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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患者投诉、医疗纠纷接待处理程序告知书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好!为了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共同创造安静、舒适、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有利您早期康复,当您在就医过程中出现不满意、不理解甚至发生纠纷时,请您根据民法典、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下列渠道理性反映问题:1、向问题发生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反映情况,由所在科室进行解释、调解;2、向医院法规科进行反映;3、向卫健局政策法规股投诉进行调解处理;4、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4、向普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卫健局监督电话:医院接待投诉时间及电话:一、正常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8:0071:3014:00-17:30投诉电话:投诉接待地点:内科大楼四楼法规科二、非正常接待投诉时间、节假日、周末医院总值班:负责受理非正常工作时段、节假日、周末的投诉,总值班电话:三、治理“红包”、“提成”、“回扣”医德医风办公室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