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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残联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精神,推动我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一、重要意义发展特殊教育,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为全区的教育工作特别是特殊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2、,是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不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政策倾斜和经费投入力度,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机构)办学条件,健全残疾学生资助体系,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但还存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相对滞后,融合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专业指导机构建设等相对较弱的问题,急需加快解决,以此推动我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二、主要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的原则,通过积极
3、努力,到2025年,全区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职特融通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基本建立,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三、主要措施(一)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1 .巩固提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定期核查工作,发挥市、县(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全面评估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一人一案”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
4、持体系,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较多且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学位不足的市、县(区),要根据需要合理规划布局,满足残疾儿童入学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区)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鼓励人口较多的县(区)设立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部)。推动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和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独立或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设立特教班(部),并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扩大特殊教育学位供给。规范随
5、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修订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指导意见,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切实提高随班就读和送教服务工作质量。(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残联,责任单位:各市、县区)2 .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多渠道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随班就读,推动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各地残联、民政部门要有效整合康复、保育资源,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为残疾儿
6、童提供全日制、半日制、小时制和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干预服务。(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政厅、残联,配合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区)3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出台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实施意见,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推动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业教育部(班),到2025年实现每个地级市至少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服务区域特殊职业教育需求。探索分类分层办学,宁夏特殊教育学校(宁夏特殊教育职业学校)转型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集中力量办好残疾人中职专业和
7、盲、聋高中(部),地级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好培智职教部(班),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好劳动教育和职业启蒙教育,为学生进入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奠定坚实基础。(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残联,责任单位:各市、县区)4 .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开设适合残疾人的专业,面向残疾考生开展单招单考、自主招生,为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合理便利。支持宁夏开放大学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民政厅、残联,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二)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1 .推动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
8、融合。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融合办学,以县(区)为单位,确立特教学校与12所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长期共建关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加强校际资源共享与整合,发挥不同学校优势,推进残疾学生信息上报、教育评估、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等工作规范及时、科学专业。落实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规范教材选用。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和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推进孤独症儿童教育实践研究,探索孤
9、独症儿童学前阶段的教育康复,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民政厅、残联,责任单位:各市、县区)2 .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推动高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部)联合办学,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就业需求的专业,职业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鼓励残疾学生参与“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鼓励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与残联部门、儿童福利机构等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
10、构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拓宽各类残疾人就业渠道,完善残疾人就业制度和就业信息平台,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家庭福祉。(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联,责任单位:各市、县区)3 .促进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融合。继续探索“康教结合”教学模式,建立政府主导,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康复服务进校园实施方案,医院和残联康复机构组织专
11、业技术人员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训练指导等。(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残联,配合部门:自治区民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县区)4 .促进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发挥“互联网+教育”示范区优势,依托宁夏智慧教育平台建设自治区级特殊教育资源库,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动特殊教育学校积极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和宁夏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充分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共享。(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残联,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三)不断完善特
12、殊教育保障机制。1 .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推动薄弱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和教学康复设施配备基本达标。加强普通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备,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创设融合教育环境。依托宁夏特殊教育学校加强自治区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市、县两级依托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成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依托县域内特教资源较为完备的普通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力争2025年底实现县级以上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
13、革委、民政厅、财政厅、残联,责任单位:各市、县区)2 .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的特教班和送教上门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执行特殊教育生均公用补助标准。各地应落实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统筹中央和自治区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向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各地
14、可统筹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政策。教师送教上门产生的实际交通费用,可在特殊教育补助资金中列支,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特殊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按每年250天核算补助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牵头部门:自治区财政厅,配合部门: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残联,责任单位:各市、县区)3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县
15、级以上教研机构应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研员。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配备,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齐学校校医、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向残疾学生提供照护、辅助教学以及康复训练等服务。根据随班就读需要,合理配置巡回指导教师及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推动宁夏师范学院和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特殊教育课程纳入师范专业课程体系。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校长、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事业。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高级职称评聘条件参照乡村教师标准执行
16、,骨干教师评选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单列指标。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特殊教育学校(机构)康复训练师职称评聘参照校医职称评聘。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部门:自治财政厅、民政厅、残联,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提升发展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
17、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按照自治区整体部署,研究制定落实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于2023年2月底前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统筹推进“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好入学安置、教育教学、教师培训等;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民政部门要做好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救助,抓好儿童福利机构内残疾儿童抚育工作;财政部门要不断完善特殊
18、教育投入政策,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政策;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对残疾儿童青少年的评估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残联要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配合做好招生入学、送教上门等工作。加强市级统筹,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加大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帮扶县及特殊教育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三)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监测和督导制度,落实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把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纳入地级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内容,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督导范围。各地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的指导与督查,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