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955-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142721 上传时间:2024-03-24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47.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GB 13955-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GB 13955-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GB 13955-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GB 13955-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GB 13955-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GB 13955-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 13955-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docx(1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标准名称标准名称: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92标准编号:GB13955-92标准正文: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12-19发布1993-05-01实施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防止电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漏电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但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仍应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它各项防止电击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及其运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为交流50Hz、220/380V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用电系统。本标准所指的漏电保护器,是指

2、当电路中的漏电电流超过允许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漏电保护装置,包括各类漏电断路器、带漏电保护的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漏电火灾报警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1引用标准GB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6829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4776电气安全名词术语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JB1284低压断路器3术语3.1 直接接触directcontact人体、家畜与带电导体的接触。3.2 间接接触indirectcontact人体、家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设备外露导电部分的接触。3.3 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器inpuls

3、evoltagenon-operatingtyperesidualCurrentoperatedprotectivedevices漏电保护器呈闭路状态时,在规定的冲击电压作用下不动作的漏电保护器。3.4 总保护main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安装在低压电网电源端或进线端实现对所属网络的整体保护。3.5 分级选择性保护selectivesection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分别装设在电源端,支(干)线路、负载端、构成两级及以上漏电保护系统,且各级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协调配合,实现具有选择性的分级保护。3.6 组合式漏电保护器assembletyperesidualcu

4、rrentoperatedprotectivedevices用检测互感器、漏电继电器、断路器或声光报警装置等独立元件分别安装,通过电气连接组合成的漏电保护器。4漏电保护器的应用4.1 对直接接触的防护4.1.1 漏电保护器只作为直接接触防护中基本保护措施的附加保护。4.1.2 用于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时,应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动作型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04.2 对间接接触防护4.2.1 间接接触电击防护,主要是采用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方式,以防止发生接地故障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持续带有危险电压而产生电击的危险。4.2.2 在间接接触防护中,采用自动切断电源的漏电保护器时,应正确地与

5、电网的接地型式相配合。4.2.3 用于间接接触电击防护时,漏电保护器在各类系统接地型式(参见附录A)中的正确使用:4.2.3.1 TN系统a.在TN系统中,当电路发生绝缘损坏故障,其故障电流值小于过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值时,需装漏电保护器;b.在采用漏电保护器的TN系统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可根据电击防护措施具体情况,采用单独接地,形成局部Tr系统。4.2.3.2 TT系统TT系统的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应优考虑装设漏电保护器,作为防电击的保护措施。4.3 对电气火灾的防护4.3.1 为防止电气设备与线路因绝缘损坏引起的电气火灾,宜装设当漏电电流超过预定值时,能发出声光信号报警或自动

6、切断电源的漏电保护器。4.3.2 为防止电气火灾而安装的漏电保护器、漏电继电器或报警装置,与末端保护的关系宜形成分级保护。4.4 分级保护4.4.1 为了缩小发生人身电击及接地故障切断电源时引起的停电范围,漏电保护器的分级保护一般分为两极。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协调配合。4.4.2 安装在电源端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低灵敏度延时型的漏电保护器。4.5 必须安装漏电断路器的设备和场所a.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1):b.安装在潮湿,强腐蚀性等环境恶劣场所的电器设备:c.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d.暂设临时用电的电器设备;e.宾馆、饭店及招待所的客房内插座

7、回路;f.机关、学校、企业、住宅等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g.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水中照明设备;h.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1 .医院中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2);j.其它需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场所。注:1)电气产品按防电击保护绝缘等级可分为0、I、II、In四类。I类为产品的防电击防护不仅依靠设备的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能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线联接起来,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2)根据GB9706.1指H类的医用设备。4.6 报警式漏电保护器的应用对一旦发生漏电切断电源时,会造成事故或重大经济扳

