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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年产耐火材料8120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科盛耐火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九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28六、结论50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附图3:厂区四周现状照片图附图4:建设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5:建设项目防渗图附图6:长兴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8:长兴县
2、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9:合溪水库保护区区域位置分布图附图10: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图(煤山)附件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租赁协议及出租方土地证附件5: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6:申请书附件7:生态信用承诺书附件8: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附件9:删除涉密事项的说明附件10: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耐火材料8120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7-330522-04-01-12033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19度44分45.073秒,31度06分36.279秒)国民经济
3、行业类别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7_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建设性质4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谡真)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0.00环保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租赁长兴斯贝斯电器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筑面积约为5000rn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长兴县
4、煤山镇总体规划(2015-2030)(节选)符合性分析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工业尾水处置水全部达标排放,达标率为100%;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危险和有害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处置率达到100%;主要河流及水库的水环境质量达到与其功能相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烟控区覆盖率达100%;规划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区域环境噪声达到或低于功能区类别要求;水域环境质量控制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1类标准以内,地下水应达国家地下水H类标准;镇域形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
5、,城乡绿化质量进一步提升。工业污染防治限期关闭镇区周边的采石场,调整现有工业布局和工业结构,限期治理、转产和搬迁现有污染型企业,新建工业原则上应为一、二类无污染工业;大力发展生态型工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加快洁净能源技术推广,逐步改善能源结构。水环境保护严格保护合溪水库及周边水源保护区,限制城镇建设行为,禁止污染性工业在周边落户;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大力发展科技型、生态型工业,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污水排放;完善镇区排污管网的建设,逐步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污体制,提高污水的收集能力和有效处置水平;升级污水处理厂的除污技术,结合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生活污水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镇区环境保护,
6、实施镇区噪声达标区、烟控区覆盖率达100%,并完善环卫系统与城镇绿地系统,提升城区生态绿化环境;积极推广生态村(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有机农业基地建设等生态农业工程,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继续完成小流域的山、水、田、林综合整治,做好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镇建设规划,加强对生态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大力开展生态广场、生态公园、生态庭院等的建设,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稳定森林覆盖面积。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C3089),为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实行雨污分流,不产生生产废
7、水,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至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于合溪水库下游。固废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兴县煤山镇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规划”的各项要求。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对照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27_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8、同时根据其配套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技术单位编制能力建设需包括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条件保障等三个方面。浙江辉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具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工作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工作业绩及科研能力;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浙江辉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其他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
9、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生态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且周边无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修改单,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各类污染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新增的废
10、气总量按区域平衡替代削减,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根据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长政函202083号),作为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于2020年9月02日起实施。项目所在地属于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8),本项目
11、与该区域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相关符合性分析见表I-Io表Ll长兴县生态管控单元“三线一单”符合性表序号内容具体内容项目情况判定结论1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对水体有污染的二类工业项目,现存的对水体有污染的二类工业项目,必须截污纳管,否则限期关闭。二类工业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控制单元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属于C3089
12、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为新建二类工业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纳管达标排放,不增加控制单元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且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围墙等隔离带。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足求满要2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为新建二类工业项目,项目污染物实施总量替代削减制度。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铺
13、设完成,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3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本项目属于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不属于环境风险防控中所列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行业;项目实施后严格控制环境风险,定期评估环境及健康风险,并落实防控措施,对周围环境基本
14、无影响,环境风险很小。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主要以电和天然气为能源,根据长发改能评202322号,单位能耗增加值为2.7万元/吨标煤,能源利用效率较高:不涉及煤炭使用,实施清洁生产,生产用水量较少,属于节水型企业。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8)准入清单的要求。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
15、分析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否合四性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选址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满足总量控制原则和环境质量等要求。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项目大气、水、声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进行,经落实本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有较
16、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具有科学性符合(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17、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根据达标规划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不达标区将逐渐转变为达标区,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预计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上。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
