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买卖合同枣庄(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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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碎石买卖合同枣庄(15篇)碎石买卖合同枣庄(精选15篇)碎石买卖合同枣庄篇1合同编号买方:中_公司卖方:市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L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Ll上述综合单价已包含了产品采购、装卸、运输、损耗、电子计量装置、保管、起坡损耗、甲方混凝土工厂损耗、保险、规费、资源税、税金、风险管理、利润及其他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就本合同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2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无调整。L3乙方供料产地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的,产品综合单价无调整。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供料产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乙方需变更供料产地,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甲方不同意。1.4以上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7.2条为准。2,合同履行期限自日至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3.质量与技术标准3.1质量标准:乙方交货时随货交付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产品的检验指标能满足的要求。其尺寸、外形、重量以及允许偏差应满足甲方技术标准的要求。材质证明书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实的,产生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2技术标准:3043-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

3、简支梁技术条件;10424-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4685-建设用卵石、碎石。碎石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同时满足以下规范标准要求:碎石的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普通舲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等、建筑用卵石、碎石、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43%、最大粒径不大于31.5,-0.02%,碱活性0.01%o碎石应选用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级配良好的连续级配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大于31.5,选用骨料前应进行碱活性检验,不得采用有碱活性反应的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20-60。当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变化时,按新标准执行。甲方和监理

4、要求:。4.计量方法4.1采用过磅计量方式,每批次应扣减经甲方实验室测定的含水率部分5.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5.1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以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数量组织好分期分批供应材料,每批具体交货数量和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5.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料场所在地。5.3交货方式:采用汽车运输,乙方负责供料、运输及装卸,甲方在未验收货品前,一切风险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6.验收及提出异议6.1验收时间:收料当时进行取样;验收地点:甲方料场。6.2验收方式:每批次碎石全部或部分抽样验收。6.3甲方有权到乙方砂石料料源地或取材场进行检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6.4甲方和业主及监理单位有权对每次送达的产品进行

5、抽样检查,若抽检不合格,或对抽验合格后的产品交由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后发现不能满足技术规格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对该批产品按照第6.5条的约定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5甲方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产品后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但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的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收到的产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6.6乙方应在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前2小时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指定人员在进行现场接收。产品经

6、收货人对外观、型号规格、数量检查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货单据,指定收货人签字或加盖指定的收货印章均视为甲方有效确认。产品签收的,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物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7.结算与货款支付7.1本合同无预付款。7.2每月的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甲乙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砂石料实际收货方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7.3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日内,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工

7、程完工后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7.4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乙方指定联系人马,联系方式138。7.5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7.6本合同质保期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在质保期内,因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所供货物的质量终身负责。8.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8.2按合

8、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8.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物品。8.4按合同约定对物品进行检验和验收。9.乙方义务9.1乙方应满足甲方备料要求,并保证其砂石料合法来源,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2乙方在供应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包括在船运、码头装卸,公路和施工便道上进行材料运输,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9.3乙方必须做好开采、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甲方之前,道路及周围环境、及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4乙方材料供应应完全服从甲方的协调与指挥,乙方负责向甲方项目

9、上派驻代表,负责材料的协调卸货和计量监督。乙方代表的办公、交通、生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9.5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有关物品无法律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否则,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0.违约责任10.1宽限期后甲方仍不能付款的,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10.2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按本批次所交产品金额的支付

10、违约金;逾期超过指定期限一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0.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视工程进度情况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或部分采购物资,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10.4乙方不得将材料采购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或交由第三方实际履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0.5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断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0.6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11、,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撤走自己所有的机械设备及材料,否则视为乙方其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IL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提交市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由进行仲裁。12.其他事项12.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12.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12.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四_份,双方各执_两_份。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及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签订地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及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建筑碎石买卖合同【2】需

12、方:供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市西城区需方:供方: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砂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1、标的物及其数量、价格Ll甲方向乙方购买砂子,吨,总计吨;购买石子,吨,总计吨;总价款为元。L2合同价款的调整:上述Ll款中的单价不得调整;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但总量不超过本合同总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权拒付。结算时的合同总价在乙方向甲方供货结束后,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1.3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运输、保管、交付等而可

13、能支出的一切费用。运输由乙方负责,或由乙方委托作为其授权运输单位进行,运费由乙方结付;如乙方无法提供运输,由甲方自行组织运输的,每吨砂子单价下调元,每吨石子单价下调元,作为材料运费。2、质量要求砂子执行国家标准;石子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标准。3、风险负担:砂石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起由甲方承担。4、砂石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4.1月间每月的第一日至第日。乙方每月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供应,但其应供应量余额必须在日前供完。4.3乙方负责将砂石运至前款甲方指定的交付地并将砂石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砂石后应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该凭证将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4.4收货数量以甲方搅拌站过磅数