8、失的电气装置或场所,应安装报警式漏电保护器。如:a.公共场所的通道照明、应急照明;b.消防用电梯及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的设备;c.用于消防设备的电源,如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泵、消防通道照明等;d.用于防盗报警的电源;e.其它不允许停电的特殊设备和场所。4.7 可不装设漏电保护器的设备a.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电气设备;b.一般环境条件下使用的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气设备;c.使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电气设备;d.在采用了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连接安全措施的场所中使用的电气设备;e.在没有间接接触电击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5漏电保护器的选用5.1 漏电保护器的技术条件应符合GB6829的有关规定,并具有国家认

9、证标志,其技术额定值应与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技术参数相配合(参见附录B)。5.2 根据电气设备的供电方式选用漏电保护器a.单相22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二极二线式或单极二线式漏电保护器;b.三相三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三级式漏电保护器;c.三相四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或单相设备与三相设备共用的电路,应选用三极四线式,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器。5.3 根据电气线路的正常泄漏电流,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5.3.1 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值时,应充分考虑到被保护线路和设备可能发生的正常泄漏电流值,必要时可通过实际测量取得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泄漏电流值。5

10、.3.2 选用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应不小于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的最大值的2倍。5.4 根据电气设备的环境要求选用漏电保护器。a.漏电保护器的防护等级应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b.对电源电压偏差较大的电气设备应优先选用电磁式漏电保护器;c.在高温或特低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应优先选用电磁式漏电保护器;d.雷电活动频繁地区的电气设备选用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器;e.安装在易燃、易爆、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等恶劣环境中的漏电保护器,应根据有关标准选用特殊防护条件的漏电保护器,否则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5.5 对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的选择5.5.1 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器、家用电器插座回

11、路的设备应优先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5.5.2 单台电机设备可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及以上,10OmA以下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5.5.3 有多台设备的总保护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00mA及以上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5.6 对特殊负荷和场所应按其特点选用漏电保护器5.6.1 医院中的医疗电气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时,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IO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5.6.2 安装在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530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5.6.3 安装于游泳池、喷水池、水上游乐场、浴室的照明线路,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I

12、O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5.6.4 在金属物体上工作,操作手持式电动工具或行灯时,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IO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5.6.5 连接室外架空线路的电气设备应选用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器。5.6.6 带有架空线路的总保护应选择中、低灵敏度及延时动作的漏电保护器。6漏电保护器的安装6.1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要求6.1.1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生产厂产品说明书的要求。6.1.2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线路、供电方式、供电电压及系统接地型式。6.1.3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分断能力、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分断时间应满足被保护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要求。6

13、.1.4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接线应正确,在不同的系统接地形式的单相、三相三线、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漏电保护器的正确接线方式如表Io注:LI、L2、L3为相线;N为中性线;PE有为保护线;PEN为中性线和保护线合一;为单相或三相电气设备;为相照明设备;RCD为漏电保护器;为不与系统中性接地点相连的单独接地装置,作保护接地用。单存相负载或三相负载在不同的接地保护系统中的接线方式图中,左侧设备为未装有漏电保护器,中间和右侧为装用漏电保护器的接线图。在TN系统中使用漏电保护器的电气设备,其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线可接在PEN线,也可接在单独接地装置上而形成局部TT系统,如TN系统接线方式图中的右侧设备的接线

14、。6.2 漏电保护器对低压电网的要求6.2.1 漏电保护器负载侧的中性线,不得与其它回路共用。6.2.2 当电气设备装有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器时,则电气设备单独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最大可放宽到500。,但预期接触电压必须限制在允许的范围内。6.2.3 装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的线路及电气设备,其泄漏电流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同时应满足本标准第5.3.2的规定。当其泄漏电流大于允许值时,必须更换绝缘良好的供电线路。6.2.4 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电动机及其它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6.3 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施工要求6.3.1 漏电保护器标有负载侧和电源侧时,应按规定安装按线,不得反接。

