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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全市鼠疫防控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鼠疫防控能力,加强鼠防人才及专业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全区鼠疫防控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鼠疫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以完善鼠疫监测体系、加强鼠防队伍建设、加强鼠防人才培养为重点,落实关口前移,大力完善全市应急演练培训基地建设,逐步建立鼠防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鼠疫防控应急处置能力,为维护首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打造健康首府提供坚实保障。二、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在现有基础上,全市鼠疫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市、旗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
2、制中心工作人员总量基本适应工作需求;全市鼠防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鼠疫应急演练培训基地实验室建设符合自治区标准和生物安全相关要求;鼠防工作所需设备、个人装备、防护物资、工作车辆等满足工作需要,全市鼠防监测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明显提升。三、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一)完善鼠疫监测体系。2021年6月底前,市鼠疫监测应急演练培训基地要按要求配齐实验室检测设备、现场应急处置设备、人员装备、办公设施用品、交通工具等,确保满足日常监测工作需要(详见附件)。(二)健全鼠防专业机构。市、旗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结合辖区和本单位实际,合理设置鼠防工作岗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川县疾病预
3、防控制中心要有鼠防科室,其他旗县区要有相应科室明确鼠防工作职能。(三)建立鼠防专业队伍。2020年底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鼠防科室要根据工作实际,按照不低于5人的标准配备鼠防专职人员,其中至少2名实验室检测人员,3名野外监测人员,其他旗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工作需要,至少配备2名鼠防工作人员。到2020年底前,各旗县区要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现有核定编制空编量的60%,为各旗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补足人员;到2021年6月底前,在编办核准的空编使用计划内,采取公开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相结合的方式,尽快为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
4、照工作需求配备工作人员。(四)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实施全员鼠防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全部在职在岗人员,每进行一次鼠疫防治知识培训,并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提升全市鼠防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旗县区疾控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脱产进修的形式,每年选送510人赴上级相关专业机构,或者其他鼠防工作先进地区进行3-6个月的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鼠防专业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五)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鼠防工作,切实关爱鼠防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卫生防疫津贴和工作补助政策,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
5、贴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规定,落实相关津补贴。要按规定对长期在鼠防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取得科研成果、发表相关学术论文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鼠疫防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鼠防队伍建设、人才培养、鼠防能力提升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制约鼠防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瓶颈问题,共同推进鼠防能力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市财政要将市级鼠防经费纳入预算,保障我市鼠疫监测与应急演练培训基地运转。各旗县区要按照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鼠防经费长效投入机制,依法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津贴和临时性工作补助,切实提高鼠防人员的待遇。(三)强化督促指导。各旗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鼠防能力建设计划,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并尽快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