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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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健全基层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增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顺应新时代儿童身心发展特征,以保障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为基础,以营造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良好环境为目标,不断完善关爱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关爱服务质量,筑牢基层基础,二、工作目标到2026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关爱服务更加精准高效,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更加坚实

2、,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儿童福利领域风险隐患得到有效化解,留守儿童和更加充分、有效的保障困境儿童权利。三、服务对象(一)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H时限一般指连续6个月以上,偶尔回家探亲、休假的,不影响连续务工时间认定;外出务工地点一般指跨县域,对于设区的市,务工地和户籍地均在核心城区的,则不在统计范围;无监护能力一般指符合重残、重病、失联等情形,经综合判断,确实难以履行监护职责。(二)困境儿童。包括家庭困境儿童、自身困境儿童和监护困境儿童。四、任务举措(一)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1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根据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

3、年龄段的认知水平和特点,采取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分类提供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宣传儿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用好民政摸排掌握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平台,提高法治教育的精准性、有效性。学校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重点关爱对象,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从严格落实德育课程、发挥其他课程德育功能、用好地方和学校课程等方面,发挥课堂教学在育人中的主渠道作用,培养其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列入普法重点群体,加强法治教育,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法治意识。2 .加强心理关爱服务。学校在日常教学中,对照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计划,

4、融入心理健康知识,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关注重点,对有需要的儿童开展心理辅导。依托托育机构、教育机构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协同搭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台,综合运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监测、及早有效关爱、畅通转介诊疗、强化跟进服务等多方面举措,全面提升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质量和效果,逐步建立健全新时代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机构的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师等对于就诊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应当提供规范诊疗服务;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定期对机构内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具备条件的要配备心理健康辅导人员,为有需求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儿童提

5、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相关部门可以动员其亲属、邻居以及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开展一对一帮扶,有条件的地方可链接社会工作者等开展心理辅导,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范围。3 .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有针对性地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阅读指导、运动游戏、精神陪伴等服务,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后服务育人功能,动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积极参与劳动体验、环境保护等各类社团活动和兴趣小组,不断充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等课外实践活动,增强活动的丰富性和吸引力。妇联要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依托亲子阅读基地等,组织开展亲子阅读分享、阅读指导等活

6、动。(二)实施监护提质行动。4 .强化监护职责落实。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督促指导,教育引导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时,要予以劝诫、制止;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儿童,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对于拒绝或怠于履行监护责任的,要予以劝阻、制止或批评教育;在保护好儿童隐私的前提下,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典型案例,强化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妇联要会同教育部门通过好家风故事宣讲、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及其监护人的家庭教育

7、能力。5 .完善委托照护制度。各地应当指导外出务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对留守子女亲情关爱和日常联络沟通。在确定留守儿童委托照护人时,儿童主任要劝导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儿童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方面综合考虑,首选与儿童关系良好、照料能力强、无不良嗜好的亲属。加强对其履行监护责任、委托照护责任的指导、帮扶,并鼓励外出务工父母了解家乡的就业资源,积极促成其回乡就业,陪伴儿童成长。如被委托人由于不良嗜好、管教方法不当等原因影响监护质量,儿童主任应进行劝导;若情况仍未改善,儿童主任应与儿童父母及时沟通,更换被委托人;若父母和被委托人拒绝采取任何改善措施,儿童主任要及时

8、向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报告,并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6 .加强监护干预工作。要加大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力度,在工作中发现儿童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或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要推进中小学法制校长全覆盖,加强校园法治环境建设,依托系统现有资源加强对校内学生不良行为矫治教育,发现学生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时,立即向教育部门报告。要积极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要履行好临时监护职责,因人而异、一案一策关爱服务儿童,要指导单位强化对务工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宣传引导。7 .强化政府兜底监护。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

9、质工作,按照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好长期监护职责,确保“应收尽收”。要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盘活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场所和设施设备等资源,优先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为儿童提供养育、教育、基本医疗、心理辅导等支持和服务,配备适应儿童服务需求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提高居住环境舒适和安全保障水平,完善教育娱乐功能,提高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三)实施精准帮扶行动。8 .开展摸底走访建档。要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文件规定,

10、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摸底排查,落实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录入和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每季度更新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数据,每年开展一次档案抽查工作。对于家庭贫困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私自收养的儿童、农村单亲家庭儿童以及无户籍、失辍学、重病等监护风险较大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要重点关注,加大走访频次,准确记录儿童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医就学、关爱活动等情况,及时了解反映和协调解决困难诉求,并整理好工作日志。9 .强化救助保障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精准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运用各项政府救助和

