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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房屋及构筑物固定资产报增与报废流程一、报增流程1 .报增登记经费归口部门填写大学房屋及构筑物固定资产报增单(以下简称报增单),经手人签字,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房产的价值按大学房屋及构筑物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执行(扣除可单独办理固定资产的设备价值)。2 .报增审核收集填好的报增单、发票、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决算表等资料,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报增审核手续。审核无误后在发票和报账单上加盖“已办固定资产”章。3 .财务报账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带齐加盖“已办固定资产”章的发票、报增单、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决算表等资料,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二、
2、报废流程4 .报废申请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归口管理部门,填写大学房屋及构筑物报废拆除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单位负责人签字。5 .报废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将申请表、危房鉴定报告(危房拆除需要)或经上级相关部门同意拆除或拆迁房屋的批复等相关材料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校公有用房管理领导小组复核。6 .报废审批报废拆除的房产经学校后,按照省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7 .账务核销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供相关材料,到财务处办理资产核销手续;同时,完成固定资产实物账的核销手续。8 .备案经批准报废拆除的房产处置完成后,要将处置情况和处置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免办报增的流程1 .凡符合免办报增条件的,须填写大学免办房屋及固定资产填报单,由经办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附上发票、工程决算、报账单位报告(工程决算价220万元的,须附上申请免办报增的专项报告)等相关材料,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免办报增手续;2 .审核确认后在材料上加盖“同意免办固定资产”章;3 .报账单位持加盖“同意免办固定资产”的发票和工程决算单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