14、量为准,并按规定扣除合理损耗。合理损耗比例为:。5、货物检验5.1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编号砂石中抽取试样并检验,砂石签封后,试样保存三个月。甲方对乙方同期编号砂石检验报告认可的,以该检验报告为验收货物质量的依据。甲方不认可的,有权拒收,并可委托市有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如果乙方提供的砂、石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购买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2到场时的租赁物必须在现场地磅验收重量,且双方在磅单上确认,乙方可对磅码结果进行场外第三方复核,场外验收的重量如无误,其磅码费用由乙方承担。5.3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之日起日内,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货

15、物质量问题,视为乙方所交付货物合格。6、货款的结算程序、方式、时间及地点6.1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物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由甲方项目相关人员在一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同时将签署意见的报告送交甲方物资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额度支付货款。货物供应完毕,双方最终应以书面形式,办理结算手续,未经双方结算确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余款。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6.4应以下列第种方式进行:汇兑、票据、现金。6.5付款地为甲方营业地。6.6乙方指定其员工为从甲方领取本合同款项的唯一有权代理人,当该代理

16、人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7、违约责任7.1本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以上述1.1款中列明的合同总价为依据。7.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一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7.3乙方提供的砂石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且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换,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向

17、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7.4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3%。7.5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执行: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其他约定事项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

18、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买受人向出卖人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及指令,按以下出卖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均应被认为已经送至出卖人O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编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编码日期碎石买卖合同枣庄篇2甲方:乙方:因甲方承建符合公路技术要求的碎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碎石规格:OTCn1、l-2cm2-4cmo二、碎石数量:8000m3三

19、、碎石单价:/m3(或元/吨)。此单价已含资源费、江河管理费、加工费、便道便桥费、上下车费、运输费、管理利润、损耗、各项税金和其它损失费用及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四、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碎石交货地点为O由甲方专职材料人员在收料场验收,通过收车方或过磅称确定数量,出具由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的“实物收料单”(三联单)。此收料单是双方结算数量和货款支付的唯一依据,涂改无效。对乙方供应的碎石检测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购并责令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五、交货时间:O六、结算和付款方式:每月末最后一天,乙方凭有效收料单进行当月结算。甲方根据工程计量支付情况,递次支付80%,通过转帐支

20、付到乙方指定银行及帐户,余额部份待甲方终期计量支付完毕后15天内付清。若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结算或办理现金支付,必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和支付。七、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影响乙方供货、甲方收货、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导致支付延缓,均不属违约。八、乙方应对其所属碎石加工人员和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九、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经济损失。十、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双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章):乙方(章):公司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1、电话:电话:碎石买卖合同枣庄篇3合同编号:签订时间:甲方:乙方:因甲方承建符合公路技术要求的碎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碎石规格:OTCn1、l-2cm2-4cmo二、碎石数量:8000m3三、碎石单价:m3(或元/吨)。此单价已含资源费、江河管理费、加工费、便道便桥费、上下车费、运输费、管理利润、损耗、各项税金和其它损失费用及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四、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碎石交货地点为。由甲方专职材料人员在收料场验收,通过收车方或过磅称确定数量,出具由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的“实物收料单”(三联单)。此收料单是双方结算数量和货款支付的唯一依

22、据,涂改无效。对乙方供应的碎石检测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购并责令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五、交货时间:从方停止供货时止。六、结算和付款方式:每月末最后一天,乙方凭有效收料单进行当月结算。甲方根据工程计量支付情况,递次支付80%,通过转帐支付到乙方指定银行及帐户,余额部份待甲方终期计量支付完毕后15天内付清。若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结算或办理现金支付,必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和支付。七、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影响乙方供货、甲方收货、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导致支付延缓,均不属违约。八、乙方应对其所属碎石加工人员和运输人员进行安全

23、教育,凡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九、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经济损失。十、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双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章):乙方(章):公司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电话:电话:日期:碎石买卖合同枣庄篇4需方(以下简称甲方):合肥通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价格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与行业内质量标准,符合淮南站前广场项目

24、要求的质量标准。三、供货时间、地点、方式:(淮南站前广场项目部)。运输、过路过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四、风险承担:自货物交付时起由甲方承担。五、付款及结算方式:所购石子数量达到一千五百吨结算一次,每次结算付至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余款待停止供货后分三个月分期付清。六、违约责任:1、因乙方延迟到货或者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2、乙方不得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对甲方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腐败、威胁、伤害或欺诈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货款,平有权对甲方处以5000-20000元罚款。3、乙方不得恶意减少送货数量,否则少一罚百并