15、6.3.2 安装带有短路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必须保证在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飞弧距离。飞弧距离大小按漏电保护器生产厂的规定。6.3.3 组合式漏电保护器外部连接的控制回路,应使用铜导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5mm2o6.3.4 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不能撤掉低压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措施,但应按6.1.4条及6.2.1中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调整。6.3.5 漏电保护器安装后,应操作试验按钮,检验漏电保护器的工作特性,确认正常动作后才允许投入使用。6.3.6 漏电保护器安装后的检验项目a.用试验按钮试验3次,应正确动作;b.带负荷分合开关3次,均不应有误动作。6.3.7 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中性线和保护

16、线,三极四线式或四极式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应接入漏电保护器。经过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不得作为保护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保护线不得接入漏电保护装置。6.3.8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必须由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电工负责进行。7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和管理7.1 漏电保护器在设入运行后,使用单位应建立运行记录(运行记录样式参见附录C)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7.2 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后,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7.3 雷击或其它不明原因使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作检查。7.4 为检验漏电保护器在运行中的动作特性及其变化,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

17、。特性试验项目:a.测试漏电动作电流值;b.测试漏电不动作电流值;c.测试分断时间。7.5 退出运行的漏电保护器再次使用前,应按7.4条规定的项目进行动作特性试验。7.6 漏电保护器进行动作特性试验时,应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专用测试仪器,严禁利用相线直接触碰接地装置的试验方法。7.7 漏电保护器动作后,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不得连续强行送电;除经检查确认为漏电保护器本身发生故障外,严禁私自撤除漏电保护器强行送电。7.8 定期分析漏电保护器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有故障的漏电保护器。7.9 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特性由

18、制造厂整定,按产品说明书使用,使用中不得随意变动。7.10 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7.11 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亡事故,应检查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7.12 使用的漏电保护器除按漏电保护特性进行定期试验外,对断路器部分应按低压电器有关要求定期检查维护。附录A系统接地的型式(参考件)AlTN系统电力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与该接地点相连接。TN系统可分为:TNS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TNS系统TNC系统

19、: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TN-C系统TNCS系统:系统中有一部分线路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A2TT系统电力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接地线至与电力系统接地点无关的接地极。A3IT系统电力系统与大地间不直接连接,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接地线与接地级连接。A4接地保护系统型式的文字代号意义第一个字母表示电力系统的对地关系:T一直接接地;I一所有带电部分与地绝缘,或一点经阻抗接地。第二个字母表示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关系:T一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直接作电气连接,此接地点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无直接关连;N一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直

20、接作电气连接。如果后面还有字母时,这些字母表示中性线与保护线的组合:s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分开的;c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合一的。附录B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值(参考件)Bl额定频率额定频率应为50HzoB2额定电压Un额定电压为220V、380VoB3辅助电源额定电压USn辅助电源额定电压的优选值为:a.直流:12,24,40,60,110,220V;b.交流:12,48,220,380V。B4额定电流In额定电流值为:6,10,16,20,25,32,40,50,(60),63,100,(125),160,200,250Ao带括号的值不优先推荐采用。B5额定漏电作电流IAn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值为:0.006

21、,0.01,(0.015),0.03,(0.05),(0.075),0.1,(0.2),0.3,0.5,1,3,5,10,20Ao带括号的值不优先推荐采用。B6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a)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的优选值为0.51nB7漏电保护器的分断时间直接接触补充保护用的漏电保护器的其最大分断时间如表B1。表BlInIAInIIAIIII最大分断时间,SIIInI21n0.25A0.03II任何值III0.2I0.10.04间接接触保护用漏电保护器的最大分断时间如表B2o表B2InIAInIIAIII-I最大分断时间,SIIInI2In51nVnqLII任何值III0.20.10.04II40I0.

