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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湖州南滑双杨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绿色环保智能家居项目、湖州市福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木门20000套,木饰面50000平方,免漆柜体、柜门Io(Xx)O平方项目、湖州未来空间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整木家居、8000套绿色家具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湖州南位双杨木业有限公司湖州市福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湖州未来空间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三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00六、结
2、论103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园区布局规划图附图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图附图4湖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附图5湖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6湖州市南沼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7湖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8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9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用地规划图附件附件1立项文件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不动产权证附件5租房协议附件6物料MSDS附件7检测报告附件8污水纳管承诺附件9危废处置协议附件10工业集聚区证明附件11木业整治名单附件12环境监察通知书附件13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附件14评估意见附件15总量抄告单附件16其他相关附件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
3、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湖州南潺双杨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绿色环保智能家居项目、湖州市福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木门20000套,木饰面50000平方,免漆柜体、柜门100000平方项目、湖州未来空间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整木家居、8000套绿色家具项目项目代码2203-330503-04-02-5775682203-330503-04-02-2212072109-330503-04-02-64918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海区旧馆镇绿色高端智造家居谷2幢2楼、4楼、5楼地理坐标(东经120度坦分8.027秒,北纬过度蚣分50.45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032木门窗制造
4、C2I10木质家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八、家具制造业21-木制家具制造211*-其他建设性质榭建(迁建)农杨为迁建,其余为新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沼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3-330503-04-02-5775682203-330503-04-02-2212072109-330503-04-02-649180总投资(万元)2060(双杨)1350(福意)2000(未来空间)环保投资(万元)80(双杨)70(福意)70(未
5、来空间)环保投资占比(%)3.88%(双杨)5.18%(福意)3.50%(未来空间)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用地(用海)面积(m)3900(双杨)8000(福意)6338(未来空间)局南潺分局出具的环境监察通知书湖潺(开)环监察2023第1-3号文,要求书次三个项目企业完善相关环评手续。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具体设置原则见表1-1o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否置.
6、是设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a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涉及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泡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
7、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表分析,本次三个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大气、地表水、风险评价、生态和海洋无需开展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符区旧馆镇绿色高端智造家具谷内,该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浙江省湖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
8、书中南沼区环境质量现状结论及数据,南沼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为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3。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接下来全市将进一步健全治气工作的体制机制,实施工业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完成热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统筹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烟尘整治和农村废气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启动区域臭气废气整治工作,开展风险源排查,编制整治方案和项目库,扎实推进全密闭、全加盖、全收集、全处理、全监管等“五全”目标落实。随着上述工作的持续推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必将会进一步得到改善。根据监测结果,娱塘的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9、)中的m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较好。新建项目按要求进行臭氧前体污染物VOCS的倍量替代削减,迁建项目不突破现有项目VoCS总量,在采取本环评的各项治理措施后,三个项目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且能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的恶化,因此符合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供水由市政给水供给;项目周边道路污水市政管网已铺设完成;项目供电由市政电网供应。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未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个项目所在地均位于湖州市南潺区旧馆镇绿色高端智造家具谷同一幢建筑内(2幢
10、2、4、5楼),对照南沼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属于湖州市南涪区旧馆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0320007)。1-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表序号空间布局约束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三个项目均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符合准入条件符合2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距离最近的居住区保护目标为东南侧约30Om处隔马路及绿化带的王家田村符合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符合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十.壤风险管控标准。位序号污