25、不予结算货款。七、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八、争议解决办法: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合肥通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人:开户行:账号:日期:乙方:委托人:开户行:账号:日期:碎石买卖合同枣庄篇5合同编号:签订时间:甲方:乙方:因甲方承建符合公路技术要求的碎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碎石规格:OTCn1、l-2cm

26、2-4cmo二、碎石数量:8000m3三、碎石单价:m3(或元/吨)。此单价已含资源费、江河管理费、加工费、便道便桥费、上下车费、运输费、管理利润、损耗、各项税金和其它损失费用及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四、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碎石交货地点为。由甲方专职材料人员在收料场验收,通过收车方或过磅称确定数量,出具由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的“实物收料单”(三联单)。此收料单是双方结算数量和货款支付的唯一依据,涂改无效。对乙方供应的碎石检测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购并责令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五、交货时间:从方停止供货时止。六、结算和付款方式:每月末最后一天,乙方凭有效收料单进行当月结算

27、。甲方根据工程计量支付情况,递次支付80%,通过转帐支付到乙方指定银行及帐户,余额部份待甲方终期计量支付完毕后15天内付清。若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结算或办理现金支付,必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和支付。七、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影响乙方供货、甲方收货、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导致支付延缓,均不属违约。八、乙方应对其所属碎石加工人员和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九、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经济损失。十、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双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章):

28、乙方(章):公司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电话:电话:签订时间:碎石买卖合同枣庄篇6需方(甲方):供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需方(甲方):供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砂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1、标的物及其数量、价格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砂子,/吨,总计吨;购买石子,/吨,总计吨;总价款为元。1.2 合同价款的调整:上述LI款中的单价不得调整;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但总量不超过本合同总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权拒付。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总

29、价)在乙方向甲方供货结束后,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1.3 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运输、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费用。运输由乙方负责,或由乙方委托作为其授权运输单位进行,运费由乙方结付;如乙方无法提供运输,由甲方自行组织运输的,每吨砂子单价下调元,每吨石子单价下调元,作为材料运费。2、质量要求砂子执行国家标准(JGJ5292);石子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标准(JGJ53&92)o3、风险负担:砂石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起由甲方承担。4、砂石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4.1 月间每月的第日至第日。乙方每月应以甲方通知乙方

30、的实际需求量为准供应,但其应供应量余额必须在年月日前供完。4.3 乙方负责将砂石运至前款甲方指定的交付地并将砂石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砂石后应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该凭证将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4.4 收货数量以甲方搅拌站过磅数量为准,并按规定扣除合理损耗。合理损耗比例为:。5、货物检验5.1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编号砂石中抽取试样并检验,砂石签封后,试样保存三个月。甲方对乙方同期编号砂石检验报告认可的,以该检验报告为验收货物质量的依据。甲方不认可的,有权拒收,并可委托北京市有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如果乙方提供的砂、石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购买

31、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2到场时的租赁物必须在现场地磅验收重量,且双方在磅单上确认,乙方可对磅码结果进行场外第三方复核,场外验收的重量如无误,其磅码费用由乙方承担。5.3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之日起45日内,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货物质量问题,视为乙方所交付货物合格。6、货款的结算程序、方式、时间及地点6.1 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物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由甲方项目相关人员在15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同时将签署意见的报告送交甲方物资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额度支付货款。货物供应完毕,双方最终应以书面形式,办理结算手续,未经双方

32、结算确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余款。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6.4 应以下列第种方式进行:汇兑(信汇或电汇)、票据(支票或汇票)、现金。6.5 付款地为甲方营业地。6.6 乙方指定其员工为从甲方领取本合同款项的唯一有权代理人,当该代理人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7、违约责任7.1 本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以上述Ll款中列明的合同总价(暂定总价)为依据。7.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7.3 乙方提供的砂石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

33、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且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换,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7.4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3%o7. 5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纠纷解决方式甲、

34、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执行: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其他约定事项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买受人向出卖人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及指令,按以下出卖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均应被认为已经送至出卖人。甲方(盖章)法定代

35、表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日期:碎石买卖合同枣庄篇7需方(甲方):供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砂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1、标的物及其数量、价格1. 1甲方向乙方购买砂子,元吨,总计吨;购买石子,元吨,总计吨;总价款为元。1.2合同价款的调整:上述Ll款中的单价不得调整;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但总量不超过本合同总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权拒付。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总价)在乙方向甲方供货结束后,

36、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1.3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运输、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费用。运输由乙方负责,或由乙方委托作为其授权运输单位进行,运费由乙方结付;如乙方无法提供运输,由甲方自行组织运输的,每吨砂子单价下调元,每吨石子单价下调元,作为材料运费。2、质量要求砂子执行国家标准(JGJ5292);石子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标准(JGJ5392)o3、风险负担:砂石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起由甲方承担。4、砂石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1. 1月间每月的第日至第日。乙方每月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供应,但其应供应