22、2-0.15注:*适用于漏电保护组合器。延时型漏电保护器只适用于间接接触保护,IAn0.03A.延时型漏电保护器延时时间的优选值为:0.2,0.4,0.8,1,1.5,2soB8额定短路接通分断能力a.带短路保护的漏电保护器的接通分断能力应符合JB1284中5.3的规定。b.不带短路保护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接通分断能力的优先值如表B3。不带短路保护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短路接通分断能力的最小值如表B4oIAnAA表B3II30050010001500(2000)IICOSII0.950.950.950.950.9IInIAI300045006000100002000050000IIcosII0.90

23、.80.70.50.30.25I表B4InIImAIaIIn10II30010In50I50050In100I1000I100In150II1500150In200|20002OOIn25O|3000IB9额定漏电接通分断能力IAm额定漏电接通分断能力的优选值同表B3o额定漏电接通分断能力的最小值同表B4o附录C漏电保护器运行记录(格式)(参考件)漏电保护器运行记录安装地点II安装日期型号IIII相线极IIIII额定动作电流IIImA制造厂IIIII出厂日期IIIIIII额定电流IIII试验情况II动作情况运行情况I日期I试验项目及情况I试验人I日期I动作情况I调查人几个问题:漏电保护器的管理

24、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专家组主题报告之五摘要本文结合我国农村触电事故的规律和特点,提出了农网低压安全应采用的保护方式,并着重阐述了漏电保护器的质量跟踪及加强运行管理的措施。关键词漏电保护器配置方式质量跟踪运行管理农村电网改造后,县级电业部门对农村低压电网的管理延伸到家用电能表,其面临的安全问题,主要是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与家用电器烧坏事故。如何把农村安全用电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是目前急需研窕的重要课题。1农村触电事故的规律性和特点从多年的运行经验得知,触电事故的规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农村触电事故多于城市我国用电安全水平虽在逐年提高,可触电死亡事故率仍远高于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触电事故

25、主要发生在农村,农村触电事故是城市的6倍之多。其主要原因是:农村用电条件差,电气设备简陋且安装不太合理,技术水平低,管理不严格,农民缺乏电气安全知识等。1.2 低压触电事故多于高压触电事故高压电网人们不容易接触;低压电网覆盖面大,电气设备多,因此人触及的机会也多;加之设备简陋,管理不严,人们思想麻痹、缺乏电气安全知识的人员接触机会就更多。13触电事故季节性强每年的69月是触电事故的高发季节,主要原因是夏、秋季多雨潮湿,电气设备绝缘性能下降;天气炎热,人们多不爱穿戴工作服和使用绝缘护具,且人体多汗,皮肤电阻下降。此外,正值农忙季节,农村用电量增加,人们接触和操作电气设备的机会明显增多,各种条件的

26、不利,加上主观上的麻痹大意,便成了触电事故高度集中的季节。1.4 触电事故点多发部位单相触电事故多于两相(指相对相)触电事故,且事故点多发生在分支线、接户线、地爬线、接头、灯头、插头插座、开关电器、控制电器、熔断器等处。这些是人们容易接触的部位,又容易发生短路、接地和漏电。1.5 农村触电事故的原因1.5.1 设备不合格低压架空线过低,对地高度、与建筑物的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低压电杆拉线固定部位不合理,工艺不良,又无隔离绝缘子;用废铝线或铁丝作电线;接头不合格;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未接地或接地不良;用绝缘层破损或老化的电线作进户线或电器引线;广播线与电力线安装距离不符合要求造成相互搭连;螺口灯头与

27、灯泡不符合标准要求,且零线、相线接错,使灯泡金属螺口带电外露;单向开关误接在零线上,使灯头长期带电等。1.5.2 设备失修接户线、引出线绝缘老化或破损;电杆拉线锈蚀,导线断股及接头老化,造成断线倒杆;电器受潮、绝缘老化;外壳的保护接地或接零线断开;橡胶绝缘线护套、软电缆护套和绝缘层破裂,软电缆接头绝缘包扎物选用不当或松散脱落;开启式负荷开关(胶盖闸)、灯头及插座的绝缘护罩、护盖失落或破碎等。1.5.3 违章作业带电搭接电源线或修理电气设备;未切断电源,带电移动有漏电故障的电气设备;在架空线下面建房或起吊器材又无安全措施;趁供电停电之机,擅自在停电设备上工作;违反安规,进行约时停送电等。1.5.