11、染物排管控项目情况否合是符4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执行地区削减目标符合5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所在园区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区的建设工作及雨污分流工作,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序号环境风险防控项目情况否合是符6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不属于前述项目符合7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
12、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当地政府定期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符合8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不涉及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符合序号资源开发效率项目情况9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涉及煤炭使用,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符合2、“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三个项目的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1-3“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
13、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否合是符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三个项目均租用园区厂房进行生产且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可以满足环境可行性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毒性分析预测评估是根据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的技术要求进行的,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木工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达标高空排放,涂装废气经“水旋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高空排放,三个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成分均不复杂,对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目前已比较成熟。因此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
14、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结论客观、评价公正,综合考虑了建设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 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 规划目实施厚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结论是科学的建设符合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时外直接排放,时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五不批(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
15、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2021年浙江省湖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臭氧.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新建项目按要求进行臭氧前体污染物VOCS的倍量替代削减,迁建项目不突破现有项目VOCS总量,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可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不于予准情属不批的形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物 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 并
16、能做到达标排放。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 真实可能,内容不存在缺陷、遗漏,环境 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诈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相关条目的符合
17、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序号指南要求本项目情况否合是符第I-:条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第十四条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不涉及尾矿、冶炼渣库及磷石音库符合十条第五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第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
18、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十条第七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所列的限制类与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十条第八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不属于产
19、能过剩项目符合十条第九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根:据上表分析,三个项目均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1年9月7日,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分析,该条例中与湖州地区相关的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主要有:第四章水污染防治中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
20、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三个项目均不属于该条例禁止设置项目名单;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加药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清槽做为危废处理不排入水环境;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太湖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5、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工业污染治理”内容符合性分析如
21、下表所示。表1-5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目泉符合性分析案第三章第一节“深化k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方案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督促企业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格落实总磷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要求。在通过审批后将尽快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登记工作符合2持续强化涉水行业污染整治,基于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要,大力推进印染、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啤酒、味精)等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不属于方案中所提及的重点行业符合3实施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依法推动园区生产废水应纳尽纳。园区内已完成污水零直
22、排改造工作符合4推进化工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不涉及化工园区符合5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不涉及工业废水的排放,水帘水经混凝沉淀打捞后循环回用,定期做为危废处理符合6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工业园区、开发区尤其是耗水量大的企业新建中水回用设施和环保循环设施,推行尾水循环再生利用。不涉及符合7开展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率先在纺织印染、化工材料等工业园区探索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实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