37、量余额必须在年月日前供完。4. 3乙方负责将砂石运至前款甲方指定的交付地并将砂石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砂石后应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该凭证将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4.4收货数量以甲方搅拌站过磅数量为准,并按规定扣除合理损耗。合理损耗比例为:O5、货物检验5. 1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编号砂石中抽取试样并检验,砂石签封后,试样保存三个月。甲方对乙方同期编号砂石检验报告认可的,以该检验报告为验收货物质量的依据。甲方不认可的,有权拒收,并可委托北京市有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如果乙方提供的砂、石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购买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 2

38、到场时的租赁物必须在现场地磅验收重量,且双方在磅单上确认,乙方可对磅码结果进行场外第三方复核,场外验收的重量如无误,其磅码费用由乙方承担。5.3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之日起45日内,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货物质量问题,视为乙方所交付货物合格。6、货款的结算程序、方式、时间及地点6.1 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物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由甲方项目相关人员在15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同时将签署意见的报告送交甲方物资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额度支付货款。货物供应完毕,双方最终应以书面形式,办理结算手续,未经双方结算确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余

39、款。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6.4 应以下列第种方式进行:汇兑(信汇或电汇)、票据(支票或汇票)、现金。6.5 付款地为甲方营业地。6.6 乙方指定其员工为从甲方领取本合同款项的唯一有权代理人,当该代理人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7、违约责任7.1 本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以上述Ll款中列明的合同总价(暂定总价)为依据。7.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7.3 乙方提供的砂石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

40、时间内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且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换,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7.4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o7.5 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

41、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执行: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其他约定事项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买受人向出卖人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及指令,按以下出卖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均应被认为已经送至出卖人。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

42、码: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日期:碎石买卖合同枣庄篇811合同编号:买方:中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卖方:市区盈丽建材经销处(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1.1 上述综合单价已包含了产品采购、装卸(起坡用吊机、建船、皮带机和基础设施及电耗等)、运输、损耗、电子计量装置、保管、起坡损耗、甲方混凝土工厂损耗、保险、规费、资源税、税金、风险管理、利润及其他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就本合同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2 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无调整。1.3 乙方供料产

43、地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的,产品综合单价无调整。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供料产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需变更供料产地,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甲方不同意。1.4 以上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1 .2条为准。2 .合同履行期限自日至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一日通知乙方。3 .质量与技术标准1 .1质量标准:乙方交货时随货交付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产品的检验指标能满足的要求。其尺寸、外形、重量以及允许偏差应满足甲方技术

44、标准的要求。材质证明书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实的,产生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 .2技术标准:B3043-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技术条件;Bl0424-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14685-建设用卵石、碎石。碎石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同时满足以下规范标准要求:(1)碎石的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041-)、普通税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G52-)等、建筑用卵石、碎石(GBl468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GE42-)o(2)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43%、最大粒径不大于31.5, C-O.02%,碱活性0.01%。(3)碎石应选

45、用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级配良好的连续级配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大于31.6, 选用骨料前应进行碱活性检验,不得采用有碱活性反应的骨料。(4)混凝土强度等级:C20-C60o(5)当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变化时,按新标准执行。(6)甲方和监理要求:4 .计量方法4.1, 采用过磅计量方式,每批次应扣减经甲方实验室测定的含水率部分5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5.1, 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以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数量组织好分期分批供应材料,每批具体交货数量和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5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料场所在地。5.3交货方式:采用汽车运输,乙方负责供料、运输及装卸,甲方在未验收货品前,一切风险及

46、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6 .验收及提出异议6.1验收时间:收料当时进行取样;验收地点:甲方料场。6.2验收方式:每批次碎石全部或部分抽样验收。1.3 甲方有权到乙方砂石料料源地或取材场(厂)进行检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1.4 甲方和业主及监理单位有权对每次送达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若抽检不合格,或对抽验合格后的产品交由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后发现不能满足技术规格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对该批产品按照第1.5 条的约定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6 甲方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产品后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但对产品

47、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的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收到的产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7 乙方应在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前2小时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指定人员在进行现场接收(指定收货人为:程)。产品经收货人对外观、型号规格、数量检查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货单据,指定收货人签字或加盖指定的收货印章均视为甲方有效确认。产品签收的,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物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7 .结算与货款支付7.1 本合同无预付款。7.2 每月的一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甲乙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砂石料实际收货方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7.3 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日内,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完工后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7.4 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乙方指定联系人马,联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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