28、4 私拉乱接,违章用电装接一线一地照明;直接用导线挂、钩架空线用电;私设电网电鱼、电鼠;用破旧导线拖拉地爬线、拦腰线等。1.5.5 缺乏安全用电知识赤手拨拉断落的带电导线,赤手拖拉触电者;将三孔或四孔插头、插座的保护极误接在相线上,造成电器设备外壳带电;爬登电杆或变压器;任意将刀开关放在地上运行;用非绝缘物包裹导线接头或破损处;将插头用导线直接接在电源线上;潮湿场所用电未采用安全电压;随意操作带电设备。1.5.6 不装漏电保安器或选用劣质的漏电保安器农改前家用保安器安装率很低,漏电流较大的农网电路选用一般电流型总保安器误动作太多,且漏电流动作整定值过大,无法保护人身安全。农改后虽家用保安器安装

29、率提高,可许多假冒、伪劣产品涌入农网,农村触电伤亡事故仍不断发生。1.6 农村架空线、接户线、临时用电线路触电事故多据统计资料分析,在农村架空线、接户线、临时用电线路上发生的触电事故竟达70%以上。在构成触电事故的诸多因素中,仅有一个因素引起的触电事故不足10%,有90%以上的触电事故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因素引起的。因此,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和用电安全知识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应当指出,在农网整改的前后,触电事故的规律可能随之变化。我们应在实践中不断分析总结其规律,为制定和完善安全措施、搞好安全用电提供可靠的依据。2漏电保护器的配置和选用我们应该结合我国农村低压电网的现状,既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护工作,

30、减少触电事故,又要提高电网供电的可靠性,这是对漏电切断保护提出的全面要求。事实已经证明:采用漏电保护器分级保护方式是实现上述要求的根本途径,也是我国漏电保护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我国低压电网的供电方式、经济条件和漏电保护器的生产等情况,在低压电网中采用两极漏电保护方式是可行的,也是最有效的。首先应加大末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和投运率,末级保护以防止直接接触触电为主要目标,各自保护面小,不干扰其他用户。城乡家庭进户线处和人们广泛接触使用的移动式电气设备、电动工具等都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高灵敏度、快速型漏电保护器。对单相用电户选用的漏电保护器还应具备过电压保护功能,用于防止当出现三相

31、四线制总零线发生断线和接户线错接成380V线电压时,产生的异常过电压损坏家用电器。最好选用带漏电、过压、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的保护器,这样,单相用电户的所有异常情况都能受到保护。对发生触电后会产生二次性伤害的场所,如高空作业或河岸边使用的电气设备等,可装设漏电动作电流为IOmA的快速型漏电保护器。第二级保护为系统总保护或分支保护。这一级保护器可装设于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处或各分支线的首端,其保护范围为低压电网的主干线(或分支线)、下户线和进户线,同时也作为末级漏电保护器的后备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根据被保护线路和设备实际漏电流来确定。这两级触漏电保护器构成了一个漏电分级保护网,第一级保护器对一些

32、条件恶劣而触电危险性较高的场合提供了直接接触的保护;第二级保护器扩大了漏电保护覆盖面,提高了整个低压电网的安全水平。两级保护之间应合理配合,其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有级差。建议考虑上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流为下一级额定漏电电流的2.53.0倍,上一级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时间较下一级动作时间增加一个动作级差,约为0.10.2s左右。3漏电保护器的质量跟踪漏电保护器作为国家强制性实施安全认证的电工产品,其质量优劣将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为此漏电保护器的质量状况一直是使用者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开展以来,漏电保护器的需求量激增,许多质量稳定、性能好、功能完善的漏电保护