23、染责任保险等制度。不涉及符合根据上表分析,三个项目均符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狂方案中的相关规定。6、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耳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符合性分析表1-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彳分析情况E总体;境准怡性内容建设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11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国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不属于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不属于原料化工、燃料、颜料的工
24、业项目,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的排放符合实施江、湖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生产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对附近江、湖产生影响可接受符合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属于码头项目符合长江三角洲地区7、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与三个项目相关条目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L7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建设项目情况否合是符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
25、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位于工业园区内且不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料符合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
26、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符合湖州市南沿区旧馆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0320007)的管控要求,项目为新建及迁建项目,新增的VoCS严格执行区域替代削减要求符合3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
27、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要求集气罩开口面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符合4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在非正常工况下进行停工检修,日常工作中做好符合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污染高发时段(4月下旬一6月上旬和8月下旬一9月,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VoR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应加
28、强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产生的VoCS应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检查和保养工作,减少非正常工况发生的频率6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
29、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见附件3),石化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至J6O%以上。涉VOCS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并确保定期更换活性炭,VOcS综合去除率可达60%以上符合6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
30、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要求企业生产前废气处理设施已达到正常运行条件,生产后仍旧开启一段时间将残留的废气处理完毕后关闭,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时进行停工检修不得生产符合8、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符合性分析三个项目与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整治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整体要求1所有产生VoCS污染的企业均应采用密闭化的生产系统,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从源头控制VoCS废气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涂装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使用水性涂料作业符合
31、2鼓励回收利用VoCS废气,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宜对浓度和性状差异大的废气分类收集,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净化处理率不低于90%,其他行业总净化处理率原则上不低于75%:对于IOoOPPm以下的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一燃烧技术处理,也可采用低温等离子体技术或生物处理技术等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的总净化效率原则上不低于75%,环境敏感的区域应提高净化效率要求。涂装过程产生的VOCS通过
32、“水旋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进行处理,攵集效率可达90%,处理效率不低于75%符合3含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母液和废水宜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存在VOCs和恶臭污染的污水处理单元应予以封闭,废气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更换产生的废吸附剂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处置,防范二次污染。建设项目不产生含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母液符合3企业废气处理方案应明确确保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经审核备案后作为环境监察的依据。凡采用非焚烧方式处理的重点监控企业,推广安装TVOCS浓度在线连续检测装置(包括光离子检测器(PID).火焰离子检测器(FlD)等,也允许其他类型的检测器,但必须对所测VOC
33、S有响应),并安装进出口废气采样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后按要求对应实行符合4企业在VOCS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时应监测TVOCS净化效率,并记录在线连续检测装置或其他检测方法获取的TVOCs排放浓度,以作为设施日常稳定运行情况的考核依据。建设项目实施后按要求对应实行符合6需定期更换吸附剂、催化剂或吸收液的,应有详细的购买及更换台账,提供采购发票复印件,每月报环保部门备案,台账至少保存3年建设项目实施后按要求对应实行符合9、的通知布三个改表所示。J关于印发V湖州市木业、漆包线及塑料于合性分析冗目与湖州市木业行业废气整治规范;ftl-9湖州市木业行业废气整治规范行业废气整治规范的符合性分析如下符合性分析类
34、别内容序号判断依据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加强源头控制采用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1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低挥发的紫外光固化(UV)涂料、无溶剂胶水和水性胶水。水性涂料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HJ2537-2014)的要求,水性胶粘剂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HJ2541-20I6)的要求项目使用水性涂料符合2实木、实木复合地板制造企业,2019年底前全面使用低挥发的水性、UV涂料(腻子漆除外),不得使用掺杂有机溶剂需进一步烘干的UV涂料。不涉及符合3木质家具(含木门)制造企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UV等低挥发性涂料,2019年底替代比例不小于80%,其中木门制造UV底漆2019年底替代比例10