18、到达标排放,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企业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破坏生态环境。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则无原有环境污染和生 态破坏等相关问题。(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_(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4、本项目与太湖流域相关管理要求及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本项
19、目建设地点距太湖河道岸线约18.3公里,关于本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l-3o表13本项目与太湖流域相关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序号太湖流域相关管理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20、。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项目投产后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排放的水污染物总量不超过审批排放量,项目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并设置标识牌。不会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项目为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不属于条例中禁止设置的行业。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符合
21、2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属于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不属于所列禁止的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符合3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
22、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行为。项目无所列禁止行为。符合4国家发督促企业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格落实总磷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企业承诺将在建成排污前申要求符合改委部关印太流水境合理体案通展革等门于发湖域环综治总方的知量要求。持续强化涉水行业污染整治,基于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要,大力推进印染、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啤酒、味精)等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实施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全面推
23、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依法推动园区生产废水应纳尽纳。请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取得排污许可证,本项目不属于印染、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啤酒、味精)等重点行业。5推进化工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工业园区、开发区尤其是耗水量大的企业新建中水回用设施和环保循环设施,推行尾水循环再生利用。开展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工
24、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率先在纺织印染、化工材料等工业园区探索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实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属于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实施雨污分流,实际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6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至
25、合规工业园。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7于实水染治动J)施域U必另关落污防行计实区差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
26、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属于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无符合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氮磷污染物。因此不属于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及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要求。5、长江
27、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准入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226号)的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企业产品、工艺、设备均不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内,因此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要求。6、国家
28、及地方水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根据附图9合溪水库保护区区域位置分布图,本项目拟建地不属于保护区和保留区范围内。7、关于印发湖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治气办(2021)20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设有隧道窑,对照关于印发湖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治气办(2021)20号)的要求,符合性见表l-4o表1-4关于印发湖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照分析表重点任务内容本项目内容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和现有不符合规划的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污染治理设施
29、。严控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配套高效污染治理设施;本项目不涉及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业;本项目新增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燃气隧道窑。符合加大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业炉窑。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淘汰全市热电联产供热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炉、烘干炉,淘汰
30、全市范围内所有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本项目新增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全自动隧道窑,属于鼓励类工业炉窑,根据长发改能评202322号,单位能耗增加值为2.7万元/吨标煤,热效率高,密闭性好,装备先进且自动化程度高,无组织排放低,且配套的治理设施先进。符合加快工业炉窑清洁替代对以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渣油、原油、重油、煤焦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必须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采用天然气和电力等清洁能源进行替代。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o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2021年12月底之前完成改造。禁燃区范围内禁止以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渣
31、油、原油、重油、煤焦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本项目新增燃气隧道窑,以天然气为原料。符合实施工业炉窑深度管理对于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已制定更严格省级排放标准的,按照省级标准执行,并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涉及国家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污染物排放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浙环发(2019)14号)执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要求;暂未制订行本项目属于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工业炉窑废气排放执行重点行业工业炉窑整
32、治验收标准。符合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亳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其中铸造(含熔铝工序)、玻璃、陶瓷、耐火材料(含磨料磨具、磁性材料)等重点行业按照重点行业工业炉窑整治验收标准执行。全面加强污染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建设与运维。重点关注水泥、玻璃等排放强度大的重点企业,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湖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治气办(2021)20号)的
33、要求。8、长兴县耐火企业转型升级标准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对照长兴县耐火企业转型升级标准(长政办发(2014)89号)的要求,符合性见表l-5o表15长兴县耐火企业转型升级标准对照一览表转型升级标准标准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企业规模烧成耐火材料:粘土、高铝砖年产量3万吨本项目产品为耐火材料(碳化硅用竭),不属于粘土及高铝砖烧成耐火成料。不涉及工艺装备1 .装备提档:对原料破粉碎必须安装除尘设备。鼓励采用细碎式颗式破碎机,立式冲击破碎机,振动圆锥破碎机、MTM中速T形磨粉机等先进高效破粉碎设备;配料采用微机控制自动化配料系统;混合采用行星式混合机、SXG系列旋移式混合机等先进高效混料设备;成型采
34、用电动程控螺旋压力机,全自动液压压力机。对现有双盘摩擦压力机进行改造升级为电动程控螺旋压砖机或半自动及全自动液压压力机。烧成采用新型节能全自动梭式窑、新型节能全自动隧道窑等先进烧成设备;2 .工艺优化:成品原料一料仓一配料T混合T成型T干燥T烧成*成品。本项目无破碎工序,整个生产系统均配备了收尘装置,成型采用自动成型系统;烧成采用全自动隧道窑,自动化程度高。符合产品升级烧成耐火材料:鼓励发展轻质刚玉莫来石砖等高温高效隔热材料;水泥窑用环境友好型新型碱性耐火材料;高效连铸本项目原材料采用莫来石等高温高效隔热材料。符合用功能耐火材料。环境保护加强原料破碎、筛选、运输、投料配料、制坯等工艺环节中的粉
