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品牌队伍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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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集团品牌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品牌队伍管理,减少企业经营风险,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结合品牌队伍管理现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集团公司施工总承包的项目部均属品牌队伍管理范围。第三条品牌队伍分二级管理。一级是集团公司为品牌队伍的协调监督管理机构;二级是分(子)公司为品牌队伍的直接管理机构;第四条品牌队伍管理实行条线管理和扎口管理相结合。由施工安全部具体负责管理、评级和评优,分(子)公司经营部门负责队伍进入前的调查核实和工作流程发起工作,人力资源、经营合约、法务、财务、质量技术等部门(或科室)对品牌队伍进行对应的专业指导和管理。各级施工安全部门重点负责施工队伍现场过程管控,监督品牌队伍

2、是否按各条线专业管理要求进行标准化管理。第五条品牌队伍评级原则上每年评定(A类、B类、C类)一次,在每年的春节前完成。第二章施工队伍使用管理第六条新进队伍要求(一)对新进队伍选定1、项目部或工程处具有法人资格的优先考虑。原则上使用南通地区的建筑施工队伍。项目施工的经营风险应由实际承包人承担,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各种承诺及抵押等担保手续。实际承包人(包括家庭成员)应办理特定财产抵押手续或出具以家庭全部资产作为担保的承诺;2、施工队伍综合实力强。有一定的垫资及融资能力,具有一定数量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3、项目管理班子及员工素质高。项目经理及专业管理人员应按照住建部的要

3、求持证上岗,并办理集团公司的社保、工保和意外伤害保险,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一般施工人员须有一定的施工经验。实际项目承包人应品德好,懂业务,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等;4、项目管理能力强。项目管理班子和专业管理人员应按照住建部(2008)91号文规定配备齐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预算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试验员等),还需配备信息化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相关人员;5、有类彳以施工业绩。近三年施工过类似工程项目(指建筑规模、功能用途、结构形式、施工目标等相似),或已施工过规模较大的综合性项目。验证项目应查施工合同,竣工备案资料等,有条件的应至项目实地了解情

4、况;6、社会信誉度高。队伍在过去施工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同行、同事对队伍主要负责人有较好评价。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有专业知识并懂得管理,服从所在分(子)公司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领导,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以及各级规定要求和企业制度等安排工作,完成施工任务。近年来无经营不良记录,没有发生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农民工群体上访事件,无大的被诉案件,无工程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等。(二)对新进施工队伍进行评级确定类别。此项工作由分(子)公司依据集团公司规定的施工队伍类别评定标准”完成;第一年新进入的队伍原则上从C类开始。如一支队伍在多个区域(或分(子)公司)有项目部的,队伍类别评定工作原则上由该支队伍总

5、部所在地的分(子)公司负责,队伍总部所在地难以确定的,则由区域经理或集团公司施工安全部指定分(子)公司负责评定。(三)新进队伍审批流程1、区域公司、分(子)公司层面。队伍在有项目意向前,分(子)公司须对新进队伍的综合实力情况和相关管理人员信息进行事前跟踪和内部审核,并由区域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或常务副经理牵头,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分(子)公司安全、质量技术、人力资源、经营合约、法务、财务及分管领导,对新进队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面谈,通过面谈综合分析该支队伍情况(必要时还可以去该支队伍现有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写出书面报告,签署明确意见,填写新进队伍审核表”,将有关材料扫描后上挂OA平台

6、走新进队伍审批流程。2、集团公司层面。由集团公司一名主(分)管领导牵头,相关施工安全、质量技术、人力资源、经营合约、法务、财务等部室负责人参加,对分(子)公司上报的材料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视工程规模等实际情况同时对新进队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再次面谈(在分子公司面谈的基础上)。3、新进队伍审批流程(略)区域公司、分(子)公司层面。队伍在有项目意向前,分(子)公司须对新进队伍的综合实力情况和相关管理人员信息进行事前跟第七条队伍等级评定(一)队伍凭综合实力进行评级,每年元月至春节前,由集团公司队伍管理分管领导组织,施工安全部具体负责,会同经营合约、人力资源、质量技术、法务、财务等部门,依据集团