11、福利政策,同时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和综合帮扶工作。对于各部门政策已经覆盖,但儿童及其家庭仍面临现实困难的,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部门间个案会商,科学评估制定长效关爱措施。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要会同残联部门监督管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医院,确保项目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就学、医疗康复等方面精准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健全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诊断、治疗与康复救助衔接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实现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的一体化管理。10 .提升教育帮扶能力。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

12、责任机制,县级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指导本系统基层工作人员加强走访摸排,核查各学段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基本情况,发现有辍学风险、疑似辍学和辍学的儿童,要合力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指导学校制订个性化教学计划,建立学校教师、志愿者与学业困难儿童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帮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增强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等教育保障工作,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增强学习兴趣,确保具有学习能力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11 .开展生活关爱服务。结合重要节假日和寒暑假等时间节点,组织多种形式的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切身感受到关心关怀

13、,条件具备的地方要常态化开展生活关爱服务工作;要动员留守妇女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儿童关爱服务工作,通过开展关爱儿童成长专项行动项目,帮扶未成年子女。实施困境儿童关爱升级计划和巾帼志愿服务关爱行动,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生活关爱,精神抚慰等暖心服务。12 .开展源头帮扶服务。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等工作,大力推动落实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系列政策,实施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计划,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就业岗位和机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延伸,鼓励和引导务工人员加强与家人的沟通联络,就业创业政策、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到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支持外出务工

14、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开展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加大在项目、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职业培训,帮助提升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加大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的职业培训力度,积极向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方面的就业岗位,促进农村留守妇女就近就地就业。(四)实施安全防护行动。13 .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充分运用宣传条幅、各类电子显示屏、村宣传栏、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等,采取儿童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常见意外伤害等知识,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

15、防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学校要积极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协助学校组织宣讲会、培训班、互动游戏等形式的活动,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了解安全常识和常见意外伤害的防范方法,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14 .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各类涉及儿童机构场所的风险隐患防范,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卫生情况、自然灾害防范等,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措施。组织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和设施设置,加强

16、对上放学高峰期间校园周边的巡逻力度,提升学生交通安全防护水平。做好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运行管理、消防、食品、疾病防疫等方面风险防范。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儿童安全问题,扎实开展以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内容的教育活动。各相关部门要面向学校、社区和家庭,采取适当形式开展以案释法。15 .加强网络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儿童网络巡查机制、信息发布关键词预审机制、不良信息举报受理机制、舆情应对处理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网络安全保护重点对象,持续强化涉青少年在线教育平台监督执法力度,督促落实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和管理责任;完善网络游戏实名制核查验证工

17、作,指导省内联网单位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平台专项执法检查,指导互联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坚决禁止发布涉未成年人违法有害信息,严禁炒作涉未成年人社会热点敏感话题等信息,持续完善关键词样本库,及时过滤、清理、下架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商品。(五)实施固本强基行动。16 .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儿童主任职责清单和关爱服务内容清单,建立工作评价机制。构建儿童主任综合培训体系,建立覆盖全员的儿童主任培训档案,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示范培训,县级民政部门要确保实现每年对儿童主任培训的全覆盖。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名登记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对于服务对象

18、人数较多的地区,要适当增配工作人员;要结合法定职责和服务内容,制定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业务培训和H作评价制度,并纳入各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逐步提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服务能力,推进工作流程规范化、服务内容标准化。17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和规范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主动培育发展儿童福利领域社工人才和服务机构,鼓励其积极参与儿童关爱服务活动,链接各类社会资源,围绕儿童需求有针对性设计有关活动和项目;因地制宜明确其在关爱服务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发挥其回应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监护和心理社会服务需求的专业优势。18 .加强

19、数字化建设。优化规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资格认定工作程序,依托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定期对有关数据开展数据比对,至少每季度比对一次,重点核查疑似保障对象情况、已保障对象的规定情形发生变化情况和因突发事件影响亟需关爱服务的儿童情况。完善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畅通数据共享交换通道,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定期更新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库并开展话务员培训,切实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质量。五、阶段安排(一)部署启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阶段目标、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二)推进实施(2024年2月

20、至2025年12月底)。整合各方面工作力量,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主动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需重点关注的儿童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持续加强心理关爱服务,建立监护体系,持续提高关爱服务精准化水平。(三)巩固提升(2026年1月至10月底)。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梳理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巩固阶段性工作成果,对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鼓励,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

21、年行动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属地责任,压实部门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和推动实施儿童发展纲要的重点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任务。(二)强化督促检查。统筹好本地工作推进实施,会同相关部门适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跨县域的关爱服务个案。结合乡村振兴、平安建设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进行跟踪监测,通过调度通报、座谈调研、第三方评估或督导等方式,加强工作推进指导,并适时征集发布一批优秀案例。(三)广泛宣传引导。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解读普及和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儿童个人隐私;要挖掘、培育和宣传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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