35、尘污染和烧制废气污染防治,提高废气收集处理率;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场地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完善环保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环保工作,做好废气治理设施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企业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含尘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炉窑烟气中烟(粉)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整个生产系统均配备了收尘装置,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除尘器处理效率95%,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炉窑烟气中烟(粉)尘、二氧化
36、硫排放浓度能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且企业承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关于印发湖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附件5的标准,并安排专职人员对废气治理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长兴县耐火企业转型升级标准的要求。9、长兴县耐火行业废气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对照关于印发长兴县耐火行业废气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治气发20215号)的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l-6o表1-6长兴县耐火行业废气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主要任务任务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能源清洁化改造利用控制指标强化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
37、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炉窑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低碳能源进行替代,严禁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等高污染燃料。本项目炉窑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符合有组织炉窑尾气排放控制指标2021年9月底前,耐火企业工业炉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200亳克/立方米、300亳克/立方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本项目炉窑废气排放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限值。符合无组织烟(粉)尘排放控制指标全面加强物料粉碎、筛分、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中无组织
38、废气排放控制薄弱环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采用密闭、封闭等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厂界无组织烟(粉)尘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标本项目配备了收尘除尘装置,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有效收集处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能达到小于Img/n?排放符合准值,不高于1毫克/立方米。标准。物料产品清洁运输控制指标进出企业的物料及其制品等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量比例应不低于80%;达不到的,2021年底前,汽车运输部分应采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车或新能源汽车。本项目物料及产品采用汽车运输,汽车均能达到国
39、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长兴县耐火行业废气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10、湖州市耐火材料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符合性分析对照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湖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中湖州市耐火材料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的内容,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表l-7o表1-7湖州市耐火材料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符合性分析整治提升规范标准内容符合性分析提高工装备水平原料破碎应在密闭间内进行。本项目不涉及。企业应提升生产工艺装备,配料和搅拌应采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实现自动上料、自动计量和自动下料。项目搅拌采用自动化,实现自动上料、自动计量和自动下料,并配套布袋除尘设施。结论:符合压制成型采用全自
40、动压力机、实现自动装料,并采用机械手取压制品或实现自动机械吸料并进行码放的自动化工艺技术。企业压制成型采用全自动压力机,并配备机械手。结论:符合加强废气收集原辅料破粉碎工段应配置除尘收集设施,除尘装置收集率达99.5%以上,粉尘去除率达95%以上。本项目不涉及。混合搅拌机采用密闭形式,并在搅拌机上方配套废气收集设施。项目混合搅拌机采用密闭形式,在搅拌机上设置进气管及出气管进行废气的收集。结论:符合压制过程中产生的粉料也应配备收集装置。本项目压制的物料为半湿润或状态,排放的粉尘废气甚微。结论:符合废气输送管道应全程密闭,无明显泄漏点。废气收集和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
41、010)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管路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识。企业将委托专业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结论:要求符合污染物治理或储存/处置采用压制成型的耐火材料在压制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方式收集。本项目压制的物料为半湿润状态,排放的粉尘废气甚微。结论:符合收集的粉尘、次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做到生产固废的零排放,实现固废的本项目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次品出售。资源化合理利用。结论:符合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的进出口采样孔、采样平台。企业投产后将严格按照固
42、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的进出口采样孔、采样平台。结论:要求符合环境管理保证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企业投产后将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结论:要求符合制定落实废气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设施维护保养等管理台帐,相关人员按实进行填写备查;并由专人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台帐企业投产后将制定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及台帐等;并由专人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台帐。结论:要求符合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每年至少监测1次。对每套废气处理设施的进出口和厂界进行监测;每个采样点监测2个周期,每个周期3个样品;监测非甲烷总垃和臭
43、气浓度。企业投产后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日常及验收监测。结论:要求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湖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中湖州市耐火材料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的要求。1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于2021年2月10日修正,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8o表18项目与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内容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不在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符合环境质
44、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及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8)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根据下文总量章节,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根据当地区域替代削减办法获得指标后,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位于绿色制造产业园(煤山)开发边界中的东部园区工业平台,且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长兴县总体规划要求。项目满足“三线一单
45、”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从事耐火材料制品生产,不符合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中的禁止类和限制项目,项目符合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有关规定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各项的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生态保护规划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浙江科盛耐火科技有限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注册时间为2022年5月。本项目拟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拟租赁长兴斯贝斯电器有限公司闲置厂房5000平方米,购置智能化全自动拌料系
46、统、自动成型系统、全自动隧道窑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耐火材料8120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U表2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建设内容工程类 别主要内容主体工程1#车间(1层)拟设3台全自动隧道窑,1套自动成型系统及1套自动包装系统等。辅助 工程办公区位于厂区东北侧储运工程原材料区1#车间内,用于仓储原辅料。成品仓库1#车间内,用于仓储成品一般固废仓库位于1#车间内东南侧,用于暂存一般固废。危废仓库1#车间内东南角,用于暂存危险废物。运输原料、产品及固废均用卡车运输。公用 工程给水当地自来水厂统一供给。排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本项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水质 标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供电项目用电依托市政电网供给,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