7、公司施工队伍类别评定标准,对集团公司所属队伍进行重新评级。评级结果经分管、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负责人确定,并在公司内部网络平台发布。(二)集团公司把品牌队伍分为三大类(即A、B、C)。A类队伍为集团公司骨干队伍、B类队伍为集团主要队伍、C类队伍为需要关注的队伍;(三)队伍分类基本原则:队伍分类综合考虑队伍实力;队伍资质(一级、二级、三级或无资质);队伍忠诚度和诚信度(包括是否挂靠外单位、是否服从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管理等);队伍法律风险(包括诉讼发生率和法律纠纷及时解决能力);队伍创优夺杯能力等方面;某些队伍规模虽然较小,但诚信度高,风险控制好,创优夺杯、论文编写、QC成果、工法创建等方面有

8、显著成绩的,也可考虑列入A类队伍;队伍其他诚信记录。第八条队伍编号管理集团公司对所属施工队伍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具体做法另行通知。第九条队伍分级管控要点(一)项目部自查要点1、项目部负责人对队伍进行管理,定期会同质量技术部门人员重点关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的施工进度(每月完成的工作量),会同财务部门人员重点关注资金流向和农民工工资发放,从而动态地掌控队伍管理整体情况,为项目经理部提供队伍管理决策依据;2、项目部负责人必须会同经营合约部门人员重点关注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关注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情况以及资金流向及数额等情况,并建立详细台帐;3、项目部负责人要做好项目施工人数的统计工作,施

9、工中人员变动情况在报表中有所反映,报表每月一次向所在分(子)公司上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建立项目部施工人员花名册,为管理人员办理劳动合同,掌握施工人员思想动态,及时调解人员之间矛盾,关爱施工人员疾苦,为困难人员排忧解难;4、项目部负责人每月20日前必须把队伍管理情况、综合比对分析和相关台帐,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所属分(子)公司。(二)分(子)公司检查要点1、分(子)公司指定专人对队伍进行管理,负责队伍管理的人员必须每月对所属项目进行队伍管理检查,结合检查情况和每个项目部每月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比对,发现问题及时同所属项目经理部沟通,解决存在的队伍管理问题;2、对存在较大队伍管理问题

10、的,分(子)公司负责队伍管理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分(子)公司经理汇报,及时研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分(子)公司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集团公司施工安全部;3、分(子)公司必须每月汇总所属队伍管理情况,综合比对每次队伍实际施工人数、每月完成工程量、资金流向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形成报告留档备查;对于管理优秀的或存在问题的,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上级通报、隐患整改单、相片等),作为队伍评选的依据,并于每月25日前以下表的形式报集团公司施工安全部备案(管理优秀指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表扬、获得奖状或荣誉证书等,以上相关佐证材料要第一时间上报)。(三)集团公司抽查要点1、集团公司原则上每季度结

11、合施工安全外出检查,抽查分(子)公司每月上报施工安全部相关队伍管理动态资料台帐以及同项目实际情况的相符性;抽查项目部每月上报至分(子)公司的相关台帐及阶段性更新情况;2、抽查项目部是否按相关队伍管理中现场管控要点进行实施。第十条队伍使用管理(一)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管理品牌队伍职责。1、集团公司管理品牌队伍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对建筑施工队伍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2)制定品牌队伍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3)统筹协调品牌队伍管理,对品牌队伍选用有审批权;(4)组织品牌队伍施工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5)协助分(子)公司管理品牌队伍的重要工作;(6)组织检杳或抽查品牌队伍工作

12、过程中的有关事项;(7)上级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2、分(子)公司管理品牌队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对施工队伍管理的有关法律、规范以及企业对品牌队伍管理的各项要求;(2)制定本区域内的品牌队伍管理制度和各种规定;(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施对品牌队伍直接管理;(4)对新进队伍应按照本办法和公司的其他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新队伍进入流程审批),并督促项目部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5)要求项目部对主要管理人员及时办理本企业社保、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对专业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应按照住建部要求确保持证上岗;(6)要求项目部按照住建(2008)91号

13、文件设置项目管理班子和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并按要求进行业务培训和教育;(7)建立项目部全体员工花名册和管理人员专项档案;(8)要求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科学组织施工,有条件的分(子)公司对重点项目应派人参与项目管理;(9)协助品牌队伍处理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队伍使用要求1、队伍使用前的要求:各分(子)公司要对队伍按规定进行预评级,预评级前要对队伍进行综合了解,根据集团公司规定选用队伍,同时应把握两种情况:一是队伍自己承揽到的工程,分(子)公司应综合考虑队伍的综合实力,如项目规模,合同条件,队伍能否全面履约等;二是分(子)公司承揽到的工程,应优先选用公司已确定