33、器被用户广泛选用,但也有不少质量低劣的产品进入农网。因此必须加强和开展对漏电保护器质量的监督,实行动态管理,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防止不合格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低压电网。现就如何加强和规范地开展对漏电保护器的质量监管提出几点建议:(1)坚持对漏电保护器实施安全合格认证、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是保证其质量的前提和基础。从对已取得安全合格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的几年质量跟踪情况看,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明显优于未进行认证的产品,这说明开展安全合格认证对产品今后的质量状况具有重要的作用。(2)开展漏电保护器质量跟踪监督是促进和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开展漏电保护器质量跟踪监督就是为了对其质量实行动态监管,从而

34、评判其质量状况,因此,对漏电保护器的质量跟踪监督是开展对漏电保护器质量监管的主要环节。对漏电保护器质量跟踪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保证质量跟踪监督机构抽检测试和技术评定的权威性。质量跟踪监督机构的检定测试能力及其可靠性评审是否合格,将直接影响到其对跟踪产品质量评定的准确度,因此,保证质量监督的权威性是开展质量跟踪监督的关键。2)进一步加大对认证产品的质量跟踪监督工作的力度,质量跟踪监督工作应坚持“三公”(公平、公正、公开)、“三统一”(统一监督标准、统一监督方式、统一检测项目)原则,保证质量跟踪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开展质量跟踪监督必须有严格和规范的工作程序,并明确参加质量跟踪产品的条件和企

35、业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开漏电保护器质量跟踪测试的项目和采用的标准及技术评定的原则,公布抽样的办法和数量。如浙江省对漏电保护器的质量跟踪测试已开展多年;河南省从1999年开始,先有基层县局用户根据使用情况推荐到省局,省局审查资质后委托检测机构测试。两省目前开展质量跟踪测试都是按国家标准进行的,选择的项目突出了漏电保护器的主要特性。3)及时公布产品质量的检测情况,对检测的产品提出质量改进意见是质量跟踪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4)对检测中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在进行质量改进后进行定期复检是质量跟踪监督工作的又一个重要部分。它是促进产品有质量缺陷的厂家提高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同时也可以反映生产企业的生产

36、、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如浙江省对检测中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在提出质量改进意见的36个月后进行随机抽样复检,并公布复检的质量情况。(3)增强法制观念,坚持运用法律开展质量监管,也是保证漏电保护器质量的重要方法。增强和提高质量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是开展法制化、规范化质量监督的基础和首要条件,它直接关系到质量监管能否依法进行,能否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合格产品的声誉和使用者权益,因此,坚持依靠法律进行质量监管对促进产品质量提高具有十分有效的作用。质量监督部门提醒和告诫使用者优先选用合格品牌的产品,以保护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同时防止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此外,将漏电保护器的质量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相联

37、系,如浙江省即将出台的地方法规浙江省人身触电赔偿处理办法中,已明确对危害人身安全的电器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漏电保护器就是其中之一,建议国家也应出台相应的法规。(4)及时加强质量信息反馈,加大科技投入是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质量监管部门和使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已投运的漏电保护器质量状况的监控和企业售后服务调查,并进行信息反馈,及时将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和质量情况反馈给生产企业。积极支持和鼓励生产企业和科研机构对新产品的开发,不断完善漏电保护器的功能。(5)建议成立全国漏电保护器行业协会,并指定有测试条件的单位对进入农网的漏电保护器生产厂的产品每年进行抽样测试,并公布推荐的生产厂和产