35、0%。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2019年底替代比例100%。使用水性涂料和水性胶粘剂,不使用溶剂型涂料符合4含VOCs的涂料、稀释剂、固化剂和胶粘剂等原辅材料必须密闭存放,并应提供正规厂家的供货信息、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等材料,并建立管理台账所用的涂料、胶黏剂皆密闭存放,并有正规的MSDS等材料,并按本环评要求建立管理台账符合提高生产工5实木、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的在用涂料暂存设施应全密闭,并配套密闭管路和泵供料系统,加料采用隔膜泵送的方式,涂料回流管道伸至暂存槽液面下方,禁止直接滴流溅散。涂料暂存槽需实现在线加热的,应满足安全作业相关规定。不涉及符合艺装备水平6木质家具(含木门)制造企业的
36、调漆应在密闭间内进行,并控制喷漆房数量,降低废气处理负荷。调漆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符合7企业应提升生产工艺装备,鼓励采用高效的水帘喷台或在水帘循环水中添加漆雾凝聚剂,从源头大幅削减漆雾产生量:鼓励采用流水线喷涂与干燥方式,大幅削减废气处理风量;在平面板式木质家具制造领域,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较涂等先进工艺技术使用水帘喷台并在循环水中添加絮凝剂(AB试剂)并定期打捞漆渣符合加强废气收集/8实木、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应将轻涂、淋涂、光固化等VoCS产生点建设可活动的密闭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废气,集气罩与生产线之间缝隙处的截面风速不小于0.5ms,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不涉及符合/9木板(含强化板)生产线
37、热压过程应在设备上方设置大围接受式集气罩收集,排风罩涉及应满足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16758-2008)中接受罩的相关要求,污染源产生点的控制风速不低于0.25ms,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有效降低接受罩高度,并在罩体四周安装自吸式软帘。热压车间应建设人员和物流通道的开关联锁控制设施,对向大门不得同时开启,减少横风干扰。木板热压工序设置了集气罩,控制风速不小于0.25m/s符合/10木质家具(含木门)制造企业调漆间、喷漆房、干燥间应全密闭,密闭间必须同时满足足够的换气次数和保持微负压状态。人员操作频繁的空间内换气次数不小于20次/小时,最大开口处截面控制风速不小于05ms,废气收集效率不
38、低于90%,调漆、喷漆、干燥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废气收集效率可达90%符合/11企业收集废气后,应满足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非甲烷总烧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不得超过的监控浓度限值为IomgZm3,任何瞬时一次浓度不得超过的监控浓度限值为50mgm3,如企业采用密闭间方式收集废气,则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指密闭间主要逸散口(门、窗、通风口等)外】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如企业采用外部集气罩收集废气,则厂区内大区污染物监控点指操作工位下风向1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监控点的数量不少于3个,并以浓度最大值的监控点来判别是否达标。要求企业投运后按上述要求定期进行厂区内非甲烷总嫌监测符合/12
39、废气收集和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管路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识要求企业设置关路走向标识符合/13废气收集应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要求要求企业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要求符合提升废气处理水平采用有效的废气处理工艺14木业企业禁止将UV涂料废气和溶剂型涂料废气混合处理项目不涉及溶剂型涂料废气符合15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及联用技术只能用于去除恶臭气体,单纯水喷淋技术只能用于水溶性废气,不得用于处理溶剂型VOCS废气项目不涉及溶剂型涂料废气符合16UV涂料(含水性UV涂料)废气应采用“过滤+活性炭吸附抛弃法”、”过滤+低温等离子+喷淋”、“过滤+光
40、催化+喷淋”或更高效工艺去除恶臭气体,每万立方米/小时的低温等离子体或光催化设施的设计功率不小于10千瓦,臭气浓度总净化效率不低于60%0不涉及UV涂料符合17其他水性涂料废气应采用“水喷淋”或更高效工艺去除恶臭气体,臭气浓度总净化效率不低于3水性涂料废气采用“水旋柜+过滤符合0%o废水溶性组分的废气不得仅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方式处理。棉+活性炭吸附”处理18木板(含强化地板)热压工艺废气采用“低温等离子+喷淋”、“光傕化+喷淋”或更高效工艺去除恶臭气体,每万立方米/小时的低温等离子体或光催化设施的设计功率不小于5千瓦,臭气浓度总净化效率不低于50%木板热压废气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
41、符合19木质家具(含木门)制造企业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的漆雾处理装置,采用干式过滤高效除漆雾、湿式水帘十多级过滤除湿联合装置、静电漆雾捕集等先进除漆雾装置。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的企业,应建设吸附再生燃烧处理设施。涂装废气VoCS总净化效率不低于75%,烘干废气(高于40C)VOCS总净化效率不低于90%,涂装与烘干混合废气VOCs总净化效率不低于80%使用水旋柜和过*虑棉去除漆雾,VOCs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总净化效率不低于75%符合2()吸附设施中,采用颗粒状吸附剂的风速应不大于0.5ms.采用蜂窝状吸附剂的风速应不大于lms,装填吸附剂的停留时间不小于1s。定期更换活性炭并保存购买、危废
42、委托处理凭证备查要求企业采用颗粒活性炭做为吸附剂,定期更换活性炭并保存购买、危废委托处理凭证符合21催化燃烧装置应提供所用催化剂种类、催化剂负载量等参数。催化剂的工作温度应不低于废气组分在催化剂上的起燃温度,但应低于70(C,并能承受9(XrC短时间高温冲击,设计空速宜控制10000-40000h-I,催化剂使用寿命应大于8500小时。与吸附设施联用时,应建设防爆、过热、阻火等安全措施不涉及符合22低温等离r体或光催化设施设计时应先明确废气组分中最大的化学键键能。使用等离子技术的,需给出处理装置设计的电压、频率、电场强度、稳定电离能等参数,同时出具所用电气元件的出厂防爆合格证:使用光催化氧化技
43、术的,需给出所用催化剂种类、催化剂负载量等参数,并出具灯管185纳米波段的占比情况检验证书不涉及符合23喷淋塔设计应符合相关技术手册要求,填料塔空塔流速适宜0.61.2ms,液气比一般不小于3L/n?:旋流板塔空塔流速适宜2.23ms,液气比一般不小于2.5L/m,需要添加酸/碱/氧化吸收等措施应安装自动加药系统,并在线显示PH值、氧化还原点位等控制参数不涉及符合24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I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中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要求和厂界要求,其中臭气浓度应不高于I(XX)(无量纲)0涂装工序产生的废气处理后应满足浙江省地
44、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涂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满足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符合25废气处理设施配套按照独立电表。要求企业设置配套的独立电表符合建设配套废气26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的进出口采样孔、采样平台要求企业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孔、采样平台符合27采样孔的位置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原则上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不小于3倍直径处。现场要求设置满足规定的采样孔符合采样设施空间位置有限时,采样孔与上述部件的距离至少应控制直径的1.5倍处。当对V
45、oCS进行采样时,采样孔位置可不受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如同时测定排气流量,则采样孔位置仍按上述规定设置28应设置永久性采样平台,平台面积不小于15m2,并设有Llm高的护栏和不低于0.1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不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l21.3m采样平台处应设永久性220伏电源插座。要求设置满足规范的采样平台符合加强日常管理制定落实环境管理制定29企业应落实专人负责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遇有非正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备案。要求企业设置环保专员,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非正常情况及时报备符合30制定落实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定期更换干式过滤材料;定期更换水喷淋塔的循环液,原则上更换周期不低于2次/周;定期清理低温等离子体和光催化等处理设施,原则上清理频率不低于1次/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