14、的A类队伍,无合适A类队伍的,应按照流程上报集团审批确定;2、队伍使用中的要求:(1)集团公司施工总承包项目部的管理班子及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住建部的要求进彳亍设置和配备,相关专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完成培训和继续教育学时,项目部为管理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及必要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2)分(子)公司应建立总承包项目部的管理档案,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应编制员工花名册,并根据需要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3)队伍管控。集团公司应对总承包项目部进行宏观的协调与管控,对队伍选定,施工合同的签约,重大事项决策有决定和监督权,并对项目施工进行全方位的服务,尤其要做好项目创优指导,各类专业人员培训,各

15、种证书获得与年签,资金支持,技术支持,现场检查指导,方案审批等服务。分(子)公司应与项目部共同完成施工总承包管理工作。分(子)公司对项目部除共同完成总承包管理外,还承担服务项目的责任。尤其要配合项目部抓好工程信息收集、合同洽谈、现场施工管理、工程竣工备案、协调处理外部关系等。同时分(子)公司对项目部管理机构及专业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有监管责任。第三章队伍处理与退出第十一条品牌队伍在工作中因管理不善造成集团公司、分(子)公司经济损失或受到社会严重影响的应作出罚款处理,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损失额度的550%赔偿:(一)队伍进入时提供虚假资料,造成集团公司、分(子)公司选择队伍决策失误的,经公司提

16、出仍无整改的,对该队伍处罚100OO元,并记不良诚信记录。(二)项目队伍管理无制度、无施工方案、无日常工作管理规定和项目施工管理混乱的,经公司提出仍无整改的,对该队伍处罚5000元,并内部通报批评。(三)项目管理机构及专业管理人员配备不按照住建部相关规定要求的,经公司提出仍无整改的,对该队伍处罚5000元,并限期整改到位。(四)项目专业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及不按规定进行培训教育的,经公司提出仍无整改的,对该队伍处罚3000元,并限期整改到位。(五)队伍不月艮从集团公司协调和分(子)公司管理的,经公司提出仍无整改的,对该队伍处罚IoOoO元,并记不良诚信记录。(六)项目部不按照集

17、团公司规定进行施工现场标准化设置的,经公司提出仍无整改的,对该队伍处罚5000元,并限期整改到位。(七)队伍管理松懈,项目上发生打架斗殴、盗窃等事件的,经公司提出仍无整改的,被当地有关部门行政处理的,对该队伍处罚100OO元。(八)项目部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群体上访等事件的,经公司提出仍无整改的,应根据后果严重性,对该队伍处罚2000050000元,并记不良经营记录。(九)项目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级事故的,经公司提出仍无整改的,对该队伍按照安全生产管制制度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中第3、4点进行处罚,并记内部不良信誉记录。(十)因队伍管理原因,企业或项目部被当地政府部门通

18、报批评或停止招投标,或清出建筑市场时除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第6点进行处罚,经公司提出仍无整改的,并记不良经营记录。第十二条分(子)公司对品牌队伍管理不到位或失职应作如下处理:(一)工作弄虚作假,不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品牌队伍的考核、选择和使用的,应处罚分(子)公司IOoOO元,并对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处3000元罚款和分管队伍负责人处1000元罚款。(二)对品牌队伍管理松懈,导致项目管理混乱,并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群体上访等事件的,处罚分(子)公司20000元,并对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罚款和分管队伍负责人处2000元罚款

19、。(三)因队伍管理问题,造成停止招投标或被清出当地建筑市场的,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四)管理队伍不积极主动,方法单一粗暴,服务意识淡薄,造成施工队伍或项目部对分(子)公司的管理反映强烈的,应对分(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视情况作出行政处理。第十三条队伍管理实行安全等级事故及严重不良事件一票否决制度。(一)施工队伍所属项目部发生等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不良事件,未给集团公司造成影响的,对该品牌队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施工队伍所属项目部发生等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不良事件,虽经所属分(子)公司、该品牌队伍及项目部全力处理,仍给集团公司造成一定影响,对该支品牌队伍进行降级使

