倍量或减量置换.各级各类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不新建排污口,涉及水生珍稀特有物种重要生境等河段严格水电环境准入。结合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其中的限制类产业提出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3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以保护和恢复地力为主要目标,加强水和土壤污染的统筹防控。提高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石油开采及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环境准入要求,避免重金属、有机污染物与面源污染叠加,加剧水质改善难度。水库、灌溉、排涝等水利建设应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

34、产和生态用水需求,降低对水生态和水环境的影响。不得进行自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水面、湿地、林地、草地,控制化肥施用量,严格控制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新增人工养殖,防范水质富营养化。其他优先保护耕地集中区域可参照本区域要求强化准入管理。本项目不在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符合4重点开发区。针对区域面临的水质达标、水资源开发程度及水生态保护的形势和压力,严控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水污染物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实施减量置换。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不排放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符合5优化开发区。对确有必要的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在污染治理水平、环境标准等方面执行

35、最严格的准入条件,清洁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保护河口和海岸湿地,加强城市重点水源地保护。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符合6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

36、,不排放涉及氮磷污染物的生产废水。符合1.3.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8o表1-8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要求相符性1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为运动面料制造项目,非港口码头建设项目。2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

37、。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交通运输部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城市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符合,本项目为运动面料制造项目,非港口码头建设项目。3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森林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地质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以及可能对地质公园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

38、他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由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符合,本项目位于南涪区菱湖镇工业园区内,并非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4在海洋保护区内:(一)禁止擅自改变海岸、海底地形地貌及其他自然生态条件,严控炸岛、炸礁、采砂、围填海、采伐林木等改变海岸、海底地形地貌或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行为;(二)重点保护区内禁止实施与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活动,预留区内禁符合,本项目位于南潺区菱湖镇工业园区内,并不在海洋保护区内。止实施改变自然生态条件的生产

39、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工程建设活动;(三)海洋公园内禁止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等工程设施,禁止开设与海洋公园保护目标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5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二)禁止网箱养殖、投饵式养殖、旅游、使用化肥和农药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游泳、垂钓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四)禁止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符合,本项目位于南济区菱湖镇工业园区内,并不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6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二)禁止网

40、箱养殖、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四)禁止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和其他污染物,禁止排放船舶洗舱水、压载水等船舶污染物,禁止冲洗船舶甲板;(五)从事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符合,本项目位于南济区菱湖镇工业园区内,并不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7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新建、扩建水上加油站、油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二)禁止设置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三)禁止运输剧毒物品、危险废物以及

41、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符合,本项目位于南涪区菱湖镇工业园区内,并不在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8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垦河道、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因江河治理确需围垦河道的,须论证后经省水利厅审查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已经围湖造田的,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进行治理,有计划退田还湖。符合,本项目位于南潺区菱湖镇工业园区内,并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9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二)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三)禁止挖沙、采矿;(四)禁止倾倒有毒有

42、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五)禁止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洞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符合,本项目位于南沼区菱湖镇工业园区内,并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1()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

43、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符合,本项目位于南沼区菱湖镇工业园区内,并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11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准入条件采用正面清单管理,禁止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禁止不符合主导功能定位、对生态系统功能有扰动或破坏的各类开发活动,禁止擅自建设占用和任意改变用途。符合,本项目位于南潺区菱湖镇工业园区内,并不在

44、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12禁止新建化工园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符合,本项目为运动面料制造项目,并非化工园区建设项目。1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符合,本项目为运动面料制造项目,并非石化、煤化工、露天矿山建设项目。14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符合,本项目为运动面料制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15禁止核准、备案严重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符合,本项目为运动面料制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并非过剩产能行业。16禁止备案新建扩大产能的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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