38、品型号,对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进行全面监督,既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农网,又要制止低价格、低质量的不正当竞争。4漏电保护器的运行管理要使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就必须加强对电网的运行管理,各级电力部门应重视这项工作。尤其在农网整改期间和以后,县电业部门维护管理到农户的家用电表,有关的安全问题促使他们必须大力加强管理。省以下各级电力部门,包括乡(镇)供电所,都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对电网安全和漏电保护器进行管理。使用单位在选用某一产品时,应对产品的功能和性能指标进行使用前的测试,只有经过功能性能测试合格的产品方可允许安装到现场。各县级电力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测试设备和合格的专职人员

39、,以保证这一措施的实施。同时应单独设立或分片设立漏电保护器维修点,以确保对损坏的漏电保护器能及时进行维修。县、乡电力部门应定期抽检漏电保护器的运行情况。末级漏电保护器属用户资产,电力部门有责任宣传、指导、检查,监督其安装使用和加速普及,为保证质量,方便管理,有条件的可统一采购、统一安装,以户建档。漏电总保护器是电力部门的资产,应选用投运率高,同末级保护能合理配合的漏电总(分支)保护器。每台漏电总保护器的安装投运,都应明确运行责任人,配备试跳运行记录,正确记录投运试验情况、定期试跳情况、运行中跳闸情况、恢复送电时间、故障原因及异常情况等。县级电力部门还应给乡级供电所配备漏电保护性能指标的现场测试

40、仪器,组织对农村电工培训。乡供电所每年组织对配电台区实际漏电电流和漏电总保护器性能进行一次现场测试,做好记录、评价,以确保漏电总保护器处于完好状态。对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运行,各县级电力部门应对所辖乡级供电所和用户作出如下规定:(1)要求各用电农户和单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否则不予供电。(2)凡新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国家认证标志,其技术参数能与被保护设备配套。不得购置安装不合格的产品。(3)漏电保护器动作跳闸重合不成功,必须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送电,不准强行送电,不得在无保护状态下通电。(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将漏电保护器拆除或退出运行,否则不予供电,一切后果由拆除者负

41、责。(5)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惩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运行资料宜按如下要求进行收集、汇总,保存和上报:(1)乡级供电所应建立漏电总保护器台账,末级漏电保护器统计表,并确保与现场相符。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汇总,汇总科目应包括:各台区配变台数,低压出线条数,漏电保护器安装投运台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全乡漏电总保护器安装率,损坏更换台数,新增台数,末级漏电保护器台数及安装率等。汇总表一份报县级电力部门,一份留档长期保存。(2)乡级供电所每月应对漏电总保护器试跳运行并记录进行汇总。汇总科目应包括:各种型号漏电总保护器台数及其

42、永久故障跳闸次数、故障原因分类,每年将十二个月的汇总记录进行年汇总,年汇总一份报县级电力部门,一份留档长期保存。(3)乡级供电所每年应对漏电总保护器性能测试记录进行一次汇总,汇总科目应包括:各种型号漏电总保护器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不合格台数、动作电流超标台数、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下的动作时间超标台数,鉴相鉴幅型的应增加额定触电不动作电流不合格台数、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下的动作时间超标台数、闭锁功能不合格台数等。现场记录一般保存三年,以利前后比较。年汇总一份报县级电力部门,一份留档长期保存。(4)县级电力部门在收到乡级报表后也应汇总上报市级电力部门,市级电力部门在收到县级报表时应汇总上报省局,省、市、县都应长期保存下级报来的报表及汇总表。这样,能全面掌握各级电力部门漏电保护器现状、运行情况分析和存在的问题,为上级部门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另外,当漏电保护器保护范围内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时,事故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电力部门应检查漏电保护器性能情况和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如漏电保护器功能、性能正常,不能忽略漏电保护器存在的死区,如相零间或相与相间受电击的可能。为了提高漏电保护器对人身触电保护的安全性,同时保证供电的可靠性,除对漏电保护器本身强化管理外,还需加强对低压电力网的管理,这样才能使改造后的农网设备水平和安全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