20、用(如原来为A类队伍,则降为B类队伍)。(三)施工队伍所属项目部发生等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不良事件,经所属分(子)公司、该品牌队伍及项目部全力处理,仍给集团公司造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停招投标或单位被当地清出建筑市场的,对该支施工队伍重新进行评级,评级办法按新进队伍进行,不符合集团公司最低评定标准的,集团公司范围内不再使用。第十四条由于项目部管理不善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由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该项目队伍退出,项目队伍应无条件执行:(一)建设方要求更换项目经理部或队伍的。(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更换施工队伍的。(三)企业综合评价认为该支队伍或项目部经过努力仍不能履行合同主要条款的。(四

21、)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需要更换队伍的。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集团公司队伍管理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施工安全部牵头,经营合约、质量技术、人力资源、财务、法务等专业部门参与,汇总分析队伍管理阶段性情况,为下阶段队伍管理提供优化管理依据。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九部分视觉识别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及项目部的视觉识别布置须按视觉识别规范手册和视觉识别布置光盘的要求进行实施,并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名片、档案袋、文件夹、信纸等,均应按集团公司视觉识别规范手册规定要求制作。第二条企业标志是塑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品牌的核心元素,也是企业识别

22、的重要标志。各单位须实施视觉识别系统管理,同时应与企业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相结合,力求规范化、系列化和标准化。(一)各单位要维护标志和标志组合的严肃性,严禁滥用标志或随意改变标志组合的比例关系。(二)各单位要维护标志三种颜色的严肃性,严禁随意更改。三种颜色必须按南通三建标志标准色(色卡)规范配色。第三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视觉识别布置要求集团公司机关及分(子)公司办公场所均须按手册要求进行布置,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等,有条件的单位必须立旗杆,挂旗帜。室内布置包括门牌、桌旗、桌牌、展版、岗位责任制等。第四条下列工程必须严格执行视觉识别规范(一)国家、省、市、自治区重点工程。(二)

23、有影响的工程。(三)城市繁华街段的临街工程。(四)创优工程。(五)对于宣传企业形象有意义的工程。(六)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指定的工程。第五条全面推进企业视觉识别管理系统,要求各分(子)公司必须根据项目自身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推进企业视觉识别体系,分(子)公司对口人员在项目开复工前,要亲自下项目进行指导,视觉识别布置材料由所属分公司根据对应项目实际情况统一制作下发到项目(制作费用由相应的项目部承担),确保色泽、内容和尺寸基本一致,确保所有项目必须达到集团公司要求的标准。第六条项目部视觉识别布置要求(一)现场形象布置:大门、围墙、安全通道、加工棚、材料堆放、八牌二图(或按项目部所在地要求

24、)、广告牌、大型横幅标语等,及员工个人标识体现如安全帽、胸卡等须按要求设置企业标志或标志组合。在项目部正大门里侧或办公区前适当位置,在不影响施工生产的情况下设置旗杆三根,两侧旗杆上挂司旗,中间旗杆上挂国旗;塔吊平衡臂上设置标志或标志组合,标志及字体必须镂空。(二)办公区域布置:经理室、会议室、农民工夜校、办公室及其他科室、仓库等必须按手册要求设置门牌;经理室和会议室的室内必须放置桌旗;经理室张挂项目效果图、进度计划和岗位责任制;会议室布置:会议室门牌、公司管理方针、项目各项管理目标、项目效果图、施工总平面图、项目总进度计划、党员建设园地、项目部组织机构图及各种专业组织机构图和相关管理制度等;所

25、有上墙挂件须有企业标志或标志组合。(三)生活区布置:宿舍门牌、生活区布置等。(四)举行重大活动时,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按手册要求统一着装;符合本规定第四条条件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原则上必须按手册要求统一着装。(五)项目部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大门、围墙、标志组合、标牌、防护棚及大型宣传条幅进行维护,确保项目部视觉识别布置到位。第七条奖惩规定符合第四条规定中的任意一条的项目部,必须按上述规定及手册要求对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进行布置。未按要求布置的,集团公司将取消其单位及相关主要负责人年度各项评优、奖励的资格;拒不按要求布置的,处罚相应单位5000元,处罚相关责任人500-2000元。第八条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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